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蘇區時期我們黨堅持正確政績觀的歷史啟示

作者:林緒武    發布時間:2026-03-25    來源:光明日報
分享到 :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堅持從實際出發、按規律辦事,自覺為人民出政績、以實干出政績。”政績觀是對政績的根本觀點和總的看法,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從政行為中的具體體現。中央蘇區時期面對“敵軍圍困萬千重”的極端困難,中國共產黨在領導土地革命戰爭和蘇維埃政權建設的過程中,把發展生產作為突破封鎖的務實之舉,把心系群眾作為造福於民的初心所向,把調查研究作為實事求是的謀事之基,把建章立制作為清正廉潔的治本之策,創造了“第一等的工作”,為新時代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提供了寶貴歷史經驗。

務實之舉:發展生產、突破封鎖

發展生產是中央蘇區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更是突破封鎖和保障革命戰爭勝利的命脈所在。1933年8月,毛澤東同志在中央蘇區南部十七縣經濟建設動員大會上指出:“隻有開展經濟戰線方面的工作,發展紅色區域的經濟,才能使革命戰爭得到相當的物質基礎。”(《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0頁)因而,黨突出抓好農業生產,並注重發展工商業和開展勞動競賽,為突破封鎖和反“圍剿”戰爭注入了重要經濟動力。

農業生產是中央蘇區經濟的主要形式。然而,戰爭環境下青壯年男子大量參加紅軍,農村勞動力銳減,如興國縣長岡鄉“在鄉四百一十三人,其中男子隻八十七人,女子竟佔三百二十六人(一與四之比)”(《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1頁)。為此,黨領導農民在自願互利基礎上建立起勞動互助社、犁牛合作社等合作組織。1931年夏收期間,上杭縣才溪鄉成立了中央蘇區第一個勞動合作社。1933年,臨時中央政府頒布《勞動互助社組織綱要》《關於組織犁牛站的辦法》《關於組織犁牛合作社的訓令》等文件,廣泛推廣勞動互助組織,有效緩解勞動力、耕牛不足等困難,推動了農業生產迅速發展。1933年,贛南閩西區域農產比1932年增加了15%,為打破國民黨的軍事“圍剿”提供了堅實的物資保障。

恢復和發展工業與貿易,是突破經濟封鎖的關鍵舉措。從1932年春起,蘇維埃政府先后創辦中華鎢礦公司等公營企業,開辦造紙廠、紡織廠等小型工廠。到1934年3月,“中央蘇區的蘇維埃工廠已有三十二個,包括工人二千多人,還包括有幾千(人)的鎢礦的生產”(《論國家工廠的管理》,《斗爭》第53期)。對外貿易方面,1933年中央國民經濟部設立對外貿易總局,下轄贛縣江口、閩西汀州等直屬分局,以糧食、鎢砂換回食鹽、布匹、藥品等緊缺物資。據統計,中央蘇區每年出口糧食約300萬擔、鎢砂約300萬擔,進口食鹽價值約900萬元、布匹價值約600萬元。正如毛澤東同志所指出:“由於對外貿易局等機關的設立,已經得到初步的成績。”(《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133頁)

為激發生產熱情,中央蘇區廣泛開展群眾性勞動競賽。1931年11月,《地方蘇維埃政府的暫行組織條例》明確將“組織革命競賽”作為各級蘇維埃的工作方式之一。1933年春,瑞金武陽區開展春耕競賽,因成績突出獲得臨時中央政府“春耕模范”表彰。5月19日,毛澤東同志親自主持贈旗大會,授予武陽區“春耕模范”獎旗。在贈旗大會激勵下,中央蘇區各縣掀起農業生產熱潮。同樣,各企業也開展增加生產、節約材料等生產競賽。當年7月,臨時中央政府決定發行經濟建設公債300萬元,經過宣傳動員和認購競賽,公債銷售計劃提前超額完成。這種以競賽促生產的務實做法,是求真務實政績觀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表現。

初心所向:心系群眾、造福於民

政績的根本標准在於是否真正為人民謀利益。在中央蘇區,黨和蘇維埃政府始終心系群眾,創造了深得民心的為民政績。

解決土地問題,讓農民獲得“唯一熱望的土地所有權”。土地是中央蘇區群眾的根本利益所在。從1928年《井岡山土地法》到1929年《興國土地法》,再到1931年“一蘇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黨逐步實行了“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原則。1931年5月,江西省蘇維埃政府明確宣布“一經分定的土地,即歸農民所有,任其出租買賣”(《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土地斗爭史料選編》,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30頁)。土地革命的深入開展,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密切了黨群關系。

