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推進對台工作,促進祖國統一的卓越貢獻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江澤民領導對台工作期間,冷靜觀察、客觀判斷台海形勢,正確把握對台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深入思考“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在新形勢下的運用和發展,提出一系列具有時代特色的新思想、新論斷、新主張,豐富和發展了黨中央對台方針政策。他積極推動兩岸協商談判,領導制定一系列方針政策,促進了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社會各領域交流合作蓬勃發展,進一步密切了兩岸關系,同時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鞏固和擴大了國際社會承認一個中國的格局,為解決台灣問題創造了新的有利條件,為推進祖國完全統一作出了卓越貢獻,其功績永載中國和中華民族發展史冊。
一、豐富發展了黨中央對台方針政策
1987年11月,兩岸隔絕狀態結束。進入90年代,台海形勢出現兩方面顯著特點。一方面,兩岸民間交往興起,兩岸協商談判隨之開始。另一方面,台灣局勢發生明顯變化。台灣當局領導人李登輝逐步背棄一個中國原則,圖謀制造“兩個中國”,縱容“台獨”勢力發展,對兩岸關系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同時,蘇東劇變后,美國成為世界上唯一超級大國,其調整對華政策,加強對我遏制,進一步“以台制華”,使台海形勢發生重大變化。
面對形勢變化,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的重要講話,精辟概括了鄧小平關於“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思想,闡述了對台海形勢的看法,回答了兩岸關系發展新問題,提出了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成為新形勢下指導對台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這次講話是鄧小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思想提出后,中央主要領導同志第一次進行全面闡釋。江澤民說:“鄧小平同志指出,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凡是中華民族子孫,都希望中國能統一,分裂狀況是違背民族意志的。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能允許有什麼‘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堅決反對‘台灣獨立’。解決台灣問題無非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和平的方式,一種是非和平的方式。用什麼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決不允許外國干涉。我們堅持用和平的方式,通過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同時我們不能承諾根本不使用武力,如果承諾了這一點,只能使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只能導致最終用武力解決問題。統一以后實行‘一國兩制’,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台灣保持原有的制度。‘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統一后,台灣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台灣同外國的民間關系不變,包括外國在台灣的投資及民間交往不變。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有高度的自治權,擁有立法權和司法權(包括終審權),可以有自己的軍隊,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自己管理。中央政府不派軍隊、行政人員駐台,而且在中央政府裡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這次講話提出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包含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主張,豐富和發展了黨中央對台方針政策。總的來說,可歸納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
第一,把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提升到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的高度。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都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李登輝背棄一個中國原則的情況下,江澤民更加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他指出:“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這在中央主要領導同志關於一個中國原則的論述中是第一次。
第二,指明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針對性。鄧小平在決定實行和平統一政策時就指出,不能排除使用武力,這是一種戰略考慮。后來對台工作的實踐証明這一立場是正確的。但是“台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干涉勢力一直對此不斷攻擊抹黑。江澤民特地指明使用武力的針對性,表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這對爭取台灣同胞理解我原則立場意義重大。
第三,豐富了兩岸談判的思想。我們黨為爭取和平統一,長期主張“國共兩黨談判”,並於1991年6月提議“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江澤民這次講話重申“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還創造性地提出分步驟談判的主張,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后兩岸關系的發展進行規劃。”
