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責任意識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作者:張全峰 劉 鑫    發布時間:2026-07-2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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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形式主義實質是主觀主義、功利主義,根源是政績觀錯位、責任心缺失”。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政績觀與責任心之間的內在邏輯:政績觀是責任意識在從政行為中的投射,責任意識則是政績觀的價值根基。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歸根結底要把責任意識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內化為對黨忠誠、對民盡責、對事業擔當的價值自覺,外化為求真務實、攻堅克難、久久為功的實際行動。

責任意識內化於心,首先要解決好“對誰負責”的價值坐標問題。對黨員干部而言,責任意識的指向始終是明確的: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這三者不是彼此割裂的,而是統一於黨的初心使命之中。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這就決定了黨員干部的責任,從根本上說就是對人民負責,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為民造福作為最大政績。現實中,少數黨員干部在責任指向問題上出現偏差:有的眼睛隻向上看,把對上級負責窄化為對個別領導負責,將“唯上”等同於“負責”﹔有的把對下負責變成“選擇性負責”,對群眾急難愁盼視而不見,對“短平快”的顯績趨之若鹜。這種偏差的根源,在於責任意識沒有真正內化於心,內心認同的“責任”是功利性的、選擇性的,而非純粹的、徹底的。隻有真正把“對誰負責”的價值坐標校准在人民這一端,責任意識的內化才有了正確的方向。

責任意識內化於心,關鍵在鍛造“敢負責”的黨性自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黨性。”黨性堅強了,責任意識才能從外在要求轉化為內在自覺。反之,當私心雜念侵蝕黨性,責任便會從“必盡之責”退化為“可盡可不盡之選”。有一種錯誤傾向值得警惕:把“不出事”當作“盡到責”。個別黨員干部奉行“不洗碗就不摔碗”的邏輯,遇事繞著走、遇難往后退,看似“穩重”,實則是責任意識缺位。還有一種傾向,把“做了”等同於“做好”,用過程的完備性替代結果的有效性,用“留痕”替代“留心”。這些問題的共同病灶,是責任意識停留於“知”的層面,尚未真正進入“情”與“意”的深處,缺乏對事業的真摯情感,缺乏迎難而上的意志品質。責任意識內化於心,就是要讓“敢負責”成為一種發自內心的價值追求。

內化於心是前提,外化於行才是目的。把責任意識外化於行,既要“實干”,也要“苦干”,更要“按規律干”。實干,首先是求真務實、不務虛功。責任意識強不強,不看口號喊得多響,而看問題解決了多少、群眾得到了多少實惠。那些熱衷於搞“形象工程”的,那些沉迷於“數字政績”的,從深層看是責任意識沒有真正落地。苦干,意味著不怕困難、不懼挑戰。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越是矛盾集中的地方、越是困難突出的領域,越需要黨員干部站出來、頂上去。按規律干,則要求把責任意識與科學精神統一起來,既要有干事創業的熱情,也要有實事求是的方法論。離開規律談責任,容易陷入蠻干﹔離開責任談規律,則容易淪為空談。

責任意識的內化與外化,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在實踐中不斷循環、相互促進的辯証過程。內化為外化提供價值支撐和精神動力,外化則檢驗和深化內化的成效。正是在“內化—外化—再內化—再外化”的循環中,責任意識從認知深化為信仰,從理念轉化為習慣,從要求內化為品格。

來源:《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28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