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的演变考察

作者:高志中    发布时间:2016-09-20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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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调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笔者理解,一个党员是否合格,应看其是否达到了党员标准。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对这个过程进行简要的回顾与梳理,或许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如何做一个合格党员的认识,有助于我们从历史中汲取开拓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深化对党的思想理论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一、中共成立之初和大革命时期的入党条件

中共成立伊始,就十分注重入党条件问题。1921年7月召开的中共一大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但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对于入党条件,该纲领提出的主要标准是“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进而要求入党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除此之外,只需经一名党员介绍即可加入党组织。(《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页。)从此,承认党的纲领与政策成为最基本的入党条件。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通过了中共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该党章秉承一大纲领的要求,规定“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93页。)

中共成立时,其成员几乎全是知识分子,而且人数很少,一大召开时全国仅50余名党员。经过一年的发展,据陈独秀1922年6月30日的一份报告,全国共有党员195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7页。)因此,发展党员队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显得十分重要。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强调,中共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而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因此必须“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决议案提出:党必须对党员加以“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具体来说,各级组织要有严密的系统,避免成为乌合之众,党员要接受“军队式的训练”,要在行动上表现出自己是一名共产主义者,要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等等。(《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90、91页。)这些要求可以说是中共最早提出的党员标准。

中共成立后,曾将主要的精力放在组织工人运动上,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也是工人。据陈独秀在中共三大上的报告:“现在共有党员四百二十人,其中在国外的有四十四人,工人一百六十四人,妇女三十七人,另外还有十个同志被关在狱中。”“去年我们只有二百名党员,今年入党的大约有二百人,其中有一百三十个工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68页。)

中共一大之后,党员数量增加了不少,但整体力量仍很弱小,为加快党员发展工作,必须着力解决以往组织发展上存在的“过分严守”和“闭关主义”问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44页。)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提出,“为着吸收工人和贫农一般的革命分子入党起见”,党章有关五人以上可组织党小组的规定,应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并对有的地方党组织将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作为入党先决条件的做法作出改变,规定“有阶级觉悟的分子,多应该直接加入本党”。(《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81页。)1925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强调社会上一切革命分子,只有加入中共后,才有受到党的训练及真正了解党的理论之机会,提出只要一个工人尤其是“大产业工人”“有阶级觉悟及忠于革命,便可加入,不必更有其他条件,何况在此革命时期”。(《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74页。)

随后,中共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据1926年7月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中央政治报告》,9个月以来“党员数量是增加了三倍”(《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71页),其中工人党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据1926年12月初的统计,全国党员总数为18526人;在广东区、北方区、上海区和湖南区等几个主要区域的党员中,工人都占相对多数;将几个地方的数据相加,工人成分约占60%,农民占11.75%,知识分子及其他成分的比例则为27.3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503、504页。)当然,在发展中也存在质量下降的问题,如有的党员“缺乏理论及确定的革命人生观,尤其是很少能将理论活用到实际工作上去”,有的党员产生了“雇佣劳动倾向”,缺少奋斗精神和革命热情,甚至还有党员“发生贪官污吏化(即有经济不清楚揩油等情弊)”。(《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172页。)

随着农民运动的兴起,中共也开始重视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和建立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1926年7月,中共中央在《农民运动议决案》中提出,要努力在一切农民运动中取得“指导的地位”,每一个最低级的农会内都应该有党的支部,作为“农会行动指导的核心”。至于农民入党的问题,“应以是否忠实而勇敢的为农民利益争斗为标准,不必问其有无宗法社会思想及迷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213页。)同年10月,陈独秀以个人名义发出的给各级党部的信强调:“我们的党自然以工农党员为柱石”,但由于产业工人数量较少,“最大部分的中国领土是农民世界”,尤其是两广、两湖以及豫、川、陕、赣等省,农民运动已经发动起来,因此,在这些地方应该喊出“党到农民中去!”的口号。(《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636页。)

