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戰略考量與實現路徑
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是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應有之義。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要“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動文化建設數智化賦能、信息化轉型,發展新型文化業態”。這表明推動文化和科技融合已成為“十五五”時期影響文化強國建設、新質生產力培育與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議題。
文化和科技融合,是指將現代科學技術深度融入文化創作生產傳播各領域,以科技創新驅動文化發展變革,以文化發展變革賦予科技創新價值內涵,從而實現文化和科技要素有機融合、相互賦能的發展形態。這既包括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興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文化產業,又包括在科技研發與應用中融入人文精神和文化創意,形成硬件與軟件協同升級的新型業態。進入新時代,我國文化和科技融合實踐不斷取得新進展,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深入實施,數字文化館、線上展覽、智慧圖書館等新平台層出不窮,互動短劇、數字藝術展覽等新業態蓬勃發展。與此同時,文化和科技融合在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催生經濟新動能等方面展現出巨大潛力,成為驅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和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新途徑。在此背景下,系統研究加快推進新時代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戰略意義、背景挑戰與實現路徑,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價值。
一、加快推進新時代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戰略意義
文化為科技創新注入價值導向,科技為文化發展提供強大支撐,而文化和科技融合又會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2020年9月,習近平在湖南考察視頻文創產業園時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業態、延伸了文化產業鏈,又集聚了大量創新人才,是朝陽產業,大有前途。”2024年3月,習近平在湖南考察聽取湖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后進一步強調,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形成更多新的文化產業增長點”。“十五五”時期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和現實價值。
(一)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是“十五五”時期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階段,要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中國式現代化不僅是生產力形態的現代化,更是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以及包含文化在內的上層建筑的全方位的現代化。文化和科技融合通過技術賦能文化生產與傳播,實現文化內容、文化形態與現代化生產方式的深度嵌合,是在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背景下,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關鍵機制。從規劃層級看,“十五五”規劃建議將“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置於事關中國式現代化全局的重要位置,並強調要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可以看出,文化和科技融合已經被內嵌到“十五五”時期中國式現代化的總體布局之中,是與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新質生產力發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等重大任務緊密關聯的重要內容。
(二)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和塑造國家競爭新優勢的重要抓手
新質生產力是創新起主導作用,擺脫傳統經濟增長方式、生產力發展路徑,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特征,符合新發展理念的先進生產力質態。而數字經濟正是發展新質生產力、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的重要領域。習近平指出:“要順應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趨勢,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改造提升傳統文化業態,提高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文化和科技融合通過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推動文化產業從資源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從線性價值鏈向平台型生態系統升級,所推動的數字內容服務、在線視聽、網絡游戲、動漫與數字藝術、沉浸式體驗等新業態,正在成為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四五”以來,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范圍不斷擴大。有關統計顯示,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 GDP比重為7.8%,到 2025年有望提升至10%左右。就文化領域而言,2024年我國具有新業態特征的文化行業營業收入 66600億元,佔文化產業總收入的 34.8%,增速和貢獻率均明顯高於文化產業總體。從國際比較看,數字文化內容已成為全球價值鏈中的高附加值環節,歐美和部分東亞經濟體通過全球化平台和頭部IP在這一領域長期佔據優勢。這啟示我們,在加快建設數字中國過程中,通過文化和科技融合,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文化平台和中國文化 IP,發展高附加值的文化產業,是塑造國家競爭新優勢的重要抓手。
