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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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开始的反右派斗争出现了严重扩大化错误,被划定为“右派”的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等共55万余人。1978年起,中央为所有被划定为“右派分子”的人统一摘掉了帽子。

从1959年到1964年,全国曾先后分五批为30余万人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此后,这项工作陷于停滞。粉碎“四人帮”后,随着各项政策逐步得到落实,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1978年4月,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由“右派分子”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向“右派分子”宣布摘掉他们的“右派”帽子,并规定摘帽以后不再叫他们“右派分子”或“摘帽右派”,不要歧视他们,等等。4月5日,党中央批转了这份报告,并指出:“还没有摘帽子的右派分子,经过长期的教育改造,大多数人有了转变,表现较好。”“各级党委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作好对摘掉右派帽子人员的安置工作。”

经中央批准,6月14日至22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五部门在山东烟台联合召开会议,讨论为“右派分子”全部摘帽的实施方案。会上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对他们进行适当安置,不再歧视,就可以了,不必搞甄别平反,只能对个别确实完全搞错了的才改正结论。另一种意见则主张,对待“右派”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应该错多少改多少。会后,原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写信给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主张有错必纠,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要复查平反。经胡耀邦同意,中央组织部直接向中央写出报告,要求重新审定此事。

这次会议拟订的《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经五部门共同修改后报中央审批。中央于9月17日转发了这个方案,明确指出:对于过去错划了的人,要做好改正工作,有反必肃,有错必纠,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方针,已经发现划错了的,尽管事隔多年,亦应予以改正。这个文件冲破了长时间以来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一般不搞甄别平反的禁区。同年9月,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组成的“全部摘掉帽子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十省、市座谈会,针对贯彻执行中程度不同的畏难情绪,要求中央拿出改正的案例,并规定一个改正的比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及政府有关部门加快了对错划右派的甄别、改正和落实政策工作。1980年5月,中央统战部向中央呈送《关于爱国人士中的右派复查问题的请示报告》。6月,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对复查、改正的情况做了说明。属于改正的人大体上有三种情况:(1)一部分人出于善意,提出的许多批评意见,现在看来是有利于改进工作的;(2)一部分人在涉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问题上,发表了一些错误言论,但不是在根本立场上反党反社会主义;(3)还有一些人确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但是考虑到他们同向党猖狂进攻的右派分子在程度上和情节上有所不同,也考虑到他们后来确有转变。因此,改正的面是很大的。《报告》强调“其中有些人是属于可改正可不改正的”,而“本着从宽的精神予以改正”。

经过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工作,到1981年,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和落实政策工作全部完成。全国共改正错划右派54万多人,占原划右派总数的98%。对于失去公职人员,重新安排工作或安置生活的共约30多万人,对原来工作安置不当的,进行了调整。此外,对被划为“中右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的31.5万人,也一律给予平反。对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也落实了政策。对维持右派原案、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3000多人,也全部正确评价了他们的历史功过,恢复了他们的政治权利,适当安置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曾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经改正以后,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许多人做出了显著成就。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部编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注释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