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时期日本侵占中国煤矿述论(1895~1945)
【摘要】 在近代中国帝国主义侵华史上,日本是对中国煤矿侵占最多、统治时间最长、统治手段最为凶残的的国家。从马关条约签订到日本战败投降,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日本为了满足本国工业等方面的建设和不断穷兵黩武、扩大侵略的需要,通过对中国煤炭资源进行比较详细的勘探和调查,相继建立了一批侵略机构,先后侵占了中国台湾、东北、华北、华中、中南等地区百余座煤矿,掠夺了数以亿计的煤炭,造成数以百万计的中国矿工伤亡,对当地地质结构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关键词】 近代 日本 侵占 中国煤矿
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为了本国和占领区工业等方面的建设和不断穷兵黩武、扩大侵略的需要,曾多次利用战争侵占中国煤矿,掠夺煤炭资源,是近代西方列强中对中国煤矿侵占最多、统治时间最长、统治手段最凶残、造成危害最深重的国家。日本之所以侵占中国煤矿,主要是中国的煤炭储量丰富、煤种齐全,煤炭产地距离日本相对较近。尤其是炼钢必不可缺的焦煤,是日本从中国进口的主要煤种之一。 从1895年到1945年,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日本先后侵占了中国台湾、东北、华北、华中、中南等地区百余座煤矿,掠夺了数以亿计的煤炭,造成数以百万计的中国矿工伤亡,对当地地质结构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限于篇幅,本文仅就这一时期日本侵占中国煤矿的缘由、历程和主要特点做一简略梳理和论述,如有疏漏或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一、日本侵占中国煤矿的缘由
煤炭是一种化石能源,它有特定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属于不可重复利用且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资源,是耗竭性的地下矿物资源。日本是一个人口稠密、资源贫乏的国家。尤其是煤炭,日本不仅储量不多,而且品种单一。日本煤田属新生代第三纪,由于煤田形成在地壳构造活动集中时期,所以日本煤田小而分散,主要集中在北部的北海道和南部的九州。“日本煤炭工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年前的筑丰煤炭的开采。当时开采筑丰煤炭是为开发獭户内海盐田服务的。日本煤炭产量1874年为21万吨,1903年超过1000万吨,1919年曾有过3100万吨的记录。”[1]188北海道是日本的主要产煤区,当地最高的年产量超过全国年产量的一半。北九州市位于日本九州岛的最北端,该市的煤炭产量历史上在日本曾位居前列,最高时年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40%多。“20世纪初,日本煤的国内需求市场中,以工厂(包括冶金、瓦斯、化工和制盐业)用煤最多,约占有63%的比重;其次为船舶(24%)和铁路交通(13%)。随着工业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的1916~1920年,煤炭总消费量较1906~1915年期间倍增,而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6~1905年期)的3.85倍;其中,船舶用煤是1896~1905年期的3.55倍,铁路用煤为同时期的4.48倍,工厂用煤则是4.47倍弱。” [2]71日本所需的煤炭在国内得不到满足,于是,它把侵略的目光投向了邻近的中国。“如何掌握中国煤矿,使其生产和流通能配合日本所需,遂成为攸关日本工业发展的一大课题。”[2]2
日本侵华期间,将中国的产业分为“关键产业”和“自由产业”。所谓关键产业,是指和日本国内产业发生重要关联的产业,对待这一部分产业的政策,是促其开发增产。所谓自由产业,是指和日本国内产业关系不大或与日本国内产业发展有冲突的产业,例如棉纺、面粉、烟草等。煤炭、钢铁等则属于关键产业。在当时,煤炭不仅是重要的燃料,而且是火力发电、冶金、化工、建材等工业不可缺少的原料。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储量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煤田预测报告显示:中国的含煤面积为55万平方公里,其中垂深在1000米以浅的煤炭储量2.86万亿吨。当时已探明保有储量约1万亿吨,仅次于俄罗斯的2.5万亿吨和美国的1.5万亿吨,居世界第三位。在中国已经发现的100多种矿产品中,煤炭是分布最广、储量最多的。在目前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包括台湾),除上海市外均有煤炭储量。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日本国内生产的煤炭供不应求,开始从中国进口。进口的煤炭一部分来自中国适宜炼铁的开滦煤矿,一部分来自距离日本较近且产量很高的抚顺煤矿等。这是近代时期日本侵占中国煤矿,掠夺煤炭资源的主要缘由。
二、晚清时期:从台湾到东北
19世纪中叶,日本还是一个闭关自守的封建国家。1868年,日本发生了明治维新。此后,日本逐步走上扩充军备,对外侵略的道路。明治初期,日本就极力鼓吹在沙皇俄国和欧美列强之前抢先占领朝鲜,作为侵略中国东北,征服全中国的跳板。这一时期,日本确定了侵略的五个步骤,即“第一期征服中国台湾;第二期征服朝鲜;第三期征服中国的满蒙地区(中国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第四期征服中国内地;最后征服世界。” [3]337—338
日本对中国煤矿的染指最早在台湾地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日本当局即已探勘台湾矿产约有63种,其中煤炭占有重要地位。1894年,日本通过发动甲午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从而霸占了台湾等地。占领台湾后,日本首先侵占了地处台湾北部地区的基隆煤矿。基隆煤矿创办于1876年,最初由两江总督沈葆桢主持,由福州船政局总监工。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时任督办台湾事务大臣的刘铭传为了防止被法军占领并利用,下令炸毁基隆煤矿。战后恢复生产,基隆煤矿的年产量在1887年时达到17000多吨。甲午战争后,染指台湾煤矿的日本财阀先后有大仓组、藤田组、三井等。日本占据台湾后,在殖民统治政策的影响下,台湾煤矿业进入一个大发展的阶段。同年9月,日本人颁布了《矿业假规则》(暂时规则),限定以前从事矿业者及前已开掘的区域始准许采掘。随着日本国内对煤炭需求的不断增加,对台湾煤矿业的发展起到了刺激作用。1906年,台湾的煤炭年产量突破10万吨;1915年达到37万多吨,1916年达到51万多吨,1919年突破100万吨。新建立的煤矿从海岸附近向深山发展,煤矿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从1897—1942年,矿坑数由20个猛增至331个,增长率达1555%;煤炭产量由42262吨猛增至2853832吨(1941年),此后几年基本保持在年产量230万吨的水平。
