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黨真正群眾化”: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的發展路向

作者:易鳳林    發布時間: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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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早期(黨的創建初期和大革命時期)對基層組織發展的探索在黨的組織建設史上具有重要地位。這一時期,革命運動的發展特別是“大革命高潮的到來、北伐戰爭的勝利和工農運動的高漲”,為中國共產黨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黨的組織建設獲得“相當的進展”。其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也探索式前進,取得明顯成效。在黨員隊伍迅速擴大的同時,黨的基層組織由小變大,由弱變強,由知識分子向工農群眾拓展,逐步實現了“黨的群眾化”。

目前學界圍繞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各地基層組織的建立過程、運作機制以及基層組織發展的探索等幾個方面,尚缺乏從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的角度來全方位概括、提煉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發展的多元路徑、工作機理的研究成果。本文擬就此作一嘗試。

一、由偏重傳統社會關系向革命化規范化轉變的組織發展方式

中國共產黨早期已開始注重結合革命發展實際探索黨的建設問題。最為明顯的表現就是,黨在這一時期適時調整了組織發展方式,即從成立之初的偏重傳統社會關系,逐漸轉向革命化規范化。

黨成立初期,因組織的秘密性、革命環境的惡劣性等原因,擴黨工作一般較為隱蔽,且以黨員的傳統社會關系網絡為紐帶。從這一時期各地黨組織開創的情況來看,以某個核心人物為同心圓的中心,以其學緣、地緣、業緣等方式吸收黨(團)員,繼而得以創建地方黨(團)組織,是黨創建初期較為普遍的現象。從江西黨(團)組織的創建而言,趙醒儂、袁玉冰、方志敏等人主要通過南昌二中、南昌一師、南昌一中及其學生組建的江西創造社等結成的關系網而發展黨(團)員。這種主要依托傳統社會關系的組織發展方式,使黨能夠在復雜惡劣的革命環境下逐步擴大黨的隊伍,並能夠較好地保持黨的秘密性,免遭敵人的破壞。

但隨著國共合作的進行,尤其是五卅運動中革命的迅速發展,中國共產黨急需迅速壯大組織力量。依托傳統社會關系的擴黨方式明顯跟不上革命形勢的變化,也不符合組織發展的正確方向,更不利於組織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因此,在客觀認識其不足的基礎上,中共基層組織的發展方式開始向革命化規范化轉變。

1926年 6月 21日,上海區委在關於黨的組織問題的通告中指出:過去發展黨員,往往“以黨員個人的情感關系為介紹新同志的入手辦法”,由此發現很多弊病。比如:一個黨員發生不好的傾向,或遭其他打擊,其余凡是這個黨員所介紹的黨員,都與黨脫離了關系﹔個人感情式的擴黨容易造成黨組織的渙散,黨員之間缺乏同志式的正常關系,嚴重沖淡了黨的組織性、紀律性。因此,上海區委認為,必須規范組織發展的正確導向:“以后要注重以黨的支部的整個的力量去發展黨員,具體點說,就是要在支部的工作過程中去發展(即要在各種行動中去吸收勇敢的革命的分子),要把支部工作的力量,去征服其所在群眾的環境,使群眾看到整個的黨的活動而發生信心,然后經過正式的介紹手續,使之入黨。換句話說,要使入黨者真正加入他所信賴的黨,而不是加入他所要好的朋友或幫口姊妹們以感情相聯絡的黨,才能使黨有真正的基礎。”

如上所言,“以黨的支部的整個的力量去發展黨員”一方面強化了支部在擴黨中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也強化了黨員的組織觀念。這種以支部為基礎的工作方式,明顯比黨員依靠個人的社會關系網絡去發展黨員更具有力量和組織性,黨員也能夠更加真切地信賴黨,從而使黨的基礎更為鞏固。1926年 6月,陳獨秀在中共中央、上海區委聯席會議上提出,須改變以前吸收黨員的缺點,如利用個人社會關系介紹黨員,甚至利用封建色彩的幫口關系吸收黨員,應堅持一定的組織原則,注意以支部的力量去吸收黨員。

中國共產黨早期組織發展方式的這種轉變,隨著大革命的不斷發展而越來越明顯。從總體情況來看,依托傳統社會關系的擴黨雖然一度佔據重要地位,但北伐后革命化規范化的擴黨開始佔據優勢。

