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扩大会议的召开
八七会议以后,经过党在各方面的工作和斗争,到1927年10月,形势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中央召集紧急会议的通告》中这样说:“现在湘鄂粤赣四省的秋收暴动均已告一段落”,全国局势“已有大的变化”。但是,“在这些运动中我们的党充分的暴露了他的弱点,同时也得了不少的教训,这些弱点和教训均须有一番正确的整理”,“本党今后的政策和组织须有一个新的决定”。因此,秋白同志和我们几个常委研究后,“特决定11月12日在沪召集紧急会议,凡中央政治局委员及中央指定出席的政治局候补委员均须列席;被指定之重要省委或中央分局亦须派代表出席。”接着,在《中央关于召开紧急会议的更正》中,则将召开会议的日期由11月12日改为11月8日,并要求“到会的人务于七号以前赶到上海”。
随后,11月1日,中共中央常委会开会。出席会议的有瞿秋白、苏兆征和我。会议主要讨论了中央紧急会议的准备问题。关于当前的革命潮流是高涨还是低落的问题,秋白同志说,中国革命潮流仍是高涨的。当时我也说,中国革命潮流高涨的形势,此时已比八七紧急会议时还要明显。农民的暴动简直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农民暴动已显然走到土地革命的阶段。目前中国革命,客观条件上可以综合各地的暴动发展成一个总的暴动。关于党的状况,我说,从前党有组织基础的是上海、湖南、广东三处,经过大压迫之底湖南、广东党的组织几乎没有了。上海比较好些,还存在一点,但也不太好。其他地方更可以想见,甚至南昌等处党的群众都没有了。因此,我又论当时党的力量实无力来适应客观条件的需要,不能负起如此重大的责任。会上我还提出这次紧急会议对于组织问题要下一决心,坚决地改造党,撤换一般知识分子的领导,提拔工农分子等。对于这个问题,秋白也说,党的组织是一非常严重的问题,一定要坚决地提拔工人分子,党不但灵魂要换,而且躯壳都要换过。凡旧的同志稍微不好的即请他自己去找职业。现在看来,秋白和我的这些意见,特别是我自己的意见,都是错误的,其中也都有国际代表的影响。这次会议,为在11月扩大会仅上形成“左”倾盲动主义作了准备。
11月9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历时两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按当时中央的说法,就是“不但要指出中国革命的性质与前途,指出我党今后斗争的策略,并且要指出根本上重造我们的党,强健我们的党,彻底肃清机会主义,严厉的整顿政治纪律。”
出席这次会议的人,除中央常委外,还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指定的政治局候补委员、重要省委(山东、直隶、河南、江苏、广东、湖南、湖北)或中央分局的代表。参加会议的有瞿秋白、苏兆征、 我、任弼时、顾顺章、罗亦农、向忠发、周恩来、张太雷、李立三、邓中夏、蔡和森、任旭等人。此外,国际代表罗米那兹也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是由瞿秋白同志主持的。
会上通过了以下几项决议:
(一)《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
这个《决议案》是罗米那兹起草的。
首先,关于革命性质问题,《决议案》否定、批判了陈独秀的“二次革命”论。但是,《决议案》也包含了一个重要的错误观点,即:“即使为着彻底实现土地革命,工人阶级就不能不领导着农民根本推翻中国的资产阶级” 。这个观点混同了中等资产阶级(即民族资产阶级)与大资产阶级;不认识中等资产阶级有两面性;不认识蒋介石只是在他制造“三二O”中山舰事件以前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而在这个事件之后已转到大资产阶级的立场。过去很长时间内都认为,蒋介石一直是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蒋介石的叛变就是民族资产阶级的叛变。这种认识从五大宣言起即见之于党的正式文件,几乎贯通于整个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这不是某些个人的责任。这个观点是共产国际、斯大林的观点。然而这个错误观点,却是“左”倾错误的一个主要的根源。
由于这个错误观点,至少主要是由于这个错误观点,就明显地“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定界限” ,不懂得无产阶级在领导人民大众夺取了政权之后,还需要经过一个在政治上、经济上实行新民主主义纲领的过渡时期。
