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前后中央領導人關於中國工業化道路的集體探索
——以《論十大關系》講話的發表、傳達和闡釋為中心的考察
實現工業化是中國近代以來歷史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族獨立和國家富強的必要條件。新中國成立后,在社會主義制度建立的基礎上,如何開辟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工業化道路,成為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中心議題。毛澤東在前期大量周密而系統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論十大關系》,其他中央領導人在傳達、闡釋“十大關系”的過程中也提出許多重要觀點和看法,從而在中共八大前后形成了一次對中國工業化道路的集體探索。學界關於《論十大關系》思想內涵等的研究業已十分豐富,部分研究也關注到周恩來、朱德等中央領導人對“十大關系”的闡釋,但關於毛澤東《論十大關系》與八大前后其他中央領導人理論探索之間的深層聯系的相關研究成果尚不多見。
毛澤東的《論十大關系》是一篇聚焦經濟問題和工業化建設的報告。本文擬從毛澤東形成“十大關系”的思路入手,歸納其蘊含的工業化三大命題,並據此考察八大前后中央領導人關於中國工業化道路的集體探索。
一、毛澤東工業化建設思想的三大命題
工業化是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命題,是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中國共產黨自成立起,就將實現中國工業化作為重要政治主張。1923年惲代英即在《中國可以不工業化乎?》中提出,“凡為殖民地者,永隻得以原料供給其所謂母國而不能自己供給﹔永隻得消售其所謂母國之成品而不得自己制造”,“此非吾之工業有以與外國相抗衡,蓋惟有萬劫而不復”。毛澤東指出:“我們共產黨是要努力於中國的工業化的。”“中國落后的原因,主要的是沒有新式工業。”“要中國的民族獨立有鞏固的保障,就必需工業化。”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他進一步提出,革命勝利之后要“迅速地恢復和發展生產”,“使中國穩步地由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領導恢復國民經濟、進行社會主義改造、開啟“一五”計劃建設。“一五”計劃期間,以蘇聯援建的 156項工程為中心的工業建設,使我國的工業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前進了一大步。至 1956年初,社會主義改造進展顯著。為了准備召開中共八大、領導社會主義制度建立之后的大規模經濟建設,毛澤東於 1956年2月 14日至4月 24日分別聽取國務院 35個部委關於工業生產和經濟工作的匯報,開始了系統的調查研究。在聽取匯報的這段時間,正值蘇共召開二十大。蘇聯在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和錯誤,引起了毛澤東的深入思考。他就此提出,要獨立思考,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具體實際進行“第二次結合”,“努力找到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的具體道路”。毛澤東對這條“具體道路”的探索首先就從工業化道路開始,這次聽取多部門匯報的深入調查,直接推動了《論十大關系》的形成。
1956年4月25日、5月2日,毛澤東先后兩次發表講話,系統闡釋了十大關系問題。實際上,“十大關系”的提法有一個逐步形成的過程,經歷了“三大關系”“六大關系”最終到“十大關系”的發展。這“十大關系”並非簡單羅列,而是一個有機整體,存在明確且緊密的內在邏輯。
毛澤東首先將經濟建設需要處理的問題總結為“三大關系”。4月 19日,他在聽取李富春關於“二五”計劃的匯報時指出,“三個關系都必須很好地解決,即沿海與內地關系、輕工業與重工業關系、個人與集體關系”。而在正式作《論十大關系》報告的前一天即 4月24日,毛澤東在繼續聽取“二五”計劃匯報時,結合兩個多月來聽取經濟工作部門匯報的情況,歸納出“六大關系”:輕工業與重工業,沿海與內地,國防、行政與經濟、文化,個人與集體,地方與中央,少數民族與漢族。