工人運動中的擴黨工作即是如此。黨成立后,以基層組織為戰斗堡壘,打入工廠內部,與工人近距離接觸,宣傳黨的革命主張,進行擴黨工作。黨通過開展革命宣傳和工人運動實踐,使工人的階級意識得以提升。尤其是在黨的領導下取得的罷工勝利,大大激發了工人的革命熱情,許多工人開始相信工會的力量,主動靠近共產黨。特別是北伐后,以革命工人為代表的民眾革命情緒“如高潮怒漲”,他們紛紛起來開展工人運動,爭取自身權益,要求生活上的改善,黨的革命工作頗為順利。與工人運動發展相一致,黨在工人中的影響力和組織力與日俱增,工人黨員不斷增加,黨的組織“也隨之日漸發展”,由此又更好地推動工人運動的發展,形成了良性循環。農民運動中的擴黨也有類似的表現。

通過工農運動,共產黨人深入工農群眾,了解他們的革命訴求,也使工農認識了共產黨的革命主張。兩者的互動增強了各自的力量。一方面,在黨的領導下工農加入工會、農會,有了保護自身利益的組織。在湖南,自 1926年夏北伐軍入省到 1927年 2月,農民協會會員從40萬人激增到 200萬人,差不多佔全省農民的一半﹔在湖北,至 1926年 11月,農民協會會員發展到 20萬人﹔在江西,至 1927年 2月,農民協會會員發展到約 30萬人。另一方面,共產黨在工會、農會中吸收革命工農入黨。例如,經過五卅運動,中共黨員從 1925年初的不足 1000人,到同年底就“已發展到 1萬多人,增加了 10倍”。對於共產黨人深入工農群眾的革命智慧,國民黨也深有同感。在他們看來,“一切群眾均在 C.P.手內”,覺得共產黨有點“可怕”。所謂“可怕”,是指中國共產黨“政策老煉〔練〕深沉”,“有群眾”。擁有深厚的群眾基礎,正是黨早期基層組織發展方式能夠由偏重傳統社會關系向革命化規范化轉變的重要根基。

二、不斷開辟新地域、新領域的組織發展方向

中國共產黨能夠逐漸成長為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政黨,其重要原因在於,共產黨人在組織發展方面不斷開辟新地域、新領域,使黨的組織血脈深入社會基層。在這方面,中國共產黨早期已進行了初步的探索。

(一)依托黨的組織力量,基層組織網從小到大擴展

黨在創建時期,組織工作側重於開辟新地域。黨的一大時,黨員才 50多人。在這種情況下,要打開革命局面,黨的首要任務之一便是大力發展黨組織,努力在各地布局黨的基層組織網絡。

從地域而言,上海、北京、廣州、武漢、長沙、濟南是共產黨早期組織初興的重要區域。這幾個共產黨早期組織點是中國交通相對發達也是革命運動較早興起的區域,比如上海就是當時“中國工人階級最密集的中心城市”。這些早期組織創建區域,構成了中國共產黨組織發展的重要地理基礎。首先是以上海為中心的周邊區域。上海具有黨創始地的革命基礎以及江浙文化的底蘊,江浙皖等周邊區域受上海的深刻影響,逐漸興起革命運動,建立黨的組織。其次是以北京為中心的周邊區域。北京是全國政治中心、五四運動的發生地,也是共產黨早期組織創建地之一。受其影響,天津、山東、山西、河北、東北等北方區域的黨組織逐漸創立。再次是以廣東為中心的周邊區域。廣東是國民黨最重要的革命基地,也具有獨特的文化特色。國共合作時期,廣東更是國民革命的中心。在廣東的輻射影響下,廣西、福建、貴州、雲南等周邊省份也逐漸拓展基層組織。最后是以兩湖為中心的周邊區域。兩湖的影響力在北伐時期特別明顯,如江西、四川等省的革命運動發展迅速,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數量增加較快。

大致而言,因革命發展的不平衡性,北京、上海、廣州等區域較早建立黨的組織,且隨著革命的向前發展,革命區域不斷擴大,黨的組織范圍日益擴大,黨的基層組織也分布在各地,初步構建了全國范圍的基層組織網絡。但也要看到,與組織力量增速極快的京滬、湘鄂等區域相比,北方區、豫陝區等區域,因為在軍閥勢力的統治下,民眾運動處於高壓環境,基層組織拓展相對緩慢,黨員人數相對較少。

