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江泽民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微观历史
国企改革:江泽民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微观历史
石建国
国企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透视我国整个经济新体制建立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微观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江泽民紧紧扭住国企改革这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努力探索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途径、形式等,领导发起了国企改革的攻坚战,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前完成了“三步走”战略中的第二步目标。国企改革视角下江泽民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微观历史,将为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提供历史和理论借鉴。
一、掌握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努力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经济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能否不失时机地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同时加快深化改革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摆在江泽民面前的两大难题。
众所周知,我国的市场经济成分并不是1992年以后才有的,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1992年十四大确立的。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有一系列工作要做。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为了掌握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江泽民首先从人才培养入手,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经济理论的素养。一是号召县以上各级领导同志,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群众路线,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江泽民严厉地告诫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更没有决策权。二是号召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在他的直接关心下,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编写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本干部读物很快出版,江泽民还亲自为这本书撰写了序言。他在序言中指出:“我们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县以上的领导干部,只有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又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掌握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才能获得做好新时期经济工作的主动权。”他热烈地号召广大干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所大学校,大家都要自觉进入这所大学校学习。”(马洪主编《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序言第2—3页。)此后,由国务院各部委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写的关于宏观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收、证券、社会保障、审计等各种领导干部知识读本陆续面世,江泽民对这些读本或题写书名,或撰写序言,或为其出版作出重要批示。与此工作相配合,中央各部门还举办了各种层级的经济管理培训班,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与此同时,江泽民还致力于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路子,带领全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个重要文件对于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和系统的设想,勾画了我们后来称之为“一个基础,五大支柱”(“一个基础”即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五大支柱”即现代企业制度、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这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勾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虽然还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继续完善,但有了这个基本框架,可以增强我们对改革工作指导的预见性,使改革更加富有成效。”(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57页。)
江泽民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能与西方国家的完全一样,不能照搬照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市场经济的一般共性,比如在市场主体地位平等、对财产所有权一体保护、实行合同自由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国家适度干预、保护弱者和维护社会公正等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有共同属性。但这种体制又是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有着自己的鲜明特色。他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特征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江泽民会见西班牙首相冈萨雷斯谈话记录,1993年2月12日。)后来,他进一步将我国的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本质区别归结为两点:在经济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载体,如果它本身不活、不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就无从谈起。正因如此,能否搞好国有企业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败。
作为改革开放的一位亲历者和推动者,江泽民对于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对如何建立起国有企业的约束机制、打破“大锅饭”作过深入思考。1992年末,他在全国计划会议上讲到:在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私人企业已经亏本了,能不能还发奖金?它必须紧缩、裁员、破产,或者在工资上打折扣。因为他们那里有约束机制。比照我国的国企实际,他认为当时要紧的问题是“要找出一个体现全民所有制企业优越性的具体形式”。他郑重告诫与会人员:“我们都要研究这个问题,不能当两年厂长,使企业亏损得一塌糊涂,又到别的地方当厂长。”(参见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29页。)
1993年,我国经济过热现象加剧。在此次的宏观调控中,江泽民更加认识到搞好国企改革的重要性。他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没有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微观基础是不行的,而企业就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好比一场好的球赛,如果没有好的球员,即便有再好的比赛规则,也没法保证打出一场高水平的球赛。球赛的水平同主力队员、明星队员的表现关系甚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就处于“主力队员”“明星队员”的地位,一定要使它们充满生机和活力,发挥好主导作用。(参见《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67页。)只有这样,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顺利建立和运行起来。
江泽民对于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重大问题,倾注了很大的心血。他反复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298页。)。在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里面,他紧紧扭住国企改革这一中心环节,展开了积极探索。
二、明确现代企业制度,确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特征。那么,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如何看待作为公有制主要载体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中心环节,又该如何推进?江泽民认为:“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起来,在世界上还没有先例可循。”(江泽民会见日本自民党干事长森喜朗一行谈话记录,1993年10月11日。)有的人给出英国撒切尔夫人执政时主导的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例子,希望中国也走这条路。对此,江泽民旗帜鲜明地予以坚决反对。他强调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我们的国企改革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使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他进一步强调:“我们要积极开拓,勇于进取,但决不搞私有化。这是一条大原则,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89页。)
既然完全照搬外国之路行不通,那么,国企改革这条路只能靠我们自己走出来。1993年6月,由国家经贸委牵头,有13个部门22位同志参加的国企改革调研组,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进行了广泛调研。调研组与100多个单位座谈,听取了近300位老同志、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企业家的意见,写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思路。这一主张得到了江泽民和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其他成员的肯定。1993年8月,江泽民在大连考察时,首次公开提出“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并作了具体阐发。
