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华中根据地干部地方化研究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干部地方化,并为此作了很多积极工作。其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即外来干部的地方化与本地干部的培养,目的是为了形成干部与当地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良好干群关系。它对中共游击战的开展和根据地的发展和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以华中敌后根据地为分析视角,对中共的干部地方化的原因和措施作些分析。
一、抗战前期华中根据地干部地方化的情况
中国共产党在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将活动在湘、赣、闽、浙、鄂、豫、皖、粤八省边界13 个地区的游击队和红军改编为新四军,迅速挺进敌后。面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抗战任务,各游击区能否打开局面并站稳脚跟,能否解决具有工作能力的干部的稀缺问题,成为当时干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对当时而言,在“初期发展阶段干部缺乏是一般规律”(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新四军文献》(4),解放军出版社1995 年版,第321 页。)的情况下,依靠外来干部迅速打开局面和建立根据地是当时开展工作的重要途径。因为外来干部一般被认为是“对党忠实,立场坚定,一般的具有艰苦的工作精神和朴素作风”(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新四军文献》(3),解放军出版社1994 年版,第224 页。),“文化水平高,能布置工作”(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7 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408 页。),有利于组织群众参与抗战。但是,外来干部也有缺点,“他们不是土生土长,因而与本地群众没有血肉联系”(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5 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年版,第315 页。),对当地的情况不是甚为熟悉。而中共能否坚持持久抗战、抗日根据地能否巩固与发展,与干部在当地开展工作的情况有重大关系。这就需要外来干部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深对本地情况的了解,融入当地实际,“能够真正做到不以群众指导者自居”,“真正懂得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生活习惯完全工农化本地化,虚心向
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5辑,第315页。)。
在干部工作中,除了将外来干部本地化外,发现、培养、提拔大量本地干部也是工作重点。早在 1937年 6月,张闻天在谈到干部工作时就特别提到干部地方化的问题:“在分配干部时还应该特别注意于干部的地方化的问题。当地的干部对于当地的情形比较熟悉,而且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工作办法也比较多。这类干部如无必要时,以不经常调动为原则,外面的干部如政治上与工作能力上并不比地方干部真正高明时,切勿任便去担任指导工作。”(《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 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年版,第 295—296页。)这表明党中央对干部地方化的充分重视,特别是对本地干部的培养。
为此,中共中央在要求鄂、豫、苏省委向华中各地派出干部的同时,指示华中党组织要“大批动员住在武汉的鄂豫皖三省的学生、失业工人、革命分子回到自己的家乡去,领导保卫家乡与反抗暴敌的游击战争”(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1900—1941)》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年版,第 566页。)。新四军各部也曾先后就地吸纳人才,开展培训班培养本地干部。新四军一支队到江南一年后,袁国平、邓子恢谈到军中情况时说:“我们已确立自力更生的方针,从工作中培养干部,来克服这一发展中的困难。我们已办了一个一千人的初级干部的教导队,最近又新办了四十人的高级训练班。”(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新四军文献》(1),解放军出版社 1988年版,第 739页。豫皖苏边区“很早即努力于地方干部之培养,首先从介绍入党着手”(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1辑第 1册,1984年编印,第107页。。各地地下党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培养本地干部。管文蔚于 1938年 2在丹阳县建立地方组织抗日自卫总团后举办了三期政训班。政训班的学员,一部分是招收的学生,一部分是各自卫团的骨干。
