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新中国成立前夕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构想已初步形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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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秋,全国解放战争进入夺取全国胜利的决定性阶段。与此同时,筹备建立全国政权、研究制订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也提上了党的工作日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委托刘少奇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经过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刘少奇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的长篇发言,讲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成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合作社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等问题,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未来新中国经济建设的设想。毛泽东在会议结论中认为:“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他进而委托刘少奇:“至于经济成分的分析还要考虑,由少奇同志考虑,并草拟文件,以便在召开二中全会时用。”

    9月13日刘少奇在政治局会议发言之后,9月15日张闻天为东北局起草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并于9月30日上报中共中央。刘少奇在随后的两个月时间里,对张闻天写的提纲作了两次大修改,文字从8000字增加到17万字,其中对新中国经济构成和经济建设基本方针作了更为准确、详尽的阐述。毛泽东读后认为“此件修改得很好”,指示“将这个提纲注明为中央批准的,作为党内文件印发”。

    1948年底至1949年初,刘少奇又写了《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等党内报告,并在有关会议上讲话,更加明确、完整地阐述了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刘少奇的这些工作,为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制定新中国经济建设方针作了理论准备。

    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要点是:全国解放后应实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新民主主义经济由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要使这五种经济成分都得到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国家争取用10—15年时间和平地消灭资产阶级,过渡到社会主义。刘少奇在一系列讲话、文稿中,对这些基本原则作了详尽的阐述。这些论述,发源于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又是对它的补充、丰富和发展。

    毛泽东在全国解放战争正紧张进行的时候,委托刘少奇提前研究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问题,事实证明是极富远见的。刘少奇的论述,对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入城市,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