随后,1993年9月29日,江泽民在中南、西南十省区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制度。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34页。)一个多月以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一思路标志着我国企业改革在理论探索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与当时经济总体过热的形势相背离,国企亏损的情况却日益严峻。1994年第一季度,全国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面高达49.6%(参见王忠禹:《国企改革攻坚纪实》(上),企业管理出版社2010年版,第375页。),江泽民也一直在思考这样的问题:国有企业不是笨蛋,为什么弄不好?(参见江泽民与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谈话记录,1994年11月8日。)当时,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反复举的一个例子就是上海宝钢和辽宁鞍钢的情况。上海宝钢,年产钢七百万吨,两万多职工;辽宁鞍钢,年产钢八百多万吨,却有职工二十二万多人,另外还有十八万职工子弟需要安排就业和十二万退休职工。(参见江泽民会见日中友好议员联盟访华团谈话记录,1994年8月19日。)职工人数少,效益当然相对好一些,但作为老国企的鞍钢能为了效益,把富余人员和包袱全部甩给社会吗?这显然行不通。类似鞍钢这样的例子也说明,国企情况复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难度相当大。对此,江泽民的态度是坚决的,他深刻地指出:“不把现代企业制度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好像建立在沙滩上,那是不稳固的。”(《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368页。)
1995年5月,江泽民先后到上海、江苏、浙江,6月又到辽宁、吉林、黑龙江,前后考察了近50家企业,召集了10多次座谈会、汇报会,听取省市和企业的意见,研究进一步推进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在长春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江泽民说:“如果失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就不可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既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441页。)
虽然早在1994年11月初,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100户大中型企业名单就已确定,但统一的试点方案却始终未能出台。最后确定其中70户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联系,另外30户由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由于试点企业情况不一,要形成统一规范的可行性方案困难非常大。最后党中央的决定是:由各企业自提方案,报批后执行。(参见谢春涛:《国有企业改革的曲折与前景——杨启先访谈录》,《百年潮》1997年第6期。)与此同时,在摸索的过程中,中央意识到,每一个企业都搞好,既没有这个可能,也没有这个必要。在此情况下,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〇一〇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搞好大的,放活小的”。
具体该怎么做呢?中央先从摸清国企亏损的原因入手。经过反复调研和摸索,基本摸清了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多;二是债重;三是设备老化,产品不行;四是企业领导班子经营管理不善;五是社会包袱沉重。此外,还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解决办法就是减员、增资、改造等。但当时政府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有限,减员增效不具可行性。当时全国有国企职工8000万,分离1/10就是800万,每人安置需2万元,共需1600亿元,而当时全国的财政收入一年只有5000多亿元。(参见王忠禹:《国企改革攻坚纪实》下,企业管理出版社2010年版,第606页。) 在国家财力、社会承受力有限的情况下,如果引入非公经济重组大中型国企,算不算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经济,在政策上又该给企业以怎样的说法?“改到深处是产权,改到难处是人员”的改革窘境,已将国企改革上升为重大的理论问题和政治问题,倒逼着党和政府必须有理论上的明确回答和实践上的制度安排。
三、推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扫清国企改革攻坚战的思想和行动障碍
进入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在即。能否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能否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这些问题已到了攻坚期。如前所述,此时国企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归结起来有两个:其一,如何看待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这主要涉及股份制问题。其二,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
1997年初,江泽民在十五大文件起草组会议上的讲话中,着重谈了自己关于股份制和公有制的看法。他指出,不能笼统地把股份制归结为私有或公有。他向与会人员强调:第一,股份制是一种现代经济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或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同样可以用;第二,股份制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或资本运作的效率和竞争水平;第三,股份公司的所有制性质,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参见《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615—616页。)
在总体肯定股份制的基础上,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一论断,突破了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才算公有制的框框,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拆除了思想藩篱。同时,报告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宣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江泽民文选》第2卷,第20、19页。)非公有制经济纳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为非公经济的大发展提供了制度安排。
理论的突破和制度的创新,为国企改革的深入扫清了思想和行动上的障碍。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确立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的目标。国务院首先将名列亏损榜首位的纺织行业作为突破口,按照“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改革思路,“三年脱困”战役全面打响。于此前后,中央采取停止重复建设,关闭“五小”企业(“五小”企业,指技术落后、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炼油厂、小火电厂、小钢铁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等。),淘汰落后产能、打击走私、债转股、增资减债、技术改造、成立中央企业工委等一系列措施,涉及结构调整、军队改革、财税、金融、外汇、社保、机构改革等方方面面的政策,国企改革的力度明显加大,步伐明显加快。
1999年是我国国企改革与脱困的关键一年。在听取国家计委关于1999年国企工作思路汇报(参见《曾培炎论发展与改革》上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63—464页。)基础上,从这年春天开始,江泽民先后前往内蒙古、四川、湖北、西安、青岛、辽宁等地考察并主持座谈会,进一步为国企改革寻诊把脉。在年中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他总结了亚洲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展望世界经济的发展动向,对国企改革的努力方向和机遇挑战作了具体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强调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经济发展道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年秋天,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实现“三年脱困”奠定了更为坚实的政策基础。
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脱困,减人是关键。从1998年到2000年年底,国企下岗职工累计2550万人。(参见《朱镕基讲话实录》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46页。)为此,中央建立起“三条保障线”(“三条保障线”制度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度,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粮食和农产品价格稳定,以控制城市居民特别是下岗职工的生活成本,确保城市稳定。可以说,国企改革,农民也做出了巨大牺牲。经过鏖战,到2000年底,国家重点监测的14个行业,已有12个行业实现了整体转亏为盈或继续增盈,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参见《人民日报》2001年1月10日。)这一实践也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机结合的,而且已经成功实现了初步结合。至此,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
“三年改革与脱困”攻坚战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完善,国有大企业如何与市场经济进一步相结合又成为新的历史课题。集中全党智慧,在十六大召开前一年多的时间里,江泽民通过大量调研和深入思考,力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同时明确主张地方政府不包括县,因为下放到县一级,管理和监督都难以到位。十六大报告起草组吸收了这一重要思想,并将其写入报告。十六大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原则的明确,标志着我国国企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实现党的建设思想的与时俱进