(二)基層組織遍及工廠、學校、農村等領域,推進到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社會階層

以新領域而言,中國共產黨早期也十分積極地深入各種組織單位,並且比較注重以多種方法去實現各領域的基本覆蓋。其中,工廠是重點,學校、機關、街道、農村等是關鍵,它們共同結成多領域交錯的組織網絡。

中國共產黨對基層組織及其所在領域的認識,有一個發展過程。黨的二大黨章明確規定:“各農村各工廠各鐵路各礦山各兵營各學校等機關及附近,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組”是黨史上第一次確立的黨的基層組織名稱。黨的三大則將“組”調整為“小組”,設置原則不變。黨的四大將“小組”正式改為“支部”,規定“各農村各工廠各鐵路各礦山各兵營各學校等機關及其附近,凡有黨員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並第一次明確規定:“黨的基本組織,應是以產業和機關為單位的支部組織”,“不能以機關為單位組織支部時,則可以地域為標准”。黨的五大閉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則第一次明確規定“支部是黨的基本組織”。從這些規定中可知,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設置原則以產業、機關為主,工廠、學校、農村、機關等成為共產黨人在各地重點開拓的新領域。

工廠是中國共產黨拓展基層組織的重中之重。這與工人運動在當時黨的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以工人為重點的擴黨政策是一致的。1925年 9月 26日,上海區委指出,五卅運動后反動派向工人進攻,因此黨必須努力在工廠中發展黨員,“以積聚我們的實力,以備下次政局變動時能公開的發展,充分的進攻”。學校也是基層組織網絡的重要構成。來自江西蓮花縣的朱亦岳在李大釗的影響下,較早接受革命思想,加入中國共產黨。為了推動家鄉的革命,朱亦岳回到家鄉后,以下鄉查學為名,在蓮花城鄉各處傳播革命思想,物色發展對象,后與朱繩武等人商議,決定在蓮花縣各地創辦學校,以辦教育的名義建立機關,直接推動了中國共產黨蓮花縣小組的成立。農村也是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開拓的重要領域。尤其在北伐前后,隨著農民運動的興起,農村黨的基層組織日益發展起來。在黨看來,在農民中大量吸收黨員,建立黨的基礎,是農民運動開展並取得勝利的重要基礎。反之,如果不去農村建立黨組織的基礎,那麼“農運將來必發生很大的危險,這個危險必定歸到黨的本身來”。此外,機關、街道等也是共產黨人建立基層組織的重要基點,也是組織血脈流入的重要場域。

基層組織的社會階層覆蓋面也呈現了相似的路向。與中國共產黨在工廠、學校、農村等領域建立基層組織相對應,基層組織也向工人、知識分子、農民等各社會階層推進。黨在創建時期,對工人入黨比較重視,對其他階層的入黨抱著相對謹慎的態度。五卅運動激起了民眾的民族革命熱情,共產黨人也在不斷高漲的革命運動中真切感受到了不同階層的革命力量,逐漸抱著開放的積極心態,吸納各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加入黨的隊伍。據統計,到黨的五大召開前,全國黨員人數由黨的四大召開前的 994人激增至 57967人,其中工人佔53.8%,農民佔18.7%,知識分子佔19.1%。

(三)在各地各領域廣設革命群團組織作為基層組織發展的突破口

中國共產黨早期組織的建立與革命社團淵源頗深。北京共產黨早期組織與李大釗等人組織的“馬克思學說研究會”,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與陳獨秀發起組織的“上海馬克思主義研究會”,長沙共產黨早期組織與毛澤東等人組織的“新民學會”“俄羅斯研究會”,武漢、濟南、廣州共產黨早期組織與當地的“馬克思學說研究會”,都關系密切。這些早期的馬克思主義研究團體為黨的創建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力量。