從“三大關系”到“六大關系”,毛澤東關於工業化道路的認識逐步深化。一是表現在輕工業與重工業關系被提前到第一位。集中力量發展重工業是蘇聯工業化模式的核心內容,由此帶來國民經濟比例嚴重失調,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妥善處理輕工業與重工業的關系自然就成為“以蘇為鑒”探索中國工業化道路的理論起點。二是表現在三大命題的結構逐漸清晰。“六大關系”中新加的三對關系並非是對“三大關系”的簡單續寫,而是有序“插入”到原有框架之中。第三對關系(國防、行政與經濟、文化)補充於前兩對關系之后﹔第五對關系(地方與中央)補充於個人與集體關系之后﹔第六對關系(少數民族與漢族)相較第四、五對關系更側重社會群體,可被視為補充於最后的一對相對具體的關系。由此,“六大關系”構成第一、二、三對,第四、五對,第六對關系三個部分。
“六大關系”中三個部分的結構,在“十大關系”中更為顯著。在 4月 25日的講話中,毛澤東將“六大關系”發展為“十大關系”。“十大關系”沒有改變“六大關系”的次序,在第一對(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與第四對(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關系中增加了對農業、農民的考量。新增的四對關系全部補充於第六對關系(少數民族與漢族)之后,且均聚焦具體的社會群體。從毛澤東的歸納過程可以看出,“十大關系”同樣可分為三個部分。這三部分所圍繞的命題均源自對工業化道路問題的探討:
其一,前三對關系(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系,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構成第一部分,集中回答實現什麼樣的工業化的問題。蘇共二十大揭開了蘇聯工業化模式的“蓋子”。以中國國情為依據重新確定工業化的目標,就需要回到“以蘇為師”的關鍵:重工業問題。新中國彼時仍處於工業化起步階段,技術革新和國防工業均需要重工業的發展。“以蘇為鑒”不代表全面否定重工業,而是強調不能片面地集中資源。因此需要處理好這三對關系。該部分可以歸納為中國工業化的方針問題。
其二,第四、第五對關系(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集中回答如何領導這樣一場生產革命的問題。在調研之初,毛澤東就關注到領導方式的問題。2月 15日也就是調研的第二天,他在聽取電力工業部等匯報時堅決否定了“一長制”(廠長負責制),強調“黨委的集體領導無論如何不會妨害一長制”,“沒有黨的領導,很容易形成一長獨裁”。2月 16日聽取第一、第二、第三機械工業部匯報時再次批評了“一長制”。“一長制”背后反映的即是“三大關系”中的“個人與集體關系”,其后發展為“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這對關系與“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一同闡述的是工業化的領導方式問題。
其三,后五對關系(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黨和非黨的關系,革命和反革命的關系,是非關系,中國和外國的關系)主要討論政治關系,回答了如何在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生活中團結各方力量服務中國工業化建設的問題。五對關系中,民族關系在“六大關系”階段已經提出,其后四對關系則在次日的《論十大關系》報告中產生。毛澤東指出,工業化離不開“人的因素”:“天上的空氣,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寶藏,都是建設社會主義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質因素隻有通過人的因素,才能加以開發利用。”這五對關系涉及民族政策、統一戰線、穩固政權、黨的建設與外交方針,切中了許多事關工業化建設與鞏固的關鍵問題。這些“人的因素”,構成了“十大關系”的第三個命題,即工業化的團結力量問題。
總的來說,“十大關系”的發展過程,彰顯了鮮明的問題意識。方針問題、領導方式問題與團結力量問題構成了毛澤東《論十大關系》中工業化建設思想的三大命題。1956年《論十大關系》沒有公開發表,但在全黨引起了強烈反響。中共八大前后,多位中央領導人進一步闡釋十大關系問題,形成諸多重要觀點。正如1960年毛澤東在《十年總結》中總結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經驗時所談到的,“前八年照抄外國的經驗。但從一九五六年提出十大關系起,開始找到自己的一條適合中國的路線”,“開始反映中國客觀經濟規律”。從現代化的共性與個性來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對工業化道路的探索,在1956年之前更多的是學習現代化的“一般特征”,1956年之后更多的是探索“中國特色”。這一階段對“中國特色”的探索,正體現於《論十大關系》中的工業化三大命題被引入更深入的討論之中,中國工業化道路的設想逐步轉化為可操作的國家戰略。