1904年2月,日本与俄国因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发生了战争。战后,日本乘着战胜俄国的余威,强占了辽宁抚顺的千金寨、杨柏堡、老虎台三家煤矿和辽阳县的烟台煤矿,设置了抚顺采炭所和烟台采炭所。1905年,日本成立了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在对中国煤矿的侵占方面,满铁是急先锋和最重要的机构。所以有必要对满铁做一简略介绍。
满铁的全称为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它成立于1906年10月,是日俄战争的产物。满铁首任委员长儿玉源太郎当时是日军大将,曾担任过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总督、日本参谋本部参谋总长。首任总裁为曾担任过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的后藤新平。从名义上看,满铁是一家铁路公司,实际上它是推行日本大陆政策,肩负着日本国家使命实行对中国东北侵略扩张的特殊会社,是日本在中国设立的最大的殖民国策会社。就法人资格而言,该会社是根据特定立法设立经营的特殊会社;就其产生的作用来看,它是代表日本国家意志和代行政府职能的所谓“国策会社”。该会社的资本构成以国家资本为主,正副总裁均由日本政府任命。满铁总裁后藤新平曾声称:“表面上经营铁路,背地里百般设施。” [4]9满铁经营的项目非常广泛,包括铁路、煤矿、电力、运输、旅馆、市政建设等,其中重点是铁路和煤矿。当年9月,日本又通过和俄国签订《朴茨茅斯条约》,继承了俄国在中国的矿业权。1907年,抚顺煤矿和烟台煤矿被南满铁路有限公司接办。这一年,抚顺和烟台煤矿的年产量为22.5万吨。这一时期,日本还侵占了辽宁瓦房店煤矿、吉林宽城子等煤矿。

日本在辽宁抚顺煤矿建立的宪兵队部分队员。
1909年9月4日,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了《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其中规定:中国政府承认日本国政府开采抚顺、烟台两处煤矿之权。日本政府“承允上开两处煤矿开采煤斤向中国政府应纳各项,惟该税率应按中国他处煤税最惠之例另行协定”。“中国政府承允上开两处煤矿开采煤斤出口外运时,其税率应按他处煤斤最惠之例征收”。[5]599此后,抚顺、烟台煤矿的产量逐年上升。1909年为61万吨,1910年为84万吨,1911年为129万吨。
位于辽宁本溪的煤田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储藏有约2.2亿吨煤炭。日俄战争后,日本商人大仓喜八郎派人到辽宁本溪湖地区勘察,随后组建了大仓炭坑公司,经营本溪湖煤矿。后经多次交涉,中日双方于1910年5月22日签订了《本溪湖煤矿合同》,规定企业名称为本溪湖煤矿有限公司,股本限定为200万元,由中、日两国商人各出一半合办。1911年9月,本溪湖煤矿有限公司兼办苗儿沟磁铁矿,中、日各增资本100万元,公司改称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虽然名为合办,“但实权全为日方把持。如矿业部的重要职员均系日人,重大工程皆由日人包办,聘请技师采购机器,也由日方总办定夺。华商总办既不懂洋文,也不真懂洋务,办事听命于日总办。该公司年产煤量急剧增长,1910年仅5.8万吨,1911年猛升至12万吨。” [6]335—336
三、民国初年到九一八事变:从华北到华东
民国初年,日本三井财阀组建了调查机构,对中国各地的煤矿进行调查,勘探尚未开发的煤田。此后,日本的满铁调查报部、军部调查班、东亚研究所、华北经济调查所等对中国的煤矿布局、运输销售等事宜进行了比较广泛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其中既有对中国比较全面的“中国经济调查委员会”进行的调查,也有“石门寨煤矿对策小委员会”之类的对某一地方煤矿的勘查。
1915年1月,日本通过向袁世凯政权提出21条,强迫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及福建省享有采矿权。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乘着德国战败、沙俄被推翻、法国伤了元气,攫取了德国在山东胶济铁路沿线的采矿权。早在1914年底,日本军队就占领了山东淄川煤矿。通过将淄川煤炭送到满铁试验所和日本海军水雷艇等军舰上进行分析和实验,结果表明淄川煤炭十分适合日本海军需用。日本大仓财阀和藤田组随即共同设立了淄川炭矿株式会社(淄川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该会社后来与中方合资,于1923年8月组建了鲁大矿业公司,公司办公处设在青岛。公司总理名义上由中方人士靳云鹏担任,实权则掌握在日方专务董事田中末雄手中。1928年2月,淄川煤矿公司易名为南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控制山东的煤矿,由日本陆军省、外务省、大藏省等部门出面,责成满铁、三井、三菱、大仓、东洋拓殖、住友等企业集资500万日元,于1923年1月组建了山东矿业株式会社,推举大仓喜八郎为会社董事长。该会社在东京、北平、张店、济南设立了4个事务所,在博山设立了矿业所。这一时期,日本在山东侵占的煤矿主要有:淄川、博山、博东、章丘等地的煤矿。生产的煤炭主要通过胶济铁路经青岛码头运往日本、上海等地。
这一时期存留和继续经营的规模较大的外资及中外合资煤矿有42家,其中日资和中日合资(办)的占35家。由此可见,日资和中日合资(办)的煤矿已占外资和中外合资煤矿的绝大部分。
日资及中日合资煤矿简表
|
煤矿名称 |
资本性质 |
设立年份 |
所在地 |
资本额 |
产量(万吨) |
备 注 |
|
抚顺煤矿 |
日资 |
1904 |
辽宁抚顺 |
|
837.5(1929) |
|
|
南昌煤矿 |
日资 |
|
辽宁抚顺 |
|
47(1929) |
|
|
烟台煤矿 |
日资 |
1904 |
辽宁辽阳 |
|
18(1931) |
|
|
南定华坞煤矿 |
日资 |
1919 |
山东淄川 |
125 |
5.2(1927) |
租用鲁大公司矿区 |
|
大台煤矿 |
日资 |
1920 |
河北宛平 |
|
|
土法开采 |
|
善芳矿业公司 |
日资 |
|
山东淄川 |
213 |
2.3(1933) |
租用鲁大公司矿区 |
|
