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政績觀探析

作者:朱孟光 周良書    發布時間: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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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績就是“為政之績”,即“為政的成績、功績、實績”。政績觀則是關於政績為誰而樹、樹什麼樣的政績、靠什麼樹政績以及如何考核政績等問題的總體認識和根本觀點,是領導干部樹政績的思想基礎。在毛澤東的著述中,雖然並沒有直接使用“政績”這一術語,但實際上,在領導革命和建設的長期實踐中,毛澤東對於政績問題有許多深刻的思考和論述,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質的政績觀。深入挖掘這一思想資源,對於今天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政績為誰而樹:堅持“群眾路線”,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為官者對政績的重視與追求,是古今中外的普遍現象。然而,政績的樹立應以何為根本指向呢?對於這一政績觀的核心命題,毛澤東認為,黨員、干部樹政績,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和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取得最密切的聯系”,“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這就旗幟鮮明地回答了樹政績的價值取向問題。

(一)為了人民:“為了全黨與全國人民的利益”是“我們的出發點”和“立場”

毛澤東指出,“為什麼人的問題,是一個根本的問題”。他認為,領導干部樹政績要“站在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立場”,把“為了全黨與全國人民的利益”作為“出發點”。這種立場和出發點其實就是他所提出的“為人民服務”這一根本價值導向。

1934年1月,毛澤東把為群眾謀求利益同黨的歷史使命關聯在一起,對為人民服務的重要性作了闡釋。他鄭重提出:“得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謀利益”,“一點也不能疏忽,一點也不能看輕”“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1939年2月,毛澤東在關於《孔子的哲學思想》一文致張聞天的信中,首次提出了“為人民服務”的概念。他在信中指出:“孔子的知(理論)”是“不根於客觀事實的”,“其見之仁勇(實踐) ”也必然是“不仁於大眾”,“不勇於為人民服務”。1944年9月,毛澤東在張思德追悼會上發表講演時將“為人民服務”這一概念提升到了共產黨人黨性原則的高度。他說,“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是“徹底地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同年10月,毛澤東在看望解放日報社和新華社的全體工作人員時,又提出了“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的觀點。1945年4月,毛澤東在黨的七大政治報告中指出,“我們的出發點”,就是“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堅持“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黨的七大將這一宗旨首次明確寫入黨章。此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成為中國共產黨人的鮮明價值追求,也為黨員、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提供了根本指引。

堅持正確政績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要“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毛澤東指出:“這是我們與國民黨的根本區別,也是共產黨員革命的出發點和歸宿。”1945年4月,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中將“為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全心全意地為中國人民服務”上升到了“唯一的宗旨”的高度。在他看來,民族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就是黨的最高利益,黨員自己的個人價值就包含其中。除此之外,黨本身決無私利可圖。毛澤東說:“以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的中國共產黨人”,“隨時准備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們的事業”。這些論述表明,隻有始終堅持把合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最高標准,黨員、干部才能樹立正確政績觀,確保各項工作有效地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二)依靠人民:“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政績為誰而樹,不僅要解決“為什麼人”的立場問題,還必須解決實現“為什麼人”的方法問題。毛澤東繼承並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這一歷史唯物主義基本觀點,強調人民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和黨的“力量的來源”。他強調,隻有堅持“群眾路線”,“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才能實現“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緊緊依靠人民,是指黨的各項工作要建立在廣泛動員、組織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主體力量的基礎上。毛澤東指出:“單有黨還不行”,“必須要有群眾”﹔“要好好團結群眾,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一道工作”。進一步講,堅持群眾路線,緊緊依靠人民開展工作,必須貫徹正確的思想路線和工作路線,講求科學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毛澤東指出,“領導方式不對,不能採取各種正確的有效的工作方法,那就會立刻影響到工作的成效”,其結果就是“使我們各項工作不能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那什麼是“正確的有效的工作方法”呢?毛澤東認為,最根本的就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虛心向人民求教,真正傾聽人民心聲,了解民眾真實需求。他明確指出:“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要在人民群眾那裡學得知識,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眾。”“要當先生,就得先當學生,沒有一個教師不是先當過學生的。”