其次,关于对革命形势的估计问题。《决议案》一方面,提出革命必然要高涨,革命高潮必然要到来,这是完全正确的。另一方面,这里指出的“高涨”是“无间断的高涨”,“不断高涨”,这种关于中国革命形势一直高涨的说法,否认了当时总的说来中国革命形势是低潮,否认了中国革命发展的不平衡性,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也是违反辩证法的。
再次,关于“现时的总策略”问题,《决议案》根据它对中国革命形势所作的“左”倾错误估计,提出了当时党的盲动主义策略总方针,即:“(一)努力使群众自发的革命斗争得有最高限度的组织的性质;(二)努力使互相隔离零星散乱的农民暴动,形成尽可能的大范围内的农民总暴动;(三)努力保证工人阶级的爆发与农民暴动互相赞助互相联络。” (“总策略”(一)使用了“自发的”这个形容词,实际上当时群众的革命斗争在多数场合是党组织在那里推动和领导的,其中有的还带有强迫命令的性质。)
《决议案》指出:如果农民暴动,“事实上不能估量到较大范围内的胜利,那么,党应当使这种暴动采取游击式的战争(不去占领县城或巨大的地域,长久的时期,不去费力建立大规模的军队等等,而以人数虽少却是团结巩固的暴动军。经常不断的袭击政府的军队或地主的武装)。” 这是提出了当时中国同志中间除了毛泽东等同志外,一般还没有认识清楚的关于游击战争的观念。这在当时是非常宝贵的。紧接着又指出:“这种游击战争,随后很容易发展而生巨大的农民暴动,进一步而达到在较大的范围内夺取政权。” 对游击战争的发展前途来说,这也是对的,但在当时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同时,就当时形势来说,这个“很容易发展而生巨大的农民暴动”和上面“总策略”(二)中的“尽可能的大范围内的农民总暴动”相结合,很难不产生盲动主义。
严重的盲动主义倾向是“总策略”的(三)。《决议案》指出:“城市工人暴动的发动是非常之重要;轻视城市工人,仅仅当做一种响应农民的力量,是很错误的,党的责任是努力领导工人日常斗争,发展广大群众的革命高涨,组织暴动,领导他们到武装暴动,使暴动的城市能成为自发的农民暴动的中心及指导者。城市工人的暴动是革命的胜利在巨大暴动内得以巩固而发展的先决条件。” 由此可见,“总策略”的核心便是武装暴动,是农村暴动和城市暴动的汇合,是以工人暴动为“中心”和“指导者”的城乡武装暴动。这种暴动的推行者并不认识在农村实行“工农武装割据”的重要性,而是强求城市工人暴动,搞的是城市中心论,而对农民暴动的估计,也是盲目乐观,以为很容易发展成为巨大的农民暴动,甚至农民总暴动。
此外,《议案》规定了一系列“左”的政策。例如“对于豪绅工贼及一切反革命派,应当采取毫无顾惜的消灭政策;……对于上层小资产阶级——店东商人等等,切不可以存着犹豫动摇的心理,如惧怕扰乱他们的安宁秩序,因而不去发展革命的群众的独裁制,甚至阻止群众的剧烈的革命行动。” 这些“左”的政策,在某些农村暴动中,例如在湘南成为“杀尽土豪劣绅”以及烧毁他们房屋的所谓“烧杀政策”;甚至引进了城市。
(二)《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
这个《决议案》是秋白起草的,其中最突出的是“党的改造”问题,其政策的核心就是要“将工农分子的新干部替换非无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之干部。”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的负责干部大多数确实是知识分子出身,他们中间的确有许多人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或多或少或大或小还带着一些小资产阶级的尾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党内产生右倾机会主义的阶级根源之一。有不少人,在大革命失败后的紧急关头消极了,逃跑了,甚至叛变了。
但是,《议决案》忽视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工人阶级政党不可能直接从工人阶级中产生,只能由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知识分子作先导。这就是第一次大革命时期,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在中央和地方组织中占主要地位的客观原因。事实上,在党的第一代知识分子出身的领导干部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参加过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他们同工农相结合,初步得到了实际锻炼,并在不同程度上学习过马列主义的初步知识,因而在第一次大革命中起了骨干作用。