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4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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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的同时,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的其他各项民主改革也在全社会范围深入展开。从农村到城市,从工矿企业到机关学校,整个社会面貌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各阶层人民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振奋革命精神和生产热情,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是围绕土地改革进行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改革。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条件下,中国近代工业畸形发展,在工矿企业中形成一套由封建把头。把持生产和管理的腐朽制度。形形色色的封建把头专事欺压工人并对工人实行超经济的盘剥。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许多封建把头成为反动党团、特务系统、封建帮派在工矿企业中的组织者和骨干。反动政权借以统治工矿企业的这种方式,通称封建把头制度。城市解放后,由于对工矿企业的接管采取了“原封不动,一律包下来”的政策,不免残留了企业内部的反动把头势力。在接管之初,一些厂矿对民愤极大的把头作了处理,但在多数厂矿,那些过去骑在工人头上作威作福的把头依然未动。这些人同隐藏在企业内的一部分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特务分子以及从农村逃亡来的地主分子等沆瀣一气,暗中进行造谣、挑拨,利用封建关系拉拢群众,打击积极分子,破坏生产等活动。其中有些人在解放后伪装进步,混入共产党或青年团内,或把持基层工会组织,在厂矿生产和工作中压制工人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使工人当家作主的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

从1950年起,各国营厂矿在建立党、团、工会组织的基础上,陆续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废除使工人群众深恶痛绝的封建把头制、侮辱工人的搜身制等。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发动起来后,中共中央于1951年11月发出《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要求各地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工厂、矿山和交通等企业部门,首先对国营工矿交通等企业内的残余反革命势力进行系统的清理,并对国营企业内所遗留的旧制度,进行或进一步完成必要的民主改革。

工矿企业的情况一般较党政机关复杂,尤其在新解放城市,党的领导力量和群众基础较弱。针对这个情况,各地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从各方面抽调得力干部,结合企业中原有干部组成专门机构领导民主改革。首先对企业情况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训练职工中的积极分子,同时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号召工人群众分清敌我,整顿自己的队伍;要求一切有问题的人,老实交代自己的历史,以减免罪责或卸掉包袱。随后,通过放手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揭露和控诉反革命分子,斗争那些肆意欺压盘剥工人的封建把头和劣迹昭彰的坏分子,对应该和必须判罪的反革命分子依法惩处。对过去有一般欺压行为和较轻剥削行为的小把头、包工头等,根据他们过错大小和有无悔改表现,分别进行处理,对在企业内留用的,不允许其担任生产班组长。工人们反映说,通过民主改革,“吐了苦水,搬掉了头上的石头,彻底翻身见了青天,身上有使不完的劲。”

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不仅在国营企业进行,而且在党的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私营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中陆续展开。在清理反革命和反动把头势力时,首先与资方协商,取得同意,然后由党、团、工会、公安部门和资方代表及非党的职员、工人共同组成领导机构,集中力量清除企业内部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对于资方或其亲信,如果过去曾有严重压迫工人的行为,工人甚为不满者,敦促他们向工人承认错误,以求改善关系;凡过去没有严重罪行,解放后对工人态度较好者,不咎既往。经过民主改革,私营企业中工人的政治地位和组织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在推动劳资合作,共同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清理、清除反革命残余势力之后,民主改革的重点转向加强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由于长期受反动统治的影响,工矿企业中存在着一些复杂情况,如有的职员和工人曾加入过反动党团或会道门,少数职员和技术人员有过压迫工人的行为,部分工人中间还留有旧的行会帮派习气、狭隘地域观念等;另外,工厂的生产、行政管理也有一些问题处理得不适当,造成工人与工人之间、职员与工人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隔阂。针对这些情况,各厂矿普遍在群众中间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忠诚老实、坦白交代问题活动,帮助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工人、职员卸掉思想上的包袱。对于曾经有过压迫工人的行为或其他轻微劣迹的技术人员和职员,则以团结为主的原则,作为工人阶级内部的问题来解决。在民主改革中,各厂矿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会,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由工人、职员、干部自己克服旧思想、旧作风,主动消除以往的对立和隔阂,努力搞好团结。这样,就在工矿企业中逐步建立起民主的团结协作的新型关系。

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各国营厂矿着手以生产为中心对劳动组织进行整顿,建立新的劳动制度和劳动组织,把一批在生产上有经验、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工人和职员提拔到行政和生产管理岗位上来,使企业的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工人阶级手中。据华南、华北八个产煤矿区的统计,在民主改革中,2000多个有各种罪恶和劣迹的封建把头受到不同情况的处理;同时,有12万多名工人被提升为班组长、井长、矿长或技术员。在此基础上,各厂矿普遍建立起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并通过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会议联系工人、职员群众、发动和组织职工参加企业管理,逐步建立适合生产需要的民主管理制度。

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是把官僚资本企业改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并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私营企业改变为新民主主义的私营企业的重要步骤。经过民主改革,彻底铲除了企业中残余的反动势力,废除了旧的官僚管理机构和各种压迫工人的制度,并与生产改革相结合进行,初步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调动了广大工人群众当家作主、搞好生产的积极性。随着民主改革的进行,各地工矿企业普遍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以及其他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