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刘少奇廉政建设思想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13   
分享到 :

试论刘少奇廉政建设思想

李桂芳

摘要 刘少奇认为党执政以后,必须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对此他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他分析了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提高执政党党员标准,密切党群关系,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纪教育,加强廉政的制度建设等重要思想。

关键词 刘少奇 廉政建设 思想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廉政建设是防止权力变形和腐败的重大问题,也是政府管理的重大课题。刘少奇作为我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成员之一,曾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家主席等职务。他长期从事党务工作,对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作了深入的探索。在刘少奇执政党建设理论体系中,其廉政建设思想是一个具有特色的重要内容。今天研究和探索刘少奇的廉政建设思想,对于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反腐斗争,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党在执政以后,还能不能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会不会腐化?这是刘少奇长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反腐倡廉,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刘少奇一直孜孜以求的大事。早在1939年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刘少奇特别强调,共产党员一定要反对腐败。他不无忧虑地指出:“有些党员受不起成功和胜利的鼓励,在胜利中昏头昏脑,因而放肆、骄傲、官僚化,以至动摇、腐化和堕落,完全失去他原有的革命性。这在我们共产党员中,是个别的常见的事。党内这种现象的存在,应该引起我们党员严重的警惕。”[1]

在革命胜利的前夕,19481214,身兼马列学院院长的刘少奇同志在对该院第一班学员的讲话中,就尖锐地提出了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反对腐败的问题。他说:中国革命“胜利后一定会有些人腐化、官僚化。如果我们党注意到这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纪律性,就会好些。”[2]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内出现的腐化现象,证明了刘少奇的预言是正确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刘少奇同志更是高度重视党内的反腐败斗争。他指出:“在党领导了国家政权以后,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的现象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3]“执政的党,有的干部可能腐化下去。……如果对腐化堕落的不处理,无产阶级政党也可能变质,这是个严重的问题,革命等于白革。”[4]在刘少奇看来,廉政建设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必须对腐败现象保持高度警觉,给予坚决制止。这些论述,表现了刘少奇的远见卓识。

那么党内的腐败现象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建国后,为何出现象刘青山、张子善等极少数的腐化堕落的党员干部呢?刘少奇认为之所以会在党员干部中产生腐败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骄傲情绪是走向腐败的先导。共产党由地下党变为拥有全国政权的党,会使有些党员经不起权力的考验。因为有了权,党内有些人就不那么谦虚谨慎,而以功臣自居,产生骄傲情绪。刘少奇认为,这种骄傲情绪以及由此带来的工作作风,与党的标准是格格不入的,其后果是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脱离群众,导致个人主义恶性发展,“由满腔热情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5]刘少奇同志要求全党对骄傲情绪的滋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认识其危害。他指出:“只要党内出现了个人主义的骄傲的人们,只要这种人的个人主义情绪不受到党的坚决的制止,他们就会一步一步地在党内计较地位,争权夺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的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分裂党的罪恶道路。”[6]刘少奇认为,党员产生的骄傲情绪是走向腐败的先导,使党员忘记了党的组织纪律,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对党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是制止骄傲情绪发展为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

其次,党员队伍成分的变化,会使党组织存在严重的不纯现象。在战争年代,党员随时面临生死考验,恶劣的环境对每一个党员的言行都是无形的监督,党员队伍发展自然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现在加入共产党,不独不要担负什么艰险,而且可以获得个人的许多保障以及荣誉、地位等”。[7]加上我们的党组织有的放松了对新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免就有腐败分子的产生。“客观的自然的限制没有了,如果我们又不在主观上加以限制,就是说,不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不更加严格入党的手续,那就会有一批落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混入到党内来,这对于我们党则是一种严重的危险”。[8]这就必然会使党内发生严重的思想不纯和作风不正,出现种种不良现象。

再次,生活特殊化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生活环境和物质条件的改变,又容易使一些党的干部高高在上,很难与群众同甘共苦,破坏了党同群众的联系,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刘少奇指出:“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干部,处处讲究生活上的享受,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在不少的干部中间,那种摆排场,闹阔气,假公济私,明目张胆地挥霍人民财产的特殊化作风,在最近一时期内有了滋长。”[9]刘少奇认为,这种生活的特殊化如果任其发展就会使我们党面临严重的危险;生活特殊化,“如果我们不注意,让其自流的话,在我们这些国家,也可能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在工人阶级里可以产生,在共产党里面也可以产生。”[10]刘少奇认为生活特殊化,就忘记了共产党艰苦朴素的本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这是导致部分干部逐渐脱离群众,蜕化变质的重要原因。