1926年和1927年上半年是中共组织得到较大发展的时期。到1927年4月中共五大召开时,全国党员人数发展到57967人,其中工人占53.8%,农民占18.7%,知识分子占19.1%,军人、中小商人和其他成分分别占3.1%、0.5%和4.8%。(《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27年4月29日),《中共党史资料》1982年第3期。)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认为,中共已经成为“真正群众的党”,今后应该变成布尔什维克的党,应努力增加党员数量,吸收产业工人、进步农民和革命知识分子入党,同时对党员进行教育,训练新党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87页。)

从成立到五大召开,中共组织实现了由50余人至5万余人的大发展,大多数党员是在1926年至1927年上半年入党的。党员发展的重点是工人,党员比例也是工人最高,其次为知识分子和农民;入党的条件主要是“有阶级觉悟”“忠于革命”“忠实勇敢”等,而非阶级出身。正因为如此,党员人数才在很短的时间里实现了成百倍的增加。

二、大革命失败后党员发展问题上的“唯成分论”

1926年以来,中共组织获得了大发展,但在国共关系问题上,对于国民党右派的分共反共缺乏足够的警惕,工作的重点放在工人农民运动的组织领导上,对于军事工作特别是建立自己领导的革命军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工农运动中过左的做法也未及时发现与纠正,因而在蒋介石、汪精卫背叛革命时几乎处于束手无策的状态,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由此失败。同时,在党员的大发展中注重了数量的增加,而对于质量的提高却未充分注意,所以,当革命低潮到来之时,一些在革命高潮中涌入党内的党员,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党内教育,在突如其来的白色恐怖面前惊慌失措、悲观动摇,一时间,有悄然离去者,有公开脱党者,甚至还有叛党求荣者。因此,如何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保持党的纯洁性,成为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了应对大革命失败的危局,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总方针,对于扭转大革命失败给党造成的混乱局面,重新鼓起全党继续革命的勇气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会议在总结大革命后期犯错误的教训时,认为大革命之所以失败,党内之所以出现右倾错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智识份子及小资产阶级的代表”在党的指导机关里占了大多数,工会的领导层也有类似问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265页。)受此影响,会后发出的《中央通告第二号——党的组织问题》指出,“党的政治上的机会主义的倾向,虽则是不自觉的,却经过至少一年以上的历史的酝酿”,这种酝酿必然在党的组织上造成影响,“机会主义的倾向特别在党的各级指导机关之〔及〕农会指导机关的成分上表现得很明白,在党的各级指导机关中,工农分子向来是占绝对少数,几乎不能成比例”。(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央档案馆编:《八七会议》,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第122页。)1928年10月17日发出的《中央通告第七号——关于党的组织—创造无产阶级的党和其主要路线》仍认为,五卅运动之后,民族革命走到最高潮,这一时期,特别在南方各省,党员在数量上有突飞的发展,其中工人的数量固然增多,但农民的成分突然在党内占重要地位,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也被农民革命的浪潮卷进党内。通告认为,党未能在这一时期内建立起“无产阶级基础”,而是使得党的领导机关“差不多完全操在小资产阶级智识分子手里”,“这些是党的机会主义的组织上的根基,也就是国民党反动而后党的组织所以随着破碎塌台的主要原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639、640页。)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通过《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认为以往党在组织上的主要缺点,“就是本党领导干部并非工人,甚至于非贫农而是小资产阶级智识分子的代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作用,竟留在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分子手中”。沿着这一思路,议决案提出,中共“最重要的组织任务”是用工农出身的干部替换知识分子干部,“要使党的指导干部之中无产阶级及贫民的成份占最大多数”。其中,支部书记、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员,尤其是农民中党的工作员的成分必须多为工人或贫农,“工会机关的干部,则须全部换成工人”。议决案在强调领导机关干部“工农化”的同时,提出要实现党员成分的“工农化”,将吸收工农兵革命分子入党作为党组织的“重要责任之一”。(《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469—470、471、476页。)1928年1月21日,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中国政治现状与最近各省工作方针议决案》亦认为,“党的组织从八七会议以后,并没有在许多工农群众剧烈的争斗中加以好多的改造”,工农革命分子并未被吸收到党内来,党的指导机关也仍然缺乏改造。因此,“各级党部应当按照最近中央扩大会议组织问题议决案及中央关于组织的通告,加以切实改组,多吸收工农分子入党,使本党更无产阶级化,布尔塞维克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110—111页。)同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再次强调:除城市党部须继续努力提拔工人参加指导机关外,农村党的发展须以雇农、佃农及农村手工业者为主要对象,上列成分应占农村党部80%以上;对于自耕农及农村知识分子的吸收必须特别谨慎,并须有候补期的限制。(《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207页。)

