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成立與發展
新疆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事關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大局。回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成立和發展歷程,可以看到,周恩來作出了重要貢獻,不但推動了新疆政治、經濟、文化的進步,而且從實踐層面豐富和發展了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他指導治理和發展新疆的基本思路,對我們在新時代做好民族工作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仍有重要啟示意義。
一、指導推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成立
作為我國民族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頂層設計者之一,周恩來對何時成立、如何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進行了審慎思考和長遠謀劃。
(一)指導籌備新疆人民政權
1949年9月25日、26日, 陶峙岳、包爾漢先后通電起義,標志著新疆的和平解放。然而,和平解放僅僅是第一步,新疆地域遼闊、民族多樣、經濟落后,如何團結當地各族人民、穩定社會秩序、建立人民政權、恢復和發展生產,成為擺在中國共產黨面前一項極為艱巨和緊迫的任務。
1949年9月19日,周恩來在北平接見了前來參加新政協會議的新疆代表賽福鼎等人,詳細了解了新疆的實際情況。考慮到新疆復雜的內外環境,周恩來提出,“自治是一定要實現的。怎麼搞?我國的國家制度採取什麼形式?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以后考慮。但有一個問題是清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由中國各民族組成的統一的國家”。對於在新疆即將成立的新政府名稱,周恩來表示:“目前暫時就叫省政府。你們回去后先成立政府,安排好當前的工作”。他明確了“自治”的目標,也考慮到了穩定新疆政治局勢的現實需要。新疆和平解放以后,經濟基礎薄弱,社會秩序不穩定,還有一些少數民族群眾對新疆的前途和政權形式的認識不統一。此外,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還需要有一大批理解並能執行黨的民族政策的少數民族干部,而干部的選拔、培養、教育和考驗都需要時間。因此,中央決定先建立各級人民政權,迅速打開工作局面,為區域自治奠定基礎。
1949年12月10日,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致電西北局,原則同意新疆省政府名單,並提出:“你們如已最后商定,請即電告,以便提經政務會議通過后,先行任職視事,然后再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任命。”周恩來深知穩定好新疆的局勢刻不容緩,因而提出了“先行任職視事”的工作要求,目的在於先成立各族人民參加的新政權,穩定新疆的政治局勢。
與此同時,周恩來還將相當多的精力投入到新疆人民政權的籌備和建設中,從政策制定到人員安排,他都作了審慎思考和周密部署。1949年 12月 17日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后,周恩來於 23日代表黨中央發出致新疆分局電,對《新疆省人民政府施政方針》提出意見,指出,需“將此施政方針更具體些解決新疆一些現存的主要問題,特別是民族問題”。1950年 6月 26日,周恩來主持召開政務院第 37次政務會議,聽取和批准了包爾漢等人分別作的新疆等六省政府工作報告。在討論西北民族工作時,他還特別以部分干部“在處理民族問題的時候,大漢族主義常常會不自覺地表露出來”為例,強調:“我們在工作中要處處謹慎,否則小事情會變成大事情,局部性問題會變為全局性問題,即刻就會闖出亂子來。”
在人員組成上,周恩來指出,新疆各民族的聯合政府,漢族干部在這個政府中隻佔少數。在政務院第37次政務會議上,周恩來就西北地區的民族工作指出:“各自治區政府應有少數民族人士擔任領導職務。在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中,應包括各方面少數民族的代表,人數的比例要有原則規定,少數民族代表的比例可以大一些。”1950年 9月30日,他在全國政協會議上進一步明確:“新疆成立了各民族的聯合政府,漢族人在這個政府中隻佔少數。少數民族的聚居區實行區域自治的方針,正在有步驟地求其實現。”在周恩來的悉心指導下,少數民族干部培養工作也被提上日程。1950年 11月 24日,政務院第 60次政務會議批准《培養少數民族干部試行方案》,決定在北京設立中央民族學院,並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設中央民族學院分院一處,必要時還可增設,原新疆學院改稱民族學院。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和成長,為此后新疆建立自治機關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基礎與保障。