最后,外部腐朽思想的侵蚀,会使党的肌体受到损伤。当资产阶级的武力不能征服我们时,他们就会用各种腐朽的思想和作风来侵蚀党,用糖衣炮弹向党进攻。刘少奇认为,资产阶级腐朽的思想作风包围着我们,他们的思想作风和我们党的思想作风是不可调和的。但这些东西会无孔不入地在我们党内起到一种腐蚀、瓦解和分裂的作用,党内有些干部会不可避免地败下阵来。

刘少奇的分析和论述表明,由于党的地位的根本变化,加之封建遗留和资本主义的包围,执政的共产党发生腐败的问题,已经由历史逻辑的某种可能性,迅速地直接地变成了生活中的事实,能否防止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成为共产党必须面对的现实。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党风问题,是中国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对于党和政府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刘少奇告诫全党同志要对反腐败斗争充满信心,相信我们党有能力清除它。那么,究竟怎样才能防止和克服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腐败现象,从严治党,端正党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呢?刘少奇在总结党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开展反腐败斗争,进而加强廉政建设,提出了以下措施。

第一、提高执政党党员标准,对党员干部实施系统的教育。

刘少奇历来重视党员素质。建国以后,根据党的地位和任务的变化,党员队伍变化了的新情况,把为更高的党员条件而斗争作为执政党廉政建设的首要问题。1951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上,他及时提出“要为更高的共产党员条件而斗争”,并起草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各项条件。否则,党就不能担负起“新的更伟大更艰苦的革命任务。”“现在必须把党员的条件提到尽可能的适当的高度。”[11]以后,刘少奇又在党的八大、八届二中全会、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及1962年召开的组织工作会议上一再论述了严格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的问题。从理论高度系统地论述了执政党党员应该达到的标准。

刘少奇非常强调教育对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作用,认为这是纯洁党的组织、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的重要手段。他指出:“党必须经常进行党内教育,不让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损害我们党在政治上的纯洁。”[12]在刘少奇看来,在执政的情况下,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应主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1.教育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腐败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党员高高在上,完全脱离群众,忘记党的宗旨。刘少奇指出:“尤其是必须在全体干部和党员中反复地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一个好党员、一个好领导者的重要标志,在于他熟悉人民的生活状况,关心人民痛痒,懂得人民的心;他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能够接受人民的批评监督,不在人民面前摆任何架子;他有事找群众商量,群众有话也愿意同他说。”[13]刘少奇还指出党执政后的党群关系应该是一种新型的“公仆”与“主人”的关系,也就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公仆”要为“主人”服务。刘少奇谆谆告诫:一切共产党员,不论职位多高,都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内容的党性教育,在于使党员和干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克服官僚主义和腐败思想。刘少奇的这些论述,对当今某些领导干部各种脱离群众的倾向和侵害群众的利益无疑是一贴清醒剂。

2.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刘少奇认为:“中国党如果没有很多的理论干部,就不可能领导这样大的国家达到社会主义。”[14]“但是理论工作却是很薄弱的一环。”因此,“现在,我们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提高干部的文化理论水平。”[15]党内的一些人犯官僚主义错误以及腐化甚至变质,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缺少马列主义的理论修养,不能很好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骄傲情绪以至个人主义思想滋生。分不清是非,用主观主义的思想方法看问题,用强迫命令主义的方法去工作和对待群众。鉴于此,刘少奇指出:“必须认真地加强干部的首先是高级干部的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使他们善于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必须加强在广大的新党员中理论和实际统一的教育”。[16]通过马列主义教育来清除党员干部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达到党员思想上的纯洁和增强抵制腐朽思想的能力。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人,也是反复强调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干部。江泽民同志说得好:“党在思想理论上的提高,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必须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在全党兴起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17]

