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運用協同思維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貫徹眾論)
必須堅持系統觀念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重要內容之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建設的中長期目標,要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形勢、法治建設進程和人民群眾法治需求,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協同。”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堅持系統觀念貫穿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注重從各個層面推動法治建設各環節、各要素相互協同,推動法治和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指引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國家治理更具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十五五”規劃綱要把“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明確為“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要實現的目標,並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作出重要部署。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過程中更加注重協同,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筑就堅實穩固的法治根基。
注重協同是堅持系統觀念在法治領域的重要體現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系統觀念是具有基礎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正在經歷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推進改革發展、調整利益關系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堅持系統觀念,要求用普遍聯系的、全面系統的、發展變化的觀點來觀察並把握事物發展規律,並促進改革、推動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把堅持系統觀念貫穿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全過程,廣泛運用到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注重協同是堅持系統觀念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習近平總書記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要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布局的協同﹔2021年在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要求“統籌推進法律規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建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協同﹔2025年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體現了法治中國建設目標的協同﹔2025年1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重要環節的協同﹔等等。
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系統觀念,從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來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既推動法治建設、法治工作中不同環節、不同要素之間的相互協同,又推動法治與黨和國家事業其他方面的協同。之所以在法治建設中更加注重協同,是因為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隻有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推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自身運行的各環節以及法治與黨和國家事業其他方面形成協同合力,才能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這意味著不是將法治視為一種靜止的封閉系統,而是將其理解為一個與黨和國家事業各方面持續互動、動態發展的開放系統。正因如此,習近平法治思想超越了西方法治孤立的、對抗的思維模式和發展方式以及通過權力相互制衡就能基本實現法治的簡單邏輯,描繪了一種注重協同、強調聯動、實現互補的法治運行新生態,為人類法治文明發展作出重要原創性貢獻。
著眼中國式現代化全局把握協同的著力點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著眼中國式現代化全局,更加注重協同。為此,需要把握一些重點方向。這裡列舉幾個方面。
全面依法治國系統工程的協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系”“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基礎意義,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戰略舉措。全面依法治國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領域。立足全局和長遠來統籌謀劃,在協同推進上著力,在一體建設上用勁,才能提高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十五五”時期,推進和拓展中國式現代化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要求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進一步加強協同,既總結好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經驗,又針對現實問題提出富有改革創新精神的新觀點新舉措,既高屋建瓴、加強頂層設計,又腳踏實地、做到切實管用﹔既講近功,又求長效﹔既加強整體推進,又推動重點突破,不斷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整體發力、協同發展。
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改革、發展、穩定是一個有機整體。從“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到“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協同思維持續深化,協同的范圍從法治與改革一個方面拓展到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構成的有機整體上。改革、發展、穩定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支點。改革破解發展難題,發展夯實穩定根基,穩定為改革發展提供前提,三者有機統一於中國式現代化實踐。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使法治與改革、法治與發展、法治與穩定三方面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的具體體現,能夠通過制度規范將三者的互動關系納入法治化軌道,在法治的底層邏輯上實現三者動態平衡與良性互動。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彰顯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建設主動滿足中國式現代化需要的理論自覺和歷史自覺,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法治協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發展和安全是影響中國式現代化全局的一對重大關系,發展是基礎、安全是前提。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高水平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高效能治理是更好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關鍵之舉。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高效能治理必然要求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一方面,法治建設緊扣高質量發展需求,前瞻性應對產業變革與技術挑戰,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等制度,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穩定透明的制度保障,能夠實現法治與高質量發展規律契合,優化資源配置、激發創新活力﹔另一方面,法治通過明晰權利義務關系,建立健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法律體系、利用國際法手段妥善解決國際經濟糾紛等,能夠有效規范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推動社會矛盾在法治框架內妥善化解,保障國家安全、防控各類風險,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推動實現良法善治下的高效能治理,以高效能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筑牢根基。
“十五五”時期在法治建設中更加注重協同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工作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各部門各領域要嚴格依法辦事,合力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確保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取得決定性進展,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形勢、法治建設進程和人民群眾法治需求,在法治建設中更加注重協同,全面協調推進各領域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黨的領導是在法治建設中更加注重協同的根本保証。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增強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不斷提高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能力,確保法治中國建設各要素目標一致、方向一致、步調一致,把真理力量轉化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生動實踐。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多方面的法治工作。科學運用協同思維,重點是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實現各環節法治工作相互貫通、相互促進。比如,在立法方面,要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統籌立改廢釋纂,更加重視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相協同,相關領域具體立法自身也要更加注重協同。又如,在涉外法治方面,要統籌國內和國際,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加強涉外執法司法相關規則的協同。再如,要依法解決重大矛盾,必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增強各方協同合力。
同時,將法治理念、法治思維、法治方法、法治機制落實到黨和國家各方面工作中,切實做到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有效保護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作者為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
來源:《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14日 09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