緊緊依靠人民,就要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等錯誤作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等錯誤作風,經常打著為人民服務的幌子做出違背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從根本上說就是脫離群眾真實需求、沒有堅持正確政績觀的結果。無論是在革命戰爭年代,還是在和平建設時期,毛澤東都多次嚴厲批評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命令主義等錯誤作風,從反面為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提供深刻警示。中央蘇區時期,針對當時各地蘇維埃政府工作中存在“僅提出任務而不注意實行時候的工作方法”致使工作成績不足的問題,毛澤東毫不留情地指出,“官僚主義與命令主義”是“遮塞在蘇維埃與民眾之間的廢物”,“要把官僚主義方式這個極壞的家伙拋到糞缸裡去”。他進而強調,要注意從群眾的需要、自願和覺悟程度出發,採取“實際的具體的”和“耐心說服的”“群眾化的方式”。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對黨政機關中滋長的官僚主義等現象保持高度警惕。他認為,這是一種“反人民的作風”。針對當時中央機關一些領導干部“僅僅滿足於坐在機關中寫決議,發指示”以及基層干部中“存在著很嚴重的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的現象”,他提出,要在各級機關和領導干部中反對官僚主義,克服“五多五少”(“五多五少”,即“會議多,聯系群眾少﹔文件、表報多,經驗總結少﹔人們蹲在機關多,認真調查研究少﹔事務多,學習少﹔一般號召多,細致地組織工作少”)。毛澤東還清醒認識到,反對官僚主義等錯誤思想作風將是黨和政府在長期內需要解決的“一個大問題”,需要持續不斷進行“整風”,“徹底批判”,才能改變過來。從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的角度看,隻有自覺、堅決地反對官僚主義等錯誤思想和作風,才能真正做到為人民謀利益,也才能贏得民心,贏得各項事業勝利,做出人民滿意的實績來。

二、樹什麼樣的政績:“真實 ”且滿足“群眾的需要”,“統籌兼顧”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

樹什麼樣的政績關乎政績的標准問題。毛澤東認為,黨員、干部隻有堅持真實為要、民生為本,做到“統籌兼顧”人民群眾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才能創造出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檢驗的政績。

(一)真實為要:“真實”而“不作假”的政績

求真務實是唯物史觀的內在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本色。毛澤東一貫強調,領導干部要樹“真實”而“不作假”的政績。他指出:“不可以講不合實際情況的假話”,“不講經過努力實在做不到而又勉強講做得到的假話”,講真話,“於人民事業有利,於自己也不吃虧”,“愛講假話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總是吃虧”。“浮而不實,愛好排場,謊報成績,表裡不一”,“都是要不得的”。

1945年4月,面對抗戰即將取得最后勝利,中國兩個前途命運斗爭日益尖銳的新形勢,為了將全黨團結起來為全國人民解放而奮斗,毛澤東在黨的七大上明確提出了“要講真話,不偷、不裝、不吹”的要求。他說,對於工作的成績,要“報實數,‘實報實銷’”。“‘實報實銷’,要求我們的情報要真實,不要扯謊。”“要把自己領導工作中的缺點向大家公開,讓大家來參觀。”他還批評了革命戰爭中一些下級向上級報告時有講好一點和夸大一點的“習慣”,認為這是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的。據此,他提出,要發通令,“各地打仗繳槍,繳一支講一支,不報虛數”。正是憑著這種“講真話”“實報實銷”的態度,力戒任何的虛夸和驕傲,黨才能在極端艱難的條件下保持清醒的頭腦,制定出符合實際的戰略決策,從而帶領人民取得抗戰以及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為人民創造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歷史功績。20世紀50年代后期,在黨領導人民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過程中,一些干部存在著說空話、套話、大話,虛報浮夸,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等諸多問題。1958年11月,毛澤東在武昌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中,專門講到並嚴肅批評了“作假問題”。他還對此作了具體分析,認為有的“為了應付參觀”“爭名譽”而造假,有的對上面規定的“掃盲”“綠化”和除“四害”等任務,“總說完成了,沒有完成就造假”。為此,他提出,要“進行教育”,通過教育使“縣委書記和公社黨委書記”“老老實實,不要作假”。此外,還要“有清醒頭腦”。針對當時“隻講成績,不講缺點”“講實話沒有人聽”的“空氣”,他強調,“中央、省、地這三級”尤其要有個清醒頭腦,辯証分析成績與缺點,“打個折扣”,“三七開,十分中打個三分假”。在毛澤東看來,政績必須首先是實績,講求真實是共產黨人政績觀的首要標准。弄虛作假是錯誤的政績觀作祟,違背黨的宗旨和初心,不僅損害黨的形象,更會損害人民利益。

