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过渡时期总路线研究综述

作者:凌弓 谭雅雪    发布时间:2014-06-03    来源:北京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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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中共党史学界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研究不断深入,成果颇丰,内容涉及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理论依据、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关系以及对总路线的评价等,本文仅就管见所及综述其要。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是近年学者们研究的一个重点,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多因论”似已成为共识。但究竟有哪些原因,研究者则各抒己见,且有交锋。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的《毛泽东传(1949-1976)》,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国经济内部的变化和毛泽东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他们指出,1952年夏秋之交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三个超出预期的变化:一个是国民经济任务的提前完成;另一个是工商业产值中国营产值超过了私营产值;再一个是农村中互助合作事业普遍发展起来。尤其是“工商业产值中公私比例数字的变化,成为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重要依据”。另外,“三反”、“五反”将结束及土改基本完成时,毛泽东提出“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也是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因素。[1]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与《毛泽东传》的看法有相似之处,但它主要是从社会主义改造的角度来论述总路线提出的原因。该书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怎样走向社会主义,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已经作了初步规划。但至1952年,中国经济内部的关系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公私经济所占比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二是私营工商业有相当一部分被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三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农村普遍开展起来。实践表明,“新中国成立头三年,在某些方面已经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工作”。同时在这期间,经济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如个体农民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不能满足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需要,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要求扩大自由生产来发展自己等,“这样就把对国民经济实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2]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是工业化,那么其提出是否与工业化有直接关系呢?朱佳木在深入考察后作了肯定回答。认为“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目的就在于加快工业化”。因为总路线明确指出,“一化”是主体,而“三改”就是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需要和解决农业拖工业后腿的问题。[3]他还指出,“苏联答应对中国工业化建设全面援助,从中国方面来说,也需要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间上给苏联一个明确说法。”因此,毛泽东的提前过渡设想在征得斯大林肯定后,最终把它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了出来。[4]武力的论述支持了朱佳木的观点。武力指出,从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中国共产党是先考虑工业化问题,随后才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一五”计划和远景设想是从1951年2月开始起草的,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酝酿则是在1952年9月,正式形成则是在1953年下半年,因此可以说,“关于工业化的设想是导致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直接和主要原因”。[5]

还有学者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缺陷,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有一定关系。自从石仲泉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有罅漏,这一观点已为大多数学者认同。但是,这是否就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呢?一些学者对此作了肯定回答。邢和明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想完全不合拍。正因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在理论形态上的不完备性,加上来自苏联方面的压力,因此在新中国建立后仅三年,毛泽东的认识就发生了变化,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使中国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解决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6]朱柏清也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对“关于两个革命阶段的衔接时间不明确”。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后是立即开始社会主义革命,还是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阶段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则没有明确说明,“而只是说社会主义革命是必然的趋势”,“毛泽东倾向于立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于是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7]

值得一提的是过渡时期总路线与苏联的关系。总路线的提出与苏联有关已成事实,但是它们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研究者却形成截然不同的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苏联的压力是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动因。他们指出:“斯大林和苏联并不认同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认为新中国既然属于社会主义阵营,就应当在民主革命后立即像苏联那样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不是搞新民主主义制度。对新中国来说,在当时恶劣的国际环境下中苏关系意义重大,“来自斯大林及苏联的批评和建议,开始对中共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8]他们还认为,斯大林赞成中国革命胜利后不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但又不愿意看到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是在搞新民主主义建设。考虑到中国希望在建设上得到苏联的支持,所以毛泽东开始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9]

另一种认为倒是斯大林的赞同,坚定了中国共产党向社会主义过渡。逄先知撰文指出,有人怀疑总路线的提出是受斯大林压力的影响,“但经过详细查阅档案材料,没有找到证实这种怀疑的任何证据。倒是有相反的证明,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后,特地借刘少奇访苏的机会当面征求斯大林的意见,得到了斯大林的同意”。[10]杨奎松也持这一看法,指出1952年刘少奇访苏时已经受命向斯大林请教“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得到斯大林的赞同,于是“毛泽东开始具体规划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11]罗平汉撰文援引《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4册中《关于与斯大林会谈情况给毛泽东和中央的电报》的内容,证实了上述两位学者的说法。刘少奇在上述电报中指出,斯大林在1952年10月24日接见中共代表团时,对中国共产党提出的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给予了肯定答复。斯大林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对的。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你们对中国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罗平汉由此认为,斯大林的赞同,“坚定了中共领导人加快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信心,经半年多的酝酿,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12]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理论依据

10年来党史学界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依据的看法,与以往基本相似,总体上认为,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的说法最具有代表性。该书指出:“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依据列宁的过渡时期学说提出的”。[13]这一说法主要是依据1955年3月21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毛泽东说:“中央委员会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验,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将要结束的时候,即1952年,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4]