(二)謀劃新疆的民族區域自治
民族區域自治是新中國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1949年周恩來主持起草的《共同綱領》,根據中國國情的特點,確定以“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建立自治機關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政權基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成立就是周恩來指導推動這一政策落地的生動實踐。
關於在新疆實行何種程度的自治,周恩來進行了深入思考。他指出,新疆是少數民族比較集中的一個地方,從歷史發展看,“這裡主要的問題在於民族政策是以自治為目標,還是超過自治范圍。我們主張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國主義利用民族問題來挑撥離間中國的統一。如英帝國主義對西藏及新疆南部的陰謀”。以前有些被帝國主義利用了的反動分子在新疆進行過分裂活動,“有鑒於此,在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時,我們沒有贊成採用維吾爾斯坦這個名稱”。他認為,要從民族團結、民族合作的角度來認識新疆地區的自治工作。他贊同將自治區“稱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帽子’還是戴的維吾爾民族,因為維吾爾族在新疆是主體民族,佔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他民族也共同戴這個帽子”。“名稱問題好象是次要的,但在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問題上卻是很重要的,這裡有一個民族合作的意思在裡面。要講清楚這個問題”。
1952年9月10日,在中央的指導下,新疆省民族區域自治籌備委員會成立。新疆由民族民主聯合政府向民族區域自治過渡,堅持慎重穩進的方針,由小而大,由下而上,逐步推行。1955年 9月1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21次會議作出決議,撤銷新疆省建制,並以原新疆省的行政區域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行政區域。9月20日,新疆省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擁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撤銷新疆建制的決議》,推選出由賽福鼎等 41位各族各界代表組成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在我國這一面積最大的省級行政區域得到全面實施,“是國家按照憲法規定推行民族區域自治的一個重大成就”。周恩來密切關注著這一歷史性事件,他認為,這是我黨解決民族問題的又一成功范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成立証明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民族自治與區域自治的正確結合,使新疆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自治權利,“這樣的制度是史無前例的創舉”。
二、積極推動新疆經濟建設
新中國成立后,面對百業凋敝、百廢待興的社會狀況,如何領導各族人民建設好新疆,成為中國共產黨面對的一個重要課題。周恩來分析了新疆經濟發展的優勢和困難:一方面,新疆有著豐富的石油資源、有色金屬資源,還可開墾農田、種植棉花﹔另一方面,也面臨著嚴重的資金短缺和人力不足的困難。他深刻指出:“不能設想,新疆孤立地隻靠現有的人力、物力,就可以解決問題。”新疆要擺脫貧困落后的狀態,各民族必須團結合作起來,互相支持。“僅僅依靠新疆一個自治區的五百萬人口,不可能積累多少資金,而且人力也不夠。必須要靠全國的力量,國家的力量,中央的力量,把我們計劃經濟中能夠積累的資金拿出一部分投資到新疆增加財力,從內地動員一部分人力到新疆增加勞動力,這樣才能使新疆大發展。這就必須民族合作。”