这批人对改造当地武装起了一定的作用。(参见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7年版,第 484—485页。)刘少奇全面主持华中工作后,随着根据地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干部地方化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淮海区在 1941年 5月时已“干部多系本地人”(《新四军文献》(1),第 703页。)。
尽管抗战前期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干部地方化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从当时情况来看,就整体而言,至少到 1941年 7月日伪军开始在江南“清乡”时,华中根据地多数地区的干部地方化与华中根据地的发展速度不成正比,主要表现为地方干部培养和提拔的滞后。如苏南地区“没有在各种斗争与工作中积极的提拔与培养大批的地方干部”(《苏南抗日根据地》,第 40页。);淮南路东区在各部门工作中,表现出一些“外来干部压住了本地干部向上发展的现象,在乡、保政府及群众工作中已经表现出当地最老一批工农干部压住了新干部向上发展的现象”(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3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第 110页。);苏中地区民运部“对地方干部的争取与培养非常薄弱” (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4年版,第 69—70页。);淮北地区“没有能够适应着工作的发展,大量的培养和提拔地方干部和群众有威信的地方领袖”(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1985年编印,第 39页。)。可见,对地方干部提拔、培养的薄弱是华中根据地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也给当地干部工作和干群关系带来了消极影响。
敌后游击战的开展,有赖于群众的支持。由于不少地区的一些外来干部“不了解情况,与群众的联系不够”(《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7辑,第408页。)或“不与落后群众接近”(《新四军文献》(3),第 224页。),扎不下根,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张。一些干部受“那些创造性被闭塞、模仿性很大的干部”的影响,也就跟着“上行下效的去命令指使群众。结果,就使这些本来与群众是一家,是自己人的本地干部,就与广大人民群众逐渐脱离了关系,成为地方干部外来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104—105页。),影响了当地的干群关系,这就进而影响到各项工作的开展。群众是根据地能够发展的重要根基。“抗日政权得不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则一切群众工作,武装工作,党的工作就无从顺利的开展。”(《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33页。)淮北区发现,和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种棉植树、挖河筑提”等重要工作,因干群关系的紧张而出现一些干部对此的态度是“‘明减暗不见减’,‘明加暗不加’,拖延敷衍,应付‘差事’”(《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223—224页。) 。豫皖苏鲁边区,因为外地干部是“外乡外省人,对地方情形不熟悉”,被一些“干过土匪”的“阶级异己分子”蒙蔽,把他们当成“所谓‘活动分子’”拉到游击小组中去,(参见《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22页。)这些人毫无阶级立场,经常出现投敌叛变的事件,给抗日武装带来了极大损失,导致了边区状况的不稳定。
此外,干部地方化的滞后,也使外来干部与“某些地方干部的不团结”(《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42页。),既影响到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部分干部自暴自弃,情绪低落不想干”;也“给敌人、地方反动势力以对我基层干部进行收买挑拨之空隙”(《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271页。)
在日伪军大规模“清乡”前,华中根据地所处的政治环境相对宽松(参见《新四军文献》(3),第 109页。),干部地方化发展滞后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尚未凸显。随着形势的变化,华中根据地干部地方化的滞后带来的严重后果逐渐显现,客观上要求华中抗日根据地采取更为彻底深入的干部地方化措施。
二、抗战中后期华中根据地干部地方化的实施及成效
随着 1941年 7月日伪军对苏南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清乡”,新四军所处环境愈渐困难。华中根据地干部地方化滞后性的后果日趋显露,大量外来干部由于不了解当地情况,在日伪军的“清乡”下损失惨重。苏南“本来外来干部占 7/10,今天地方干部占 7/10,外来干部仅占3/10(送苏北来的、牺牲的、被捉的,外来干部大大减少)”(《苏南抗日根据地》,第 186页。)。苏中地区在总结反“清乡”时说:“在牺牲与被捕中,外来干部占极大多数,地方干部只占少数。”(中共江苏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苏中史编写组:《苏中抗日斗争》,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第 273页。)淮北的潘山根据地建立较晚,在日伪军“清乡”时发生了严重困难,当地干部检讨说:“虽然有各种关系,但不信任地方干部,不提拔地方干部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7辑,第262页。)