二、工業化的方針:統籌資源配置,“基本上建成一個完整的工業體系”
關於第一個命題——工業化的方針問題,其內涵是工業化資源如何優化配置。在《論十大關系》中,毛澤東對前三對關系都提出了“是真想還是假想”的問題。他指出,你對發展重工業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厲害,那你就要注重農業、輕工業,使糧食和輕工業原料更多些,積累更多些,投到重工業方面的資金將來也會更多些”﹔你對發展內地工業“如果是真想,不是假想,就必須更多地利用和發展沿海工業”﹔你對國防建設如果“是真正想要、十分想要,你就降低軍政費用的比重,多搞經濟建設”。這一命題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農輕重”資源配置問題。
周恩來是較早對毛澤東的理論探索進行傳達的中央領導人。在初步傳達中,周恩來將工業化資源配置的問題歸結為重工業的優先發展和其他方面的“相應”發展。在“十大關系”產生之前,4月 20日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就傳達了毛澤東 19日提出的“三大關系”。在毛澤東 5月 2日第二次闡述“十大關系”后,3日,周恩來在國務院司局長以上干部會議上正式傳達毛澤東的報告。他指出,“我們的建設方針是優先發展重工業,相應地發展輕工業、農業和交通運輸業等等”,一般地說,這一方針執行得比較好,而蘇聯、東歐國家對農業、輕工業的發展有所忽視。沿海與內地的問題也一樣,發展內地並非一定要限制沿海,應當“以沿海的發展來刺激內地工業的發展,幫助和支援內地工業的發展”。
李富春是經濟工作的重要領導人之一,也是毛澤東聽取匯報時的主要匯報者之一。6月18日,他在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談到農輕重問題時提出了“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的觀點。他認為,“優先發展重工業,是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的一個中心環節。這一原則必須遵守”。但在發展重工業的同時,還必須發展農業與輕工業。農業發展滯后對整體經濟的影響在“一五”時期已經十分顯著了。“一九五五年工業增長速度緩慢,主要原因在於一九五三、一九五四這兩年的農業生產都因受災沒有完成計劃。這樣就使得工業生產因農業供應的原料不足而不能迅速增長”。同時,“輕工業投資少、建設易、見效快”,是國家資金積累的主要來源之一。因此,“要使全國人民逐步做到豐衣足食,就必須在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前提下,按照不同時期的經濟情況和人民生活水平,保持重工業、輕工業和農業的一定的比例關系。這就是從中國實際情況出發,遵循有計劃按比例發展國民經濟的規律”。
除直接負責經濟工作的重要領導人外,朱德也對工業化方針問題進行了傳達和探討。在 4月 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十大關系時,朱德發言指出,關於農輕重問題,“應以重工業為主,輕工業適當發展,農業要充分發展”﹔關於沿海與內地的關系,“沿海作‘母雞’,造船、漁業、鹽業等,非在沿海發展不可”﹔關於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關系,應以“經濟建設為主,國防建設為輔。國防工業應和民用工業結合,具體做法要加以研究。裁軍勢在必行,但應保持最大可能的動員基礎”。8月,他還專門撰寫了《我對主席指示的十大關系的體會和想到的一些意見》。文章對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關系作出了進一步分析,認為“前者是后者的鞏固基礎,后者是前者的保障”,“應盡量減少現役軍費的支出,集中更多的資金來加強經濟建設,以便給國防建設打下強固的基礎”,“民用工業和國防工業應該互相結合起來,使兩者能夠在平時為經濟建設服務,在戰時迅速地轉到為戰爭服務”。
此外,彭德懷在 6月 29日討論“二五”計劃中國防工業問題時談到,“國際局勢現在尚不穩定,我們必須加強國防,搞國防工業,要有准備﹔但也不是准備馬上就打仗,戰爭的到來會有一段時間”,“從我國全局來考慮,在這段時間裡也不能把主要力量都拿來搞軍事,要做到國防工業建設與民用工業建設適當配合,要逐步地、有計劃地進行我國的國防工業建設”。