(二)民生為本:解決“群眾的實際生活問題”的政績

在領導革命和建設過程中,毛澤東堅持把民生提到政治的高度,把民生與政治相結合,強調要把切實解決群眾的實際生活問題作為政績的重要內容。1934年1月,毛澤東在第二次全國工農兵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尖銳點明當時有的政府部門之所以取得“極少成績”,就在於“對於群眾生活問題一點不理”。據此,他明確提出:“一切群眾的實際生活問題,都是我們應當注意的問題。”

解決好群眾最基本的物質生活需求。毛澤東強調:“必須給人民以看得見的物質福利。”“我們的地方工作人員,必須用絕大精力去幫助人民”恢復和發展生產,使人民不僅“夠穿夠吃”,而且“逐漸地有盈余”。1949年3月,毛澤東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將這一問題提升到鞏固政權的高度。他告誡黨員、干部,如果“不能使生產事業盡可能迅速地恢復和發展,獲得確實的成績”,“我們就不能維持政權”。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在領導黨和人民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過程中高度關注民生問題,對失業、救災救荒、醫療衛生防疫等問題予以重點關注,為解決人民的生存生計問題傾注了大量心血。

不斷滿足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毛澤東十分重視發展文化教育。1934年,他在中央蘇區就提出了中華蘇維埃的文化教育在於“以共產主義的精神來教育廣大的勞苦民眾”,“使廣大中國民眾都成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根據當時中國社會的實際,他把掃除文盲作為文化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務。在他的指導下,1939年4月,陝甘寧邊區在施政綱領中明確提出要“發展民眾教育,消滅文盲”,提高人民的“政治文化水平”。同時,他還提出要“厲行全部的義務教育”,“發展廣泛的社會教育”。新中國成立后,他又要求發展半工半讀、冬學、讀報識字組、夜校等教育組織,以增強農民的整體文化素質。正是在滿足群眾物質與精神需求的政績觀指引下,新中國逐步構建起了覆蓋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民生保障體系。

(三)遠近結合:兼顧“大仁政”與“小仁政”的政績

“仁政”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施政理念,倡導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毛澤東在吸收這一理念思想精華的基礎上,創造性地認為“仁政”有大小之分。他將傳統儒家重在減輕民眾負擔的仁政理念稱為“小仁政”,而將國家和民族層面涉及全體人民根本利益的仁政視為“大仁政”。他一再強調,要統籌兼顧這兩個方面,既要維護人民當前利益,更要維護人民長遠利益。毛澤東認為,沒有“小仁政”是不行的,但如果隻有“小仁政”,沒有“大仁政”,中國革命與建設就無法成功。全民族抗戰時期,在日本侵略者“三光”政策和國民黨“經濟封鎖”之下,根據地財政經濟和軍民生活出現嚴重困難。針對當時黨內外有人提出的“施仁政”的建議,1942年12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干會議期間為會議寫的題為《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的報告中,既批評了單純強調“施仁政”的錯誤觀點,也批評了竭澤而漁、誅求無已地加重人民負擔的錯誤觀點。毛澤東認為,革命政府要施行的是“大仁政”。雖然人民負擔一時有些重,但是支持了抗日戰爭,“人民就有好日子過”。他據此提出,“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總方針”是“發展經濟,保障供給”。他認為在公私關系上的正確的口號是“公私兼顧”或“軍民兼顧”。新中國成立初期,因“抗美援朝戰爭用錢”和“建設方面要用錢”,農業稅征收比重有所增加,於是就有人提出“施仁政”的要求。1953年9月,毛澤東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發表的即席講話中回應道:說到“施仁政”,我們是要施仁政的。所謂仁政有兩種:一種是為人民的當前利益,另一種是為人民的長遠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建設重工業。前一種是“小仁政”,后一種是“大仁政”。兩者必須兼顧,不兼顧是錯誤的。基於當前的發展形勢,“我們施仁政的重點應當放在建設重工業上”,所以“人民的生活雖然要改善,但一時又不能改善的很多”。在毛澤東看來,照顧“小仁政”,妨礙“大仁政”,這是“施仁政”的偏向,應當把重點放在“大仁政”上。由此可見,毛澤東多次強調施行“大仁政”,同時兼顧“小仁政”,其真實含義是要做到兼顧人民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既“要保証重點建設又要照顧人民生活”,背后反映的正是遠近結合、綜合全面的政績觀。

三、靠什麼樹政績:“實事求是,力戒空談”,努力“去工作、去斗爭”