大革命失败以后,他们中间的许多人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有些同志牺牲了宝贵的生命,有些还在继续奋斗。由于增长了丰富的经验和斗争成败两方面的考验,在当时更成为党的宝贵财产的一部分。中国革命经验证明(外国的革命经验也同样证明),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在民族斗争中往往起着先锋作用,而其中真实信仰共产主义的部分,即本文称之为革命的知识分子的部分,则能在实际斗争中逐步同工人农民相结合,形成整个革命中的基础力量和领导力量。中国革命胜利的主要条件就是革命知识分子与广大工农分子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密切结合,没有这种结合不可能有胜利。可是,《议决案》的上述论述却忽视了这种革命知识分子的作用。这是头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议决案》还把八七会议后的某些错误和失败也归罪于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这也不是站在无产阶级的正确立场上实事求是地来对待他们,而是从盲动主义的观点来指责他们。我认为临时中央政治局领导上从八七会议开始就有“左”倾盲动倾向,逐渐发展到11月扩大会议而形成盲动主义错误。这是当时的主要倾向,在党内有它的思想基础。盲动主义政策到头来是行不通的,要碰得头破血流的。在地方上直接领导暴动的干部,当然首先要受到这种惩罚,也就是知识分子干部首先要受到这种惩罚。但责任应当主要在中央,不能简单归罪于许多在地方上担任领导工作的知识分子干部,更不能指责他们为“机会主义代表的旧干部。”
第三个问题,《议决案》说:“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组织任务是——将工农分子的新干部替换非无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之干部。…使党的指导干部之中无产阶级及贫民的成份占最大多数。支部书记、区委、县委、市委、省委的成份,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员的成份,尤其是农民中党的工作(人) 员的成份,必须大多数是工人同志或贫农同志。工会机关的干部,则须全部换成工人。这一改造工作,当然不是一下子可以做成功,但是必须愈快愈好,应当开始建立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制度,去切实(实行)这一改造工作。” 这实际上就是要对大革命失败后留下来的革命知识分子干部实行大换班。
这个问题,周恩来同志曾经作过如下的评论。他说:“关于领导机关工人化的问题,在‘八七’会议后,就把与机会主义作斗争看成了简单的人事撤换,这种形式主义影响到后来关于领导机关的工人化,把工人干部当作偶像,对知识分子干部不分别看待。那时李立三同志当广东省委书记,曾说:知识分子的作用完了,今后只有依靠工农干部。所以到广州起义失败后,教导团有几百学生退到海陆丰,就没有把他们当作干部来使用,而把他们编到第四师去当兵,后来绝大多数在作战中牺牲了。”
在组织上,采取以工农分子新干部替换知识分子旧干部,这种大换班的办法是要不得的。即使是下面搞错了,也不能这么做。这是因为,八七会议的总方针之一是秋收起义,而起义就是武装暴动,就是要夺取武装,打游击战争,实行土地革命,可是当时党内干部中几乎没有人有这种经验。不但没有经验,而且很少有真枪实弹(只有少数几处暴动先有部分正规武装为骨干),只有用梭镖、土枪、刀棍去夺取敌人(多半是民团、小部敌军、警察所)的武器。这首先要有很大的勇气,还要有几分冒险性。但是由于武器劣,经验缺,往往是失败多,胜利少。一切工农武装起义的成功和游击根据地的建立,都是经过反复多次的斗争和失败,才达到胜利的。如果一遇挫折和失败就进行大换班,那就不但不可能取得胜利且只能由于新提拔的干部的更加缺乏经验而加速失败。无论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或工农出身的干部,都得在战争中学习,而且主要是从败仗中学习,经常不断地总结斗争经验。大换班的性质是组织上的盲动主义,是对武装起义和游击战争既缺乏知识,又不了解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的产物。