9月 16日,在中共八大上,周恩來作《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的報告》,代表中央對工業化方針命題作出了正式回答,強調“應該使重點建設和全面安排相結合,以便國民經濟各部門能夠按比例地發展”,“我們強調重點建設,並不是說可以孤立地發展重點,而不要全面安排﹔我們要求全面安排,也不是說可以齊頭並進,而不要保証重點建設”。以上述原則為基礎,報告進一步提出:“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主要要求,就是要在大約三個五年計劃時期內,基本上建成一個完整的工業體系。 ”這一工業體系的“完整”體現在兩個方面:“能夠生產各種主要的機器設備和原材料,基本上滿足我國擴大再生產和國民經濟技術改造的需要。同時,它也能夠生產各種消費品,適當地滿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
工業化資源配置問題的難點,在於合理確定“農輕重”各部門的發展目標,使其符合“相應地發展”“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等特征。周恩來作的這個報告實際上就回答了這一問題:能夠滿足生產與生活兩大需要的產業比例就是合理的產業比例。完整工業體系的總體目標正是在不斷深化對資源配置這一命題的認識中提出來的。片面孤立的方針不僅不可能實現工業化目標,還會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甚至國家的政治基礎,而防止片面孤立,就需要“重點建設”與“全面安排”相結合,建立起完整的工業體系。這一方針要滿足的兩大“需要”,決定了資源配置的“比例”和經濟部門“相應”發展的關系,也就確定了工業化道路的第一個錨點。
三、工業化的領導方式:統籌統一性與獨立性,建立起與工業化相適應的領導體制
“十大關系”中的第二個命題,是如何改進黨和國家的領導方式,建立起與工業化相適應的領導體制。毛澤東認為,“任何情況下,黨的集體領導這個原則不能廢除”,但“應當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一點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地方辦更多的事情”,“兩個積極性”比隻有“一個積極性”好得多。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同樣如此,要“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個方面”,“各個生產單位都要有一個與統一性相聯系的獨立性,才能發展得更加活潑”。
在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上,多位中央領導人傳達了毛澤東的有關提議。周恩來指出,“在我們的社會制度下”,“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雖然存在著矛盾,但不是對抗性的”,“正確處理這種關系,應該是雙方兼顧,公私兩利”,不能隻照顧國家,“必須給每一個單位以一定的自治權利,給每一個勞動者以應得的福利”。朱德認為,“國家要少抓,還要適當地給。對合作社要保護,對私人也要適當保護,做到協同一體”。鄧小平在主持討論《關於國營工業企業的領導問題的決定(草案)》時提出,有一點必須“肯定、明確地講清楚”,關於企業與國家的關系,“企業總要執行國家計劃,這是全局。地方黨委對部有意見,可以向中央提,但不能不執行部的計劃。因部的計劃是國家計劃的一部分”。這為處理好國家和生產單位的關系劃出了明確的底線。彭真在北京市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談到,“集體和個人,積累和分配,既是一致的,又是有矛盾的”,“我們對國家和集體的利益注意是夠的,而對改善群眾生活、福利關心不夠,‘短期內甚至成為偏向’,要解決這個偏向”。