黨成立后,繼續發展以馬克思主義研究會、社會問題研究會等為代表的革命社團,為壯大黨的基層組織提供有力支撐。1923年 11月,中共中央通過的《教育宣傳問題議決案》規定,“各地有可能時,設社會科學的研究會”。社會科學研究會與馬克思主義研究會雖然名稱不同,但宗旨和作用相似,即學習《新青年》等革命書刊,解答革命疑問,宣傳革命思想。在啟發會員革命覺悟的基礎上,吸收優秀分子入黨。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不少地方成立革命社團。比如,1923年 11月上海地委委托上海大學組織了一個社會問題研究會,成都等地還成立了讀書會。

革命社團的主要對象是知識分子,大部分工人、農民等文化水平不高的普通群眾很少有機會參與其中。為了把工農有效地組織起來,使他們在組織內接受革命教育,繼而吸納積極的革命工農加入黨組織,中國共產黨十分重視工會、農會在各地的組建工作。到黨的五大召開前,280余萬工人和 900余萬農民“已經組織起來”。許多工會和農會會員對共產黨的認可度空前提高,這是中國共產黨在工農中大力擴黨的重要基礎。

這些革命群團組織成為連接黨組織與社會各階層關系的一個重要橋梁,是中國共產黨拓展基層組織網的重要突破口。

三、數量與質量均衡發展的組織發展思路

中國共產黨早期在處理基層組織發展數量與質量問題上也作出了初步探索。大致而言,“數量與質量均衡發展”,是這一時期共產黨人堅持的組織發展思路。

(一)特別重視基層組織發展的數量

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發展思路從一開始並不十分明確,帶有一定的摸索性質。隨著大革命的蓬勃發展,為了實現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數量的快速增長,中共中央採取了各種方法。

一個重要方法是制定比較積極的組織政策。這在北伐時期表現得尤為明顯。比如,1926年7月 9日,國民革命軍在廣州誓師北伐。在北伐戰爭勝利推進的同時,工農運動也進入高潮。但與革命需求相比,黨的組織力量明顯不足。因此,中共中央根據革命的實際需要制定積極的組織政策,大力擴黨。1926年 10月 17日,陳獨秀致信各級黨部,指出黨員數量的增加是目前最重要的問題,尤其應大力吸收工農入黨﹔並提出在黨的五大前全黨應發展黨員 4萬以上。就區域而言,陳獨秀提出,江浙區、粵區、湘區、鄂區、北方區等是組織發展的重點,而安徽、福建、東三省、雲貴等地區也要納入組織發展范圍。各地黨組織積極落實這一指示要求,制定地方的組織發展計劃。比如,1926年 12月1日,《上海區委關於擴大組織的計劃》表示,“前面所載獨秀同志來信,對江浙區提出發展同志至七千人的希望,每一個同志看了以后,都應當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意見,絕對的應當執行”。湖南省等區域也響應號召,制定了相應的擴黨方法。

另外一個重要方法是縮短候補期限,簡化介紹手續等,為快速吸收群眾入黨提供更多便利。1925年 8月 31日,中共中央發出《介紹新黨員之變通辦法,各團體中黨團的組織與任務》的通告,強調為了快速吸收黨員,必須修正黨的四大吸收黨員的程序,降低入黨介紹人的條件,縮短候補期。這也是在當時條件下適應革命發展需要的應然之舉。

在這些措施的作用下,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數量增加迅速。1927年 1月,共產國際在《〈關於中國共產黨的組織任務〉的決議》中提到,“中國共產黨在過去一年裡黨員數量增加了兩倍……黨員數量如此飛速增加表明做了大量工作”。至 1927年 3月,全國“除了新疆、青海、貴州、西藏、台灣外,都建立了黨的組織或有了黨的活動” 。

(二)逐步開始注重基層組織發展的質量

有了一定的基本數量后,我們黨開始更加注重基層組織發展的質量。當時出現的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佳、黨員素質不高等問題,也進一步推動我們黨加快調整步伐。

重視整頓支部。1926年 12月,中共中央指出:“此時我們黨的組織問題,固然要努力數量上的發展,更要整頓支部,使各支部都能夠自動的工作起來,活動起來。”1926年 9月,江浙區委在其工作報告中一針見血地指出,要從整頓支部工作中“使黨的基礎穩固,對於每個行動,支部能起很大的作用”,“使每個同志對於黨的策略能明了應用,不致錯誤”,“使黨深入於廣大的群眾”,“培養出許多干部人才來”。從各地實踐來看,支部整頓的內容一般包括:健全支部干事會,建立支部干事會在支部中的威信﹔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肅清黨員,“不革命及挂名的同志一律取消”﹔注意新同志的審查﹔每星期必須開支部會﹔等等。

