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减租减息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3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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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实行这一政策,在政治上可以动摇封建统治,在经济上可以削弱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生活状况。它是党在民族战争条件下处理土地问题、发动农民抗日的重要政策。它兼顾农民和地主两方面的利益,有利于团结大多数地主抗日,把发展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但是,直到1941年底,有的地区还只是把减租减息当作宣传口号,并未认真执行,或者只在形式上减租减息,实际上明减暗不减,因而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对抗日根据地的巩固极为不利。

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于1942年1月28日作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2月6日又发出《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这两个文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减租减息政策及执行办法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是:(一)减租减息政策的目的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保证农民的政治经济权利,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二)现阶段土地政策是减轻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因此实行减租减息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保障地主的地权、财权和人权,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三)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对于富农则削弱其封建部分,鼓励其资本主义部分的发展。文件还指出,实行减租减息,必须放手发动和组织群众,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实行“三三制”的民主政治。在群众发动起来以后,要注意纠正“左”的偏向,同时注意保护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对顽固不化的地主,必须给予打击,但不是一切打倒。在中央上述政策的指导下,各抗日根据地普遍掀起了减租减息的高潮。

通过减租减息,根据地中各阶级的土地占有关系和经济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地主的户数和占有土地的比例有所减少。贫雇农的户数有所减少,每户平均占有土地数量有所增加,经济地位显著上升,其中一部分上升为中农。中农的户数和所占土地的比例也有显著增长。据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山12个县15个村的调查,减租减息后,地主所占户数比例由此前的2.75%下降为2.02%,所占土地比例由23.04%下降为8.97%,每户平均土地由98.64亩下降为42.28亩。贫农所占户数比例由48.95%下降为42.12%,所占土地比例由18.98%上升为20.5%,每户平均占地由4.57亩变为4.69亩。同时,通过减租减息,地租率明显下降,基本上下降到占收获量的37.5%以下,很多地区在10—30%之间;地租中超经济的额外剥削和高利贷剥削消除了。佃户的收入增加,生产积极性提高。他们购置土地,添置农具,喂养耕畜,增施肥料,精耕细作,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适当地调节了根据地内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团结了各个阶级、阶层,这对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和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