东鲁公司 |
日资 |
|
山东淄川 |
70 |
1.5(1932) |
租用鲁大公司矿区 |
|
本溪湖煤铁公司 |
中日合办 |
1910 |
辽宁本溪 |
|
58.2(1930) |
趁日俄战争劫占旧矿 |
|
石门寨煤矿 |
中日合办 |
1914 |
河北临榆 |
20 |
|
中日各半,合同50年 |
|
新邱煤矿 |
中日合办 |
1915 |
热河阜新 |
230 |
1 |
大新、大兴两公司经营 |
|
牛心台煤矿 |
中日合资 |
1915 |
辽宁阜新 |
10(小洋) |
6﹒2 |
彩合公司经营,合同30年 |
|
杨石坨煤矿 |
中日合办 |
1916 |
河北宛平 |
|
|
|
|
董家冲煤矿 |
中日合资 |
1916 |
安徽怀宁 |
|
|
实业公司经营 |
|
塔连煤矿 |
中日合资 |
1916 |
辽宁抚顺 |
|
8 |
大兴公司经营 |
|
石门煤矿 |
中日合办 |
1918 |
辽宁抚顺 |
|
7 |
天顺公司经营 |
|
老头沟煤矿 |
中日合办 |
1918 |
吉林延吉 |
20(日元) |
2.3(1928) |
合同20年 |
|
天兴煤矿 |
中日合办 |
1919 |
辽宁抚顺 |
4 |
|
合同20年 |
|
华兴煤矿公司 |
中日合办 |
1919 |
山西孝义 |
300 |
|
|
|
泰信公司 |
中日合办 |
1919 |
辽宁西安 |
|
1.3(1930) |
合同30年 |
|
德兴公司 |
中日合办 |
1919 |
辽宁锦西 |
6 |
|
合同30年 |
|
福泉公司 |
中日合资 |
1919 |
辽宁本溪 |
40(日元) |
|
合同30年 |
|
大德公司 |
中日合资 |
1919 |
辽宁本溪 |
10(小洋) |
|
合同20年 |
|
缸窑煤矿 |
中日合资 |
1919 |
吉林永吉 |
3(日元) |
|
合同30年 |
|
健元煤矿 |
中日合资 |
1920 |
辽宁西安 |
4 |
|
合同30年 |
|
健兆煤矿 |
中日合资 |
1920 |
辽宁西安 |
|
|
合同30年 |
|
衡镒煤矿 |
中日合办 |
1921 |
吉林伊通 |
1(日元) |
0.36(1929) |
|
|
协泰煤矿 |
中日合资 |
1921 |
山东章丘 |
20 |
|
1929年日方放弃,华商独办。 |
|
鲁大矿业公司 |
中日合办 |
1922 |
山东淄川临淄潍县 |
250 |
65.8(1936) |
|
|
同益煤矿 |
中日合资 |
1923 |
山东章丘 |
30 |
|
|
|
博东煤矿公司 |
中日合资 |
1924 |
山东博山 |
150 |
20.2(1936) |
|
|
旭华公司 |
中日合办 |
1924 |
山东章丘 |
20 |
8.5(1936) |
前身为华资兴华公司 |
|
协成煤矿 |
中日合资 |
1925 |
山东博山 |
20 |
0.28 |
|
|
复兴公司 |
中日合办 |
|
辽宁本溪 |
|
6.8(1929) |
|
|
华兴公司 |
中日合办 |
|
辽宁本溪 |
|
|
|
|
裕昌公司 |
中日合办 |
|
吉林伊通 |
40 |
200吨/日 |
|
资料来源:根据刘克祥等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927~1937》(上册),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07~408页整理。
在这一时期日本经营的煤矿中,抚顺是产量最高的煤矿。抚顺煤田储藏的煤炭预计为10亿吨,最厚的煤层有100多米。抚顺还蕴藏有丰富的油页岩,藏油量约54亿吨。日本最初接手抚顺煤矿时仅有职工360多人,年产煤炭40多万吨。到了1926年,已有52000多名职工,年产煤炭600多万吨,不仅是中国第一大矿,在东亚地区也是首屈一指。“至1936年抗日战争前夕,抚顺煤产量占东北煤产量的77%,占全国煤产量的30%。在不足30年的时间里,日本就从抚顺掠夺煤炭资源1.2781亿吨,其中直接运往日本2076万吨。” [7]100
除了上述35家煤矿,还有一些规模小、已经停产、或记载不详的日资和中日合办煤矿。例如满铁从俄国人手中接办的位于吉林省双阳县五牌沟陶家屯煤矿,中日合办的吉林省伊通裕昌煤矿公司及双阳济国煤矿等。
台湾学者陈慈玉女士曾对1915~1925年间日本对华重要煤矿投资列表如下:
日本对华重要煤矿投资表(1915~1925)
|
年 代 |
投资者 |
金额 |
地 点 |
|
1915 |
|
|
日本政府取得山东淄川、坊子两煤矿 |
|
1916 |
三谷未次郎 |
1 000 000日圆 |
与中国人孙际午合作开发河北临榆煤矿 |
|
1916 |
臼井忠吉 |
100 000元 |
与陈福全合办华胜公司,开发河北杨家坨煤田 |
|
1916 |
中日实业公司 |
不明 |
开发安徽怀宁董家冲煤田 |
|
1916 |
古河石炭矿业会社 |
33 083日圆 |
贷款给山东振华矿务公司,以为姚科山探勘费 |
|
1916 |
古河石炭矿业会社 |
10 000日圆 |
贷款给中国人朱五丹,收买振华矿务公司 |
|
1917 |
古河石炭矿业会社 |
570 000日圆 |
贷款给朱五丹 |
|
1917 |
大仓组 |
430 700日圆 |
在上海成立中日合资的顺济矿务公司,以开发江西丰城、乐平煤田 |
|
1918 |
高木合名会社 |
50 000两 |
贷款给中国人饶孟任,以为江西余干煤矿采掘资金。 |
|
1918 |
中日实业公司 |
200 000元 |
贷款给湖北开源矿务公司,以为事业资金 |
|
1918 |
中日实业公司 |
450 000日圆 |
贷款给中国人谢重齐,经营湖南各矿山 |
|
1918 |
日支炭矿汽船会社 |
130 000元 |
继承河北中日合资泰记煤矿公司采掘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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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 |
东洋拓殖会社 |
170 000元 |
继承河北中日合资泰记煤矿公司采掘权 |
|
1919 |
安川敬一郎 |
1 250 000日圆 |
贷款给汉冶萍公司 |
|
1919 |
古河石炭矿业会社 |
70 628日圆 |
贷款给张福生,以为安徽泾县煤矿采掘资金 |
|
1919 |
大仓组、藤田组 |
1 250 000日圆 |
设立南定矿业所,以开发山东淄川华坞煤田 |
|
1920 |
兴源公司 |
1 500 000元 |
提供借款给北京民康实业公司,作为其为经营山西大同煤田而成立的同实公司之资金 |
|
1920 |
三井物产 |
105 000元 |
提供借款给广东官煤局 |
|
1921 |
古河石炭矿业会社 |
109 743元 |
贷款给前述的张福生 |
|
1922 |
山东矿业株式会社 |
1 250 000元 |
成立中日合资的鲁大矿业公司,以开发淄博煤矿区 |
|
1923 |
大仓组 |
1 500 000日圆 |
提供借款给河北省正丰煤矿公司,以为事业资金 |
|
1923 |
大仓组 |
347 700元 |