重視黨員教育。各地黨組織或通過創辦黨校開展黨員教育,或在支部內進行黨員訓練。1927年 3月,陝甘區委在給各級黨部的指示信中提出,黨內的教育與訓練,除了按時召開支部會議、提倡黨員閱讀外,應該“盡量設法開辦黨校,訓練鼓動和宣傳群眾的人才”。黨員教育的積極推進,是大革命時期共產黨員數量激增但又能始終保持凝聚力與戰斗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加強黨員管理。其中,黨員審查是重要方面。1926年 3月 31日,上海區委閘北部委指出,針對“一般同學入黨時沒有明確之觀念及受相當的訓練”等不足,應採取補救措施,即“嚴格的檢查、訓練、指責各負責同學,看究竟行動、思想、生活環境、作事能力,對於主義的認識有沒有相當的成績與合乎黨員必具之條件”。1927年 3月,陝甘區委也明確要求,必須嚴格審查同志,及時改正他們的錯誤觀念,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懲治貪污腐化黨員也是黨員管理的重要方面。1926年 8月 4日,《中央擴大會議通告——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指出,同貪污腐化行為作斗爭,“才能堅固我們的營壘,才能樹立黨在群眾中的威望”。作為“黨的歷史上第一個懲治貪污腐敗的文件”,這種對黨員言行的嚴格要求,有利於維護黨組織的穩定和黨內的團結,保障黨的工作更為順利地開展。

從總體趨向而言,“數量與質量均衡發展”是早期中國共產黨組織發展的總體思路。數量是基本要求,是革命向前發展的組織基礎﹔質量是保障,是提升組織領導力的重要保証。

四、充分激發組織之間聯動的活力

黨的基層組織的發展與組織之間的良性互動密不可分。中國共產黨早期的組織關系以民主集中制為原則,積極激發各級組織之間的聯動合力。

(一)充分發揮請示報告的橋梁紐帶作用

以鐵的紀律著稱的中國共產黨,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組織原則,以請示報告為橋梁紐帶,規范了上下級黨組織關系。

對中央而言,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就是對地方組織適時予以工作指導。中央向地方派員督導、回復地方請示報告等,都是指導工作的具體體現。指導是否及時,直接影響地方組織發展。例如,福建等區域之所以組織發展相對緩慢,在當地負責人看來,其原因之一就是“無錢無人及與中央的交通關系不靈”。

地方組織向中央作報告是及時向中央反映地方信息的重要渠道。一般而言,地方組織應該至少一星期向中央報告一次,條理清晰地報告本地的各項工作,其中組織工作是重點。各地的組織報告,必須報告支部、地委及人數擴大的情況,開會及收黨費的現象,如何分配黨員工作等。此外,地委向區委、縣委向地委、支部向縣委(或地委、區委)等作報告也是一種常態化機制。通過請示報告,上級比較便捷地獲取第一手的下級信息,繼而作出相應的工作指示,包括指導基層組織發展工作。

根據《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926年)的文本,可大致看出中央與粵區之間的頻繁互動。據統計,在 1926年的一年時間內,中央共發給廣東6封指示信,作出了 3個關於廣東問題的決議﹔而廣東主動作了 1個政治報告,寫了 2封請求信。比如,10月 4日,中央發出《致粵區信——關於對國民黨左派的政策等》,指示粵區黨組織在處理同國民黨左派的關系時應堅守的基本原則﹔為了學習貫徹好中央的這一指示,10月 21日,粵區黨組織也向中央提交了《粵區來信——答復中央十月四日去信》。11月 23日,粵區黨組織向中央提交《粵區政治報告》,報告該區政局及相關政策﹔12月,中央作出了《對於粵區政治報告的決議》,指導該區下一步工作。

這種情況在其他地區同樣存在。如 1926年9月 7日,湖南黨組織向中央提交了《湘區政治報告》,9月 27日,中央復信湘區,就湖南的軍事、政治、民眾運動的策略和黨的工作作出指示。可見,在組織發展的初創階段,我們黨克服諸多困難,始終以革命工作為中心維系了上下級組織之間的實時聯動,以應對日益復雜的革命局勢和組織發展中的各項問題。