由于“清乡”后导致根据地的干部损失严重,迫使各根据地将干部地方化提上工作日程。华中局发布了《总政治部关于干部工作第一号指示——干部工作原则》,提出了“提拔与培养本地干部成为重要的任务之一”的指示,对影响干部地方化的人为因素预先划分了责任,“在外地干部与本地干部的关系中,应更多地要求责备外来干部”。(《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年版,第 619页。)与以前关于干部地方化的多次指示相比,这次指示的目的性更强,显示了华中局为推动干部地方化所作的努力。中共中央也根据形势的变化,对外来干部和本地干部的比例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据资料显示,苏皖边军区的地方武装在 1941年 11月时外来干部所占的比例曾达到约 2/3,但“根据中央的指示,是不合适的”(《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1辑第1册,第227页。),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党中央对此曾作出过具体指示。在严峻的局势面前,尽管华中根据地各地区由于敌情、地情、干部素养等情况不同,干部地方化的进展也不完全一致,但总体上还是改变了华中地区的干部结构。到 1942年 1月华中局召开总结经验教训的扩大议会时,各地干部的结构更为合理,比如,盐阜区“以前(乡)支部书记是外来干部,现在最大部分为地方干部”(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9年版,第 134页。);县委干部中外来干部 47个,地方干部 9个;区委干部共 201个,外来 115个,地方 81个;阜宁县做党政军民工作的乡级干部共 411个,其中外来干部 80个,地方干部 331个。(参见《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35—136页。)淮海区“地方干部较多”,“有一批地方干部与群众有密切的联系”,干部“共734个,县级 68个,乡级 501个,区级 165个”,其中本地干部 556个,外来干部 178个,比例为 75.7%和24.3%。(参见《苏北抗日根据地》,第173、171页。)苏中地区县级地方干部50人,县级外来干部 63人,县委书记是苏中籍的 5人;区级(以四分区为例)地方干部 78人,外来干部 37人,共有 115人。苏中地区共有地方干部 2684人,外来干部 467人。二分区外来干部较多;三分区除如西、泰州有一部分外来干部外,泰兴、靖江全部是地方干部。(参见《苏中抗日斗争》,第 275页。淮南路东区,县级干部 103人,其中外来 68人,本地 35人;211名区级干部中,本地 95人,外来116人。(参见《淮南抗日根据地》编审委员会编《淮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7年版,第 178页。)
从各地的报告来看,华中根据地开始普遍重视和实施干部地方化,虽然成效不一,尚有一些问题,但已取得不少进展,优化了干部结构,使地方干部所占比例大大提高。各地还认真分析了自身在干部工作中和党员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根据中央精神和干部政策进行整顿,采取了以下措施来改善干部的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教育和培养。
第一,整党,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审查。为了壮大党的力量,各根据地在接受新党员时往往侧重于数量而忽视党员素质,正如中央所指出的“某些地方党部为追求新党员的数字,便进行所谓发展党的突击运动,集体加入与不经过个别的详细审查的征收党员。因此许多普通抗日分子或党的暂时同路人,也加入了党。异己分子、投机分子,以及奸细,也乘机混入了党”(《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年版,第 155页。)。党员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党的组织状况和执行力,灌云区支部“生活很散漫,组织松懈以至散漫”(《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74页。);淮海地区“支部工作及有系统的教育很差”(《新四军文献》(1),第 703页。)。淮北地区“最显著的是党的质量差,阶级成分的不纯洁”(《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25页。),“党的纪律松驰(弛),党外工作零乱,一切表现着软弱无力,一切表现消极沉闷”(《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31页。)。党支部的弱化影响到了根据地各项工作的开展,是阻碍培养地方干部的重要原因。