与北京同实公司缔约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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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 |
山东矿业株式会社 |
100 000元 |
成立中日合资的旭华公司,以开发山东章丘煤田 |
|
1924 |
东和公司 |
300 000日圆 |
成立中日合资的博东煤矿公司,经营山东博山煤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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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 |
鲁大公司 |
362 000日圆 |
为开发山东坊子煤田,设立善芳公司 |
注:1元﹦1.03日圆;1两﹦1.44日圆。
资料来源:陈慈玉:《日本在华煤业投资四十年》,台湾稻香出版社2004年版,第16~17页。
从上表可以看出,日本这一时期在华侵占的煤矿,侧重华北的河北和华东的山东、江西、安徽等省。侵占方式既有贷款给中方机构或人员,也有中日合办。
这一时期侵占中国煤矿的日本企业主要有满铁、大仓矿业株式会社、三井矿山株式会社、明治矿业株式会社、古河合名会社、合名会社铃木商社、三菱合资会社等。1920年9月,日本政府出面协调相关会社联合组建了大源矿业株式会社,会社总部设在东京。

部分日本侵略者占领河北井陉煤矿的合影。
煤炭工业是山西的支柱产业。山西全省含煤面积为6.2×104 km2, ,占全省面积的40.4%。近现代以来,山西享有“煤海”、“中国煤仓”、“乌金之乡”、“煤炭之乡”等称号。山西的煤炭资源分布广泛,共有6大煤田,分别是大同煤田、宁武煤田、西山煤田、霍西煤田、河东煤田、沁水煤田。除了这6大煤田,山西还有浑源、五台、灵邱、广灵、平陆、垣曲6个小煤田。全省105个县市中97个县市储藏有煤炭资源。山西煤种齐全,拥有主焦煤、配焦煤、动力煤、化工用煤、民用煤等。其种类之多,不仅在中国,就是在世界也是少见的。为了侵占山西煤矿,日本财阀以组成“企业联合团”的方式,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山西的上层人士和北洋政府的交通系,成立中日合资公司,染指山西煤矿。
四、从九一八到七七事变
早在1927年7月,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就明确提出:“欲征服支那(中国),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倘支那完全可被我国征服,其他如中亚细亚及印度南洋等异服之民族必畏我、敬我而降于我,使世界知东亚为我国之东亚。”必须“以铁与血主义实保东三省”。[8]23—24
1931年前,日本主要占领了东北南部地区的煤矿。1931年,日本在中国东北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从而使整个东北都成为沦陷区。此后,“辽宁瓦房店、复州湾(五湖嘴)、本溪牛心台、本溪湖、黑山八道沟、辽阳尾明山,热河北票,吉林穆额蛟河、永吉火石岭、黑龙江鹤岗等煤矿,相继被日本侵略者占据,并驱逐原有管理人员,另行派人管理。1931年12月27日,日本侵略者在汉奸武装护卫下,强行‘接收’东北最大的官矿——西安煤矿。中东铁路局开办的黑龙江扎赉诺尔煤矿,也随同中东铁路让渡与日伪,原为中俄合办的吉林穆棱煤矿,则由日本统制。一些小煤矿也相继被日本浪人、流氓、恶棍占据。至此,除已停产或尚未投产的少数煤矿外,均被日本侵略者占据或控制。” [9]423日本占据或控制的煤矿主要由满铁单独经营,或由满铁与其他财团或公司联合经营。

日本从中国吉林辽源掳掠到日本国内做工的劳工证。
1932年,日本扶持成立了满洲国。“满洲国”成立后制定了经济建设纲要,其中规定由“国家”统制矿产资源,煤矿发展必须遵循“日满一体”的原则。根据每一行业只设立一个公司的原则,满铁和伪满洲国于1934年5月合资组建了“满洲石炭株式会社”(简称“满炭”)。“满炭”成立时的理事长由日本人十河信二担任,副理事长由满洲人李叔平担任。“满炭”组建时资本为1600万日元,满铁和伪满各占一半。满炭主要经营和管理除抚顺、本溪之外的东北煤矿。满炭初成立时负责煤炭的生产和运销,1937年后专门从事生产,运销由日满商事株式会社负责。满炭经营的煤矿主要有直接经营和间接经营两大类。直接经营的主要有复州、西安、八道壕、尾明山、新邱、孙家湾、扎赉诺尔、林口、阜新等煤矿;间接经营亦称委托经营,主要包括鹤岗、北票等煤矿。满炭名义上由日方和伪满合办,实际上一切实权均掌握在日方。1937年底,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成立(简称满业)。满炭实际上成为隶属于满业的子公司。原来隶属于满炭的密山、扎赉诺尔、田师付、鹤岗、西安(今辽源)、北票、阜新等煤矿相继独立,另组炭矿株式会社。从1931年到1937年,日本在东北占据的主要煤矿煤炭产量见下表:
东北日占主要煤矿产量统计
单位:千吨
|
序号 |
矿 名 |
1931 |
1932 |
1933 |
1934 |
1935 |
1936 |
1937 |
小计 |
|
1 |
抚顺煤矿 |
7193 |
6873 |
8646 |
9813 |
9743 |
10251 |
10339 |
62858 |
|
2 |
烟台煤矿 |
176 |
259 |
175 |
232 |
268 |
310 |
348 |
1768 |
|
3 |
牛心台煤矿 |
36 |
45 |
62 |
90 |
70 |
70 |
70 |
443 |
|
4 |
蛟河煤矿 |
80 |
20 |
— |
56 |
146 |
328 |
310 |
940 |
|
5 |
火石岭煤矿 |
70 |
70 |
85 |
126 |
70 |
72 |
69 |
562 |
|
6 |
老头沟煤矿 |
15 |
22 |
36 |
55 |
75 |
89 |
100 |
392 |
|
7 |
阜新煤矿 |
22 |
— |
16 |
36 |
57 |
115 |
607 |
853 |
|
8 |
西安煤矿 |
95 |
150 |
315 |
378 |
679 |
728 |
798 |
3143 |
|
9 |
八道壕煤矿 |
49 |
50 |
63 |
65 |
70 |
75 |
30 |
402 |
|
10 |
北票煤矿 |
578 |
35 |
60 |
300 |
305 |
312 |
344 |
1934 |
|
11 |
鹤岗煤矿 |
230 |
64 |
288 |
319 |
328 |
365 |
541 |
2135 |
|
12 |
复州湾煤矿 |
222 |
203 |
193 |
165 |
134 |
146 |
131 |
1194 |
|
13 |
密山煤矿 |
— |
— |
— |
— |
17 |
74 |
112 |
203 |
|
14 |
扎赉诺尔煤矿 |
— |
— |
74 |
114 |
163 |