由此可见,11月扩大会议在政治上是盲动主义的,在组织上是为政治上的盲动主义服务的。11月扩大会议后,在11月的《中央工作计划》中,就明显地把“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和政治上的盲动主义紧密结合起来,前者为后者服务。接着,1927年12月1日,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党的组织工作》 的中央通告第17号,对各级党的机关在组织上和成份上的改造作了一些具体规定。这个通告在干部政策上完全是11月扩大会议决议案的翻版。随后,12月10日,中央发出第20号通告,指示“改造党的具体办法”:一、重新改组各级党组织;二、选举前要热烈讨论党内问题;三、上级党委要派人到下级指导讨论和改造;四、扩大党内民主;五、上级不必派人到下级作书记或常务委员。11月14日,中央常委会决定改变中央组织机构。临时中央政治局的常委,在8月9日召开的临时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选出的是瞿秋白、苏兆征和我三人,11月扩大会议将常委扩大到五人,增补周恩来和罗亦农。组织局主任是罗亦农(兼组织部长)。组织局成立后,取消南方局、北方局和长江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主任是苏兆征,秘书是罗章龙,委员是苏兆征、向忠发、郑覆他、王藻文、 陈郁、项英、胡X、万兴、黄五一、李立三、黄平、郭亮、许白昊、周文雍、张昆弟。党报委员会总编辑是瞿秋白,秘书是郑超麟,委员是瞿秋白、郑超麟、罗亦农、邓中夏、蔡和森、张太雷、黄平、周以栗、任旭、毛泽东、王一飞、任卓宣、周恩来、王若飞、李立三、恽代英、陆定一、刘昌群、罗章龙、刘伯庄、任弼时、 尹宽、李富春、罗绮园、夏曦、夏之栩等 。
(三)《政治纪律决议案》
这个《决议案》是国际代表罗米那兹提出来的。在11月扩大会议前,我从未听说过有什么“政治纪律”。因此,当罗米那兹为了处罚领导起义失败的同志而提出“政治纪律”这个名词时,我感到很新鲜。恩来同志也说:11月扩大会议规定了政治纪律,“这也是国际代表提出的。”他当时也“觉得这一条很新鲜。” 在这个历史文件中,受处分的有十案,其中属于“暴动区域党部指导机关犯了严重错误”的有四案,这四案的性质都关系到是执行还是反对八七会议总方针的问题。八七会议的总方针有三项,即:清除陈独秀投降主义;武装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实行土地革命。而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也就是在政治上清除陈独秀投降主义的主要标志。所以,凡是为实行八七会议总方针而斗争,大方向就是正确的。
就当时的情况而论,在实行八七会议总方针的斗争实践中,犯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些起义都是实行土地革命战争的最初尝试,都是新鲜课题。土地革命也是新鲜课题。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相结合更是史无前例。在实践中结束陈独秀投降主义在当时也是刚刚开始。在这种情况下,谁能保证不犯“左”的或“右”的错误呢?
犯了错误怎么办?本来当时中央应该采取的态度是,首先要分清是非轻重,即:要分清是不是错误;如果是错误,还要分别情节轻重,同时还要找出犯错误的原因。其次,对他们的处理方法,最重要的就应当是总结经验教训,适当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尤其是中央领导要有自我检查,决不可以把责任都推在地方上。但是《决议案》并没有采取这些办法,相反,却简单地指责和处罚下面的有关负责同志。结果,有的不应该处分的处分了,有的斗争过火了。总之,当时是重组织处理,而不是重思想教育,从现在看过去,我认为这是惩办主义。这种组织上的惩办主义,也是为政治上的盲动主义服务的,同样是盲动主义的组成部分。
在属于“暴动区域党部指导机关犯了严重错误”的四案中,这种组织上的惩办主义最重要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对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负责同志的指责和处罚都是完全错误的。
油画《南昌起义》