第四,賦予了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新的重要意義。1979年我們黨提出實行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后,一直積極主張、大力推動兩岸交流合作。江澤民在這次講話中提出:“面向二十一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同時提出:“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系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第五,提出爭取最廣大台灣同胞的要求。針對當時台灣社會存在省籍矛盾的問題,為爭取最廣大的台灣同胞,江澤民特地表示,“台灣同胞,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還首次要求“我們黨和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駐外機構,要加強與台灣同胞的聯系,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關心、照顧他們的利益,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困難”。
第六,表明了不贊成在國際場合進行兩岸領導人會晤的態度。針對台灣方面提出在國際場合進行兩岸領導人會晤的想法,江澤民特地指出:“中國人的事我們自己辦,不需要借助任何國際場合。”
江澤民這次講話是黨中央關於台灣問題和對台工作的重大政策宣示,體現了黨中央對台方針政策的連續性和創新性,對推動兩岸關系發展和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產生了重要作用,在海峽兩岸和國際社會都產生了巨大的積極反響,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90年代中后期,兩岸交流合作持續擴大,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一個中國的格局愈益鞏固和發展。同時,李登輝在分裂祖國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直至提出“兩國論”分裂主張﹔“台獨”思潮蔓延,“台獨”勢力坐大、活動猖獗。2000年5月,民進黨在台灣“執政”后,推動“台獨”活動升級,阻撓兩岸關系發展,使台海形勢愈趨緊張動蕩。
面對形勢發展變化,江澤民陸續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論斷和主張,作出新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豐富發展了黨中央對台方針政策。
第一,強調解決台灣問題要靠我們自身的發展。鄧小平就曾提出,發展才是硬道理,中國解決所有問題包括台灣問題的關鍵要靠自身的發展。江澤民始終秉持在發展的基礎上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思維。他強調,發展是硬道理,是我們必須始終堅持的一個戰略思想。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要靠發展。要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增強綜合國力。
第二,提出在兩岸關系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新表述。1998年1月,我們黨公開提出:“在統一之前,在處理兩岸關系事務中,特別是在兩岸談判中,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是堅持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分割。”2000年8月發展為“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這一表述,加強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連結性,也增強了爭取台灣民眾理解和認同一個中國原則的包容性。
第三,要求在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同時,加強反“台獨”軍事斗爭准備。我們黨提出實行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后,一直努力爭取實現和平統一,但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2000年5月民進黨在台灣上台“執政”后,黨中央進一步強調加強反“台獨”軍事斗爭准備。江澤民指出,“要制止‘台獨’分裂圖謀,沒有軍事手段這一手是不行的。軍事斗爭准備越充分,‘台獨’分裂勢力就越不敢輕舉妄動,和平統一的希望就越大”。“軍隊要堅持不懈、扎實有效地推進軍事斗爭准備”。
第四,強調爭取台灣民心是完成祖國統一的重要基礎。1996年3月台灣地區實行其領導人直接選舉后,大陸方面進一步認識到爭取台灣民心的重要性。江澤民強調,“爭取台灣民心,是完成祖國統一的重要基礎”,這項工作“不僅全黨同志要做,而且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都來做,不斷取得成效”。
2002年11月,江澤民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闡述了對台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其中包含新的重要論斷和主張。主要是:第一,首次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新表述,即“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寫入黨代會報告。第二,提出兩岸談判的新主張:可以談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可以談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身份相適應的經濟文化社會活動空間問題,也可以談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等問題。第三,闡述了按照“一國兩制”實現和平統一將充分維護和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內涵:兩岸統一后,台灣可以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不變,高度自治﹔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不變,他們的切身利益將得到充分保障,永享太平﹔台灣經濟將真正以祖國大陸為腹地,獲得廣闊的發展空間﹔台灣同胞可以同大陸同胞一道,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利,共享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尊嚴和榮譽。