具體而言,其一是生產經營層面的問題,其二是收入分配的問題。關於生產經營層面,陳雲認為,統統計劃,把市場卡死,這條路是走不通的。他在中共八大籌備過程中就已形成初步設想:對部分商品變統購包銷為選購自銷,變統一價格為放開價格﹔在生產和經營方面改變過於集中和統一計算盈虧的管理形式﹔在農業方面給農民以搞副業的生產自由,以個體經濟補充集體經濟。他還提出社會主義經濟要“大計劃、小自由”,要做到在大范圍內合理和小范圍內也合理。中共八大上,他進一步提出“三個主體、三個補充”的經濟體制構想。這成為探索計劃與市場關系的重要成果。關於收入分配問題,李富春提出:“我們目前正在進行大規模的社會主義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而資金的來源主要靠我國國民經濟的內部積累。但在解決資金積累問題的同時,必須注意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如果隻顧其中的一面,就不利於社會主義建設。”“合理解決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從計劃工作來說,最主要的就是要解決國民收入的合理分配問題。”根據初步計算,國民收入經過分配和再分配后,最終用於積累的部分約佔22%,用於消費的部分約佔 78%,“考慮到我國人口多、生產不發達等因素,積累基金的比例只能稍低一些”,從而既可以保証國家建設需要,又能使人民生活得到適當改善。李先念提出,在財政金融工作方面,要通過國家財政機關和銀行系統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要為國家建設積累資金,要盡可能地把社會上一切閑散的資金吸收起來用於社會主義建設,並促進商品流轉的加速和擴大”。
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上,劉少奇在中共八大上的政治報告中提出了調整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職權的設想。他指出,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央擴大管理職權、反對分散主義是完全必要的。但“近幾年來中央有些部門把過多的事務抓到自己手裡,對地方限制得過多過死,忽視地方的特殊情況和特殊條件”,“這樣,既不利於地方的工作,也分散了中央的精力”。因此,他提出,“把一部分行政管理職權分給地方,是完全必要的。國家的很多工作,例如農業、小型和中型的工業、地方的運輸事業、地方的商業、中小學教育、地方的衛生事業和地方的財政等等,中央隻應當提出一般的方針政策和大體的規劃,具體工作應當交由地方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去部署辦理,並且應當把中央機關的干部分一部分到地方去工作。省、市、縣、鄉都應當有一定范圍的行政管理職權”,“這樣,既能夠發揮中央機關的積極性,也能夠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使中央和地方都有必要的機動,又便於實行相互的監督。這對於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普遍高漲具有重要的意義”。周恩來認為,極端的集權和民主都不利於國家的發展,“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實行“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就是集權還是分權的問題。注意分權也就是為了集權。二者也是辯証的”,“我們是在集權之下的分權,不是隻有分權。發揮地方上的積極性,就有利於集權”。朱德關注到其中的財政體制改革問題,他提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問題,主要是如何合理地建立起中央、省、縣、鄉四級財政的問題。只要把四級財政的計劃搞好,其他問題也就容易解決了”,“應增加地方權力,發展地方經濟事業,逐步建立地方各級的財政體制”。
關於財政體制和行政職權方面的新理念,促進了陳雲關於體制建設的新探索。早在 1951年,陳雲就在考慮統一管理下如何因地制宜地發揮地方積極性的問題,並主持起草了《關於劃分中央與地方在財政經濟工作上管理職權的決定》,將財政經濟工作中一部分適宜於由地方政府管理的職權交給地方政府。毛澤東發表《論十大關系》后,1956年 5月至 8月,國務院召開全國體制會議,著重討論中央和地方關系問題,並形成了《關於改進國家行政體制的決議(草案)》。1957年 1月,中共中央成立以陳雲為組長的經濟工作五人小組,著手研究落實改進國家行政體制的工作。陳雲認為,“應該有適當的分權”,“什麼東西分,什麼東西不分,怎麼分法”是第一個應該慎重研究的問題,還要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地方的積極性,又能做到統一於國家的計劃”。在他的主持下,經過反復研究和聽取意見,1957年 11月通過了國務院關於改進工業管理體制的規定、關於改進商業管理體制的規定、關於改進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這就把《關於改進國家行政體制的決議(草案)》具體化了,也更加切合實際了。這是在工業、商業和財政這三個主要方面處理中央同地方和企業的關系的一次有益嘗試。
