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工商业发展的“黄金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22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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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工商业发展的“黄金年”,是指经过工商业调整之后,私营工商业发展比较好的1951年。

全国财经统一后,通货膨胀停止、金融物价稳定,这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是有利的条件。但是,由于旧的经济秩序已被打破,新的经济秩序正在建立之中,经济生活中公私经济之间,各经济部门之间,产销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脱节和无计划状态。加上由于恶性通货膨胀引发的虚假购买力的消失,许多城市出现了严重的商品滞销现象,由此引起了工商业的很大困难,许多厂店负债累累,陷入减产、停工、歇业、倒闭的困境。

1950年5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重庆和西安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研究私营工商业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工商业要突出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三个基本环节。

在调整公私关系方面,党和政府采取了扩大加工订货和收购包销产品;收购农副土特产品;放松银根,刺激需求;划分公私经营范围;调整价格政策;调整税收政策;适当放宽市场管理等措施。在调整劳资关系方面,中央劳动部于1950年4月29日发出《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要求根据劳资两利和民主原则,用协商方法解决企业中有关劳资双方利益的问题。在调整产销关系方面,从1950年6月起,中央人民政府各财经部门先后召开有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代表参加的粮食加工、食盐运销、百货产销、煤炭产销、火柴工业、橡胶工业、毛麻纺织工业、复制印染工业、卷烟工业、进出口和金融等一系列的全国性会议。

经过1950年下半年的调整,加上抗美援朝运动对物资的需求以及扩大城乡交流后农村购买力的提高,城市工商业很快由萧条转为复苏和增长,私营工商业开业户净增加快,社会所需的各类商品的产量和销售量大幅度增加,市场很快出现繁荣景象。到1951年,城市工商业的形势进一步好转,私营工业产值和商业批发零售额都有大幅度增长。私营工业1950年为13.3万户,总产值为72.78亿元,1951年为14.76万户,总产值为101.18亿元。私营商业1950年为402万户,总产值为80.4亿元,1951年为450万户,总产值为109.4亿元。私营工商业的复苏,增加了社会财富,扩大了就业,活跃了市场,增加了国家税收。资本家也为工商业调整带来的市场兴旺和丰厚利润而振奋,称1951年是私营工商业发展的“黄金年”。

稿件来源: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部编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注释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