(一)推動交通事業發展,改善落后狀況
新中國成立之初,新疆的交通狀況十分落后,公路隻有3000多公裡,長途汽車僅 100多輛,而且沒有鐵路,航空業也隻有一條航線。要想真正將新疆地區的經濟發展起來,必須改善這裡的交通狀況,推動鐵路、公路、航空的建設。周恩來深知,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他指出,“要發展西北”,“首先的問題是修鐵路,最大的目標就是跟新疆通起來”。為給新疆經濟發展創造必要的交通基礎,他推動了蘭新、北疆、南疆3條鐵路的修建,達到東聯內地、西通中亞的目的。他強調,新疆交通很困難,不僅要修通從蘭州到新疆的鐵路,而且要修通北疆到南疆的鐵路,才能開發。其中,周恩來親自批准了修建烏魯木齊至蘭州鐵路的計劃,並督促該鐵路於1952年 10月破土動工。在全國人民共同奮斗下,1962年底蘭新全線終於通車,結束了新疆沒有鐵路的歷史,極大地便利了新疆與內地的經濟往來和物資運輸,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經濟價值。
除鐵路外,周恩來還高度重視新疆公路的修建。以獨庫公路為例,1974年 4月 2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快天山國防公路建設的命令》下發,標志著獨庫公路工程列入國家重點項目正式開建。這條公路的建成,對於發展新疆經濟、鞏固邊疆安全具有極為重要的影響。周恩來還推動了新疆至巴基斯坦國際公路的修建。1965年9月30日和10月9日,他先后兩次會見巴基斯坦總統顧問,就援助巴方修建中巴公路的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同年11月,根據中央安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組織力量,對中巴邊境可能連接的兩個山口即紅其拉甫達坂和明鐵克達坂進行了實地考察與評估,最終將紅其拉甫達坂作為公路的接線點。中巴公路的建成,將新疆喀什與巴基斯坦直接連接起來,對新疆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周恩來還以長遠戰略眼光思考新疆的航空事業發展,強調不僅要建立新疆本地航空網,而且要建國際機場,使新疆成為我國通往中亞、西亞以及非洲、歐洲的空中門戶。1950年 3月27日,在周恩來的指導下,中國政府與蘇聯政府代表簽訂了《中蘇關於建立中蘇民用航空股份公司的協定》,對經過新疆地區的中蘇航線進行了具體的規劃,進一步凸顯了新疆的經濟潛力和戰略地位。
(二)重視工業資源開採,推動工業建設
周恩來高度重視對新疆工業資源的開採工作,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對當地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1950年 1月 10日,周恩來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赴莫斯科,會同毛澤東與蘇聯政府談判。2月 14日,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與蘇聯政府代表共同簽署《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之后,還帶領李富春等人參加了多輪中蘇經貿談判,討論共同開發新疆石油和有色金屬問題。經過艱苦談判,3月 27日,中蘇兩國政府代表簽訂了《中蘇關於在新疆創辦中蘇石油股份公司的協定》《中蘇關於在新疆創辦有色及稀有金屬股份公司的協定》等。這些協定解決了新疆開發石油、有色金屬等優勢資源的資金、技術、人員的緊迫需求,奠定了新疆發展工業的基礎。此后,周恩來也繼續關注這些協定的具體落實情況。1950年 8月 25日,他還曾就蘇聯在新疆開設採礦機構的問題致電王震,令其在跟蘇聯駐華大使商談后“再電告具體處理辦法”。
新疆工業資源的開發不僅僅影響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還影響著整個國家工業化建設。1956年 9月,周恩來在黨的八大上強調: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我們必須“繼續進行新疆地區石油工業和有色金屬工業的建設”。他指出,“要在新疆建立起包括克拉瑪依油田和烏魯木齊地區的將來的工業中心”,“建設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國家,是任何民族都不能例外的。我們不能設想,隻有漢族地區工業高度發展”,“讓維吾爾自治區長期落后下去”,“這樣就不是社會主義國家了。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要所有的兄弟民族地區、區域自治的地區都現代化”。