1928年6月召开的中共六大虽然对有关中国革命的一系列严重问题作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但在组织上仍片面地强调党员成分的“无产阶级化”和领导机关的“工人化”。大会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一方面强调党应扩大自己成为群众的组织,但同时又提出“参加暴动者,工人及乡村工人,入党时应受优待”。(《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411页。)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提纲》对于农民占所有党员的76%、产业工人党员比重极小、知识分子充满党的领导机关等情况充满忧虑。(《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452页。)大会强调,要吸收广大的产业工人入党,改变党内工农成分的比例,以建立党的无产阶级的基础。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出现了片面追求“工人化”的倾向——六大有选举权的84名代表中,有41名工人;大会选出了23名中央委员、13名候补中央委员,其中工人占了21个席位。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革命的主要方式是武装斗争。由于城市是敌人统治的中心,而农村的反革命力量相对薄弱,因而在最初制定的城市起义计划无法实现之时,各地武装起义的领导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农村,开始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农村实际成了中共革命的主要阵地,党的力量主要转移到农村,因而农民出身的党员也就自然成了党的主体。但是,当时中共领导层坚持城市中心论,不但一直试图组织城市暴动,而且要求力量还很弱小的根据地红军攻打中心城市。在发展党的组织问题上,也仍然一味地强调工人成分,将发展工作的重心放在城市的产业工人和农村的所谓“乡村工人”身上;对于非工人出身的人入党提出许多苛刻条件,而对于工人出身者却随意放宽要求。

1929年6月中共六届二中全会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再次将所谓“无产阶级基础还不宽广”视为“党的主要的弱点”,对“工人党员的成份仅占全党百分之七,重工业工人中党的发展极弱”的状况表示不满,明确表示“改善质量的主要条件在成份”。决议案规定,在产业工人群众中发展党员不需要经过候补期,而农村重点是“吸收积极的雇农贫农分子,建立乡村中党的发展基础”。至于知识分子入党,决议案原则上强调不能否认这一群体在党内的积极作用,同时着重指出:“知识分子入党,必须从斗争中选择,必定要有较长期的候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215、220、221、219—220页。)同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在《中央通告第五十九号——为巩固与发展党的无产阶级基础》中更是强调:“向着产业群众中(尤其是重要工业如铁路海员兵工厂矿山市政纺织)扩大党的组织是目前组织上非常中心的任务”,“农村的党应认定雇农是党在乡村中的无产阶级基础,党的发展应向着雇农贫农,要特别着重于雇农及手工业工人。富农必须坚决的排斥出党”。通告要求:各级党部应向产业工人敞开大门,尽量吸收其入党;在组织发展中,要防止拉夫式的办法,“但同时亦反对选择党员的条件太苛”。(《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557、558页。)1930年3月23日,《中央通告第七十三号——发展产业工人党员加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再次强调了吸收产业工人入党的问题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50页。)