针对党组织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1939年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巩固党的决定》,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年版,第 579页。)。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即是对基层党组织(支部)和中下层干部的考察和整顿。1940年 8月,中央发出了《关于审查干部问题的指示》,要求各根据地“设立健全而有工作能力之干部科”;职责是“全力审查党和军队中现有在职的干部。区党委的干部科,应负责审查县委委员以上的每个干部。地委和县委干部科,应审查支部书记以上的每个干部(县委干部科,且应审查每个支部委员)”,审查内容包括干部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反党与否,被捕或被俘干部的政治表现、出狱及释放经过,单独行动的军、政、党干部是否有贪污腐化、违反党的政策等行为;并对审查过的干部作出一定的结论和鉴定。被审查的干部也必须“自己填写表格,并写详细的履历,由干部科工作人员与之作详细的谈话,对其重要关节(如被捕、被俘、出狱、释放及犯重大错误……的经过),必须找到旁证人写出证明书,根据上述材料精细的审查,并由干部科会议讨论作出结论(负重要工作责任或有重大问题干部的结论,地方上须经党的常委,军队须经政治部,甚至军政委员会议通过)”。审查的结果被建成档案:“地方上区级以上干部的文件(表格、履历、证明书等等),须送区党委保存。军队中团级以上干部的文件,须送师或军政治部保存。 ”(《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7册,第 433—435页。)根据中央的指示,华中根据地开展了干部审查工作,充分掌握了各级干部的总体状况。干部审查还详实到每一个干部的阶级成份、职业、知识水平、政治立场、工作表现、群众观念、性格、婚姻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严格的干部审查制度不仅纯洁了党组织,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干部地方化奠定了组织基础,如在盐阜区“支部大会支干会都能经常开,支部的干部,支书支委大部分能够进行一些工作”(《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35页。);而且还为干部的教育培训提供了依据,“提高每个干部到所要求的水准”(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新四军研究会编《黄克诚与苏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 25页。),为地方干部的提拔和任用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第二,建立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地方干部的培养与教育。虽然华中根据地不乏经验丰富、军政素质极高的党员及干部,但由于党员队伍的急剧扩大、紧张的战时环境和培训的缺乏,一部分中下层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并不具备较高的眼界和学识。一些干部对干部地方化的认识不够,在接收和吸纳农村的知识分子方面更是观念落后、顾虑重重,认为那些救亡专家与那些政治水平很高的才是干部,
“而对于那些真正能艰苦工作的农民积极分子,那些乡村中的前进知识分子,那些在斗争中非常英勇的战士,以及在群众中有威信的领袖却不去接近,不去团结与培养他们”(《苏南抗日根据地》,第 40页。)。这种思想越到基层越严重,一些干部“怕用人,对什么人都不放心(‘思想复杂’‘背景复杂’)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年版,第 706页。)。淮南路东区的党组织“过分地强调了当地知识分子在顽我之间动摇与其落后性”而“不敢接近与争取他们”(《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3辑,第110、109页。)。在苏北,党组织对大量吸收农村知识分子来参加民运工作指示的执行的态度也是怠慢的(参见《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2辑,第 69页。)。加强对现有干部的培训势在必行。
1940年 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了关于办理党校的指示,要求针对不同层次的干部,办理不同的党校:中央局各分局办理训练中级干部(县级及区级)的党校,省委、区级、地委办理训练区级干部的党校,各地委、县委办理训练初级干部(支部干事)的训练班。(参见《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7册,第 139页。)10月,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各抗日根据地内党支部教育的指示,内容包括文化教育和政治教育,其中支部干事的政治教育包括“党的建设初步(党章的教育),以中国革命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常识,以区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根据地的初步知识,关于游击战争的初步知识,临时的策略教育”;后备干部的普通党员的政治教育包括“怎样做共产党员,支部本身的工作,统一战线政策,乡村工作(群众工作、政权工作、经济建设工作、文化教育工作及武装工作),争取敌伪军工作,临时的策略教育”(《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7册,第 597页。)。至此,根据地干部的教育培训实现了由点到线,深入基层。苏南地区“责成各特委、中心县委自己开办区级支部的训练班”(《苏南抗日根据地》,第 186页。)。淮海区“现区党委办有党校,训练县、区干部”(《新四军文献》(1),第 703页。)。到华中局第一次扩大会议时,淮海区“区党委办党校四次,645个,多是地方干部。第一期 35个,第二期 294个,第三期 136个,第四期 250个”(《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36页。)。盐阜地区“党校办三期:第一期 83个,大部是县级干部,以及机关一些干部;第二期 67个,大部是区乡级干部;第三期八九十个”(《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73页。)。1941年 5月召开的华中局高干会议和华中军分会扩大会议决定,各师、根据地要开办抗大分校、军政干部学校和各种训练班。(参见上海市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编《华中抗日斗争回忆》第 7辑,1987年编印,第 8页。)如在苏南新四军中,“团内有轮训队、训练班、旅有教导团,轮流训练正班、排、连长,师也有教导团,团的干部在华中局党校训练”(《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50页。)。