實踐是政績的依托,政績都是干出來的。毛澤東認為,黨員、干部樹政績隻有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加強黨性修養、提升工作本領、狠抓工作落實,才能創造出實實在在的政績。

(一)錘煉黨性:堅持“實事求是”的“起碼態度”

黨性是黨員干部立身立業的基石。有什麼樣的黨性,就必然會形成什麼樣的政績觀。隻有黨性堅強、摒棄私心雜念,政績觀才能不出偏差。因此,黨員干部樹政績就要堅持以黨性立身做事,自覺加強黨性修養,以堅強黨性來保証樹政績的正確方向。

對於何為黨性,毛澤東沒有拘泥於黨的階級性以及黨員的組織觀念,而是從列寧所講的“唯物主義本身包含有所謂黨性”的觀點出發,在黨內第一次把“實事求是”同黨性聯系起來,揭示了實事求是原則是黨性的精髓。1941年8月,毛澤東在其起草的《中共中央關於調查研究的決定》中指出,“實事求是”是“一個黨性堅強的黨員的起碼態度”。他認為,“有實事求是之意,無嘩眾取寵之心”的態度就是“黨性的表現”。這就把黨性提高到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思想方法上、辯証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的水平上以及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與實踐統一的態度上來認識。因此,錘煉黨性,加強黨性修養,就要自覺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遵循事物發展的規律,嚴格按規律辦事。

要時刻注意與“主觀主義”的錯誤作斗爭。毛澤東把主觀主義上升到黨性不純的高度來看待。他指出:“粗枝大葉、自以為是的主觀主義作風,就是黨性不純的第一個表現”。這是因為主觀主義不“從現實可能性出發”,是堅持實事求是起碼態度的大敵,是工作“犯錯誤”的思想源頭。“隻有打倒了主觀主義,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真理才會抬頭,黨性才會鞏固,革命才會勝利。”因此,他提出反對主觀主義,一方面要堅持獨立思考不盲從。毛澤東指出,對任何事情都要“經過自己頭腦的周密思考”,想一想“是否合乎實際”“是否真有道理”。這就要求學會並養成用馬克思主義分析事物的方法和習慣,“逐步拋棄形而上學的思想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強黨內的思想教育。要“在黨內發動一個啟蒙運動”,解放黨員干部的思想和精神,通過宣傳唯物辯証法,克服教條主義、經驗主義的片面性,使二者很好地結合起來。

要深入調查研究了解實際情況。毛澤東指出:“必須努力作實際調查,才能洗刷唯心精神。”他認為,調查研究是了解情況、制定政策和處理問題的基本方法,“詳細的科學的實際調查,乃非常之必需”。“實際政策的決定,一定要根據具體情況”。不僅如此,毛澤東還將調查研究提升到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高度來看待。他指出,向著“實際事物的調查和研究”,就在於“了解情況”即“認識世界”以及“掌握政策”即“改造世界”這兩件大事。對於調查研究,毛澤東還提出要有正確的態度和掌握科學的方法。在態度上,調查研究要“力戒空談”,虛心向群眾學習,和群眾交朋友,群眾“把你當朋友看,然后才能調查出真情況來”﹔在方法上,要在“深入”二字上下功夫,在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深入研究和分析問題,找出解決辦法。

(二)提升本領:“改善我們的工作,就要加緊學習”

領導干部努力“去工作、去斗爭”,空有干事的熱情是不夠的,還要有干事的能力本領。毛澤東提出,“改善我們的工作,就要加緊學習”,隻有通過加緊學習“多懂一點”、增加知識,才能克服“本領恐慌”,改善工作,創造政績。

加緊學習、提升本領,一方面要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提升理論素養。毛澤東指出,馬克思列寧主義是“革命的科學”“行動的指南”和“最好的武器”。如果沒有馬克思列寧主義,革命“要取得勝利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強調要“更多地懂得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還指明了學習理論的方法。他提出,學習理論要在“結合”上下功夫,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同中國人民革命的實踐相聯系﹔在“應用”上下功夫,“精通它、應用它”。另一方面,還要學習專業知識,提升專業本領。新中國成立前后,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城市,面臨著繁重的經濟恢復和發展的任務,而剛剛從戰爭硝煙中走過來的領導干部大多不懂得如何做好經濟工作。這一時期,毛澤東高度關注經濟工作,強調領導干部要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1949年6月,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告誡全黨:“嚴重的經濟建設任務擺在我們面前”,必須“向一切內行的人”學“經濟工作”。從50年代到60年代初,經濟工作都是毛澤東心目中的重大“業務”。他在1958年主持起草《工作方法六十條(草案)》時多次講到要學習,反對不懂業務的“空頭政治家”。他指出:“要學新本領,要真正懂得業務。”這期間,毛澤東不僅號召全黨學習,而且帶頭學習經濟理論。從1958年11月至1960年1月初,毛澤東先后5次號召學習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親自帶頭精讀,親自組織學習小組,與同志們邊讀邊議。毛澤東以身作則,為全黨通過加強學習提升工作本領作出了表率,也為黨員、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提升工作實績夯實了基礎。