(二)特派員的“上級意圖傳達”與常規性檢視

為了提高對下級黨組織的指導成效,中央陸續指派特派員下到地方,“召集各種形式的臨時會議”。地方組織也有同級的特派員(或稱巡視員——名稱不一),“區委、地委必要時須赴各地巡視、考察工作”。在中國共產黨早期,特派員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組織指示,指導下級組織工作,及時向上級組織反饋信息。特派員的數量隨著組織的蓬勃發展而逐漸增多。尤其是北伐之后,為了指導工農運動,中國共產黨向各地指派特派員更加頻繁。根據1926年 12月 5日的《中央局報告(十、十一月份)》,中共中央新派特派員中陝西 16人、直隸 20人、河南 26人、湖南 30人、安徽 13人、四川 22人、山東 11人、江蘇 9人,再加上福建、江西等地的特派員,總計達到 218人。該報告認為,這些負責指導工農運動的特派員散布各地,“雖不能說馬上就發生很大的組織和運動,然而至少可說我們在這些地方的工作已經開始了”。

除了指導工農運動的特派員,還有專門視察黨務工作的特派員。例如,1926年 6月 11日,杭州地委專門派員“赴蘭溪、建德、金華、富陽四處視察黨務”,總共視察了 12天,作了相關的視察報告,指出這幾個地方的組織發展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擴黨建議。還有比較常見的情況是,特派員全面指導下級組織的工作。如上海區委引翔港部委派出特派員直接指導支部工作,收到了明顯的效果。

常態化檢查下級組織的工作也是上級組織的責任和主動作為。中央檢查區委(或地委)工作,區委檢查地委或部委工作,都是非常普遍的做法。隻有經常性地去下級組織考察工作,才能了解“下層黨部的實際情形,隨時加以指導”,並且向下級組織告知“工作的方針與狀況”,繼而才能使黨“有深厚的下層根基”。支部作為黨的基層組織,自地委以下都應經常檢查支部的工作開展情況。上級組織通過近距離地考核支部工作,積極推動基層組織發展。

這一時期,共產國際對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發展予以高度重視,作出了具體指示。主要表現在:一是強調健全基層組織結構。1926年 9月 12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使團在《關於對廣州政治關系和黨派關系調查結果的報告》中肯定了廣東的黨組織工作,但也提出,各支部還沒有集中統一的、有組織的領導,黨還未完全實行民主集中制等。黨的五大召開前夕,共產國際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的組織任務〉的決議》,提出“支部必須有一個人數不多的工作能力強的辦事機構(3至 5人) ”,“各個支部成員之間作組織上的具體分工”等。這些建議基本被黨的五大吸納,初步確定了黨支部的組織結構和支部分工制度。二是強調加快擴黨速度。共產國際對五卅后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發展持非常樂觀的態度。1925年 9月 28日,共產國際指示中國共產黨須“大力加強宣傳鼓動和組織工作,吸引新的中國民主群眾參加民族解放運動” 。在其指示下,中國共產黨制定了日益積極的擴黨政策。三是強調重視黨員教育。共產國際曾指示中國共產黨,“發展新黨員的工作應與提高黨員政治水平和普遍加強黨的隊伍的工作同時進行”。不應忽視的是,共產國際也對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發展帶來不少負面影響,比如過於偏重從工人中吸收黨員,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后沒有指導中國共產黨制定正確的組織政策等。

五、結語

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的發展,擴大了黨在群眾中的影響力,使黨真正扎根基層社會,初步實現了黨的“群眾化”。正因為中國共產黨以基層組織為戰斗堡壘,與社會群眾緊密相連,黨的政治影響日益增強,所以“無論何事,左派(指國民黨左派——引者注)均先問 C.P.意見,C.P.不表示,便不敢做”。中國共產黨早期基層組織能取得如此明顯的發展,與黨重視多種路向的組織發展方式密不可分。這樣多元化的發展路向是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解決基層組織問題的深入探索,充分顯示了黨在基層組織發展方面的多方思考,以及立足革命實際適時調整組織政策的應變能力。

作者:易鳳林,江西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黨的文獻》(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