關於工業化的領導方式,《論十大關系》中提出了公私兩利和民主集中兩個問題。其他中央領導人在傳達闡釋時,將這一問題引入政策層面。公私兩利問題逐漸轉入對統籌計劃與市場、國家建設與民生改善的探討,改革領導體制、實行民主集中的問題也轉入對建立四級財政體制、適當擴大地方職權等問題的探討。這些探討堅持了《論十大關系》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的基本方向,在政策層面對工業化領導方式的完善進行了初步探索。
四、工業化的團結力量:堅持獨立自主,反對孤立主義
《論十大關系》后五對關系構成了中國工業化道路的第三個命題——調動工業化建設中的“人的因素”。具備正確的方針和科學領導方式的同時,工業化還需要調動一切人的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
諸多中央領導人對這一問題進行了闡釋。朱德指出,關於少數民族問題,“應通過民族形式來實現社會主義內容”,“對少數民族必須等待、幫助,要等待他們的覺悟逐步提高,不能操之過急”﹔關於黨和非黨的關系問題,“必須改善黨與非黨的關系,才能群策群力”﹔關於革命與反革命問題,正確處理這一問題,“可以減少仇恨,爭取更多的人相信社會主義”﹔關於是非關系,“要誠懇相待,循循善誘,治病救人”。在中共八大政治報告中,劉少奇就少數民族問題提出:“我們必須用更大的努力來幫助各少數民族在經濟和文化上的進步,使各少數民族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充分地發揮積極作用。”
而在第三個命題中,“中國和外國的關系”在中共八大前后被重點闡發。自 1955年 12月至 1956年 3月,朱德率代表團訪問了羅馬尼亞、民主德國、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蘇聯和蒙古等國。《論十大關系》發表后,朱德結合出訪感受指出,“蘇聯國家力量很大,應加強聯系,加強合作。我這次訪問歐洲,感到東歐兄弟國家生產潛力很大,可以在工業建設上幫助我們。但我們應在工業原料和農產品上支援他們”,“對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也要加以幫助。資本主義國家(包括美國在內)也要同我們做生意的。我們應有所准備。根本的問題是貿易問題”。總之,“要動員一切國際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來為我國的建設事業服務,取人所長,補我所短,我國的建設速度就一定能大大加快”。
周恩來在 5月 3日首次傳達“十大關系”時指出:“社會主義制度一定會在全世界代替資本主義制度,這是世界的前途,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性”,“但這並不是說,非社會主義制度的各個國家就沒有可學的地方”,“我們不僅要向蘇聯學習,向兄弟國家學習,而且要向世界上一切國家學習”。在接見澳大利亞記者時,他重申:“一個國家如果要建設工業,要擺脫落后,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但是也不可能關著門干,不同其他國家發展經濟合作。”
在中共八大上,周恩來以回應質疑的方式進一步回答了中國和外國的關系問題。他提到,“有人問:既然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各國的經濟日益發展,並且在社會主義各國之間出現了經濟和技術的廣泛合作的可能性,我國是否還有必要建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呢?”對於這一問題,周恩來提出:“從國內的要求來說,我們必須迅速改變國民經濟長期的落后狀態﹔從國際的要求來說,我國建立起強大的工業,可以促進社會主義各國經濟的共同高漲,並且可以增強保衛世界和平的力量。”因此,“我們認為,我國目前的情況雖然同蘇聯建國初期在經濟上處於孤立無援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蘇聯和各人民民主國家的存在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極有利的條件,但是像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資源較富、需要很大的國家,仍然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完整的工業體系”。另一方面,獨立自主並不意味著孤立主義,周恩來也批判了“關起門來搞建設”的思想傾向。