南昌起义的发动和胜利,是由于以恩来为首的前委,坚决地击退和克服了张国焘主张联合张发奎、企图阻挠起义的右倾机会主义的结果。但《决议案》却无理指责南昌起义前敌委员会执行的是“机会主义的旧政策” ,在政治上、策略上、军事上都犯了“极大的错误” ,是什么“软弱的军事投机” ,给周恩来同志为书记的前委全体成员(包括李立三、恽代英、彭湃同志)以“警告”处分。当然,南昌起义胜利后,没有就近联合湘东的革命力量,发动和领导湘赣土地革命战争,而是驱军南下广东夺取中心城市,是一个失策,一个错误。但主要责任在中央,不在前委。因为第一,当时党内的指导思想还是城市中心论,武装起义就要占领城市。李立三等同志建议南昌起义,就是脱离张发奎,去占领广州。毛泽东、彭公达八七会议后回湖南的计划,就是要打长沙。第二,还是正规战思想占优势,不是游击战争思想占优势。后来的山地游击战争的思想在全国都是逼出来的,甚至带着某种不自觉性(历代农民起义都有打游击的习惯,统治阶级称之为“流寇”。大革命失败后,各地党员尤其是农民党员不能不受这种历史传统的影响)。上面这两种指导思想都是共产国际经过它的代表传过来的,中国同志由于幼稚没经验,无条件接受了。至于南昌起义军要南征去占领潮汕,以便接受苏联的援助,更是共产国际的具体指示。
毛泽东同志领导的秋收起义不但保存了革命武装力量,而且开辟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八七会议后,毛泽东、彭公达回到湖南,代表中央改组了湖南省委,新省委提出了举行长沙暴动的计划,得到了中央的批准。当时,由省委书记彭公达直接组织长沙暴动。前委书记毛泽东去发动和领导安源、醴陵、浏阳、平江一带的起义,组织进攻长沙的敌军,加之吸收了武汉国民政府警卫团,组成一个约有5千人的师,准备与省委发动的长沙近郊和粤汉路的暴动里应外合,相机夺取长沙。后来见势不可能,便放弃了这个计划,而集中力量在平、浏一带创造割据局面,但没有成功,而且因反复激战,部队减员,只剩下千余人枪,被迫地却是机智地上了井冈山。
至于省委直接部署的暴动,在此种形势下则只能有零星的发动。那时有个“马同志”(即国际代表马也尔)住在长沙,规定湖南省委要某天举行暴动,以配合前线。彭公达等人认为条件不成熟,没有暴动。后来国际代表又一次叫暴动,彭公达他们又没有执行。由于彭公达和省委两次停止预计的长沙暴动,便受到了马也尔的严厉指责,并向罗米那兹和党中央作了反映。《政治纪律决议案》指责湖南省委“完全违背中央策略” ,是“单纯的军事投机” ,并宣市给予如下的处分:“湖南省委委员彭公达、毛泽东、易礼容、夏明翰,应撤销其现在省委委员资格。彭公达同志应开除其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资格,并留党察看半年。毛泽东同志为八七紧急会议后中央派赴湖南改组省委执行中央秋暴政策的特派员,事实上为湖南省委的中心,湖南省委所作(犯)的错误,毛同志应负严重的责任,应予开除中央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
这个《决议案》的总的精神,是为盲动主义服务的惩办主义。在这个错误精神指导下,当时错误地处罚了一批党的领导机关和负责同志,这是11月扩大会议的主要错误之一。
除了上述突出表现“左”倾盲动主义的三个主要决议案外,扩大会议还通过以下几个决议案:《关于土地问题党纲草案的决议》、《关于召集第六次全党代表大会之决议》。
会议还特别组织了一个委员会,专门讨论和通过了新的职工运动决议案。这个决议案里的问题,主要是夸张地估计了当时工人斗争的形势,并对职工运动的任务提出了过“左”的要求。
此外,会议还有两项特别的新的决定,即:(一)“一切政权归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苏维埃)的口号,成为暴动的主要口号,而且大城市中斗争剧烈时,即应组织工农兵等群众斗争的代表机关,就是组织苏维埃,以为暴动的指导机关;(二)“没收一切土地,由农民代表会议自己支配给贫农耕种”,在乡村中也实行苏维埃的口号,取消一切政权归农民协会的口号。
11 月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和其他决议案及中央所发出的一些《通告》,以及瞿秋白同志在这期间所发表的文章,一方面,包含着一些正确的思想和主张,这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另一方面,从这些文件的主要倾向来看,却是发展了八七会议以来加强起来的“左”倾情绪。因而提出了中国革命是“民权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无间断的革命” ,中国革命“不能不同时推翻资产阶级”,“不能不超越资产阶级的民权主义的范围” ,中国革命的形势是“不断高涨”,由此得出的全国总暴动的策略,以及在组织上采取惩办主义政策,等等,则是互相联系和一贯性的严重“左”倾错误。这样,在11月扩大会议上就形成以瞿秋白为首的“左”倾盲动主义,并在党中央领导机关取得了统治地位。
(摘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资料》,中共党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