此后,中共中央一再提出要向产业工人敞开党的大门,对产业工人入党不应当有严格限制或候补期,要求“在斗争中更应采取大批介绍党员的方式,将大批积极分子吸收入党,在可能条件之下,党可采用半公开的方式,召集斗争中积极分子开会,报告党的组织意义,征求他们入党”,甚至还将这一思路推广到农村,要求大量吸收雇工入党,“坚决改正以贫农手工业者与雇工并列为党的阶级基础的错误”。(《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191、192页。)1931年3月5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发展党的组织决议案》中提出,“党的无产阶级成分要发展到百分之十以上”,在苏区党员中,无产阶级和贫农要占到80%以上,并坚决防止富农入党。(《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65、166页。)同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苏维埃区域党的组织决议案》亦要求党员成分以城镇工人与乡村雇农为主,而“对党内的富农分子乃至地主残余,一刻也不应停留的将他们洗刷出去”。(《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第271页。)

尽管一再强调要“向产业工人开门”,甚至不惜为此降低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但由于产业工人集中于大城市,而这些地方国民党统治力量强大,在严密而残酷的白色恐怖之下,党的组织极易遭受破坏,在产业工人中大量发展党员是极不现实的,所以中共六大以来,组织发展仍主要集中在农村根据地,在城市中产业工人党员的数量极为有限。至1930年7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时,中共的“无产阶级基础还不宽广,小资产阶级成份占极多数,产业工人党员,在最近虽有相当发展,可是极其不够,全党工人党员的成份仅占百分之五点五”。(《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185页。)到1932年春,全国党员人数发展到12万人,不过,真正获得大发展的是农村根据地,而在“主要的无产阶级的中心城市特别是在重要的企业中(铁路,矿山,兵工厂,海员和大的丝厂,纱厂),我们的党员数量仍然是异常薄弱,有很多重要的企业我们还没有打进去”,“真正产业工人全国仍然不过二千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第162页。)

即便是在农村根据地,在入党条件上也是一味地强调工人和贫雇农成分。1931年11月1日至5日召开的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提出,党要向工人、雇农、苦力打开大门,而地主、富农分子决不许入党,小资产阶级分子入党则须有严格的条件。(《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第480页。)不但如此,由于强调要消除农村根据地中“党内的富农分子乃至地主残余”,大批剥削家庭出身的党员被错误地清除出党。仅在赣西南苏区,到1930年10月被开除出党的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党员,就达千人之多。(廖明耕、凌步机:《中央苏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88页。)

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有一定数量的工人出身的党员是必要的,但党员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上,一个党员是否具有革命的坚定性,关键看其是否发自内心地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信仰,看其是否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事业而奋斗,起决定作用的并非阶级出身。工人出身的党员固然有坚决革命者,如著名的工人领袖苏兆征,但其中也有意志不坚定者,如沦为叛徒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向忠发和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剥削阶级出身的党员亦有坚决革命者,大革命失败后牺牲的许多著名中共干部,如彭湃、夏明翰等,都出生于剥削阶级家庭,但他们为了自己选择的信仰慷慨赴义。其实,在那些非劳动者阶级出身的党员之中,许多人信仰马克思主义,是在思想意识上真正认同认可马克思主义理论后作出的选择,更多地具有思想上的自觉自愿和对国家民族的担当精神,而非为了个人升官发财、追求名利即带着功利主义的色彩加入党的组织。因此,大革命失败后中共组织发展和党员标准上的这种“唯成分论”,不但将一批决心投入共产主义事业而出身非劳动人民家庭的先进分子排除在党的大门之外,而且使一批已经加入党的组织并且经受了革命考验的非劳动人民出身的党员被清除出党的队伍,削弱了党的力量。这种关门主义的做法,使党的力量的发展受到极大限制。即便在土地革命高潮时期,全国党员总人数也仅达到30万人,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根据地内,在城市,党的力量则始终很薄弱。