(三)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是以文化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必然選擇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強調,要“推動人的全面發展”,“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馬克思主義理論早已揭示,人的能力和素質的發展既依賴於物質生產提供的客觀條件,也離不開教育、文化等精神生產的塑造。文化和科技融合可以重塑文化教育與知識傳播方式,對人的智力開發和科技進步具有深刻的助推作用,從而為推進社會整體文明進步開辟現實道路。首先,拓展了知識獲取與創造的渠道。新時代以來,我國大力推進國家層面的公共文化數字平台建設和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推動優質文化資源線上線下一體化供給,使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等各類文化資源通過數字化方式向全體公眾開放成為可能。這種開放、豐富的文化資源環境,有助於個人在更長期、更多元的文化體驗中激發審美能力和想象力,為全社會的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意提供寬廣的智力基礎。其次,為科技創新提供了豐富的應用場景和價值牽引。2019年 8月,習近平在敦煌研究院召開的座談會上指出:“要通過數字化、信息化等高技術手段,推動流散海外的敦煌遺書等文物的數字化回歸,實現敦煌文化藝術資源在全球范圍內的數字化共享。”文化產業與科技的深度融合,一方面可以通過技術創新驅動文化供給結構優化,提升文化產品供給的效率和質量。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文化內容和場景的需求,引導技術創新方向。如網絡游戲、數字影視、虛擬演藝等領域對圖形圖像處理、實時渲染引擎、虛擬現實技術的巨大需求,推動了相關技術的迭代發展﹔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則促進了三維掃描、數字孿生等技術的成熟。再次,可以通過塑造新的文化想象和技術敘事,影響科技進步的價值取向。在當代社會,技術已不僅是工具性的存在,還逐漸嵌入文化表達與意義構建的過程,形成一種雙向互構的關系。一方面,文化為科技發展提供了意義框架與社會認同。如科幻作品中對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技術的敘事,不僅激發了公眾對技術未來的想象,也促使科技研發者在倫理、社會影響等層面重新審視創新方向。這種文化想象成為技術發展的價值透鏡,引導科技從單純的追求效率轉向更具人文關懷的設計。另一方面,科技亦重塑文化的生產與傳播方式。數字技術、人工智能和虛擬現實等賦能文化創作,催生如沉浸式藝術、算法生成內容等新形態,擴展了文化表達的邊界。在此過程中,科技本身被賦予新的文化意義。這種融合促使科技發展更加注重用戶體驗、社會包容性與可持續發展,而非僅僅追求技術突破本身。因此,文化和科技融合實際上在重新定義科技進步的價值坐標,強調技術需回應文化需求、承載社會願景,從而推動科技向更具責任感、倫理意識和人文精神的方向演進。在這一框架下,科技創新不僅是解決實際問題的工具,更是塑造人類未來文明形態的重要力量。
(四)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依托
在數字平台高度滲透日常生活的背景下,文化安全日益受到數據、平台、算法等因素影響。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十五五”規劃建議進一步強調,要“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提升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能力”。文化和科技融合在此過程中至少具有三重功能。第一,通過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公共文化雲平台和新型主流媒體平台,提升對文化資源和文化空間的統籌能力,有助於在數字空間中構建可管可控又生機勃勃的文化生態。第二,通過強化主流媒體的全媒體傳播能力,推動傳統媒體與新媒體深度融合,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主流意識形態在算法空間和平台空間中擁有更大權重和更強可見度。第三,通過發展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算法審計與內容智能識別系統等,可以加強對惡意、低俗網絡內容的治理,防范“信息繭房”和網絡輿論操縱風險,維護文化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從這些意義上說,文化和科技融合不僅是文化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問題,更是新時代總體國家安全觀在文化領域的重要實現路徑,是維護文化安全以及總體國家安全的重要依托。
二、新時代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現實基礎與困難挑戰
進入新時代,我國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具備了良好基礎和機遇,但同時也面臨一系列亟待破解的難題。正確認清所處的背景條件和存在的問題,是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深化改革創新的前提。
(一)制度政策體系持續完善,但融合發展仍需提升
習近平強調:“要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推動各類文化市場主體發展壯大,培育新型文化業態和文化消費模式”,“要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打通產學研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圍繞文化發展、數字經濟和科技創新先后出台一系列頂層設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堅持和完善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提出,要把先進科技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戰略支撐,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則系統部署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要素市場和數字產業體系建設﹔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將文化和科技融合置於中國式現代化、數字中國建設與新質生產力培育的交叉點上。