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宁夏篇)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30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分享到 :
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宁夏篇)

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城西南同心清真大寺。

同心清真大寺始建于元末明初,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其建筑风格集中国古典宫殿楼阁艺术与伊斯兰建筑风格为一体,造型古朴典雅,规模雄宏壮观,是中国现存十大古老清真寺之一,亦为宁夏境内保存较完整的古建筑之一。

1936年6月,西征红军进至宁夏豫旺县境(今同心县豫旺、下马关一带)后,在豫旺、下马关、同心城、王家团庄等地相继建立了区、乡级基层革命政权,同时又解放了邻近的海原县高崖、关桥、李旺等地。8月初,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遵照毛泽东关于“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指示精神来到同心城,同红十五军团首长一起成立了以李富春、程子华、王首道、唐天际、王柏栋、黄镇、杨奇清、马青年等为成员的筹备委员会,决定在豫旺县西部和已解放的海原县东部回族聚居区建立一个回民自治政权,命名“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起草拟定了自治政府有关文件和成立议程。10月初,筹备委员会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红军总部、回民独立师及回族宗教名流等发出了通电。

193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许,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在同心清真大寺隆重召开,大会历时3天,来自豫海地区的人民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共300多人参加了大会。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了西北的形势和回民自治与抗日救国等问题,通过了《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处理债息暂行条例》、《减租减息条例》、《土地条例》等决议案,启用了政府印章,雇农出身的回族青年马和福当选为政府主席。会后,自治政府将办公地设在王家团庄北堡子。11月中旬,红军撤离豫海地区,东移参加山城堡战役,国民党部队随即占领该地,自治政府的活动被迫转入地下。次年2月,马和福在锁家岔被反动民团逮捕。4月3日,回族英雄马和福在同心城西门外河滩上英勇就义,时年44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活动就此终止。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虽然仅存在了半年时间,但它是我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县级回民自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为我国后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树立了光辉典范,提供了历史借鉴。

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宁夏首批命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而且被选入《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集》。2009年5月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