充分認識和把握黨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治理之所以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建議》提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立足中國國情、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歷史文化底蘊的偉大政治創造。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充分認識和牢牢把握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和作用。黨的領導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証,貫穿於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的全鏈條、各領域、各環節,確保人民當家作主得到全面落實,必須始終堅持、全面加強。
黨的領導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証
中國共產黨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有著深刻的理論邏輯、歷史邏輯和實踐邏輯。
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理論的必然結論。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在批判資本主義民主虛偽性的基礎上,擘畫了無產階級民主的藍圖。馬克思主義認為,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就是要建立真正屬於人民的民主。社會主義民主作為新型民主,其本質是無產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然而,人民群眾實現當家作主,不能自發完成,必須由先進的無產階級政黨來組織和領導。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這表明,爭得民主、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權,是無產階級政黨的首要任務。社會主義民主是絕大多數人的民主,必須有無產階級政黨的堅強領導,才能確保民主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防止其蛻變為無政府主義或被資產階級重新利用。利益表達和利益綜合,或者說代表性,是所有政黨的重要功能。人民民主只能由代表人民利益的政黨來領導和推動。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沒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因此能夠在錯綜復雜的利益格局中,有效整合社會各階層、各方面的意志和訴求,凝聚起國家治理的強大合力。全過程人民民主正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將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理論與中華優秀傳統政治文化、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確保了民主的人民性,避免了西方民主的資本游戲和政治秀場弊病。
中國百余年人民民主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歷史發展展示的不僅是經驗教訓,還包括歷史規律。中國共產黨的奮斗史,是一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謀求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歷史,也是一部不斷探索和發展人民民主的歷史。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日起,就將“人民當家作主”作為矢志不渝的價值追求,在領導革命、建設、改革的過程中,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形成了“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根本工作方法。從革命戰爭年代的軍事民主、工農民主,到抗日根據地的“三三制”民主政權建設﹔從新中國成立后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到建立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波瀾壯闊的歷史表明,沒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沒有人民當家作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的建立和發展。黨的領導與人民民主內在統一,隻有中國共產黨才能領導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新時代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在現代化的過程中,一個強大的政治核心是國家保持發展與穩定之間平衡的必然要求。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全面、系統、整體的,必然包括對民主政治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隻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充分發揚民主”。黨的領導是確保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的“指南針”,是激發全社會民主活力、促進民主實踐不斷深化的“助推器”,是應對國內外各種風險挑戰、維護國家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壓艙石”。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中,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能夠有效防止出現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局面,能夠克服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掣肘和內耗,將民主的價值和理念轉化為科學的決策、高效的執行和有力的監督,從而實現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確保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環環相扣、形成合力,構建起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政治格局,使人民當家作主更具體、更深入、更有效地體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黨的領導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具體體現與制度保障
黨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領導,通過一系列科學、完備的制度安排和具體的運作機制,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在治國理政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黨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領導通過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得以實現。黨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領導,首先體現為一種制度化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黨領導全過程人民民主最重要的制度載體。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黨組織推薦的人選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民主協商提供基本制度框架。黨通過政協這一專門協商機構,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社會各界人士就國家大政方針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廣泛協商,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實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此外,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也都是在黨的領導下,保障特定區域人民和基層群眾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制度安排。
黨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領導貫穿於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全鏈條。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一個完整的鏈條,黨的領導作用體現在這個鏈條的每一個關鍵節點。在民主選舉環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人民依法選舉相結合,通過醞釀、協商、推薦等方式,確保選出的人民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既忠於黨和人民,又具備履職能力,從而將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統一起來。在民主協商環節,黨是協商民主的倡導者、組織者和引領者。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都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有序開展。例如,在“十五五”規劃起草過程中,黨中央堅持開門問策、集思廣益,通過網絡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生動踐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協商精神。在民主決策環節,堅持民主集中制,將黨的領導融入重大決策的全過程。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立法規劃、重要法律草案等,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按程序報請黨中央批准或向黨中央請示報告。這套程序確保了重大決策既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體現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了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在民主管理環節,黨通過廣泛的組織體系和群眾工作網絡,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將黨的領導力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在民主監督環節,黨領導和支持人大、政協、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同時支持和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對權力運行進行監督。例如,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制度,就是黨中央加強人大監督職能、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服務的重大決策部署。
黨組制度是黨在國家政權機關中發揮領導作用的關鍵機制。為了保証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國家工作中得到貫徹落實,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設立黨組。黨組在本單位發揮著“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核心領導作用。以立法工作為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在立法議程的制定、重要法律草案的審議、立法工作中重大分歧的協調等方面扮演著關鍵角色。一部重要法律草案在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前,往往由常委會黨組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對其中的重大原則和關鍵條款達成共識﹔對於涉及重大體制和政策調整的復雜問題,黨組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待黨中央明確方向后,再繼續推進后續的法定審議程序。這一機制確保了立法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確保將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願精准地轉化為國家法律。可以說,黨組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與國家機關依法履職有機統一的“轉換器”和“連接器”,是黨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實施具體領導的重要制度保障。
進一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發展
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新時代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取得了豐碩成果,彰顯出強大的生機與活力,深刻改變了中國的政治生態,也為世界政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民主政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讓人民當家作主煥發出更加絢麗的光彩。
持續深化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規律性認識。堅持三者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牢牢把握的核心理念。堅持黨的領導,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和核心,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實現﹔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為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提供法治保障。三者不是割裂的,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我們必須不斷深化對三者內在統一關系的認識,在思想上真正做到融會貫通。同時,要善於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的實際問題,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民主話語體系,理直氣壯地講好中國民主故事,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持理念先行,通過加強理論武裝和宣傳教育,引導全黨全社會深刻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科學內涵和重大意義,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凝聚最廣泛的價值共識。
不斷健全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制度體系。加強黨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領導,必須不斷完善黨領導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制度,確保黨在各種組織中充分發揮領導作用。進一步健全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機制,完善黨中央對立法、司法等工作中重大問題的領導和決策程序。優化黨組在國家機關中的設置和運行機制,厘清黨組議事決策范圍和程序,確保黨組既能有效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又能充分支持和保障國家機關依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在決策機制上,完善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在執行機制上,強化黨的組織體系在貫徹落實決策中的樞紐作用,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在監督機制上,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形成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確保民主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不斷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堅持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也是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要不斷健全黨內民主制度,進一步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以黨內民主的更充分發展,引領和推動全社會民主風氣的形成和發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完善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制度,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確保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國家治理的各領域各方面。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是支持和保証人民實現當家作主。隻有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不斷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才能把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和特點充分發揮出來,為“十五五”規劃的順利實施,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目標的順利實現提供堅實可靠的政治保証。
(作者為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 人民日報 》( 2026年03月05日 17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