但是,马列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尤其是列宁的过渡时期理论,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前后的理论观点差异较大,因此,有的研究者对此作了深入探讨和细致考辨。林蕴晖在经过仔细研读列宁的有关论著后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列宁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直接过渡思想。他指出,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提纲在阐述过渡时期的基本特征、基本任务等问题引用的列宁的言论来看,当时理解为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主要内容:过渡时期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经济、共产主义,与之相应存在着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基本特征是,死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进行残酷的斗争;任务和目标是,消灭任何人剥削人制度的基础,使社会全体成员都成为劳动者。这些论断,实际上“反映的是列宁实行战时共产主义的思想”,“是列宁晚年摒弃了的过渡时期学说”。[15]而事实上1921年后,列宁又提出了新经济政策,对先前的思想作了重大修正,重新概括了过渡时期学说,并明确指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16]

为什么中共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却仍然依据了列宁早期的过渡时期思想?是未知其思想有变化,还是故意视而不见?汤水清、李小萍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人对列宁主义了解的历史考察后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对列宁主义的了解,实际上主要不是通过阅读列宁的原著,而是通过斯大林的《列宁主义问题》获得的。然而,“斯大林不顾列宁晚年的思想转变,不仅继承了列宁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而且在实践中发展了这一理论,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主张”,比如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尖锐斗争,看作贯穿于整个过渡时期的始终;把小农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经济加以消灭;在实践中,1928年后又发起对资本主义的全线进攻。斯大林对列宁思想的解读及其本人对过渡时期的认识,对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产生了深刻影响。所以,宣传提纲引用列宁的话,大多是列宁写于十月革命前后及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而斯大林的话,如“工业化是保证国营经济战胜小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工业化”,“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于建立巨大的集体农庄”等,都被以高度概括的语言,浓缩到了“一化三改造”的总路线中。由此他们认为,总路线宣传提纲的整个内容,体现了列宁战时共产主义思想和斯大林过渡时期理论的影响,更确切地说,直接渊源于斯大林的过渡时期理论。[17]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关系

这是10年来本专题研究的一个热点。不少研究者围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究竟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放弃还是发展,展开了论述,但是众说纷纭,分歧较大。

有的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放弃。雍涛指出,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批评了被斥为“右倾错误”的几个观点,接着宣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于公开抛弃了自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18]吴茜也赞同“放弃说”。她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论述,认为放弃有一个持续过程。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公开发行后,消灭私营和个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成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正式被党中央所放弃;而到了1956 年,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基本上完成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历史任务,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及其确立的实践模式已完全被放弃。[19]

有的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发展。高化民指出,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有两种战略构想,第一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第二种是过渡时期总路线,它们是什么关系呢?后者较之前者来说,“是思路的改变,当然,这种改变不是对原有战略构想的彻底否定,而是一种继承和发展”。[20]龚育之也认为,总路线同原来宣传的全国胜利后还要经过十几、二十年的新民主主义发展,再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思路有不同,“应当如实肯定,这是一个新的判断,新的思路。当然,同原来的总的思路是相连续的,但是毕竟是原来的总的思路基础上的一个新的思路。”[21]可以认为,龚育之在这里说的“新的思路”和“同原来的总思路是相联系的”,就是一种发展。

也有学者认为两者既有相同的方面,也有不同的方面。郭德宏认为,相同的方面是,都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都是要向社会主义过渡,目标和任务都是要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不同的方面是,在过渡的时间、步骤、方式、方法等方面与原来的设想相比做了相当大的改变。[22]陈娆也指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社会性质、主要任务、经历时间这三个方面是完全吻合的”,但是与原来的设想在发展阶段和转变条件上有所不同。[23]

还有学者提出应该具体分析两者的关系。有的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过渡时期总路线,“其关系是既有相同之处,也有重大差别”。因此简单的肯定或否定都不可取,“而要做具体分析”。[24]有的则指出,两者“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探究两者的关系要具体分析。首先必须确定以什么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参照系,如果以新民主主义理论最重要成果——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有关报告和讲话为参照系,那么过渡时期总路线就背离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如果以七届二中全会的基本精神为参照系,那么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继承和发展。[25]

有趣的是,上述学者们的观点尽管分歧较大,却能发现他们异中有同。无论主张“放弃论”的还是持“发展论”者,抑或认为应该具体分析的,其实都提到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有不同之处,只不过放弃论者使用的“放弃”二字,相较于其他说法显得过于绝对,似乎两者的关系就是水火不容。

四、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了历史定位,指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目前党史学界对总路线的评价,总体上仍是在《历史决议》的框架下进行的,绝大数研究者都对它作了高度肯定。

2011年出版的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从宏观上对总路线作了高度评价。该书指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发展上具有转折性的意义。”“历史证明,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符合新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规律的,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是完全正确的。”[26]龚育之在其所著《党史札记》中,由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评价,引申出对总路线的肯定评价。他说:“新民主主义论(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国家)是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重大创造,过渡时期总路线是这一创造的发展”。[27]金冲及同样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适应历史需要提出的,是推动历史前进的。[28]

