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三中全会前后党内的分歧与争论
1930年8月下旬,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瞿秋白和同年4月前往共产国际的周恩来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委托,为纠正李立三推行的“左”倾错误,相继由莫斯科回国。他们回国后,立即传达了共产国际的决议,并着手筹备召开六届三中全会。
9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在上海召开了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会上批判了李立三的错误,并作出了《中共三中全会关于政治状况和党的总任务议决案》。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纠正以立三为代表的“左”倾错误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它纠正了立三等人对于中国革命形势的过高估计;停止了组织南京、武汉等中心城市的武装暴动和全国总起义,以及集中全国红军进攻武汉、长沙、南昌、九江等中心城市的冒险计划;取消了合并党、团、工会的各级行动委员会,恢复了它们的各自独立组织和正常工作。这样就结束了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的统治。在会上李立三作了自我批评,承认了错误。三中全会后,他离开了中央的领导岗位,但仍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不久便被共产国际召去莫斯科.
1930年秋,我刚刚出狱,经过审查恢复了组织生活,就听到关于六届三中全会对立三错误批判的传达。听后我很高兴,在党的支部会上表示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并就自己在松浦特委工作期间所受盲动主义的影响作了自我批评。不久,我被调到江苏省委领导下的外县工作委员会任秘书。外县工作委员会原由省委书记李维汉(罗迈)兼任书记,后来先后由陈云、夏曝、蒋云担任,刘瑞龙任秘书长。
六届三中全会之后,省委决定派人到外县去停止执行立三路线的暴动计划。我被派去常州、宜兴、镇江、苏州一带传达。我跑了几个地方后,更感到李立三盲动主义对全国形势的估计和组织暴动、总起义是没有客观基础的,是错误的。我遇到几位县委书记,都表示赞同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他们说,敌人控制很严,暴动本来就搞不起来,也应该吸取救训。
但是,六届三中全会在政治上、思想上对立三路线还未能进行彻底的批判,这和当时共产国际的看法是一致的。六届三中全会《对于中央政治局报告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认为:“政治局在六月十一号的政治决议案(即《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作者注)之中,犯了些冒险主义的与左倾的关门主义的错误(仅是策赂上的错误)。”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政治状况和党的总任务议决案》(以下简称《议决案》)还肯定:“中央政治局的路线是正确的”,只是有“个别的冒险主义倾向的错误。”在思想上,《议决案》错误地认为“党内主要的危险是右倾机会主义”,提出在反对“左”倾的同时, “尤其要集中火力打击主要的右倾危险”。在组织上,错误地打击了一些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使党内矛盾进一步加剧。
由于六届三中全会没有对立三路线的思想实质加以彻底清算和纠正,因此,党内的“左”倾思想仍然浓厚地存在着。
1930年底,我调任江苏省委秘书长。我除了管秘书处的工作外,也和中央特科经常联系。中央特科派来联系省委的是刘鼎同。在这个期间,我对六届三中全会前后党内斗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由于推行立三路线,党和革命力量受到了损失。在白区,许多做实际工作的同志,如何孟雄、林育南等同志,经过党的组织起来反对立三路线,但受到了李立三为首的中央的错误打击.
何孟雄当时是江苏省委候补委员、上海沪东区委书记。他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先后在江苏省党代会、五月中召开的全国苏区代表会、九月初召开的上海区委书记联席会议上,起来反对立三的错误。他批评了李立三和中央政洽局不承认世界革命和中国革命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对形势的极左估计;盲目推行城市武装暴动的冒险计划;否定工会和其它群众团体进行合法斗争;取消工会和青年团的独立组织等。他的这些意见,在当时处于少数地位,但他态度很坚决,不怕打击。9月初在上海区委书记联席会议上,何孟雄批评立三路线的发言,被李立三同志当场禁止,被剥夺了继续发表意见的权利,并被扣上了一顶右倾机会主义和“取消派暗探”的帽子。会后,何被撤销了沪东区委书记的职务。随后又被撤销江苏省委候补委员的职务。这样他便被取消了参加党的会议和活动的权利。但是何孟雄坚持真理,没有屈服。9月8日,他又向中央政治局递交了长篇的《政治意见书》,再次系统地申述了自己的意见。
六届三中全会期间,何孟雄又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势力的代表,认为他的活动是有意利用中央的某些错误,来进行反中央的活动。“客观上不能不也成为取消派埋伏在党望面的奸细。” (见《中共三中全会告同志书》)。
此后,何孟雄又于10月、11月、12月先后四次向中央政治局写信或递交意见书,继续申述自己的观点,批判立三路线和六届三中全会的错误,并对给予他的组织处分进行申辩,要求公布他的意见书和发言记录。
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在立三路线时期,王明(陈绍禹)、博古(秦邦宪)等在党的会议上或写的文章中,也提出过反对立三一些‘左”的错误的意见。但这些意见是以“左”的观点来反对立三的“左”倾。在关于中国革命的性质、国内形势和党内主要危险等问题上,他们和立三的看法基本上差不多。在1930年7月的中央工作人员政治讨论会上,陈绍禹、秦邦宪、王稼祥、何子述四人发言中,批评了中央政治局6月11日关于《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李立三当场进行了压制,接着给了他们四人以党内处分。
六届三中全会后,王明在向中央政治局提的意见书中,承认三中全会有重大意义;认为反立三主义的斗争应予停止,采取了对立三路线的和解态度。王明等人还要求中央撤销对他们四人的处分。
(摘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资料》,中共党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