131 |
162 |
644 |
|
15 |
赤峰、凌源、平泉各煤矿 |
59 |
— |
— |
— |
120 |
120 |
150 |
449 |
|
16 |
穆棱煤矿 |
338 |
135 |
149 |
170 |
160 |
160 |
180 |
1292 |
|
17 |
尾明山煤矿 |
15 |
— |
— |
8 |
— |
— |
— |
23 |
|
18 |
本溪湖煤铁公司 |
468 |
503 |
612 |
677 |
692 |
725 |
850 |
4527 |
|
19 |
南昌煤矿 |
200 |
263 |
326 |
350 |
? |
? |
? |
1139 |
|
|
合 计 |
9846 |
8692 |
11100 |
12954 |
13097 |
14071 |
15141 |
84901 |
|
|
东北煤炭总产量 |
10117 |
8774 |
11130 |
12980 |
13222 |
14322 |
15202 |
85747 |
|
|
日占煤矿总产量% |
97.3 |
99.1 |
99.7 |
99.8 |
99.1 |
98.2 |
99.6 |
99.0 |
资料来源:刘克祥、吴太昌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927~1937)上册,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5页。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东北煤矿1931~1937年7年的煤炭总产量中,日本占领煤矿占了总产量的约99%。其中抚顺煤矿1家的产量约占日据煤矿总产量的74.2%。据统计,抚顺煤矿这7年间的煤炭总产量为6285万多吨。其中1486.4万吨运往日本,297.9万吨运往日本统治下的朝鲜,合计1784.3万吨,占产量的28.4%。438.5万吨销往关内地区,占产量的7%。其余4063万吨,除供“满铁”和煤矿附属发电厂消费外,主要就地加工。煤矿建有炼油及各类化学制品厂,生产煤气、沥青、偏苏油、臭油、硫酸氩和炸药原料等。本溪湖煤矿所产煤炭,除供公司炼铁外,其余全供关东军昭和制钢所及朝鲜兼二浦制铁所之用。[10]621、625据统计,日本统治下的东北煤矿在1942年共生产煤炭3110万吨,其中输往日本600万吨。[11]237
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日本曾在华北地区制造了一系列事件,大搞军事讹诈和武力威胁。1935年底,日本在华北组建了由满铁全额出资的兴中公司,总部设在大连,染指华北煤矿。兴中公司侵占的煤矿主要有河北的井陉、正丰等。
就这一时期日占煤矿生产的煤炭用途而言,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供给鞍山、本溪、昭和、朝鲜兼二浦、日本八幡等制铁所冶炼钢铁,供给其他矿厂、公司冶炼铜、铅、铝、镁等有色金属。而这些钢铁和有色金属,主要用于军火生产,尤其是枪炮和军用飞机等杀人武器的生产;二是为铁路运输提供动力,以保证军队和军用物资的调运;三是发电、制造煤气和日用燃料,确保军队和侵略机器的生活需要和正常运转;四是就地进行深加工,研制和生产包括毒气、炸药和其他化学武器在内的化学制品。显然,煤炭大部分用于战争和军事。” [9]432—433
为了保障日本方面对煤炭的需求,满铁商务部、满炭营业部、抚顺煤贩卖会社联合起来于1936年成立了日满商事株式会社,对煤炭实行配售统制和价格统制。
五、由点到面:从七七事变到二战结束
1937年发生的“七七”事变,标志着日本对华的侵略进入全面升级的阶段。在东北,日本在原有的满铁、满炭机构之外,于1941年7月由满业、日本制铁、日铁矿业3家公司出资组建了密山炭矿株式会社。1943年,日本关东军将满炭一分为五,新组建了阜新、西安、北票、鹤岗、满炭5家公司。
在完成了对东北主要煤矿的全面侵占后,日本把扩大侵略的目光投向了华北。华北是中国重要的产煤区。1931年,国民政府实业部地质调查所预计中国的煤炭储量为2436.77亿吨,其中华北地区的储量为2113.28亿吨,占全国的86.7%。当时的华北主要包括山西、察哈尔、绥远、山东、河北、河南省、北平、天津市和苏北地区。其范围北起燕山,南到淮河,西起太行山,东至渤海和黄海。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就取代德国,获得经营山东淄川、坊子煤矿的权力,随后于1923年组建了山东矿业株式会社。1935年末,满铁组建了旨在开发华北矿业的兴中公司,制订了《华北经济开发的投资机关纲要》,其中计划煤炭的年产量为800万吨。“七七”事变后,兴中公司先后接收了河北的井陉、正丰、峰峰、长城、柳江,绥远包头大青山,察哈尔花园,北平门头沟,河南的焦作、六河沟,山东的中兴、大汶口、新泰、华宝、华丰、坊子、章丘,山西的大同、阳泉、西山、保晋、轩岗、介休、孝义、轩岗等煤矿。1938年11月,为了加强对华北地区煤矿的统制,在日本军方、日本政府大藏省、外务省、兴亚院华北联络部等的推动下,日本官方和民间组织联合组建了北支那开发株式会社(亦称华北开发株式会社),其性质与满铁无异,均是日本的国策会社,由前藏相贺屋充担任该会社首任总裁。该公司总部设在东京,在北平设立分公司。公司总裁由曾担任日本政府拓务大臣的大谷尊担任。该公司下设煤业、交通、电业、产业等8个部。侵占的煤矿主要有河北的井陉和山西的大同。除此之外,成立了专门负责销售的华北石炭贩卖股份有限公司。
兴中公司先后接收的华北煤矿大都转到该公司属下,兴中公司成为华北开发株式会社的子公司。1939年初,该公司将华北主要煤矿划分为淄博、中兴、大汶口、井陉、磁县、太原、大同7个煤矿集团。这7个煤矿集团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抗战时期华北煤矿区7大经营集团表
|
集团名称 |
矿区范围 |
预定资本(万元) |
投资公司 |
|
中兴集团 |
山东中兴煤矿区域 |
2 500 |
三井矿山 |
|
大汶口集团 |
山东大汶口一带 |
1 500 |
三菱矿业 |
|
胶济集团 |
山东淄川、博山、胶东及鲁南一带矿区 |
1 000 |
山东矿业 |
|
井陉集团 |
河北正太铁路沿线矿区 |
2 000 |
贝岛煤矿 |
|
太原集团 |
山西太原及平定矿区 |
500 |
大仓矿业 |
|
大同集团 |
山西大同及下花园一带 |
6 000 |
满铁等 |
|
磁县集团 |
河北磁县及河南六河沟一带 |
1 000 |
明治矿业及贝岛煤矿 |
资料来源:林时懋:《沦陷区煤矿之现状》,载《资源委员会季刊》第1卷第1期,1941年9月版,第208页。
对于占领煤矿的管理方式,日本军部的指导方针是:“把需加统制的重要事业,一并委托国策会社经营。” [4]102在华北地区,日本军方占领的煤矿大多交给兴中公司实行军管理。“在军管理期间内军部对该企业享有绝对支配权,原权利人无任何发言权”。[12]24截止1939年4月,由兴中公司实行军管理的煤矿主要有:
|
煤矿名称 |
地 址 |
受命时间 |
煤 质 |
储量(万吨) |
备 注 |
|
井陉煤矿 |
河北井陉 |
1937、12、6 |
高沥青煤 |
6540 |
|
