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魯豫邊區組織體系建設的經驗與啟示
始終注重加強組織體系建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優勢所在、力量所在。習近平黨建思想以“十四個堅持”為內涵要義,其中之一是“堅持健全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5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凝練總結了中國共產黨的優秀特質,揭示了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的關鍵密碼,其中之一是“注重強健自身,始終充滿生機活力”,為新時代黨的組織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回望105年的發展歷程,嚴密的組織體系是中國共產黨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的重要密碼。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的各根據地通過創建組織體系,壯大了組織力量,鍛造了革命隊伍,為革命勝利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冀魯豫邊區地處冀、魯、豫、皖、蘇五省交界的平原地帶,從1938年初創到1943年中共中央冀魯豫分局(平原分局)成立,再到1944年冀南、冀魯豫兩區戰略合並,邊區黨組織在血與火的淬煉中進行的組織體系建設實踐,是我們黨在革命戰爭時期組織體系建設的縮影,生動詮釋了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思想建黨、群眾路線、制度治黨、自我革命等內在邏輯。
一
冀魯豫邊區地處五省邊界,行政區劃犬牙交錯、敵偽據點星羅棋布、群眾基礎參差不齊。從早期黨組織多點萌芽、分散活動,到逐步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嚴密組織體系,有效解決了平原游擊環境下黨組織分散及領導力弱化問題。
1938年至1941年是邊區黨組織分散建設、隱蔽發展、敵后筑基的初創探索階段。全民族抗戰爆發后,冀魯豫區各地黨組織響應黨中央“發展黨”“鞏固黨”的號召,先后組建冀南、魯西等區域性黨組織,並於1940年4月成立了統一領導直南、豫北和魯西南地區的冀魯豫區黨委。由於各地黨組織缺乏統一領導架構、組織建制不統一、工作步調不一致,導致面對日偽“掃蕩”與頑軍摩擦時常常各自為戰,難以形成協同作戰、統籌治理的整體合力。隨著抗戰形勢的發展,中共中央北方局於1941年7月整合魯西、冀魯豫兩區黨組織成立了新的冀魯豫區黨委,下轄泰西、運西、魯西北、運東、直南、豫北、魯西南7個地委,並明確規定了各級組織機構職責職能,統一布置整理支部、審查干部等工作,初步實現了黨政軍組織統籌、黨委統一領導根據地工作的根本原則,為邊區進一步健全組織體系奠定了基礎。
1941年至1943年是邊區黨組織統一建制、分級治理、完善體系的整合規范階段。兩區合並前,冀魯豫區黨委已搭建起地委、縣委、分區委、總支委、村支部的五級架構,並規定“目前還不能成立一個縣委時,可成立工委”。兩區合並后,邊區取消了工委、總支委建制,建立起地委、縣委、區委、支部的領導體制,形成了區黨委、地委、縣委、區委、農村黨支部五級組織體系。其中,區黨委作為邊區最高領導機關,統籌全區對敵斗爭、政權建設、群眾動員、整風學習、生產自救等工作﹔各地委作為片區領導中樞,管轄若干縣委、承接上級部署、統籌區域斗爭﹔縣委作為區域治理核心,向下延伸至區委並以行政村為單元,把基層黨支部建設成以群眾工作為中心的戰斗堡壘。同時,把抗日民主政權、群眾團體、地方武裝等黨政軍民各類組織置於黨的統一領導之下,從根本上杜絕了多頭領導、政令分散等問題。
1943年至1945年是邊區成立中央分局、兩區戰略合並、集中統一領導的成熟發展階段。1943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冀魯豫中央分局,統一管轄冀魯豫、冀南下轄的12個地委,並於1944年5月推動兩區合並,使冀魯豫邊區成為華北規模最大的敵后黨組織。分局黨委書記黃敬強調:“確定黨是最高的組織形式,各級黨委是各地的統一的領導機關,一切其他革命組織應服從黨的領導,這種思想要明確樹立起來。”(中共冀魯豫邊區黨史工作組辦公室、中共河南省委黨史工作委員會:《中共冀魯豫邊區黨史資料選編》第二輯文獻部分(下),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3頁)分局成立后,堅持圍繞政治任務全方位推進邊區黨的組織建設,嚴格要求各級黨組織及黨員站穩階級立場,確保了各級黨組織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的純潔與堅定,並依托嚴密的組織體系,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對敵斗爭、根據地建設的制勝優勢。
二
為構建敵后抗日根據地的嚴密組織體系,冀魯豫邊區黨委著眼於一元化領導搭建組織架構,多措並舉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戰時組織建設制度,推動組織建設與中心任務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探索建設模式、創新組織形態,積累了豐富的組織體系建設經驗。
構建便於集中統一領導的黨組織架構。冀魯豫邊區黨委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形成了區黨委、地委、縣委、區委、村支部縱向貫通的組織架構﹔以黨組織為核心統領抗日政權、地方武裝與群眾團體,構建起權責清晰、橫向協同的治理格局﹔以公開、半公開、隱蔽化的組織形式,夯實了根據地、游擊區、敵佔區的基層黨組織根基。對此,時任北方局書記的楊尚昆深有感觸地指出:“在創造與鞏固根據地中,在領導上有決定意義的是統一問題,也就是黨政軍民統一於黨的領導之下,這是非常重要。各地經驗証明了這點:如果沒有這樣好的統一領導,則鞏固非常困難,甚至會搞垮。有了統一的正確的領導,就會使根據地的工作事半功倍。”(《中共冀魯豫邊區黨史資料選編》第二輯文獻部分(上),第212頁)