在华中根据地,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表现在培养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干部指出:“讲实际工作的问题,策略问题和党的基本问题,训练班效果很大。一般地方干部接受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很高,毕业出来后在工作中也表现更积极,工作能力也提高了。”(《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36页。)根据地还因人因地而异,针对不同对象,因材施教,例如为农民党员“编印通俗的切合实际的农民党员课本”(《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35页。),侧重提高文化知识,扩大他们的眼界;对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注重立场问题的教育,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对旧军人出身的干部注重改造其旧军队习气和封建意识;对技术人员的教育则侧重鼓励增长其革命热忱与专门知识。(参见《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7册,第618—619页。)为了使培训有效,各地还采用讨论、联席会议、报告、学习竞赛、政治测验、工作日记等方式,掀起了干部学习的热潮(参见《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3辑,第 599—602页。),使干部的“阶级觉悟和政策思想水平都有新的提高”(江苏省革命斗争史编纂委员会、江苏省档案局编《江苏革命史料选辑》第 6辑,1983年编印,第 109页。)。
根据地的教育培训,提高了现有干部的素养,有利于本地干部的培养和提拔。正如彭雪枫在豫皖苏边党校开学典礼上所说:“地方干部与外来干部必须共同注意培养地方干部,教育和提拔地方干部,所谓本乡本土的干部。要洒(撒)豆成兵,种在地上的东西要风调雨顺,一定要开花结果,根深蒂固,造成巩固基础,这是培养地方领袖和地方干部的基本问题。”“所以要求同志们要生根,要自上而下深入群众培养干部。我们要造成群众中有众望所归万人拥护的群众的领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23—24页。)
第三,积极探索培养地方干部的制度和方法。在遭受日伪军残酷“扫荡”后,华中根据地面临的压力剧增,中共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培养地方干部的制度和方法,其中效果最为显著的是一带一的副署制度,即干部有一正一副:“有的外来干部做正支书,地方干部就做副支书,有的地方干部做正支书,外来干部做副支书”,不管孰正孰副,外地干部肩负着指导培养地方干部的使命。(参见《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34—135页。)为了防止外来干部包办代替地方干部,阻碍地方干部的成长,根据地各地区也摸索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如淮海区“对提拔干部适当的提拔帮助,开始与外来干部很好的配合,使地方干部能胜任他的工作时,就可把外来干部抽出”(《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174页。)。盐阜区则采用“建立群众领导机关各种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一切取决于多数,外来干部须服从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是多数人服从外来干部”(《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277页。)。在军队中,为了达到“培养地方干部,提高地方干部的能力与威信,使能独立领导当地的工作”(《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7册,第 630页。) 的要求,“那时的团长、政委都是老红军,营、连、排各级干部中大多数也是老红军。主力地方化的时候,县长兼县独立团团长,县委书记兼政委,都是本地干部,但党龄短,有的主力团的团长去当副团长,政委去当副政委,主力团去的干部是老红军,地方上干部大多是新党员、新干部”(叶飞:《叶飞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 1988年版,第 297页。)。此外,将“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根据其本身的条件,统一交互的支配”(《苏北抗日根据地》,第 268页。),培养地方干部独当一面的军政能力。为了培养地方干部,推动干部地方化,华中根据地还将一些有效的经验进行推广。
第四,建立保障制度,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基层干部在党的干部体系中是直接联系群众的一环,也是干部地方化的重要根基。抗战初期,由于经验不足,基层干部的生活缺乏保障,一些干部没有积极性,“自暴自弃,情绪落后不想干”,“妨碍了贫苦农工干部的培养与提拔,使很多本质好能联系群众的贫苦工农干部不愿出来工作”(《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 271页。),成为影响干部地方化的因素之一。