|
正丰煤矿 |
河北井陉 |
1938、5、17 |
粘结性焦炭 |
3040 |
|
|
磁县矿务局 |
河北磁县 |
1938、4、28 |
粘结性焦炭 |
44000 |
|
|
中和煤矿 |
河北峰峰 |
1938、4、28 |
粘结性焦炭 |
|
|
|
永安煤矿 |
河北梧桐庄 |
1938、4、28 |
粘结性焦炭 |
|
|
|
山西第四工厂 |
山西阳泉 |
1938、1、24 |
无烟煤 |
7464 |
|
|
山西第二十七工厂 |
山西寿阳 |
1938、1、24 |
半无烟煤 |
665 |
|
|
山西第五工厂 |
山西白家庄 |
1938、1、24 |
有烟煤 |
2271 |
|
|
山西第二十六工厂 |
山西牛坨村 |
1938、1、24 |
有烟煤 |
|
|
|
山西第二十八工厂 |
山西孝义 |
1938、2、23 |
有烟煤 |
|
|
|
山西第二十九工厂 |
山西介休 |
1938、2、22 |
粘结煤 |
|
|
|
山西第四十二工厂 |
山西灵石 |
1938、11、23 |
有烟煤 |
|
|
|
河南第十一工厂 |
河南六河沟 |
1938、1、24 |
有烟煤 |
4000 |
|
|
河南第十二工厂 |
河南焦作 |
1938、2、28 |
无烟煤 |
6000 |
有英国资本 |
|
河南第十三工厂 |
焦作常口 |
1938、3、25 |
无烟煤 |
|
|
|
中兴煤矿 |
山东枣庄 |
1938、3、24 |
有烟粘结煤 |
8100 |
|
|
华兴煤矿 |
山东大汶口 |
1938、3、20 |
有烟粘结煤 |
2556 |
|
|
华宝煤矿 |
山东大汶口 |
1938、3、20 |
有烟粘结煤 |
2800 |
|
|
山西第四工厂 |
山西轩岗 |
|
有烟粘结煤 |
30000 |
|
|
柳泉煤矿 |
江苏铜山 |
|
有烟非粘结煤 |
|
|
资料来源:根据兴中公司:《兴中公司关系事业现况》附表整理。
为了使占领的煤矿尽快为日本侵华战争服务,日本方面显得迫不及待。在河北的磁县、峰峰和山西的孝义、介休等地局部战争尚未完全停息的情况下,就对煤矿实行军管理。兴中公司煤矿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来自日本国内的三井矿山、三菱矿山、大仓矿业、贝岛煤矿等企业。
上述煤矿生产的煤炭统一由华北石炭贩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1940年,日本侵略者组建了山东煤矿产销公司,公司机关设在青岛,对胶济铁路沿线煤矿生产的煤炭实行统制。统制的目的之一是确保日方需用的煤炭供应和价格低廉。
在华北地区,日本计划1938~1942年间每年生产煤炭3001万吨,其中输往日本国内1000万吨。

日本于1938年在河南焦作矿区建立的焦作炭矿矿业所和焦作矿区管理施行委员会。
1940年12月,日本华北开发公司和大仓矿业公司联合组建了山西炭矿矿业所。该所于1943年2月易名为山西炭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为殷汝耕,副董事长为日本大仓矿业公司的田边重训。该公司经营的煤矿有阳泉、寿阳、灵石县富家滩、平定荫营、介休、孝义、霍县、潞安等煤矿。这一年,日本进口的煤炭中来自华北的占38%,来自东北的占8%,来自南库页岛的占34%,来自朝鲜的占15%,来自越南鸿基的占5%。[13]191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随即对原来由英国统治的开滦煤矿实行军管理,于1943年转给华北开发株式会社经营。
到1943年,日本经营的煤矿占华北煤矿资本总额的54%,煤炭产量占62.73%;中日合办煤矿占占资本额45.11%,煤炭产量占29.84%。[14]115
从1939~1944年上半年,仅日本华北开发公司对华北煤矿的投资与贷款见下表:
华北开发公司对华北煤矿投资及贷款表
单位:元
|
年 份 |
投 资 |
贷 款 |
||
|
当年值(Ⅰ) |
1939年值(Ⅱ) |
当年值(Ⅰ) |
1939年值(Ⅱ) |
|
|
1939 |
1398812 |
1398812 |
4505000 |
4505000 |
|
1940 |
22022000 |
13913318 |
16505000 |
10427723 |
|
1941 |
13895000 |
7604532 |
33320304 |
17688433 |
|
1942 |
48458200 |
19533296 |
39614000 |
15968236 |
|
1943 |
31319000 |
8385499 |
67500000 |
18072773 |
|
1944上半年 |
27650000 |
2484054 |
91050000 |
8179858 |
注:(1)历年投资及贷款额,见开发公司:《北支开发株式会社及关系会社概要》。
(2)将历年投资及贷款,折合为1939年价值系以天津支那问题研究所编华北批发物价指数折合者。该指数以1936年=100(我们使用时又将其改为以1939年=100)。编制方法为简单几何平均,包括项目,计食物43项,布匹及其原料19项,金属15项,燃料12项,建筑材料12项,杂项5项,共计106项。
(3)表内投资及贷款额,均为每年新增加的额数。
资料来源:汪敬虞:《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总体考察和个案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从上表可以看出,1939~1944年上半年,如果按照当年的币值计算,日本华北开发公司对华北煤矿的投资和贷款在这5年间都上升了19倍;如果各年一律按照1939年的币值计算,分别上升了77%和82%。之所以这样,是日本方面经过比较,认为将掠夺的煤炭就地加工比远途运输更合算。
华中沦陷区包括安徽、江苏南部、浙江、湖北4省的部分地区。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方面成立了具有国策会社性质的华中振兴株式会社,先后占领了江苏的柳泉、安徽的淮南、大通、宿县普益等煤矿,浙江的长兴煤矿,湖北大冶的源华煤矿等。
1937年“七七”事变后,被日本侵占的煤矿合计74家,详见下表:
“七七”事变后被占领的煤矿一览表
|
省 别 |
原经营性质 |
矿 名 |
地 址 |
资本(万元) |
|
河 北 |
中英合办 |
开滦矿务局 |
唐 山 |
200万英镑 |
|
河 北 |
中德合办 |
井陉矿务局 |
井 陉 |
500 |
|
河 北 |
商 办 |
正丰煤矿公司 |
井 陉 |
660 |
|
河 北 |
商 办 |
怡立煤矿公司 |
磁 县 |
300 |
|
河 北 |
省 办 |
临城矿务局 |
临 城 |
350 |
|
河 北 |
商 办 |
柳江煤矿公司 |
临 榆 |
140 |
|
河 北 |
商 办 |
长城煤矿公司 |
秦皇岛 |
100 |
|
河 北 |
商 办 |
中和煤矿 |
磁 县 |
89 |
|
河 北 |
中英合办 |
门头沟煤矿公司 |
门头沟 |
200万两 |
|
河 北 |
商 办 |
杨家坨煤矿公司 |
门头沟 |
37.5 |
|
河 北 |
