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三大为什么强调政治体制改革
中共十三大会场
十三大的主题是加快和深化改革,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议程是中共十三大的又一重要内容。
中国的政治体制,是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根据地的体制而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初步确立的。它的明显特点是,强调权力的集中统一而忽视权力的合理配置,突出国家的阶级职能而忽视国家的管理职能。实行这种体制,是同当时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和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相适应的。实行这种体制,对于克服建国初期的困难,抵御敌对势力的封锁和维护国家的独立统一,对于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国民经济体系,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国内主要矛盾发生根本变化,国家转入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建设之后,这种体制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的不适应性,就逐步暴露出来。1956年中共八大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就认识到这种不适应性,并提出了政治体制应该相应调整和转变的任务。遗憾的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但没有对这种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在某些方面还强化了这种体制,“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是与实行高度集权的体制密切相关的。可以说,在中共八大以后的20余年间,对政治体制的调整和国家职能的转变实际上没能实现。
真正考虑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1978年10月,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致词中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只致向前看》这篇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进行上层建筑的改革成为许多有远见的政治家们的共识。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也明确提出:“我们要在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 根据当时认识的程度,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对中国共产党自身的领导体制进行了改革,如成立中共中央书记处等。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是关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邓小平说: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他说:“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邓小平的这篇重要讲话,系统地总结了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和领导制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科学地分析了现存的诸如权力过分集中、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干部人事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民主和法制不健全等弊端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任务。
关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意见,得到了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同。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后,为革除权力过于集中这个弊端,采取了若干措施,首先上实行党政分权。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决定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不再担任国务院总理,由赵紫阳接任。随后还在基层试行党政分开和机构改革。
中共十二大再次提出:我们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继续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使人民能够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使国家机关能够更有效地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之后,包括新宪法在内的立法得到全国人民的极大重视,立法进程明显加快,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开始有秩序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开始启动。但是,由于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也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复杂性,从稳妥出发,中央没有对政治体制改革进行全面部署。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一方面为政治体制改革创造了前提,另一方面又使政治体制的不适应性明显突出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从1986年6月开始,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 。1986年9月至11月,邓小平就政治体制改革发表多次谈话,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内容、期限等。他强调:“明年党的代表大会要有一个蓝图”
按照邓小平和中共十二大的改革思路,中共中央对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1986年10月,根据邓小平的建议,中共中央成立了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直接领导下,研讨小组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实际工作的同志和部分做理论工作者,分专题就中国政治体制的沿革和利弊,改革的宗旨、目标、内容、步骤和基本原则等,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讨论,最后形成了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这个总体设想,经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通过,同意将其主要内容写进中共十三大报告。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上作出了“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工作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的判断,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部署。十三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愈益紧迫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得到成功。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为此,十三大提出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共七个方面的改革措施。
中共十三大在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也明确提出了改革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决不能搞破坏国家法制和社会安定的“大民主”,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这就为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确定了方向。
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的方面来讲,是为着创建新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开通走向法治国家的道路,因而不能不是一项非常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从现实来讲,政治体制改革实质上是各级、各种权力的调整,它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涉及的方面很宽,涉及的问题则更为复杂,特别是要触动方方面面的人事关系和利益关系,因此,在后来改革的进程中不能不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陈述:《改革蓝图: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万卷出版公司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