關心群眾疾苦,解決群眾生活難題。毛澤東同志在“二蘇大會”上強調要深刻地注意群眾生活的問題,“從土地、勞動問題,到柴米油鹽問題……一切這些群眾生活上的問題,都應該把它提到自己的議事日程上”(《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138頁)。1933年春,長岡鄉貧農馬榮海房子失火,鄉蘇維埃政府發動群眾捐錢捐料,三天幫他蓋起新房。同年,為解決沙洲壩群眾吃水困難,毛澤東同志帶領工作人員挖了一口直徑85厘米、深約5米的水井。在毛澤東等領導人的帶動下,中央蘇區普遍實行“禮拜六義務勞動”制度,朱德、周恩來、張聞天等帶頭為紅軍家屬砍柴、挑水、犁田,帶動蘇區形成關心群眾的濃厚氛圍。

關注群眾健康,把防疫衛生作為重要民生工作。1932年初,贛西南富田發生鼠疫、閩西暴發天花。為遏制疫情蔓延,臨時中央政府“決定舉行全區防疫衛生運動”(《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的第四次常會》,《紅色中華》1932年1月13日)。1月13日,《紅色中華》發表社論號召“各級政府各紅軍應當領導群眾去做防疫的衛生運動”。隨著《蘇維埃區域暫行防疫條例》的頒布,蘇區建立起從中央到鄉村的衛生防疫機構,蘇區民眾的發病率大幅下降。

保障群眾政治文化權益,讓群眾真正成為政權的主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規定,年滿16歲的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央蘇區進行了三次大規模民主選舉,許多地方選民參選率在80%以上。同時,蘇區大力開展文化教育運動,設立列寧小學普及義務教育,興辦夜校和識字班開展掃盲。據統計,1934年1月,中央蘇區有列寧小學3052所、學生89710人,補習夜校6462所、學生94517人。正是堅持正確的政績觀,真心實意為群眾謀利益,使黨贏得了人民群眾的真心擁護。

謀事之基:調查研究、深入實際

正確的政績源於對實際情況的深刻把握。1930年,毛澤東同志指出,我們需要學習馬克思主義的“本本”,但一定要糾正脫離實際的本本主義,“怎樣糾正這種本本主義?隻有向實際情況作調查”(《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112頁)。在中央蘇區,黨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把調查研究作為重要的工作方法,創造了經得起檢驗的政績。

堅持調查研究,從深入實際中掌握真實情況。毛澤東同志是開展調查研究的先行者,1930年,他陸續在尋烏縣、羅坊鎮等地開展調研,撰寫了《尋烏調查》《興國調查》《木口村調查》等報告,深入分析了富農問題、工商業發展和土地分配等狀況,為調整階級關系、開展土地革命提供了科學依據。在調查過程中,毛澤東同志始終秉持“甘當小學生”的態度,善於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他后來回憶:“大家熱烈地討論,無話不談,親切得象(像)自家人一樣。”(《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7頁)1933年11月,為籌備第二次全蘇大會,毛澤東同志又深入模范鄉長岡鄉和才溪鄉進行調查,系統總結基層蘇維埃工作經驗,有力推動了蘇區各項建設。

培養求實作風,推動調查研究制度化。在毛澤東同志的影響下,中央蘇區的紅軍和地方各級黨政干部掀起調查研究熱潮。毛澤東同志為紅軍政治機關制定社會調查大綱,強調“使黨員注意社會經濟的調查和研究,由此來決定斗爭的策略和工作的方法”(《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92頁)。1929年9月,陳毅同志指出:“游擊部隊達到某地以后,第一步必須做調查研究工作,由軍官及黨代表負責必須經過調查工作以后,才能開會決定該地工作。”(《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6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459頁)這種制度化的調查研究,使紅軍避免了脫離客觀環境僅憑主觀決定政策的風險,培養了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優良作風,為正確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堅實基礎。

