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

作者:杨秋宝    发布时间:20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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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
杨秋宝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产生的重大理论成果。面向新的发展,要继续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持续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

一、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重大战略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首先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时代特色。科学发展观是体现一脉相承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时代发展的历史要求,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
从19世纪中叶到21世纪中叶,是中国从百年屈辱走向百年复兴的两百年,中华民族要完成两大历史任务。第一个百年,实际上是1840年到1949年的一百来年。在这第一个一百来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无数志士仁人苦苦奋斗,都未能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只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于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最基本的政治基础和制度基础,完成了第一大历史任务。第二个百年,是从20世纪中叶到21世纪中叶的一百年,中国处在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和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要完成第二大历史任务,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基本实现现代化。完成第二大历史任务,客观上要求中国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逐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第二个一百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五十年,其根据是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现代化建设发展战略。第一个五十年,是从新中国建立的1949年到2000年,以前三十年对中国现代化建设道路进行艰辛探索为基础,在改革开放的前二十来年中,先后顺利地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第二个五十年,是新世纪的前五十年,中国处在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历史阶段。实施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在新世纪继续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中国必须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在进入新世纪之际,为了巩固和提高已经达到的小康水平,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党和国家确定了新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纲领。新世纪头二十年,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正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深刻总结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现代文明进步新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这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进入“十二五”之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入第二个十年,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在2020年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转向科学发展的轨道。

从全球发展、国际比较来看,在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之际,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已经进入在上中等收入国家序列中推进发展的起始时期。世界银行以人均国民总收入的不同水平为标准,把世界上的国家划分为三种类型、四个等级,即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又划分为下中等收入国家与上中等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2010年世界银行下中等收入国家的标准是1006至3975美元,上中等收入国家的标准是 3976至 12275美元,而我国2010年人均GDP达到4394美元。显然,经过新世纪头十年的努力奋斗,在进入第二个十年之际,我国已从下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起始时期。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达到一个新的平台,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真正转向科学发展的轨道,才能应对面临的新挑战,跨越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这也必然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

总而言之,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阶段有新特征,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必然也有新的发展要求,这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为稳定、更为持续的科学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是系统回答中国现代化建设基本问题的重大战略思想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进行现代化建设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样的重大问题。具体而言,科学发展观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为何发展、为谁发展、何为发展和怎样发展,回答了新世纪新阶段发展实质、发展目的、发展要求和发展方法这样的现代化建设基本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提出科学发展观的近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就决定了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也是发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物质基础,才能夯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物质基础。因此,发展是第一要义,回答了新世纪新阶段为何发展的问题,说明了新阶段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本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首先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新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宗旨,是发展的根本目的。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我们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参加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而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人民及其根本利益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的根本,要把提高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作为发展的目的性要求、发展的终极目标,使党和国家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工作都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确立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权利;要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发展过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发展的作用;要用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来检验发展的成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更多社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显然,以人为本是核心,回答了新世纪新阶段为谁发展的问题,说明了新阶段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的。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全面发展,就是新世纪中国的发展必须涵盖整个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和社会发展,也就是包括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体现为四个方面发展的四位一体、六大建设的彼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就是新世纪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要保持发展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不同要素、不同要求的相互适应、有机配合、优势互补与彼此促进,协调发展是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的共同发展,但不是低水平的、静态的平衡发展,协调发展是要突出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的优势和效率,是要通过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的协调来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效益,因而协调发展是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方面发挥优势、提高效率的过程中实现的。可持续发展,就是新世纪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同人口、生态、环境与资源相互适应,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利益的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用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知识,改变人们传统的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思维方式,从整体上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和行为规范。全面协调可持续是基本要求,回答了新世纪新阶段何为发展的问题,说明了新阶段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就是推进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必须兼顾经济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各阶层、各群体的发展要求与利益关系,最大限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和化解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以人为本的发展、全面的发展、协调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都必须通过统筹发展来实现。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是根本方法,坚持更加突出地通过统筹兼顾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科学发展观是指导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党和国家提出的指导新世纪现代化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内容和思想,已经不是仅仅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某一个方面的治理之策,而是形成为指导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系统思想;已经不是仅仅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的、一时一地的方针和原则,而是形成为新世纪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第三步发展战略的总方针和总原则。科学发展观是指导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的重大战略思想,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已经成为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历史发展的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深入表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其实质可以说是一场革命,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革命”。如果说,我国的第一次革命是建立了一个新的社会制度,我国的第二次革命(体制改革)就是建立一个新的体制,那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可以看作是第三次革命,要转向一种全新的科学发展方式。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选择上,要从突出速度的高速经济增长方式向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适度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生产能力提高型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型转变,从外需带动型向内需拉动型转变,从技术引进依赖型向自主创新支撑型转变,从资源高耗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同时,还要制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为加快转变提供制度保障;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体系,为加快转变提供政策支持;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技术体系,为加快转变提供技术支持。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深化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有了新的更高要求,集中而言,这个新的更高要求,就是围绕科学发展来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围绕科学发展来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要求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尤其是注重加强对保障科学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需要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既对市场经济体制本身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改革进行协调,又对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进行协调;既对宏观改革与微观改革进行协调,又对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进行协调;既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又努力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推进。在深化改革的同时,需进一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参与国际竞争与世界分工的能力,拓展开放发展的空间,提高整个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改善民生、提高人的发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在一定意义上就集中表现为全面提高人的发展能力。在当今全球发展中,高素质、高技能的人力资源以及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主要的战略资源,人的素质和技能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由人的素质和技能决定的创造和应用知识、信息的能力与效率,也就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主要因素。我国是人口大国,自然资源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又十分短缺,许多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均低于世界的人均水平,从国家财富的结构上看,我国的最大优势是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把人的发展能力的提高,放在重于、先于、优于物质财富积累的位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在收入分配、促进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本住房保障等方面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在每年新增加的物质财富中有更大的比例用于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更快地增加全社会的人力资本积累。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客观上需要以科学发展、统筹兼顾为要求,正确认识和更好地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保持稳定是深化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这种稳定是积极前进中的稳定、动态发展中的稳定和体制完善中的稳定。在深化改革开放和发展中可能出现某些局部的不稳定,在经济社会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也可能增多,而消解不稳定因素、保持和促进稳定,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用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科学发展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完善和健全各个领域保持稳定与应对不稳定情况的体制机制。根据科学发展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方面,是不断完善改革方式和转变发展方式。如突出改革重点,分清轻重缓急,避免一定时间过多改革措施同时并进超过社会的可承受能力;综合考虑改革措施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重视建立补偿机制,对改革中利益受损的群体给予一定形式的补偿;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等等。只有如此,深化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始终得到人民认同、拥护和支持。

(来源:《学习时报》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