商 办 |
斋堂煤矿公司 |
宛平县 |
530 |
|
河 北 |
商 办 |
中央煤窑 |
门头沟 |
20 |
|
河 北 |
商 办 |
治水公司 |
门头沟 |
50 |
|
河 北 |
官 办 |
磁县官矿 |
磁 县 |
11.6 |
|
河 北 |
商 办 |
同聚煤矿 |
房 山 |
15 |
|
山 西 |
商 办 |
平定保晋公司 |
平 定 |
286.4 |
|
山 西 |
商 办 |
大同保晋公司 |
大 同 |
|
|
山 西 |
商 办 |
晋城保晋公司 |
晋 城 |
|
|
山 西 |
商 办 |
寿阳保晋公司 |
寿 阳 |
|
|
山 西 |
商 办 |
同保煤矿公司 |
大 同 |
300 |
|
山 西 |
商 办 |
建昌煤矿公司 |
平 定 |
120 |
|
山 西 |
商 办 |
晋北矿务局 |
大 同 |
100 |
|
山 西 |
商 办 |
宝恒煤矿公司 |
大 同 |
11 |
|
山 西 |
商 办 |
平记煤矿公司 |
平 定 |
10 |
|
山 西 |
商 办 |
富昌煤矿公司 |
平 定 |
5 |
|
山 西 |
商 办 |
中孚煤矿公司 |
平 定 |
1.5 |
|
山 西 |
商 办 |
吉生煤矿公司 |
太 原 |
5.5 |
|
山 东 |
商 办 |
中兴煤矿公司 |
峄 县 |
750 |
|
山 东 |
中日合办 |
鲁大煤矿公司 |
淄 川 |
250 |
|
山 东 |
中日合办 |
博东煤矿公司 |
博 山 |
150 |
|
山 东 |
商 办 |
悦升公司 |
博 山 |
130 |
|
山 东 |
中日合办 |
华坞岭煤矿公司 |
淄 川 |
125 |
|
山 东 |
中日合办 |
旭华公司 |
章 丘 |
100 |
|
山 东 |
商 办 |
通裕公司 |
章 丘 |
38 |
|
山 东 |
商 办 |
华丰煤矿公司 |
宁 阳 |
2.1 |
|
山 东 |
省 办 |
禹村煤矿 |
泰 安 |
19.6 |
|
山 东 |
商 办 |
同兴公司 |
博 山 |
16 |
|
山 东 |
商 办 |
利兴公司 |
淄 川 |
15 |
|
山 东 |
商 办 |
永和公司 |
博 山 |
10 |
|
江 苏 |
商 办 |
华东煤矿公司 |
铜 山 |
160 |
|
江 苏 |
官 办 |
萧县白土窑煤矿 |
萧 县 |
25 |
|
江 苏 |
商 办 |
宁兴煤矿 |
江 宁 |
22 |
|
江 苏 |
商 办 |
华茂煤矿 |
江 宁 |
6 |
|
江 苏 |
商 办 |
华利煤矿 |
江 宁 |
1 |
|
安 徽 |
官 办 |
淮南煤矿公司 |
怀远县 |
140 |
|
安 徽 |
官 办 |
烈山煤矿 |
宿 县 |
100 |
|
安 徽 |
官 办 |
宣城水车煤矿 |
宣 城 |
100 |
|
安 徽 |
商 办 |
大通煤矿 |
怀远县 |
98 |
|
安 徽 |
商 办 |
馒头山协记公司 |
贵 池 |
40 |
|
安 徽 |
商 办 |
六合煤矿公司 |
贵 池 |
12 |
|
河 南 |
中 |
中原煤矿公司 |
修 武 |
400 |
|
河 南 |
英 |
福公司 |
修 武 |
124.3 |
|
河 南 |
商 办 |
六河沟煤矿公司 |
安 阳 |
300 |
|
河 南 |
商 办 |
大成煤矿公司 |
武 安 |
15 |
|
河 南 |
商 办 |
冠华煤矿公司 |
武 安 |
8 |
|
河 南 |
商 办 |
金台煤矿公司 |
武 安 |
5 |
|
河 南 |
商 办 |
鼎盛煤矿公司 |
武 安 |
2.5 |
|
河 南 |
商 办 |
福兴煤矿公司 |
武 安 |
2.5 |
|
河 南 |
商 办 |
合众煤矿公司 |
武 安 |
1 |
|
河 南 |
商 办 |
中兴煤矿公司 |
武 安 |
1.5 |
|
浙 江 |
商 办 |
长兴煤矿 |
长 兴 |
630 |
|
察哈尔 |
商 办 |
宝兴煤矿 |
宣 化 |
8 |
|
察哈尔 |
商 办 |
天兴煤矿 |
宣 化 |
5 |
|
察哈尔 |
商 办 |
恒升煤矿公司 |
张 北 |
11.7 |
|
察哈尔 |
商 办 |
协丰煤矿 |
宣 化 |
8 |
|
察哈尔 |
商 办 |
华北煤矿 |
宣 化 |
5 |
|
察哈尔 |
商 办 |
原丰煤矿 |
宣 化 |
5 |
|
察哈尔 |
商 办 |
三成城煤矿 |
张 北 |
1.4 |
|
绥 远 |
商 办 |
永兴煤矿公司 |
陶 林 |
2 |
|
湖 北 |
商 办 |
富源煤矿公司 |
大 冶 |
22 |
|
湖 北 |
商 办 |
富华煤矿公司 |
大 冶 |
30 |
|
湖 北 |
商 办 |
炭山湾煤矿 |
阳 新 |
80 |
|
湖 北 |
商 办 |
开泰公司 |
阳 新 |
8 |
|
湖 北 |
商 办 |
振兴煤矿 |
大 冶 |
|
资料来源: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沦陷区》,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33~134页。
需要说明的是,抗战时期,日本对于英国、德国等国在中国经营的开滦、焦作、门头沟、井陉等煤矿相继采取了排挤、孤立等手段,直至取而代之。中英合办的开滦煤矿是华北地区最大的煤矿,该矿的煤炭产量曾占整个华北地区煤炭产量的一半左右,有“近5万名工人(其中里工9759名,外工38990名;井下40505名,井外8244名)。[4]355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的当天,日本的华北方面军对开滦煤矿实行军管理,没收了英国方面的权利。
日本侵占中国煤矿的目的,除了掠夺煤炭资源之外,还企图将煤炭液化,将煤炭加工成新能源。为此,日本在东北的抚顺、四平、锦西和吉林市先后建立了4个煤炭液化工厂。占领华北后,日本华北方面军特务部命令满铁华北事务局拟定了《华北煤炭液化九年计划》,要求成立特殊的会社,将煤炭瓦斯化和液化。日本还在华北等地的焦炭厂将焦油进行蒸馏,以生产液体燃料和各种副产品。
六、侵占和经营方式与特点
日本对中国煤矿的侵占主要有下列方式:(一)签订条约。例如1915年,日本与袁世凯政权签订了21条条约。其中规定中方允许日方探采东北南部的九座煤矿,即牛心台矿、田师傅沟矿、杉松岗矿、铁厂矿、暖池塘矿、鞍山矿、缸窑矿、夹皮沟矿等。(二)讹诈强占。例如热河阜新新邱煤矿原为华商开办,1914年3月,日本方面借口有3名日本人在该县境内被害,随即强占了新邱煤矿。(三)合办。例如1924年,日本以债款的名义将原来华商经营的山东博山博东煤矿改为中日合办博东煤矿公司。(四)先行合办,继而吞并。悦昇公司曾是山东淄博地区最大的民营煤矿。该矿创办于1919年,创办人为丁敬臣。1938年8月,日本军队占领该矿。1941年9月,山东矿业株式会社与悦昇公司签订了合办合同,日方投资占总资本的55%,中方则以原有产业折合为资本。

日本在黑龙江鸡西煤矿修建的焚烧死亡矿工的炼人炉。