更多的研究者以不同的视角,从微观上具体地肯定了总路线的历史功绩。高化民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虽然在理论上有严重缺陷,但有不少符合中国国情的特点和做法,一个是创造了逐步过渡的形式;另一个是采用和平方法;再一个是把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结合起来,这些基本都是正确的。[29]贾莉莉也指出,从内容上看,过渡时期总路线有符合中国情况的独创,如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方法和途径,先实现农业合作化,再搞农业机械化等。[30]王诚宏则以较为开阔的视野,从理论、历史和功绩三个方面指出:从理论发展看,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中共中央一贯思想与时俱进的结果,是对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发展;从历史进程看,它的提出是适时的、没有犯超越阶段的错误,事实上是对总路线提出之前已经在我国一些地方出现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事实予以承认和肯定;从历史功绩看,过渡时期总路线最伟大的就是指引我国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31]

尤需指出的是金冲及的点评。一直以来,说起过渡时期总路线,人们记起的总是“三大改造”。但是,金先生在其撰写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指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其中最重要的、又恰恰被不少人忽略或遗忘的是:在中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是靠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把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看成主要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或者过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一点上。……中国之所以能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首先是靠全国人民流血流汗苦干出来的,而不是靠‘赎买’得到的。忽视主体,只谈两翼,不说是本末倒置,至少是主次不分。”[32]这一点评极具穿透力,不仅点出了正确认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路,而且指出了总路线的历史作用所在之处。

但是,也有不少研究者在基本肯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同时,指出了它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反映在总路线宣传提纲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认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对此,逄先知、金冲及在他们主编的《毛泽东传(1949-1976)》中指出:“认定只有使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国家惟一的经济基础,才有利于社会发展生产力迅速向前发展,是不符合实际的,尤其不符合中国这个经济上落后国家的实际。”他们认为,这同我们党当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密切相关,反映了党对于这些根本问题的认识还很不成熟。“这个理论观点作为以后几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指导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过于求‘纯’的消极影响。”[33]李捷也赞成《毛泽东传》的观点,认为宣传提纲中的这一说法,“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局限”,“不适当地强调了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单一性,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现在看来,对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改造不等于消灭”。李捷还指出,毛泽东曾经意识到这一问题,表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可惜这些想法后来并未付诸实行。[34],而《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认为,上述认识的产生原因,主要是因为“当时的认识条件下,苏联经验被看作是唯一成功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35]

综观10年来学术界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研究,有些问题正在逐渐形成共识,有些问题仍处于争议之中。学术研究总是仁智各见。不同观点的碰撞与交锋是好事,它既是学术研究进步的表现,也是学术研究不断深入和繁荣的动力。

[1] [33]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40-242、267-268页。

[2] [13] [26] [35]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83-184、195、187、196页。

[3]朱佳木:《中国工业化与中国共产党》,《当代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6期。

[4]朱佳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提前过渡与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当代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5期。

[5]武力:《新民主主义社会提前终结的历史分析》,《党史研究与教学》2003年第3期。

[6]邢和明:《关于过渡时期几个问题的再探析》,《长白学刊》2004年第1期。

[7]朱柏清:《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探析》,《湘潮》(下半月)2007年第9期。

[8]李理、隋文娟:《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重要动因——建国前后苏联对中国的压力》,《长白学刊》2003年第2期。

[9]邢和明:《从新民主主义论到过渡时期总路线——兼论两种社会模式的转变》,《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4期。

[10]逄先知:《<毛泽东传>对建国以来几个重大历史问题的研究》,《党的文献》2006年第2期。

[11]杨奎松:《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政策的演变》,《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2期。

[12]罗平汉:《也论新民主主义社会提前结束及其原因》,《理论学刊》2008年第5期。

[14]《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59页。

[15]林蕴晖:《国家工业化战略和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2-388页。

[16]林蕴晖:《国史札记》(史论篇),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版,第68页。

[17]汤水清、李小萍:《对中共过渡时期总路线理论基础的历史考察》,《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18]雍涛:《从新民主主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历史命运及其现实启示》,《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19]吴茜:《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形成和放弃的理论探源》,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169页。

[20] [29]高化民:《建国前后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两种战略构想》,《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1年第2期。

[21] [27]龚育之:《党史札记》,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38页。

[22]郭德宏:《关于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几个问题》,《理论探讨》2000年第4期。

[23]陈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放弃吗?》,《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第7期。

[24]王凤贤:《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关系》,《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25]董军明:《再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关系》,《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28]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要》(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787页。

[30]贾莉莉、李云凯:《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及原因》,《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2期。

[31]王诚宏:《毛泽东与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世纪桥》2003年第6期。

[32]金冲及:《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文献》2008年第5期。

[34]李捷:《论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及其历史意义》,《光明日报》2004年4月27日。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

来源:北京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