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产生了两大问题:一个是关于公有制经济及其干部职工的问题;另一个是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从业人士的问题。
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江泽民反复强调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他指出:“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他郑重告诫广大领导干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也必须坚持这一点。”“没有广大工人群众支持,企业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451页。)为此,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把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物质文化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他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搞得好不好,不仅要看企业是否减亏增盈,还要看对下岗职工思想上、生活上的关心和再就业工作是否切实抓紧并认真做好了。”(《江泽民文选》第2卷,第385页。)
在国企改革中要依靠广大工人群众,维护好他们的利益,其基本前提就是企业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随着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江泽民等中央领导人深深体会到: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至为重要。他在广泛考察众多国有企业的基础上强调:“很多事例表明,在大体相同的外部条件下,企业改革和发展成功与否,与企业厂长、经理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有着极大关系。一个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开拓精神、善于决策、精于管理的厂长或经理,能使一个企业由弱变强,由小变大,由亏损变盈利。”(《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452页。)到了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他进一步强调:“有没有好的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483页。)在江泽民看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选好用好管好企业领导人,说到底是一个事关“党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问题。这是公有制体制内的问题。
还有一个关于公有制体制外的问题,即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从业人士。1992年以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成为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渠道。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统计,到2000年6月底,个体工商户2720万户,从业人员5334万人,私营企业159万家,私营企业主335万人,从业人员2085万人。加上三胞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的员工,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达上亿之多。(参见刘延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状况的调查与思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主编《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年)》,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同时,随着非公经济发展和国企改革的推进,相当数量的国企干部职工也转变了职业身份。据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等单位组织的几次抽样调查,私营企业主党员人数比例分别是:1993年为13.1%,1995年为17.1%,1997年为16.6%,1999年为19.8%,2002年为29.9%。(参见《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2002年中国第五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及分析》,《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年)》,第149页。)私营企业主党员人数比例的上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随着一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制,原来身为党员的干部和职工转换了职业身份。从国企改革中分流出来的干部职工,他们原本就是工人阶级中的一部分。随着国有资本在不同产业和不同行业的退出和进入,相关企业所有制的属性不再是恒定不变的,相关从业人员的身份也不再是恒定不变的。非公经济从业人员政治身份问题,相当程度上源于国企改革。反过来,这一问题解决得如何,也将对下一步的国企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我们党不积极争取非公经济及其从业者这支社会力量,甚至有意无意地把他们推到对立面上去,那在政治上对党是很不利的。对于上述新情况,江泽民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际,结合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和教训,在2001年的“七一”讲话中给予明确的回答。他指出:“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于非公经济从业人士中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分子,江泽民认为:“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6页。)
江泽民的上述论断,是在国企改革的进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考虑而作出的。这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员的共识,也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总之,江泽民领导下的国企改革,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公有制与其他经济成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及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其重要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其过程贯穿了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全过程。从这个角度讲,江泽民领导下的国企改革,也是一部他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微观历史。
透过这部微观历史,结合我国不断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笔者尝试着总结出以下几点启示与思考:
一是改革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鲜明的问题导向。江泽民曾指出:“确立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科学方法论。”(《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339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初,对于如何搞好国企改革,江泽民与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其他成员的头脑中并没有完整而清晰的整体图像。他关于国企改革、关于社会主义如何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是在群众路线的指引下,在逐步摸索和反复思考的基础上而逐步推进的。无论是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是建立“三条保障线”,这些制度安排都是在“逢山开道、遇河架桥”的探索中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天马行空、闭门造车的结果。我们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同样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二是理论创新可以为改革注入强大动力。如果说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实验,那么,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关乎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相结合能否成功的改革就是实验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对于这一关键步骤,江泽民坦陈己见:“我们还缺乏经验,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遵循,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探索和创造。”(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258页。)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所总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概念已为人们所耳熟能详,这些理论概括和经验总结,不仅有利于增强我国广大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而且对于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同样也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三是改革成效的关键在于政策落地。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从理论上当然需要我们讲清楚、说明白,但如何依据可具操作性的细则确保政策落地则更具紧迫性和重要性。鉴于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在党的十八大后开启的全面深化改革中,习近平同志明确表示:特别是要注意打通改革推进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参见《人民日报》2015年1月31日。)
(本文系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石建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研究员,北京100017〕
(责任编辑:宿凌)
来源:《党的文献》(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