江澤民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提出了發展兩岸關系的新主張和新思路,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和政府在解決台灣問題上的戰略智慧和遠見卓識。這些論述以國家和民族大義為重,尊重歷史和現實,既堅持原則又與時俱進,為我們解決台灣問題、推進祖國統一提供了行動指南。
二、領導對台工作重大實踐
在領導對台工作過程中,面對兩岸關系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江澤民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以卓越的政治智慧和堅定的戰略定力,在推動兩岸協商談判、促進和平統一以及反對“台獨”分裂勢力、捍衛國家主權等方面,領導開展了卓有成效的重大實踐。
(一)推動形成“九二共識”,確立兩岸商談政治基礎
1987年兩岸隔絕狀態結束以后,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交流隨之興起並迅速發展。如何通過接觸商談有效處理雙方交往中衍生的問題,成為迫切課題。1990年6月,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提出國共兩黨商談的具體構想,還提出“有關兩岸交流中的一些具體問題,可分別通過適當途徑協商解決”。
面對大陸方面的促談政策和台灣島內民意的壓力,以及解決兩岸交往中產生的具體問題的現實需要,台灣當局不得不鬆動“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立場,一方面拒絕兩岸政治談判,另一方面考慮通過授權民間團體商談具體事務性問題。1990年11月,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台灣海基會”)成立,接受台灣當局委托、受權與大陸方面聯系和協商,處理涉及公權力的兩岸事務。
1991年4月,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第一次與台灣海基會進行接觸商談。為保証兩岸商談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礎和正確的發展方向,避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商談的錯覺,國務院台辦負責人提出處理海峽兩岸交往中具體問題應遵循的五條原則,其中包括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雖然國民黨當時持有一個中國的立場,但不願與我們共同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
1991年12月,根據黨中央意見,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以下簡稱“海協會”)成立,確立了與台灣海基會進行接觸商談的渠道。1992年3月,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以下簡稱“兩會”)就“海峽兩岸公証書使用”“開辦海峽兩岸挂號函件遺失查詢及補償業務”兩項議題進行商談,商談中如何表述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成為突出問題。8月1日,台灣當局“國家統一委員會”通過“關於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其中表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此后,經過10月兩會在香港進行工作性商談,11月兩會之間函電往來,在兩會都書面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基礎上,對一個中國政治含義作了求同存異的處理,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后來被稱為“九二共識”)。“九二共識”體現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也體現了求同存異的政治智慧,確立了兩岸商談的政治基礎,為兩會商談並取得成果提供了必要前提。
(二)促成1993年汪辜會談,標志著兩岸關系發展邁出歷史性重要一步
1992年1月,海協會剛剛成立便函邀台灣海基會高層訪問大陸。時隔7個月,8月4日,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再次向台灣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發出誠摯邀請。經過兩會預備性磋商,1993年4月27日至29日,汪道涵與辜振甫在新加坡舉行會談,達成並簽署《汪辜會談共同協議》《兩岸公証書使用查証協議》《兩岸挂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系與會談制度協議》四項協議,確定了兩會建立制度化會談機制,解決了兩岸公証書使用查詢、兩岸挂號函件查詢補償問題,確定擬協商的議題,同意開展兩岸新聞、文教、青年、科技等領域交流。
1993年汪辜會談是1949年以來兩岸雙方首次授權以民間團體名義舉行的高層會談,產生了重大影響,有力推動了兩岸關系的改善和發展。汪辜會談樹立了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進行兩岸協商的典范,表明了兩岸中國人有政治智慧解決好自己的事。江澤民指出:“‘汪辜會談’是成功的,是有成果的。它標志著海峽兩岸關系發展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
(三)促成1998年汪辜會晤,爭取實現兩岸政治對話和談判
1993年汪辜會談后,海協會全面落實會談各項協議,但台灣方面卻不斷拖延兩岸經濟議題商談。1995年6月,李登輝竄美進行制造“兩個中國”的分裂活動,導致兩會商談中止。1996年3月反分裂、反“台獨”斗爭取得階段性重大成果后,大陸方面繼續爭取實現兩岸政治對話和談判。1998年2月,海協會邀請辜振甫來訪。10月,辜振甫率台灣海基會參訪團先后到上海、北京訪問,汪道涵和辜振甫兩度會晤,就一個中國的內涵、台灣涉外事務、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等問題進行對話,達成四項共識。江澤民在北京會見了辜振甫,對其發展兩岸關系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對此次汪辜會晤達成的四項共識表示贊賞,並希望其繼續為兩岸關系發展作出新的積極貢獻。