(三)狠抓落實:“工作不但一定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緊’”

在全面掌握實際情況、明確目標方向並作出科學決策后,工作的推進力度和執行力度便成為決定工作成效的關鍵。因此,毛澤東指出,工作要做出成績,“不但一定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緊’”,“抓而不緊”是做不好工作的。他說,“一件事不做則已,做則必做到底,做到最后勝利”。要真正做到“抓緊”工作,在毛澤東看來,決不能布置完便放任不管,必須緊緊盯住執行過程,在切實抓出成果前絕不鬆手。首先,要用心總結行之有效的經驗並加以推廣。毛澤東指出:“善於總結經驗,就是領導者的任務。”領導者必須對斗爭的“具體的經驗”進行總結,並“向群眾迅速傳播”。其次,要及時提醒注意糾正錯誤和偏差。毛澤東指出,要“隨時糾正”,“不要等數月、半年以至一年后,才開總結會,算總賬”,而要“隨時提醒下面,使之少犯錯誤”。再次,要嚴格督促檢查。1953年2月,毛澤東批評了一些機關內存在的隻注重布置工作而不注重檢查工作的問題。他認為,“不指導不檢查要犯官僚主義”。因此,他提出,“檢查”是重要的工作方法。“中央和省一級,每季要檢查一次﹔下面各級按情形辦理。重要的任務在沒有走上軌道之前,要每月檢查一次。”正因為毛澤東對其要抓的工作“不僅提出方針,而且親自督辦﹔不僅提出任務,而且交代方法”,因而總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從不虎頭蛇尾,從不走過場”。

四、如何考核政績:堅持“全面的觀點”,“看實踐”,看人民是否“擁護”

在樹政績的實踐中,除了黨員、干部的價值取向和黨性作風作為基礎環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之外,還需要科學合理的政績考核發揮導向作用。毛澤東認為,考核黨員領導干部的政績“要看實踐,要看效果”,既要堅持實踐標准進行檢驗,又要堅持全面、歷史的方法,還要堅持人民評判,看能不能“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

(一)堅持實踐標准:“依客觀上社會實踐的結果如何而定”

毛澤東指出:“判定認識或理論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觀上覺得如何而定,而是依靠客觀上社會實踐的結果如何而定。”“隻有人們的社會實踐,才是人們對於外界認識的真理性的標准。”在他看來,要把“社會實踐的結果”作為檢驗真理和考核干部政績的終極標准。那麼,干部樹政績的社會實踐成效又應該具體用什麼來檢驗呢?為此,毛澤東進一步將真理的實踐標准引入社會歷史領域中並使之具體化,實現了從對真理的檢驗到對實踐本身價值檢驗的拓展。1945年4月,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中明確提出了檢驗實踐本身是否合理以及考核政績優劣的具體標准。他指出,要以對“生產力的發展是否有幫助及其幫助之大小”檢驗“中國一切政黨的政策及其實踐”。這實際上就把實踐標准往前推進了一步,提出了生產力標准,並將其作為考核干部樹政績的行為合理性的具體依據。毛澤東認為,考核政績,首先就要看是“解放生產力”,還是“束縛生產力”。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從解放生產力的高度對近代中國的社會主要矛盾進行深入分析后認為,隻有“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條件”實現了,才能“解放中國人民的生產力”。因此,他明確提出,要通過革命“改變買辦的封建的生產關系,解放被束縛的生產力”。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又在講話中提出,“解放生產力”也是“社會主義革命的目的”。他認為,社會主義改造“為大大地發展工業和農業的生產創造了社會條件”。此外,還要看是保護生產力還是破壞生產力。在社會主義革命已經完成,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等基本制度已經建立的情況下,毛澤東又及時提出,要“在新的生產關系下面保護和發展生產力”。正是毛澤東提出的實踐檢驗標准以及在此基礎上拓展的生產力標准,為黨制定和實施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提供了科學依據,也為衡量考核黨員、干部的政績提供了科學的評價依據。