總體來看,我國已經形成由黨的理論指引、國家中長期規劃和部門專項規劃構成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制度框架,但還需加快進行政策落地和各項制度的深層配套銜接。比如,文化領域和科技領域分屬不同行業管理系統,如何進行創新資源共享,如何進行文化項目和科技項目融通仍需進一步研究提升﹔科技成果向文化產品轉化的環節仍有優化空間,部分技術創新成果與文化場景的適配落地尚需進一步探索﹔在平台治理、算法規制、數字版權等新興領域,由於技術迭代與業態創新速度較快,現有法律法規需要根據實踐需求跟進完善,對一些新場景、新問題的規范回應需要更具針對性的制度設計。整體來看,文化與科技領域的資源協同效能仍有很大的潛力,如何更好發揮各方優勢、形成創新合力,是當前推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需要持續破解的現實課題。
(二)技術基礎持續夯實,但關鍵核心創新仍顯薄弱
習近平強調:“文化與科技相生相促。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用互聯網思維和信息技術改進文化創作生產流程,推動‘硬件’和‘軟件’全面升級,實現文化建設數字化賦能、信息化轉型。”近年來,以5G、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文化領域加速應用,為文化和科技融合提供了重要技術基礎。《“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提出實施文化和科技融合重點工程,支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文物等領域建設一批數字文化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創新平台,各地也建設了數字出版產業園、視頻文創園、動漫游戲產業園等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載體。但從供給側看,我國文化和科技融合在內容創新和技術創新方面還存在不少短板。一方面,與時代要求相比,真正具有思想深度和藝術水准、能夠體現科技元素的文化精品仍顯不夠。一些文化產品雖然搭載了新技術,但缺乏深厚的文化內涵和創意,呈現出有技術少藝術的現象。另一方面,關鍵核心技術對文化發展的支撐仍顯不足。文化領域對高端數字內容制作、沉浸式體驗、智能分發等技術的需求快速增長,但國內相關技術和裝備供給仍不完全適應,部分依賴進口,高水平文化裝備制造和軟件開發能力需提升。此外,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的研發投入和人才投入總體不足,一些文化企業對前沿科技的研發投入意願和能力有限,難以及時跟進技術迭代。這些都導致高質量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產品供給相對滯后,融合在部分領域仍停留在“上雲上屏”等應用層面的淺融合階段,難以充分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更難以通過“底層技術 +平台生態”的方式對國外產品形成競爭優勢。
(三)產業規模持續擴張,但結構性矛盾與區域不平衡仍然存在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營業收入 191423億元,其中文化服務業收入 109134億元,佔全部文化產業營業收入的 57%,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等行業收入增速居前。從整體上看,我國文化產業規模持續擴大、結構持續優化,文化和科技融合驅動的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但在結構和區域布局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方面,產業內部結構不盡平衡,數字內容服務、線上娛樂、網絡平台等領域增長較快,而部分傳統文化行業、線下演藝和實體出版等在數字化轉型中面臨較大壓力,尚未形成從“物理產品”向“數字服務”和“體驗經濟”的系統升級路徑。另一方面,區域分布差異較大,東部地區在文化產業營業收入、文化企業數量、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等方面明顯領先,中西部和民族地區雖然擁有豐富的文化資源稟賦,但在數字基礎設施、高端人才、技術平台等方面存在短板,文化和科技融合實踐更多停留在單點項目層面。這些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深度效應,需要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和宏觀安排。
(四)從業人員有所增長,但隊伍素質與治理能力相對滯后
習近平強調,建設文化強國,推進文化創造,“要把育人才、建隊伍作為重要而緊迫的戰略任務,統籌各類人才培養,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銳意創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隊伍”。文化和科技融合需要大批既懂得文化藝術,又掌握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以及熟悉文化政策、法律制度和平台治理的專業人才。有關統計顯示,2024年規模以上文化企業投入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 47萬人,佔全部從業人員的比重較上一年有所提升,但從整體結構看,高層次復合型人才仍顯不足。一方面,高校在“文化 +科技”交叉學科布局和人才培養模式方面仍然相對滯后,人文社科類專業與工科類專業之間,系統的溝通課程與綜合培養體系尚顯稀缺。例如,影視、游戲行業需要大量既懂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又具備文學藝術修養的人才,但目前這類跨界人才培養還難以滿足產業需求。另一方面,文化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引進高端技術人才和進行系統性研發投入方面受資本和體制約束,難以吸引足夠的既懂文化藝術又通科技研發的復合型人才。另外,就治理能力來說,平台內容審核、算法監管、數字版權保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等領域,對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結構和實務能力要求較高,而基層治理隊伍在這些方面的儲備尚不充分。這種人才和能力上的結構性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文化和科技融合向更高層次、更高質量發展。
(五)理論研究重視程度增加,但話語體系有待進一步整合創新