運用調研成果,從發現問題中及時糾偏正誤。調查研究是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有力武器。鄧小平同志擔任瑞金縣委書記期間,針對土地分配中存在的干部優親厚友、貧苦農民分不到好田等問題,到葉坪鄉黃埠頭村蹲點調查,挨家挨戶走訪。在摸清真相后,重新組織貧農團丈量土地,按肥瘦、水源重新分配。1933年,於都縣三門灘鄉在推銷經濟建設公債時,干部李漢盛採用攤派、命令、強迫等方式,完全不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群眾怨聲載道。區委進行調查后當即召開大會,“嚴格指出該鄉蘇李漢盛官僚主義及攤派命令強迫方式”。糾正錯誤后不到兩天,“該鄉勞苦工農群眾自動的推銷經濟建設公債一千余元,集中現金九百余元”(《粉碎命令攤派官僚主義——開展經濟戰線上思想斗爭》,《紅色中華》1933年9月27日)。這種通過調查發現問題、運用糾偏推動工作的做法,正是中央蘇區干部創造良好政績的重要方法。

治本之策:建章立制、清正廉潔

政績的分量在於清廉的底色。1934年9月,中央審計委員會提出:“隻有蘇維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潔政府。”(《中央審計委員會關於四個月節省運動總結》,《紅色中華》1934年9月11日)在中央蘇區,黨和政府通過建章立制鍛造了一支清正廉潔的干部隊伍,保障政績經得起檢驗。

嚴明紀律規矩,從制度源頭筑牢廉潔防線。1927年秋收起義后,毛澤東同志宣布“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個紅薯”“打土豪要歸公”三大紀律﹔次年又補充“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六項注意﹔1929年形成包含“洗澡避女人”“大便找廁所”在內的八項注意。這些成為全體官兵不得侵犯群眾利益必須遵守的鐵律。1933年12月,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為》訓令,規定了蘇維埃公職人員貪污浪費的量刑標准。這是黨的歷史上一部重要的反貪污浪費法令,標志著反腐倡廉工作步入法治軌道。

強化巡視檢查,從監督機制上糾治不良作風。1931年5月,《中央巡視條例》頒布,要求巡視員“生活必須下層化,經濟必須節省,做一般同志的模范”(《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8冊,第378頁)。從中央到省、縣黨組織普遍建立巡視制度。1932年3月,臨時中央政府發布命令,對“一切不執行上級命令和工作不積極的要予以革命紀律的制裁”(《人民委員會命令第五號——切實執行工作檢查》,《紅色中華》1932年3月2日)。同時,蘇區建立群眾監督網絡。各級工農檢察部或科設立控告局,在群眾集中處設立控告箱,鼓勵群眾揭發“貪污浪費,官僚腐化,或消極怠工的現象”(《工農檢察部控告局的組織綱要》,《紅色中華》1932年9月6日)。這些舉措體現了蘇維埃政權通過建立監督機制來強化內部管理,防止權力腐化。

厲行節約奉公,從干部表率中彰顯清廉本色。中央蘇區發布多個節約文件:1932年2月,中央政府發布《幫助紅軍發展革命戰爭、實行節儉經濟運動》的通令﹔7月,毛澤東同志強調,“政府中一切可以節省的開支,如客飯,辦公費,燈油雜費,都須盡量減少……養成蘇區中更加刻苦更加節省的蘇維埃工作作風——這是萬分必要的”(《毛澤東著作專題摘編(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2139頁)。1933年12月,《紅色中華》刊文倡議“六項節省規約”,號召蘇區軍民從節約一個銅片做起,把厲行節儉的要求落實到工作、生活、生產之中。次年3月,陳雲、鄧穎超等23位領導同志聯名倡議“每天節省二兩米”“免發熱天衣服”。江西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劉啟耀帶頭“自帶干糧去辦公”等事跡,生動體現了“蘇區干部好作風”。1934年4至7月,中央政府的行政費減少30%。正是這種嚴於律己、勤儉節約、清正廉潔的作風,使黨贏得了人民群眾的真誠擁護,讓創造的政績更有分量、更有說服力。

中央蘇區的歷史經驗深刻表明,正確的政績觀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更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擔當。中央蘇區時期,我們黨發展生產、突破封鎖,保障革命勝利﹔心系群眾、造福於民,贏得民眾擁護﹔調查研究、實事求是,經得起歷史檢驗﹔建章立制、清正廉潔,永葆政治本色。正是這種為民造福的執政理念,實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實干奮斗的實踐品格,鑄就了“蘇區干部好作風”的光榮傳統。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新時代新征程上,廣大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應該從中央蘇區時期汲取歷史的營養。

(作者:林緒武,系北京大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2026年03月25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