(二)堅持全面歷史的方法:既看“一時一事”,又看“全部歷史和全部工作”

隻有堅持“全面的觀點”,採取科學的考評方法,才能真正考核出黨員、干部的政績。1938年10月,毛澤東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指出,考核干部政績的主要方式是,“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時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歷史和全部工作”。這表明,政績考核要對干部政績作全面地、歷史地分析。

一方面,要全面地看干部政績,既看“一事”,又看“全部工作”。毛澤東認為,干部所樹政績理應是多方面的,涉及管理“軍事、政治、經濟、黨務、文化教育等項工作”。因此,毛澤東多次強調,考察干部政績必須系統全面,不能採用“攻其一點,不及其余”的方法。“九個指頭是大局,一個指頭是小局,要抓住主流,抓錯了就不好。”要“抓緊中心工作,又要圍繞中心工作而同時開展其他方面的工作”。這裡所說的“抓住主流”和“抓緊中心工作”,運用在考察干部政績上就體現為不能隻看一面,而要對干部的政績有一個整體的全局性的評估。

另一方面,要歷史地看干部政績,既看“一時”,又看“全部歷史”。毛澤東曾引用白居易的“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這一詩句來說明識人之難。他說:“為了判斷正確的東西和錯誤的東西,常常需要有考驗的時間。”因此,考察干部政績就不能隻看干部今天干了什麼,而不看以前干了些什麼。若隻關注當前,忽略歷史,或僅回顧過去,不審視現在,往往難以對干部的政績作出全面准確的評估。

(三)堅持人民評判:看是否“為最廣大人民群眾所擁護”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民不僅是價值創造的主體,更是價值評價的主體。毛澤東繼承並發展了這一思想,提出“共產黨人的一切言論行動”必須以“為最廣大人民群眾所擁護為最高標准”。人民的需要和要求代表了社會歷史發展的趨勢和方向,隻有通過人民的評價和選擇才能真正檢驗出領導干部所樹政績是否順應歷史發展趨勢。

以人民是否擁護來衡量政績,就要看工作是否“被大眾歡迎”,是否對大眾產生“有益的效果”。毛澤東指出,檢驗主觀願望即動機是否正確,要看行為“在社會大眾中產生的效果”。他強調,要把創造滿足人民群眾真實需求的成績和獲得群眾的擁護作為工作的目標。毛澤東曾講到,中央蘇區時期長岡鄉有貧苦農民的房子被火燒掉了,鄉政府就發動群眾捐錢幫助他。遇到災荒,有人沒飯吃,鄉政府就馬上捐米、運米來救濟群眾。因此,長岡鄉的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績,長岡鄉的工作人員得到了廣大群眾真心實意的愛戴,他們的戰爭動員號召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群眾夸贊,“共產黨真正好,什麼事情都替我們想到了”。

此外,還要看有沒有積極聽取和回應人民群眾的呼聲。為了使黨的政策更契合人民需求和願望、贏得群眾擁護和支持,毛澤東高度重視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他說:“應該注意民眾的每一要求與每一提議,而不應該忽視這些要求與提議。”在政策實施過程中,還要“同群眾的需要和願望息息相通”,“根據人民的實際需要和意見,不斷修改我們的措施”。把是否滿足群眾的需求和是否回應民眾呼聲作為衡量政績的標准,還要通過強化人民監督權來反對壓抑群眾呼聲的行為。毛澤東指出,民眾有揭發“工作人員的錯誤缺點之權”,“必須吸引廣大民眾對於自己工作的監督與批評”。正是這種為人民群眾的利益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信念,使黨的工作不斷取得實際成效,也使黨群關系得到極大改善,使黨的工作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這也是正確政績觀的應有之義。

五、結語

在領導黨和人民進行革命和建設的偉大實踐中,毛澤東圍繞政績相關問題進行深入思考,並在指導具體實踐中形成了思想深邃、內涵豐富、特點鮮明的政績觀,體現了堅定的人民立場、赤誠的為民情懷、實事求是的態度品格、全面辯証的思維方法。重溫毛澤東的政績觀,認真領悟其中蘊含的價值取向、思想內涵、科學方法,可以為今天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在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征程上不斷創造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真正造福人民的業績,提供豐厚的精神滋養和不竭的力量源泉。

(作者:朱孟光,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黨建教研部副教授﹔周良書,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來源:《黨的文獻》(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