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谈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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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下半年,毛泽东在考虑并确定四届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领导人选的同时,在一些谈话中提出若干有关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问题,他仍在力图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本身去寻找“产生资产阶级”的根源,避免党内、国内出现修正主义。

1974年10月20日,毛泽东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

12月26日,毛泽东约来长沙向他汇报四届全国人大筹备情况的周恩来作了一次单独长谈,除了关于召开四届全国人大及其人事安排问题外,谈的另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理论问题。他谈到:“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要告诉春桥、文元把列宁著作中好几处提到这个问题的找出来”,“大家先读,然后写文章。要春桥写这类文章。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他还讲: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毛泽东的上述谈话,当时被概括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

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谈话,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对未来社会的某些设想,毛泽东一直认为,商品经济、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是一种与资本主义有着密切联系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的时候,他就曾批评过“资产阶级法权”。后来纠正“共产风”,他批评了那种企图废除商品、货币的主张,肯定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但没有改变对商品经济性质的认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发展,毛泽东把商品经济与“变修正主义”、“产生资产阶级”联系起来,与“林彪一类如上台”的忧虑联系起来。因此,限制等级制度和破除特权思想,避免社会因贫富悬殊而产生两极分化现象,是他一直致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与“文化大革命”发动初期不同的是,这时,他对出现修正主义的危险的关注,已经由党内上层转向社会基层,由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扩大到党内外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反映了他对社会主义的进一步思考。不过,他显然误解或教条化理解了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论述,与此相联系,表明他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也存在不少模糊认识。这是他发生晚年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

1975年2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的社论,公布了毛泽东谈话的一部分内容。社论说:“我们的任务,是不断铲除滋生修正主义的土壤”,“同新产生的资产阶级分子作斗争”,“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2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张春桥、姚文元主持选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33条语录。全国立即掀起“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运动。

3月1日,《人民日报》转载《红旗》杂志第三期姚文元的文章《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这篇文章经过中央政治局讨论发表。文章提出,林彪集团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有着“深刻的社会阶级基础”。文章由林彪集团的出现联系到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说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认为资产阶级法权“所带来的那一部分不平等”,“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的现象”,其结果,就是“在党员、工人、富裕农民、机关工作人员中都会产生少数完全背叛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暴发户”。文章说,为了逐步减少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和条件,直到最后消灭它,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文章引人注目地提出全面专政的观点:必须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防止在所有制方面已被取消的资产阶级法权复辟,继续在较长时间内逐步完成所有制改造方面尚未完成的那一部分任务;并在生产关系的其他两个方面,即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关系方面,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批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不断削弱产生资本主义的基础”,实现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提出“全面专政论”是该文的核心思想。当然,姚文元文章所表达的,不仅是探讨林彪集团产生的社会原因,更重要的是在文章结尾部分,引用毛泽东在1959年的一段话:“现在,主要危险是经验主义”,强调当时的主要危险是经验主义,以此影射周恩来、邓小平,为攻击以周恩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制造舆论。

就在发表姚文元文章的同一天,张春桥在全军各大单位政治部主任座谈会上讲话。他大讲利润、奖金、物质刺激都只能导致修正主义,“如果理论上不搞清楚”,就会“跟着刘少奇那条路线走”。他还把攻击矛头指向周恩来、邓小平,说:四届全国人大提出了一个很宏伟的目标,“无非就是搞几千亿斤粮食、几千万吨钢。但是,如果我们把理论问题搞不清楚,就会重复斯大林的错误”,“卫星上天”,“旗帜落地”。他要求把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当作各项工作的“纲”。

一个月后,《人民日报》于4月1日发表张春桥的文章《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这也是一篇经中央政治局讨论发表的文章。张春桥的文章,在分析了我国所有制变更的情况后,得出结论说:我们的经济基础还不稳固,“资产阶级法权”在所有制方面还没有完全取消,在人们的相互关系方面还严重存在,在分配方面还占统治地位,在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有些方面实际上仍然被资产阶级把持着,资产阶级还占着优势。随着城乡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新资产阶级分子一批又一批地产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林彪一类人物上台,资产阶级的复辟,仍然可能发生。文章提出:“无产阶级能不能战胜资产阶级,中国会不会变修正主义,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在一切领域、在革命发展的一切阶段始终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文章把“全面专政”比作土地革命战争中打反动地主武装盘踞的“土围子”,说:“现在,资产阶级的土围子还很多,打掉一个还会长出一个”,要求“全部地打掉资产阶级的一切土围子”。

张春桥和姚文元两篇文章的共同思想是宣扬“全面专政论”。这一错误论断,无视我国经济、文化长期落后的社会现状,无视我国虽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尚处于不发达的社会阶段的客观现实,把所谓在各个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摆在党的任务的重要位置。“全面专政论”抹煞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任务的丰富内容,根本不讲生产力的发展,不讲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中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讲发展科学文化和民主政治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全面专政论”的提出,为“四人帮”不断在政治、思想文化和经济领域制造“阶级斗争”提供了理论依据。

“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运动在全国展开后,经济生活的许多领域采取了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限制“小生产”、铲除资本主义“土壤”的各种措施。原本很有限的商品流通范围和市场调节作用受到进一步限制。供销合作社被并入国营商业,工业部门的自销门市部除了个别的外,一律交由商业部门经营,城镇集市贸易被严加限制。许多小商小贩、手工业者被取缔,或被组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少地区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主要经济活动的大小城镇日趋衰落。在农村,许多地方再次刮起“割尾巴”风,把农民的自留地、宅基地、家庭副业等都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禁止。农民的自留地被减少,家庭手工生产和经营的项目受到严格限制。受此影响,市场上农副产品严重不足,城市的猪肉、禽、乳、蛋的供应日趋紧张。日用消费品凭证限量供应的范围越来越大,有的地区最多时达50多种。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