三、从成分标准到政治标准的转变

由于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极不充分,这就决定了中国的产业工人不但人数少而且集中在少数大城市和矿山及铁路线,因此,要发展党的队伍、壮大党的力量,就必须将非无产阶级出身者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人占党员主体是必然现象。要保持党的无产阶级性,主要是对这些非无产阶级出身的党员进行思想教育,以实现其思想意识的“无产阶级化”。对于这个问题,1929年12月召开的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案)作了有益探索。古田会议决议案规定了包括政治观念没有错误,忠实,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不吃鸦片、不赌博等入党条件。介绍人首先要审查被介绍人是否完全具备上述条件,缺一不可,然后履行必要的介绍手续;介绍入党后,还要详细地将支部生活及党员应遵守的要点告知新党员。(《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90页。)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入党条件中,没有一条是关于阶级出身的,而是着重政治思想条件。古田会议决议案同时强调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以无产阶级思想去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从而成功地解决了在长期农村游击战争环境下如何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进性的问题。可惜这一正确的做法并未为当时的中共中央所采纳。

应当说,对于在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问题上因“唯成分论”而导致的关门主义问题,中共中央在苏维埃运动的后期已有所觉察和纠正。1933年5月29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纠正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中错误倾向的决议》,指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他的先锋队”,不能忽视“先锋队”的性质,而简单地提出“欢迎穷苦工农入党”“只有真正的无产阶级才能加入共产党”这样的口号,也不能片面地认为“共产党是穷人的党”。决议明确提出,将“各种与工人阶级有关系的劳动者的先进代表”拒之门外“无疑是错误的”,“把那些完全准备着在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基础之上为无产阶级的目的而斗争的知识分子吸收到党里面来,对于无产阶级的事业,是有很大的意义的”。决议还指出,必须将剥削阶级家庭出身与剥削阶级分子严格区别开来,不能仅仅因为出身地主富农家庭而撤销、开除那些积极为党的路线而斗争的党员干部的工作或党籍。“这种错误办法,不仅使一部分坚决的积极的但是社会成份不好的党员,感觉没有出路而灰心,另一方面,正给了掩藏在党内的真正的阶级异己分子或暗探以武断宣传的武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01—202、203—204页。)决议提出的这些重要观点,在当时“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全党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是难能可贵的。

中共对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的根本性调整,是1935年1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即瓦窑堡会议)作出的。会议根据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国内主要矛盾的实际,认为当时党内的主要危险是“左”倾关门主义,必须坚决加以纠正,明确提出要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基于这种判断,会议批评了组织发展上的“唯成分论”,其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强调中共的两个“先锋队”性质——由于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党应该大量吸收先进的工人、雇农加入;由于同时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入党。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党内占大多数的状况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这丝毫不减低中共的布尔什维克的地位。决议明确提出,社会成分不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应该使党变为一个共产主义的熔炉,把许多愿意为共产党主张而奋斗的新党员,锻练〔炼〕成为有最高阶级觉悟的布尔什维克的战士”。而且,由于有布尔什维克的政治路线与铁的纪律,有共产主义教育,党既不惧怕投机分子的侵入,又不惧怕党员政治水平不一。(《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620、621页。)瓦窑堡会议着重强调,一个人不论阶级成分如何,只要能够为实现党的主张而坚决奋斗,就可以加入党的组织,将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标准,彻底摒弃了在组织发展上的“唯成分论”和关门主义,这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转变。

瓦窑堡会议后,由于国民党政府依旧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错误方针和反共内战政策,中共处境仍很艰难,因而组织发展有限,至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时,全国党员的人数只有4万人。全面抗战爆发后,红军被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并且迅速建立起大片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中共的政治影响也快速扩大。在这种状况下,尽管至1938年初党员人数达到了9万人,但党员的数量与党的影响很不适应,与抗战事业的需要也很不适应,如何加快党员发展成为中共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1938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大量的发展党员”。(《陈云传》(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38页。)