1998年汪辜會晤拉開了兩岸政治對話的序幕,對兩岸關系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1999年7月李登輝公然拋出“兩國論”分裂主張,嚴重破壞兩岸關系發展的政治基礎,導致兩會交往和商談被迫再次中斷。
(四)堅決反對李登輝竄美,開展反分裂、反“台獨”斗爭
1995年6月,李登輝以所謂私人名義竄訪其母校美國康奈爾大學,在演講時公開鼓吹“中華民國在台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聲稱要打破“外交”上的孤立,將台灣當局在國際上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動推到高潮。對此,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江澤民領導各有關方面,從政治、軍事、外交、輿論等方面開展堅決斗爭。1995年9月3日,江澤民在首都各界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50周年大會上發表講話,嚴正指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決心用一切手段維護祖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任何外來的或內部的分裂中國的圖謀,都注定要失敗。”
這場斗爭顯示了中共中央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決心和強大能力,產生了重大深遠的戰略性影響:沉重打擊了李登輝和台灣當局,震懾了“台獨”分裂勢力,民進黨領導人公開表示,“一旦民進黨執政,沒有必要也不會宣布台灣獨立”。這場斗爭也震動了世界,絕大多數國家表示堅持一個中國政策。美國政府對中方表示“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一中一台’‘兩個中國’”“不支持台灣加入任何必須由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以下簡稱美國對台“三不支持”承諾)。
(五)堅決開展反制李登輝“兩國論”的斗爭
1999年7月,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電台專訪時宣稱:“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系定位為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系,而非一個中國內部關系”,公然拋出“兩國論”分裂主張,徹底背棄了一個中國原則。在江澤民的領導推動下,中共中央迅即作出決策部署,從政治、軍事、外交、輿論等方面進行強有力的斗爭。人民解放軍接連在台海地區舉行一系列軍事演習,顯示了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意志和巨大能力。中央部門、有關方面、媒體密集發聲,揭露李登輝和“台獨”勢力的分裂圖謀,深入剖析“兩國論”的危害。
2000年元旦,江澤民在全國政協新年茶話會上講話指出,李登輝鼓噪一時的所謂“兩國論”,遭到了海內外一切愛國同胞的強烈譴責,而且在國際上得不到任何響應和支持。這場斗爭沉重打擊了李登輝分裂勢力,李登輝與“台獨”勢力企圖通過“修憲”“修法”落實“兩國論”的圖謀未能得逞。台灣當局被迫表示不會依照“兩國論”修改“憲法”和法律。美國、日本、歐盟等13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的主張在國際社會更加行不通。
三、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取得豐碩成果
黨中央高度重視推動兩岸交流合作。江澤民多次指出,在實現祖國統一之前,我們主張按照相互理解、互補互利的原則,積極推動海峽兩岸關系不斷發展,增進兩岸經貿合作和各項交往,實現直接“三通”(通郵、通航、通商)和雙向交流,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積極創造條件。在江澤民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方面積極貫徹黨中央關於對台交流合作的政策,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社會各領域交流合作發展,取得一系列豐碩成果。
第一,一系列有利於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法規陸續出台。1991年12月,國務院頒布《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1994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之后國務院又頒布實施細則。有關部門相繼制定了《對台灣地區貿易管理辦法》《台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逐步構筑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法律法規體系。此外,1998年10月,公安部發布條令,進一步簡化台胞出入境管理手續。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前,中央政府制定了關於處理“九七”后香港涉台問題、“九九”后澳門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引導和推動港台關系、澳台關系健康發展。
第二,兩岸人員往來規模不斷擴大。大陸方面積極推出有利於台灣民眾赴大陸探親、旅游政策,有效推動了兩岸人員往來。1992年起,台灣當局逐步放寬大陸人士赴台交流的限制,兩岸人員往來開始由單向發展為雙向,但台灣當局仍然禁止大陸民眾赴台旅游。據統計,台灣同胞來大陸1989年約55萬人次,2002年超過366萬人次,1989年至2002年總計約2700萬人次。大陸居民赴台1990年8000多人次,2002年約13.9萬人次,1990年至2002年總計約77萬人次。
第三,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持續發展。兩岸貿易、台商投資等在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中發展最為迅猛。據統計,台商投資項目、合同台資金額、實際利用台資1989年分別是540項、4.32億美元和1.55億美元,2002年分別達到4853項、67.4億美元和39.7億美元。1989年至2002年,台商投資項目、實際利用台資總計約55692項、327.6億美元。兩岸貿易額從1989年的34.84億美元上升至2002年的446.7億美元。2002年,台灣是大陸第四大貿易伙伴、第二大進口市場,大陸是台灣第一大出口市場、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兩岸貿易相互依存度逐年提高。