正是在周恩來的領導下,新疆經濟得到快速發展,石油、有色及稀有金屬等優勢資源得到了充分開發。1955年 10月 29日,新疆黑油山油田第一口探井鑽成出油,標志著新中國第一個大油田——克拉瑪依油田的誕生,在當時石油供應極困難的情況下,為新疆以及全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能源支持。
(三)關心水利建設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產成就,促進農業發展
受到氣候等因素的限制,新疆的農業一直處於十分落后的狀態,糧食供需失衡,人民生活困難。新中國成立后,周恩來對新疆農業的發展問題十分重視。他多次視察新疆,清醒地認識到,新疆地處內陸,氣候干旱,隻有改善水利系統才能搞好農業建設。1957年 8月,他在談到民族地區發展問題時強調,“新疆水利不夠,要大大地改善水利系統,才能夠開發”。1965年 7月 6日,周恩來在烏魯木齊聽取有關同志匯報時指出:一定要抓重點,中央有中央的重點,你們有你們的重點。你們重點還是抓水利。第三個五年計劃還是要以地面水為主,要以修渠修水庫為主,重點整治渭干河、庫車河、葉爾羌河﹔地下水只能試辦。此后,他始終關心指導著新疆的水利建設問題。1972年春,周恩來指示解放軍某部給水工程團開赴新疆,克服一切困難,查清新疆水文地質情況,解決嚴重干旱地區的農牧民飲水問題。在周恩來的指導下,給水工程團實地普查了80多個縣市的水文情況,在天山南北干旱缺水區共打井 800多眼,有力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新疆地廣人稀,要發展大規模的農業建設,離不開人力和技術的保障。1954年,中央決定在新疆成立生產建設兵團,有組織地開展大規模的“屯墾戍邊”工作,發揮好入疆部隊自給自足的生產建設積極性。1965年 7月 5日,周恩來在視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墾區時,鼓勵兵團戰士們在備戰防邊的同時,扎實開展好農業建設:“你們要把生產搞好,還要擴大農墾面積。”7月 6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政軍負責干部會議上,周恩來強調:“新疆是個好地方,地面、地下生產潛力非常大,就是要大大發展生產,要起后方作用”,“生產建設兵團既是生產隊,又是工作隊,又是戰斗隊”。到1966年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營農場發展到 158個,耕地 80.86萬公頃,農業總產值 3.64億元,這些成果大大加快了新疆經濟發展的速度,增加了新疆經濟的總量。
三、大力發展新疆文化事業
周恩來十分關心新疆文化事業的發展,在推動傳承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搶救保護維吾爾族文化遺產、發展新疆少數民族文藝創作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
(一)推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研究和保護
周恩來從實際出發,重視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保護工作。1950年 7月 14日,周恩來致函新疆省人民政府:嗣后所有省級機關一切行文、布告、案卷均須一律採用維漢對照,使用兩種文字。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民族情況,分別決定採用何種文字,呈省府批准后實行。各級政府機關及郵電部門均需接受人民以其本民族文字所寫的信件、電報等。“維漢對照”的規定,照顧到了當地維吾爾族干部群眾的語言習慣,確保了政令的有效傳達和理解。
周恩來還推動成立了傳承、研究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機構。中央民族學院(今中央民族大學)經政務院批准籌辦,於1951年 6月 11日正式開學,招收了包括維吾爾族在內的一批民族學生,按照中央要求負責研究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歷史文化等,並用各少數民族語言翻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等各種重要文獻。1955年,由中央民族學院研究部編著的《維吾爾族史料簡編》出版,這是對新疆主要民族維吾爾族進行系統史料整理和研究的早期成果,同時也有效保護了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傳統。對於那些與傳承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相關的成果,周恩來也是不遺余力地加以保護。1950年,包爾漢向周恩來報告了自己此前編纂的《維漢俄詞典》手稿不慎遺失的情況。周恩來對此十分重視,指示專人全力尋找。包爾漢后來回憶:“總理表示一定要派人尋找。總理這樣關心我,實在使我難以忘懷。”最終,這部手稿順利找到並於1953年正式出版,成為我國現代第一本漢維語言對照的工具書。