1938年3月15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决议认为,全民族抗战的新形势下,大批革命分子要求入党,党组织的发展具备了极端有利的条件。但是,“目前党的组织力量,还远落在党的政治影响之后,甚至许多重要的地区,尚无党的组织,或非常狭小”,因此要大量地、十倍百倍地发展党员。这份决议强调,无论对工人、雇农还是青年学生、知识分子、下级官兵,党的大门都是敞开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466、467页。)同年9月29日至11月6日,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提出要将“大胆发展而又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作为发展党的总方针,并指出,为了克服困难、战胜敌人,共产党必须向“真诚革命,而又信仰党的主义,拥护党的政策,并愿意服从纪律,努力工作的广大工人农民与青年积极分子”开门,使党变为“带群众性的党”。(《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645页。)其中的“真诚革命”“信仰党的主义”“拥护党的政策”“服从纪律”,其实就是明确的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

在这之后,中共组织进入大发展阶段。到1939年9月,全国党员人数达50万人。到1940年7月,更是发展到80万人。在党员的大发展中,也难免存在将不够党员条件和不合党员标准者也拉进党内的问题,如某些地方“进行所谓发展党的突击运动,集体加入与不经过个别的详细审查的征收党员”,以致一些异己分子、投机分子和奸细也乘机混入党内。(《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55页。)因此,要想在大发展中巩固党,就必须让广大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进一步明确入党条件与党员标准。为此,1939年5月,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在《解放》周刊发表了《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就入党资格、党员成分、党员标准等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了明确回答。关于入党资格,陈云强调,每个入党者必须是承认党纲与党章、愿意为党积极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且“愿意献身于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事业的分子”。关于党员成分,陈云提出,首先是加强优秀的工人成分,但不是全体工人都可入党,而只是其中最觉悟、最积极和最忠实于工人阶级事业的优秀分子。其次,应该注意到贫苦农民和知识分子。再次,应该特别注意到女工和贫苦的革命的小资产阶级妇女——农妇和知识分子妇女。而对于经过了革命斗争锻炼的其他阶级出身的分子,陈云强调,党并不拒绝其加入组织,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放弃自己原有的非无产阶级的、非共产主义的立场,承认党纲党章,同时必须确立“一切党员都必须为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思想”。陈云提出了党员的六条标准,这就是: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群众模范,学习。他还就这些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参见《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9—134、137—144页。)

在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问题上,刘少奇也作了许多的思考。1940年7月1日,他在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召开的纪念中共成立19周年大会上,作了题为《做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的报告,提出了做一个好党员的三条标准:第一,要尽心负责地为党工作,爱护党的每一个事物。第二,为党的与劳苦大众的公共事业而牺牲。第三,要做一个终身的好党员,为人类最后解放的利益而奋斗到底。(《刘少奇年谱》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94页。)在中共七大上,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明确指出,在注意吸收工人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的同时,“必须大量吸收一切劳动人民中的先进分子入党”。报告对入党者提出了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要求,特别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分子,入党前后更须学习,并进行思想上的改造,抛弃原来的阶级立场,克服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宗派主义等倾向。(《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25、326—327页。)这就很好地解决了阶级成分、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的关系,也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瓦窑堡会议之后,中共在组织发展上的关门主义得以纠正,迎来了迅速发展。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之时,全国党员发展到120万人;到1949年全国革命胜利时,更是发展到448万人。历史证明,入党既要有条件但又不能搞“唯成分论”,要将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有机统一起来并着重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对党员应提出明确具体的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习近平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人民日报》2016年4月7日。)

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就是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党的历史中,这方面的经验十分丰富。本文考察的民主革命时期入党条件、党员标准的演变过程就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理想、有信念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政治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永葆先进性的法宝。每一个党员都要接受党内教育,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自己,努力做合格党员。

(本文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图书馆馆员北京 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