近年來,國內對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研究比較重視,取得了一些有價值的成果,既有從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視角出發的機制分析,也有圍繞數字中國、數字文化的總體框架研究,還有關於區域文化產業與數字技術耦合發展的案例分析。然而,與當前日新月異的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現有的研究尚存在一定不足。在理論基礎上,部分研究偏重政策文本和技術路徑分析,對馬克思主義文化理論、人的全面發展理論以及中國式現代化理論與文化和科技融合實踐之間內在邏輯的挖掘尚不充分﹔在分析框架上,較為缺少將黨和國家政策、技術變革、產業重構和地方實踐有機整合的系統性分析框架﹔在話語體系上,如何在本土實踐基礎上形成具有自主性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理論范式,使之既能夠契合中央文件精神,又具備一定國際對話能力,仍是有待推進的重要課題。
三、“十五五 ”時期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實現路徑
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本質是以數字技術為支點,對文化產業價值鏈、創新鏈和組織方式進行系統重構。面對新時代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使命要求和現實挑戰,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協同推進文化和科技各領域創新,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路徑。
(一)對接“十五五”戰略目標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破除制約融合的制度藩籬
習近平指出,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要“加快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生產經營機制”。制度創新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關鍵動力,要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契機,抓緊推進文化領域和科技領域相關體制機制的系統性構建,為要素融通和協同創新掃清障礙。一是優化文化領域治理與發展機制。立足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業態特征,深化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健全適應數字化轉型的文化產業管理體系與市場環境,為科研機構、文化單位創新提供更好的外部條件,充分激發各類主體的創新創造活力。二是強化科技創新的支撐保障機制。立足國家科技發展全局,完善科技資源向文化領域傾斜的制度設計,將文化領域關鍵核心技術需求納入國家科技規劃統籌布局,構建符合文化科技創新特點的支持體系。健全科技成果評價與轉化機制,打通技術創新與文化應用之間的銜接通道,讓科技成果更順暢地轉化為文化發展動能,助力文化產業數智化升級。三是構建跨領域協同創新機制。聚焦技術、資本、人才、數據等核心要素,建立健全文化與科技跨界協同的制度框架,推動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融合發展生態。完善數據要素治理相關制度,進一步明確數據確權、分配等規則體系,實現文化數據公共性、產業性與價值引領的有機平衡,同時搭建跨領域協同平台與合作機制,促進文化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主體深度協作,凝聚融合發展合力。通過系統性體制機制改革,逐步構建定位清晰、運行高效、開放協同的制度體系,為“十五五”時期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二)強化科技賦能文化,提升文化供給的質量和效益
習近平指出,文化與科技聯系緊密,要通過文化和科技融合,切實“把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文化發展優勢”。為此,必須緊緊抓住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機遇,圍繞文化生產傳播全鏈條,提高科技對文化發展的賦能水平。一是可以在內容創作環節,鼓勵文化工作者運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輔助創作等手段,提高選題策劃和創意生產的精准性,創作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支持開發文化資源數字化採集和虛擬呈現技術,實現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數字化保護和創新性展示,讓古老文明煥發新生機。二是可以在傳播渠道環節,依托技術手段優化內容分發機制,進一步加快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運用互聯網和移動媒體擴大優秀文化產品的傳播力影響力,提升傳播的精准性與覆蓋面,增強文化供給的便捷性。三是可以在文化服務環節,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轉型,建設覆蓋城鄉的數字文化服務平台,使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惠及全民,“把更多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送到群眾身邊”,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獲得感與滿意度。推廣智慧圖書館、雲展覽、數字文化社區等模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精准化水平。總之,通過科技賦能,努力實現文化產品供給的提質增效,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加豐富多彩、高品質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突出文化引領作用,塑造科技創新的人文精神