他指出,從我國工業化的現實需求來看,“不用說,我國要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工業體系,在長時期內還需要蘇聯和各人民民主國家的援助,同時也需要同其他國家發展和擴大經濟、技術、文化的交流”﹔從長遠來看,“即使我們在將來建成了社會主義工業國之后,也不可能設想,我們就可以關起門來萬事不求人了”。“事實表明,不僅社會主義各國之間的經濟和技術的協作范圍將不斷地擴大,而且由於各國人民爭取和平、民主、民族獨立的力量日益強大,國際局勢日益趨於和緩,我國同世界各國在經濟上、技術上、文化上的聯系,必然會一天比一天發展。因此,在建設社會主義事業中的孤立思想,也是錯誤的。”
1956年我國面對的現實情況是工業化建設中“以蘇為師”與“以蘇為鑒”的矛盾,周恩來的上述論述卻在更廣闊的歷史視野中審視我國的工業化之路:“以蘇為鑒”之后,工業化邁過起步階段之時,我國的工業化是否還需要“師”?這就是“中國和外國的關系”所回應的問題。而堅持獨立自主,反對孤立主義的回答,奠定了中國工業化道路開放性的基本特征。周恩來的闡述,拓展了“中國工業化道路”的命題范疇。
實際上,周恩來對“中國工業化道路”開放性的探討,依然源自《論十大關系》中的相關論述。就“中國和外國的關系”,毛澤東談到,中國的工業化有兩條既是缺點也是優點的特點:“一窮二白”——“窮”就是落后,但“窮就要革命”,也就意味著高昂的現代化熱情,是一種現代化的“革命立場”﹔“白”就是“一張白紙”,缺乏現代化經驗,但也意味著更少地受路徑依賴的束縛,是學習一切先進經驗的“謙虛謹慎”。“將來我們國家富強了,我們一定還要堅持革命立場,還要謙虛謹慎,還要向人家學習,不要把尾巴翹起來。不但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要向人家學習,就是在幾十個五年計劃之后,還應當向人家學習。一萬年都要學習嘛!這有什麼不好呢?”在毛澤東看來,“一窮二白”是現實,同時也應是未來中國工業化之路的基本立場:現代化的“革命立場”和“謙虛謹慎”的開放態度。這與其他中央領導人的闡釋一同構成了關於調動一切“人的因素”的重要探索。
五、結語
在新中國成立初期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過程中,對符合中國國情的工業化道路的探索是中心議題。《論十大關系》的提出,正是這一探索的開始。從《論十大關系》到中共八大,中國共產黨對中國工業化道路的探索完成了從理論奠基到制度建構的歷史跨越。毛澤東提出的工業化三大命題在其他中央領導人的集體闡釋中,逐步轉化為可操作的國家戰略。關於工業化的方針,新中國的工業體系既要基本上滿足擴大再生產和國民經濟技術改造的需要,又要適當滿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關於工業化的領導方式,既要處理好公私兩利、協同一體的問題,又要協調好中央、地方的財政體制和行政管理職權﹔關於工業化建設的團結力量,要堅持獨立自主,反對孤立主義,調動黨內外、國內外一切人的因素。這場探索中的諸多提議,如建立四級財政體制、解決國民收入合理分配、加強民生建設等,也為中國工業化道路探索出具體的制度落點。然而,由於中共對社會主義建設還缺乏實踐經驗和科學認識,在國內外復雜形勢影響下,八大路線未能堅持下去,一度出現了一些脫離實際、超越階段的主觀主義的思想和做法,偏離了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
工業化是現代化的重要任務之一。《論十大關系》所回答的工業化三大命題:目標方針、領導方式、團結力量,同時也是不斷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所需要探索的重要命題。八大前后中國共產黨的理論探索不僅完善了毛澤東“中國工業化道路”命題的理論圖譜,也在深入探討工業化三大命題的過程中構建起中國式現代化的早期范式,為改革開放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歷史鏡鑒。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毛澤東同志一九五六年總結我國經濟建設經驗的《論十大關系》報告中提出的基本方針,既是經濟規律的客觀反映,也是社會政治安定的重要保証,仍然保持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作者:路子達,清華大學高校德育研究中心研究員、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助理教授
來源:《黨的文獻》(2026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