为了提高基层干部的积极性,针对基层干部生活缺乏保障的情况,华中根据地开始出台相关措施。如淮北区出台了《淮北区党委关于解决基层干部生活困难的决议》,提出了解决基层干部困难的方案:(一)在群众已大致发动的地区,以本乡干部做本乡事为原则,使乡级干部能参加家庭生产,更能密切联系群众;必须调出本乡到外地或边缘区工作的干部,应按脱离生产的干部待遇。(二)实行半日工作、半日生产制,或干部参加劳动互助组及农忙时放假回家生产的做法,以动员鼓励干部参加家庭生产,解决基层干部生活困难。(三)基层干部生病可介绍到卫生队治疗或住院。各县立即着手筹办县立医院,调派一批青年学习卫生工作,达到每区有一个卫生院、每县有一个医院。(四)各乡干部可进行集体的业余生产,以补助鞋子、黄烟等零用。(五)保障基层干部生活供给。支书按脱离生产的干部发给,边缘区的乡长、助理员、支书、基干队长按乡干发给,边沿乡支书按全脱离生产发给。(六)各地必须设立军人饭店,各地来往人员一律到军人饭店招待,而区、乡政府一概不再招待。(七)适当减轻基层干部家庭的劳役负担。(八)干部贷款可以不单独发放,可以在一般贷款中借贷,“纠正过去某些地区曾发生的为了起模范而不叫干部借款的不正常现象”。(参见《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 4辑,第271—273页。)这些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调动了基层干部向上流动的积极性。
上述举措使干部地方化有所成效。陈毅在1938年—1943年的华中工作总结报告提到了华中根据地当时的干部结构,老干部分三类:第一类,大革命时期入党的,以后参加内战,以知识分子为主。数量不多,在军、师、区党委一级负责;第二类,大革命前后坐狱分子,仍然以知识分子为主,多半主要负责地方党务,在县、专署、分区、地委一级;第三类,苏维埃运动中入党的,大批工农干部,多在旅、团级负责。新干部分两类:第一类,抗战后加入的青年知识分子;第二类,根据地减租斗争中加入革命的工农干部,多在区、乡两级工作。“华中地方党与政权工作多半全属地方,本地干部一揽包干。”(《陈毅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 1996年版,第266—267页。)可见,华中根据地的干部地方化已取得了显著成效。这进而发挥出了地方干部和党员的优势,调动了他们的能动性。在各种具体斗争中,“更创造了各种新的方式。在宣传动员上,农民党员提出了许多生动口号……用政治手榴弹等等,还经常到敌伪碉堡面前喊话,化装难民到马路上宣传敌人暴行等,都是党员自己想出来的办法”(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 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第 442页。),为成功地进行反“清乡”斗争、巩固和发展华中根据地起到重要作用。有人指出:“丹北地区的抗日斗争,所以能坚持到全国解放,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地方化。”(《江苏革命史料选辑》第 6辑,第 111页。)陈毅也说,五师地区因“干部多本地人”,“且领导甚强”(《陈毅军事文选》,第 256页。),是五师长期在敌人夹击的情况下坚持并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结 语
由于战争环境的限制、根据地的不断扩展、干部自身的新陈代谢、干部的培养规律等因素的影响,这就决定了干部地方化要一直进行下去。1944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河南敌后工作的指示》中就再次提出了干部地方化的问题:关于干部,“除继续从各地抽调外,主要还须靠就地培养,就地训练大批地方知识分子与工农干部。你们当设法用各种训练班的方式,公开招收学生,施以训练,并大批分配到群众与地方政权中去工作,以便从下层工作中把他们提高和考查清楚。对一切外地干部工作作风,应加以教育训练,一方面既要他们懂得根据当地实情进行工作,而不要机械搬运老一套的经验;另一方面又要他们懂得耐心教育提拔和帮助地方干部,而不要压倒或代替地方干部”(《新四军文献》(4),第 321页。)。与日军“清乡”之前不同,经过反“扫荡”、反“清乡”运动,中共对干部地方化工作已掌握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地方干部已从战争中经受过煅炼,干部地方化已进一步发展。这在陈毅的指示中可见一斑:“在华中,例如粟、叶南进,应考虑培养管文蔚、季方、黄逸峰等作为苏中的领导中心,重新要他们担任指挥部队和党的工作。”(《陈毅军事文选》,第 287页。)这表明地方干部已经开始成为华中根据地的领导骨干。
综上所述,从外来干部占绝大多数,到外来干部和本地干部所占比例的参差不一,再到本地干部占绝对多数,华中根据地的干部地方化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虽然期间出现了一些失误,但就整体而言,其成绩是应该肯定的。干部地方化的过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共是如何成功实现党员干部与群众联合的。不管是提拔和培养当地干部,还是外来干部地方化,都需要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得到群众的认可。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干部地方化,是中共探索干部工作的有益尝试,为改善当地干群关系,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者侯竹青,福建省委党校副教授,福州 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