第四,兩岸通郵、通航取得局部進展。通郵通訊方面,1989年6月起,台灣郵局開始直接收寄到大陸的信件,台灣電信也通過第三地對大陸開通直撥電話和電報業務。1993年4月兩岸兩會達成《兩岸挂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后雙方開始辦理挂號函件業務,並相繼開辦電話、電報、移動電話漫游、電子信箱等業務。海上通航方面,1997年4月,福州、廈門至台灣高雄港開始試點直航。1998年起,兩岸貿易貨運船舶經第三地“換單不換船、一船到底”航行兩岸。2001年1月,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開通直接客貨運輸。航空運輸方面,1995年和1996年,大陸控股的澳門航空公司和港龍航空公司班機分別經澳門、香港換班號,一機到底飛行兩岸。
第五,兩岸文教交流持續熱絡。1987年后,兩岸文教互動迅速發展起來。文學、藝術、教育、科技、新聞、出版、體育等領域交流日益深入,內容不斷豐富。1994年起,兩岸文學藝術方面,從文學到戲劇、音樂、舞蹈等都出現交流熱潮﹔新聞及影視方面,台灣記者赴大陸採訪的人數逐年增加,兩岸影視界人士合拍了許多電視連續劇﹔體育交流方面,除常規性體育賽事外,兩岸奧委會的接觸交流堪稱突破﹔教育交流方面,部分高校建立了穩定的校際合作關系,台灣學生赴大陸高校就讀的人數增加迅速。據統計,大陸應邀赴台交流項目1992年為138項,2000年為865項,1992年到2000年總計5683項。
第六,兩岸社會各界交往逐步發展。由於兩岸交流方式日漸多樣,領域不斷拓展,內容愈加豐富,單用經濟、文化等領域交往已不能概括,工會、婦女、青年、少數民族、宗教等界別和縣市、鄉鎮、村裡等交流合作日趨活躍,形成了社會各方面交往的局面,產生了各界別交流平台,推動了兩岸交流合作。
四、引領對美涉台外交
美國是台灣問題產生、也是阻礙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最大外部因素。中美建交以后,美國政府表示執行一個中國政策,但仍然抓住台灣不放,向台灣提供所謂“安全保護”。冷戰結束后,美國進一步利用台灣問題對中國大陸進行牽制和挑舋。美國政府的支持和縱容,助長了李登輝當局與大陸對抗、拓展“國際空間”、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企圖和行為,嚴重影響中美關系和台海形勢。
江澤民從戰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引領對美涉台工作,反制美對台軍售,挫敗美助台拓展“國際空間”的圖謀,穩定中美關系的政治基礎和發展大局。江澤民親自做美國總統克林頓的工作,多次在雙邊和多邊場合向克林頓強調,台灣問題攸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事關中國統一大業和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情感﹔處理好台灣問題對中美關系穩定發展極具重要性﹔要求美國恪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切實履行對中方的承諾﹔亮明我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國勢力干涉的嚴正立場和態度。克林頓及美國政府感受到中國政府和人民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的決心和意志,一再重申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並在此范圍內處理與台灣的關系。江澤民還積極做美國政界、新聞界、學界、商界等各界工作,反復闡明中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原則立場,爭取美國各界對我理解和支持。
1995年6月,美國允許李登輝以所謂私人名義訪問康奈爾大學,嚴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嚴重影響中美關系。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中國大陸有關方面開展反分裂、反“台獨”斗爭,人民解放軍多次在台灣地區進行實彈演習。美國政府表示,已經充分認識到台灣當局領導人訪美這類事件的敏感性和嚴重性,今后將嚴格限制。1997年10月,江澤民訪美,中美雙方發表聯合聲明,美國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1998年6月,克林頓訪華,在上海公開重申美國對台“三不支持”承諾。1999年7月,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后,江澤民與克林頓通話、給克林頓寫信,表明中方反對“兩國論”的嚴正態度,指出“兩國論”是李登輝“在分裂國家的道路上走出的十分危險的一步”,“如果出現搞‘台灣獨立’和外部勢力干涉中國統一的情況,我們絕不會坐視不管”。克林頓在與江澤民通話中重申一個中國政策。美方還向台灣方面當面重申美國立場,向李登輝挑起“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表示關切。
五、結語
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斗目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崇高願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和必然趨勢。無論台海形勢如何變化,無論“台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干涉勢力如何破壞,都改變不了兩岸必將統一也終將統一的大勢,改變不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潮流。江澤民關於對台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論與實踐不僅有力推動了兩岸關系的發展,也為我們在新形勢下繼續做好對台工作提供了重要啟示。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決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奮發有為,砥礪前行,堅持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干涉,牢牢把握兩岸關系發展主導權主動權,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不懈奮斗。
作者:孫亞夫,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副會長,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原副主任﹔陳幕華,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三局四級調研員
來源:即將出版的《黨的文獻》2026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