(二)推動維吾爾族文化遺產“十二木卡姆”的搶救保護
“十二木卡姆”是集歌、舞、樂於一體的大型維吾爾族傳統音樂套曲,被譽為“維吾爾音樂之母”。然而,到新中國成立前夕,能夠完整演唱“十二木卡姆”的藝人寥寥無幾,這一完全依賴口傳心授的藝術形式面臨著失傳的危險。
1950年春,賽福鼎向周恩來匯報了“十二木卡姆”瀕臨失傳的危急狀況。據他介紹,由於傳承困難,在許多優秀的“木卡姆”藝人離世后,年輕人中已無人能夠完整掌握“十二木卡姆”的表演技藝,這一珍貴傳統藝術形式將有可能消失。對此,周恩來高度重視,他立即指示國家民委、文化部及中國音樂家協會等部門,共同研究並採取有效措施對“十二木卡姆”進行搶救性記錄和整理。按照周恩來的部署,文化部和中國音協決定派遣當時在中央音樂學院工作的音樂家萬桐書、劉熾等人遠赴新疆,承擔這項重要任務。為了確保工作順利進行,新疆也相應成立了由賽福鼎親自領導的“十二木卡姆整理工作組”,為專家團隊提供了組織保障和本地協調。
經過多方不懈努力,到1955年,“十二木卡姆”的錄音、記譜和歌詞整理工作終於全部完成。1960年,兩大卷《十二木卡姆》樂譜正式出版。該成果的問世,標志著維吾爾族“十二木卡姆”這一傳統藝術瑰寶實現了由口頭傳承向文本傳承的歷史性轉折。
(三)推動新疆少數民族文藝創作工作的發展
周恩來十分重視民族地區文化建設,多次親自指導新疆文藝創作工作。他從理論高度闡述了開展好少數民族文藝工作的兩個重要原則,即“民族化”和“大眾化”。1960年 11月,周恩來在觀看中央民族歌舞團匯報演出后談到,一首歌、一個舞蹈都要很好地體現民族特色,使人一看就知道是哪個民族的。他號召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民族地區,在各民族原有風格的基礎上,不斷提高創作和演出水平。“民族舞蹈的加工,一定不要脫離原來的風格。”他認為文藝作品必須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要為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服務,要植根於本民族的文化土壤,反映本民族的生活和情感。對於新疆這樣包含多個民族的地區,這一原則顯得尤為重要。
做好文藝創作工作的關鍵在於建設好一支過硬的文藝隊伍。周恩來關心、鼓勵新疆文藝團體建設,給予了新疆文藝隊伍以特別關注。1956年成立的新疆藝術劇院話劇團是由原新疆軍區文工團中的話劇團專業人員組成的,當時部隊曾考慮解散話劇團,賽福鼎為此專門找到周恩來,陳述了保留這個話劇團對發展新疆地區文藝事業的重要性,周恩來經過慎重考慮,同意了這一請求,將話劇團保留了下來。此后,新疆話劇團創作並演出了多部具有民族特色的劇目,受到了廣泛歡迎。1964年 6月,烏魯木齊市京劇團創作的現代京劇《紅岩》,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京劇現代戲觀摩演出大會”。演出后,周恩來與全體演職員親切交談,鼓勵他們要全心全意地為新疆地區的各族人民服務。這些關心關懷,使新疆文藝工作者受到極大的鼓舞。
四、積極促進新疆各民族人民大團結
周恩來一生多次去過新疆,對新疆各族人民懷有深深的感情。他一貫主張各民族一律平等,實現民族大團結,實現共同發展。1950年,周恩來在給中央民族訪問團的題詞中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團結互助”。
(一)要求結合民族地區歷史和特點制定和執行民族地區政策
由於各民族之間發展水平的不同,周恩來提醒廣大黨員干部在工作中務必考慮到少數民族的歷史和特點。他認為,各民族隻有社會發展程度高低的差別,而沒有優劣之分。“我們不能要求各少數民族的發展水平和漢族一樣,要承認少數民族在某些方面存在落后現象,不能求之過急。我們決不允許帝國主義搗鬼,挑撥民族關系,這個原則一定要堅持。至於其他方面的問題可以慢慢來解決,有的還要等待。有些政策要結合少數民族地區的特點加以貫徹,不能拿一個政策來解決所有的問題”。他進一步指出:“對少數民族,首先要在政治上使他們求得解放,然后在經濟上和文化上再幫助他們發展,穩步前進。”
(二)鼓勵支持少數民族干部參加國家政治生活
周恩來高度關注新疆少數民族干部的成長成才問題,積極為幫助少數民族干部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創造條件。在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成員中,周恩來特意安排了包括維吾爾族在內的各民族代表參加。1949年 8月,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致電在新疆工作的鄧力群:“望先以中共中央名義向伊犁負責當局提出邀請他們派遣代表出席九月十號左右在北平開會的新政治協商會議,人數為五位,希望維果爾族、卡薩克族均有人來,並有一位漢人同來兼做翻譯。”
