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左”的农村政策的尝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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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四人帮”后,在揭批“四人帮”和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由于“两个凡是”方针的影响,农村工作中许多“左”的政策仍在延续着。全国农村许多地方继续以批判“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名义,限制农民的自留地和农村集市贸易。中央还继续推广大寨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的做法。1977年11月,中央召开的普及大寨县工作座谈会提出:实现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大队的过渡,进一步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是前进的方向,是大势所趋,各级党委应努力创造条件。会议还确定从1977年冬到1978年春,全国再选择10%左右的大队实行大队核算。但实际上,这一要求根本无法实现,因为相当多的生产队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又无权允许农民自己设法解决生计问题,全国尚有2.5亿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强行搞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只能是破坏生产力发展的“穷过渡”。不少同志对此深感忧虑,强烈希望能够改变现行的农村政策。一些地方负责人开始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对农村政策进行大胆调整。其中走在前面的是安徽和四川两省。

1977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特点建立不同的生产责任制,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减轻社队和社员的负担;落实按劳分配政策;粮食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文件公布后,立即在全省农村受到热烈拥护。其中最受欢迎的一条就是“尊重生产队自主权”。了解这一情况后,1978年2月5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向新华社记者谈到: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实质上是个尊重实际、尊重群众和发扬民主的大问题。“不尊重生产队自主权,这是我们过去农村工作中许多错误的根源。历史上的教训太深刻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从此,安徽农村的拨乱反正加快了步伐。

1978年2月,中共四川省委根据本省的实际,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将农民的自留地由占总耕地面积的7%扩大到15%;取消不准农民搞家庭副业和不准农民自销多余产品的禁令;恢复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实行因地制宜种植农作物的方针;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支持农民采取包产到组的形式经营土地;鼓励发展多种经营等等。这些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四川省的农业形势迅速好转。

其他一些省区也在这方面作了努力。1977年底,中共甘肃省委从本省情况出发作出规定:停止“一平二调”的做法,减轻农民负担,做到分配兑现,允许对农作物采取定额管理、包工到作业组的做法。1978年初,中共广东省委制定《关于减轻生产队负担,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的意见(试行草案)》,纠正多年来普遍存在的“一平二调”做法,强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还调整了甘蔗收购政策,恢复加价收购和奖售的办法。7月,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根据本区实际,决定在牧区实行划分作业组,定劳力、定质量、定工分、定草场,多劳多得、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8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决定:从实际出发发展畜牧业,保护草场,不准再垦草原;生产队成立作业组,实行定产、定工、超产奖励等制度,纠正按人头、年龄、出身成分、政治表现评工记分的做法。上述措施都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省遇到百年罕见的大旱,6000多万亩农田受灾,400多万人口的地区人畜用水发生困难,秋种难以进行。面对严重灾情,省委决定将凡是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社员耕种,谁种谁收,国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这一决定立即激发起农民的抗灾积极性,全省迅速超额完成了当年的秋种计划,增加秋种面积达1000多万亩。在实行“借地度荒”过程中,安徽肥西县山南公社的部分社队干部和农民群众联想起60年代初实行的“责任田”,索性再度搞起包产到户。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引起了一些干部的震惊,担心再背上“复辟资本主义”的罪名。针对这种担心,10月11日,万里在省委会议上鼓励大家:“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省委没有决定的,只要符合客观情况的就去办,将来省委追认”,“各级领导处理问题都应按这个精神办。”根据万里的意见,省委没有像过去那样对包产到户马上禁止,也没有匆忙作出结论,而是决定先派人去实地调查。这使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做法受到保护,也鼓励了省内其他地区开始进行改变生产管理方式的尝试。此后,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又悄悄地把耕地全部分到农户,允许各家在完成上交国家、集体的任务后,所得收成全部归己。这种包干到户的做法,更彻底地改变了人民公社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生产管理体制。这一年,安徽省不但平稳地度过灾荒,而且一部分地区还取得较好收成。

在合作化以来的20多年中,农民群众创造的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这些经营形式曾几起几伏。集中的有三次,一次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之前,一次是1959年“反右倾”斗争之前,一次是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之前,三次都被后来的政治运动压了下去。但是,这些形式毕竟是适应现阶段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因而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这一次再度出现,既是这种顽强生命力的反映,又是突破“左”的农村政策的大胆尝试。

1978年夏季以后,各个领域的拨乱反正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影响下,都明显地加快了步伐,并取得一些突破性进展。这些进展同思想理论界的大讨论相互启发,相互促进,逐渐汇成一股解放思想的潮流,对“两个凡是”的禁区形成了强大冲击,从而加速了党和国家历史性转折的实现。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