文化和科技融合,不僅要以技術促文化,更要以文化鑄科技。必須充分發揮優秀文化在引領科技創新方向、規范科技應用行為方面的積極作用。一方面,加強在科技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科學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導科技向善、創新為民的理念,防止科技發展過程中人文價值的迷失。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前沿技術研發和應用中,要同步開展倫理研究和價值引導,確保技術應用符合道德規范和社會公益。另一方面,要看到“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富哲學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可以為人們認識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啟迪”,鼓勵科技工作者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靈感和智慧,在科技創新中融合中國美學理念、人文關懷,以增強創新成果的文化內涵和審美價值。例如,在工業設計、數字媒體等領域融入中國元素和美學風格,提升產品的文化品位和用戶體驗﹔在科幻創作、中外科技交流中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華文化。通過加強文化引領,能夠更好為科技創新注入更深厚持久的精神動力,使科技超越單純的技術邏輯,更進一步將人的價值置於中心地位,確保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不偏離以人為本、服務人民的初心。
(四)加快復合型人才培養,建設高水平融合創新隊伍
人才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基石。著眼於落實“十五五”規劃建議中關於“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要求,構建多層次的人才培養和引進體系,造就一批既精通現代科技又深諳文化藝術的復合型人才隊伍。一是開展人才培養模式新的探索。在高等教育中推進學科交叉融合,推動構建文化與科技多學科協同的人才培養體系。例如,打破專業壁壘,開設跨領域通識性課程,推動文學、藝術等人文專業與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科技專業的深度耦合﹔創新培養范式,推行項目式、探究式學習,支持跨校、跨院所聯合培養,著力提升人才的跨界整合能力與創新實踐能力。二是推動產教融合。支持高校與文化科技企業共建實驗室和實踐基地,通過項目研修、聯合培養研究生、博士后等方式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和跨界創新能力。三是加強在職人才培訓。面向文化系統干部職工開展數字素養和技能培訓,提高其應用新技術的能力﹔面向科技人員開展人文社科知識培訓,增強其文化敏感性和審美鑒賞力。四是加大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完善政策吸引海外優秀數字創意人才、文化科技企業家來華創新創業,為其提供便利條件和發展空間。五是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探索建立以融合成果產出能力、統籌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實現程度等為指標的分類評價體系。健全激勵保障政策,完善薪酬分配、職稱評審、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等制度,加大對優秀復合型人才的表彰與獎勵力度,調動技術人才和創意人才的積極性,不斷激發人才創造活力。
(五)強化價值引領與制度保障,構建安全有序的文化和科技融合治理體系
習近平強調:“要堅持促進發展和依法管理相統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聯網、下一代通信網絡等新技術新應用,又積極利用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引導新技術應用。”文化和科技融合必須始終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一是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的版權保護、數據安全、算法規制與平台責任認定等制度。二是研究制定相應的倫理准則與行業規范,注重發揮行業組織、學術團體和智庫的作用,建立包括技術專家、法律專家和行業代表等在內的多元參與機制,對重點技術應用和重大項目進行事前評估和過程審查,針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沉浸式體驗產品等新形態,明確行為邊界和責任主體。三是充分利用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創新對外傳播方式,打造多語種、多平台的數字文化傳播體系,以優質數字內容和互動體驗為載體講好中國故事,提升中華文明的國際影響力和感召力,推進國際文化治理向更高水平邁進。從長遠看,構建安全有序的文化和科技融合治理體系,需要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前提下,把價值引領與技術創新、產業發展與風險防控、中國故事與世界對話有機結合,使文化和科技融合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同時,成為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增強文明交流互鑒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
四、結 語
習近平多次強調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實現文化建設的數字化賦能、信息化轉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十五五”規劃建議把文化和科技融合提升到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新高度。從“十四五”到“十五五”,文化和科技融合正在從政策倡導到體系化部署、從局部探索到全面推動邁進。面對技術迅速迭代、全球競爭格局重塑和國內需求結構深刻變化,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既需要在頂層設計、基礎設施和平台體系上強化統籌,又需要在重點行業和區域集群、人才培養和體制機制創新、價值引領和治理體系建設上持續用力。這既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十五五”規劃建議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關鍵舉措。要立足國家發展戰略全局,以科技賦能激活文化發展新動能,以文化引領錨定科技發展新方向,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協同發力,培育壯大文化新質生產力,不斷提升國家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的文化支撐和科技保障。
作者:李軍時,西北工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來源:《黨的文獻》2026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