由于日本把煤炭视为重要的战略物资,所以它在中国每占领一座煤矿后,随即由军部派人接收,实行“军管理”。军管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日本军队直接管理,一种是委托日本会社代为管理。这种模式往往以武力为后盾,强行占领。日本华北方面军特务部长喜多诚一于1937年11月23日曾对兴中公司声称:军管理企业经营是“配合作战,作为军事活动的一部分”而进行的。[4]461在日本占领的煤矿中,大部分都实行军管理。其中河北有8家,山东4家,山西9家,河南3家。[15]3在华北,军管理的经营者最初大多是兴中公司。军管理的体制持续到1939年。1940年后,日本统治煤矿的组织形式大多改为矿业所,仍然大多实行军管理。例如在山西,日本军方对于占领的工矿企业明确规定:凡属军事管理的工矿企业之固定资产、库存原材料等全部没收,无偿交付军阀使用;负责经营的日本财阀和商社享受与日本军属同等待遇;产品要优先保证军事需要;所得利润由军队和经营者分享等。[16]64日本侵占山西期间先后对44家工矿企业实行军管理,厂名全部以数字代称,例如第1厂、第44厂等。其中煤矿包括西北煤矿第一厂和第二厂、东山采煤所、阳泉煤矿、介休煤矿、洪洞煤矿、东山煤矿、富家滩桃钮煤矿公司等。
日本占领中国煤矿后,大多委托日本的株式会社经营。其经营方式主要有:(一)直接经营。日本在占领的矿区,先后组建了一些公司,直接经营煤矿。直接经营者主要有关东军和满铁。例如,“1905年3月日军于奉天附近打败俄军,占领抚顺煤田,接管所有机器设备。……此后该煤矿即称为抚顺采煤所,隶属于日军大本营。” [2]33满铁直接经营的煤矿主要有抚顺、烟台、牛心台、瓦房店、蛟河、火石岭、老头沟等煤矿。日本南昌洋行直接经营的有南昌煤矿,日资本溪湖煤铁公司直接经营的有本溪湖煤矿。(二)联合经营。联合经营的主要有满铁与其他财团或公司联合经营。这方面的代表是1934年3月成立的日“满”合资的“满洲石炭株式会社”(简称满炭)。满炭初成立时资本额为1600万元,满铁和伪满各占一半。满炭经营的煤矿主要有西安、八道壕、尾明山、新邱、孙家湾、扎赉诺尔、林口、鹤岗、北票等。需要说明的是,满炭名为日满合办,实际上一切实权都掌握在满铁手中。(三)单位或日本个人经营。(四)出租。日本鲁大公司的矿区范围跨越淄川、临淄、潍县三地,矿区面积为1229平方公里。“公司自营只有淄川本坑矿区,其余出租。承租者既有日资公司,也有华商公司,有的还出现多重转租,租金亦因此节节攀高,华商交付缴纳的租金尤为高昂。”例如“租给日资南定矿业所的华坞矿区,每吨煤拿租洋3分;租给华商鲁业公司位于华坞附近的罗家庄矿区,每吨煤纳租洋3角,相当前者的10倍;由承租人日商吉木转租给日商善芳公司的坊子西矿,纳租14%;由善芳公司将其中一部经兴华、利和等公司之手转租给华商中孚公司,须纳租33%,比前者高出1.4倍。” [9]410

日本统治者为防止矿工逃跑,在山西大同矿区修建的电网。
日本在中国侵占煤矿,大多矿场条件优越。对于煤矿而言,煤炭储藏量、煤层厚度、煤种品质、运输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至关重要。日本侵占的台湾、抚顺、本溪、淄博、开滦、焦作、门头沟等煤矿均属矿场条件优越的煤矿。煤炭是大宗物资,其运输主要依靠铁路。在铁路方面,仅华北地区的铁路就有京汉线、京山线、津浦线、京包线、石太线、道清线、陇海线、胶济线、同蒲线等。在侵占煤矿,日方大多采取只采厚煤层而不采薄煤层,只取煤块而不要煤末的开采方式,致使煤田受到严重破坏。“据测算,阳泉煤矿8年间有2 300万吨煤因滥采浪费,回采率仅为17%”。[17]62—63日本对中国煤炭资源的掠夺,对当地地质结构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下表是1943年时在华北地区中日合办及日资独办煤矿的资本及产量表:
|
资本关系 |
资本额(元) |
占华北煤矿资本% |
产量(吨) |
占华北煤矿产量% |
|
中日合办 |
130950000 |
45.11 |
6554322 |
32.23 |
|
日资独办 |
159330000 |
54.89 |
13779201 |
67.77 |
|
合计 |
290280000 |
100 |
20333523 |
100 |
本表不包括土法小矿。
资料来源:《北支开发株式会社及关系会社概要》;《北支煤矿现况》,转自佟哲晖:《战时华北矿业》,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社会科学杂志》第10卷第1期,1948年1月版。
为了尽可能多的掠夺煤炭资源,日本在一些占领煤矿安装了机器设备。“例如,大同煤矿于1940年为加快采煤速度,引进链式割煤机4台、泉式1.51-p型煤电机315台。” [18]193
从1895~1945年,日本先后侵占了中国数以百计的煤矿,掠夺了大量煤炭资源。据初步统计,“抗战8年中,在沦陷区被日本霸占的中国煤矿的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3.8%。……从1931~1945年,共掠夺中国煤炭资源34600多万吨,价值88200万美元。”[19]21--22这些煤炭不仅满足了日本国内工业和民用等方面的需求,而且对日本在中国占领区的电力、钢铁、化工、建材、交通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服务于日本不断扩大的对华侵略,以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例如抚顺煤炭的生产保证了鞍山钢铁的需求。本溪湖煤铁公司最初仅是一家单纯经营煤矿的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煤炭生产、选矿、炼焦、化工、制铁、发电等的联合企业。日本对中国煤矿的侵占和对煤炭资源的掠夺,充满了杀戮和血腥,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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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慈玉﹒日本在华煤业投资四十年[M]﹒台北:稻香出版社,2004﹒
[3]罗文俊、石峻晨﹒帝国主义列强侵华铁路史实[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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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岳谦厚﹒战时日军对山西社会生态之破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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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毅,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煤矿史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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