多措並舉加強邊區黨員干部隊伍建設。1942年1月,《冀魯豫各救總會關於開辦民運干部學校的決定》指出,“干部問題是一個中心環節”,“干部決定一切”(《中共冀魯豫邊區黨史資料選編》第二輯文獻部分(中),第197頁)。為建設一支政治可靠、素質過硬的黨員干部隊伍,邊區黨委堅持發展、整頓、鞏固相結合,大量吸收工農、青年知識分子入黨,並通過適時整黨審干清理投機分子和不合格黨員﹔依托黨校、流動訓練班等分層分級培養領導骨干,堅持“把黨員干部放在實際斗爭中”,在反掃蕩、抓民生中選拔黨員、歷練干部﹔堅持以整風運動糾治干部脫離群眾、脫離斗爭實際等各種不良作風,切實提升各級黨組織的執行力和領導力。
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戰時組織制度。適應平原敵后戰時環境,冀魯豫邊區黨委實行請示報告與責任傳導制度,區黨委統一調度下級組織報告的重大事項,要求“黨委的書記,要真正能夠比較全面地領導”(黃敬:《總結報告》,載於《中共冀魯豫邊區黨史資料選編》第二輯文獻部分(下),第224頁),並作為第一責任人層層壓實黨建、民生及對敵斗爭責任﹔推行戰時轉移、秘密聯絡、情報互通等敵后機動工作制度,要求下沉基層干部在任何情況下不脫離工作崗位,確保根據地被分割后組織聯絡不斷線﹔建立並實施常態化組織整頓機制,通過組織審查梳理失聯黨員、改組渙散支部,及時修復反掃蕩或區劃調整后的組織體系。
推動組織建設與黨的中心任務深度融合。1945年1月,《中共冀魯豫分局組織部暫行工作條例(草案)》指出:“黨的組織工作的中心任務,在於從組織上保証黨每個時期政治任務的完成,使整個組織力量,為完成不同時期的政治任務而服務。”(張玉鵬、張文杰:《中共冀魯豫邊區黨的建設》,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81頁)為此,冀魯豫邊區黨委堅持把黨的建設融入對敵斗爭、政權建設、民生運動、民主選舉等全過程,以保生存、保戰爭等中心任務檢驗組織戰斗力,並依托農救會、民兵、婦救會等群眾團體延伸組織觸角、密切聯系群眾,強調“支部好壞的基本標志是支部與群眾的關系如何”,以扎實的群眾工作激活組織體系的生命力。
因地制宜探索組織模式、創新組織形態。1941年7月,《冀魯豫邊區全面工作報告》強調:“沒有堅強的支部,也就沒有鞏固的黨。”(《中共冀魯豫邊區黨史資料選編》第二輯文獻部分(中),第48頁)為在無天然屏障、五省交界的復雜環境中穩住根據地基本盤,邊區黨委依托村落、地道、集市建立隱蔽組織,靈活設置流動支部、聯防支部,以小型分散組織模式應對日偽頑的網格化封鎖﹔統一協調各片區黨組織建設資源,有效克服了邊界治理真空、敵人反復清剿等困難﹔動員、組織群眾開展極端困難生產自救,建立秘密交通線保障組織物資、文件、人員傳遞,創新黨組織建設路徑以維系邊區組織體系的存續。
冀魯豫邊區組織體系建設的實踐表明,什麼時候集中統一領導堅強有力,黨的組織體系就穩固高效。因此,新時代健全黨的組織體系應著力構建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不斷強化各級黨組織的政治功能,確保黨的各級組織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嚴密的組織體系成為捍衛黨中央權威、踐行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載體。
為有效提升黨員干部的理論素養和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力,冀魯豫邊區黨委堅持“建立以馬列主義武裝的思想陣地,把各(種)非無產階級的思想意識從黨內肅清出去”。新時代健全黨的組織體系要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指導實踐,常態化開展黨內集中教育與經常性理論學習,以全黨統一的思想、意志和行動提升組織體系的運轉效力。
冀魯豫邊區黨委始終認為,“離開了群眾黨就毫無力量”。踐行群眾路線使邊區黨組織“設在‘活的人山’裡,在敵人嚴重的圍攻掃蕩中得到了群眾的幫助、保護而安全的存在”(《張赤民:一年來敵人對冀魯豫邊的“掃蕩”與我們反“掃蕩”的斗爭》,載於《中共冀魯豫邊區黨史資料選編》第二輯文獻部分(上),第151頁)。新時代健全黨的組織體系應不斷優化農村、社區、新業態、新就業群體的組織架構,不斷拓寬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把基層黨組織建設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
為不斷加強制度領導、嚴格紀律,冀魯豫邊區黨委先后建立起“三級審定、兩級了解”的審查制度、“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檢查巡視制度、糾正“八股的壞現象”的報告制度、解決“會而不議,議而不決”的會議制度、“密切黨的領導及聯系”的交通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新時代健全黨的組織體系應不斷完善黨的組織法規制度體系,健全黨的組織選舉、議事決策、干部管理、組織生活、考核問責等全鏈條制度規范,理順各級黨組織權責邊界,推動組織運行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為清除黨內貪污腐化現象,冀魯豫邊區黨委堅決執行十余種黨內處分措施,堅持常態化開展紀律教育,明確要求“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黨,全黨服從中央”。新時代健全黨的組織體系應不斷完善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常態化開展黨性鍛煉和紀律教育,持續提升黨組織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讓百年大黨的組織體系始終強健有力。
(作者:馬福運,系河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2026年07月29日 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