以賽福鼎為代表的新疆少數民族干部的政治進步同樣離不開周恩來的關心支持。在周恩來親自組建的第一屆中央政府機構裡,專門成立了民族事務委員會,賽福鼎被任命為副主任委員之一。賽福鼎曾於1949年 10月 22日向毛澤東當面遞交入黨申請書,表達了自己渴望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堅定意願,23日,周恩來受毛澤東委托親自向賽福鼎宣讀了批准內容,充分體現出以毛澤東、周恩來為代表的老一輩革命家對少數民族干部政治進步的重視和幫助,也是中國共產黨堅持民族團結,真誠培養少數民族骨干的生動例証。
(三)強調加強漢族干部與少數民族干部的團結是搞好民族團結的關鍵
在民族多元、文化多樣的民族地區,處理好漢族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的關系是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工作。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漢族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的各自優勢和工作積極性呢?周恩來認為,關鍵在於搞好團結。他要求,漢族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要互相學習,互相幫助。漢族干部要從各方面切實尊重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尊重少數民族人民的意見,充分認識少數民族的歷史貢獻和民族地區的重要地位。漢族干部要主動替少數民族干部著想,才能搞好團結。他相信,“按我們的政策去做,各民族必定能夠日益團結,必定會有美好的前景”。在民族地區,關於當地干部和漢族干部的比例問題,周恩來也作出了深刻思考。他提出:“在每個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干部應該做負責工作。”當然,也應該派漢族干部幫助當地干部開展工作。“就是少數民族佔多數的地方,像新疆、西藏,也不可能沒有漢族干部。”要注意培養少數民族干部,“派漢族干部應當少而精,就是要派好的、得力的干部,不能多而濫”。他明確指出:“領導干部很關重要,不論是黨的還是政府的,都要照顧雙方面,要力求合作。”1965年 7月,周恩來視察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期間,在為兵團的題詞中就強調了民族團結問題。給新疆黨政軍干部講話時,他再次強調要“搞好民族團結。要做長期的工作,要各個方面打破界限才能夠團結”。
除了工作原則上的要求,周恩來還從工作方法上對黨員干部進行具體指導。1965年 7月6日,周恩來視察新疆時,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政軍負責干部會議上提出,要搞好民族團結,“首先,要學習語言,漢族干部先要學好維吾爾語”。漢族干部在新疆工作了十多年還不能夠直接同少數民族群眾講話,這怎麼能夠互相交心、談問題呢?所以要學習民族語言,“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必須要學習好”。在這次會議上,周恩來把當地漢族干部在工作中學習使用民族語言提升到關系民族團結、搞好邊疆建設的政治高度,幫助漢族干部更好融入到少數民族地區工作之中。同時,周恩來也要求少數民族干部學習並掌握漢語。1950年 11月24日,周恩來主持政務院第六十次政務會議,會議批准了《培養少數民族干部試行方案》,要求少數民族干部“除學好本民族語文外,亦應學習漢語漢文”。這些具體的工作方法指導有助於民族地區黨員干部進一步改善工作方法,促進民族團結與合作。
周恩來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治、經濟、文化建設的思考與實踐,豐富和完善了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理論和新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經驗,有利於維護民族地區的穩定和新中國的安定,實現民族團結和共同進步。這些思考與實踐,對新時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繁榮發展,依然有著深刻的借鑒意義。
(作者:徐行,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杜開鑫,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
來源:《黨的文獻》2026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