3.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素质。刘少奇指出,在党内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不正常的现象,在于我们党的章程、制度在一些党组织、党员、干部中没有被执行,因此,必须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教育。他说:“一切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按照党章办事”。“所有党员、包括党员负责干部,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都必须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18]搞腐败、以权谋私,显然是与党的纪律背道而驰的,是党的纪律所绝对不能允许的。因此,党组织要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遵纪的自觉性,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刘少奇主张通过教育手段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对于党组织建设,确是不可缺少的手段。

第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刘少奇反复强调,加强制度建设对克服腐败现象,防止官僚主义,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的重要性。他认为,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的形势下,没有完善的制度制约和约束,腐败现象就不可避免;腐败现象滋生后,也就难以制止。为了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腐败,刘少奇对制度建设进行了初步的思考。

1.实现党政分工,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成败,最终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关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19]刘少奇早在50年代,就注意到党要“善于领导”这个关键问题,并具体阐述了“党要管党”和“党政分开”等核心内容。

1956915,刘少奇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党应当而且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针政策上对于一切工作起领导作用。当然,这不是说,党应当把一切包办起来,对一切都进行干涉;也不是说,对于自己所不懂的事情,可以安于做外行。党要求我们的干部和党员进行艰苦的学习来学会自己工作中不懂的事情。我们学得愈多,就会领导得愈好。”[20]

在这之前,刘少奇同志在京分批听取各省、市委负责人工作汇报时,就对关于党委领导和党政分工问题做了相当具体的阐述。他说:“一揽子的领导方式是不行的,要有分工,要建立各种业务机构。必须健全中央以至地方政府部门的业务机构,提高其水平,使之能负担他所应负担的任务”。[21]在此情况下,“党委就可以站在监督的地位来指导和帮助业务部门的工作,即管理干部、检查工作和做政治思想工作”。[22]这些思想说明刘少奇十分重视处理党和政府的关系,这与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党政职能分开的探索是一脉相承的,也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2、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法制机构,完善监督机制,这是保证我们政权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刘少奇对此作出了可贵的探索。他在八大报告中,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斗争方式业已改变的情况,及时地提出了要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国家法制的任务。他指出:“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23]我们的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而我们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必须贯彻执行法制方面的分工负责和互相制约的制度。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对如何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问题,刘少奇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他认为,必要的监督对防止滥用权力、端正党风至关重要。“好的干部如果没有经常的监督也可能变坏。因此,对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实行监督。”[24]如何有效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呢?刘少奇认为至少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人民群众监督。“要加强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订出一种群众监督的制度,使我们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接近人民群众。”[25]防止党的领导干部产生官僚主义和腐败作风。刘少奇十分重视来自群众的监督。在党的八大上,他提出把“能够接受人民的批评监督”,作为判断“一个好党员、一个好领导者的重要标志”。群众监督的实质是发挥人民民主。其次,要强化国家的监督,即建立、健全体制内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这主要包括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以及监察、检察机关对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党的八大之后,刘少奇建议认真研究一下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怎么做,如何监督政府、监督我们的领导机关。再次,是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刘少奇指出,我们党还“应当善于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和批评中得到帮助。”[26]最后,刘少奇还特别强调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提出“报纸如何监督”。也要进行研究。这些监督机制是我党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是加强党和政府廉政建设行之有效的措施。

历史反复证明,权力如果不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的约束,则必然导致腐败。掌权者的腐败,则意味着人民权利的丧失,并直接危害着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3、权力限制制度。为了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甚至骑在人民头上当官作老爷,刘少奇特别强调要限制个人权力。他提出:“国家领导人员的权力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什么事情他有多大的权力,什么事情不准他做,应该有一种限制。”[27]组织部门要时刻了解领导干部“是否脱离群众,是否有特权,并且规定一些制度,限制他们的权力。”[28]他指出:中国是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也是个公有制国家,东西是大家有份的,群众敢于讲话,有权利讲话,有权利对分配问题提意见。同时,人民还有权利罢免不称职的领导人员,依法罢免人民代表或者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很重要的权利。并要求在这方面多加宣传,“使人民行使自己的这种权利。”[29]以便更好地监督党和国家领导人员,这实际上是要求依法治权,建立权力制约机制。

4、取消特权制度。在1954年的八届二中全会上,刘少奇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取消特权的观点,他说:“我们国家领导人员的生活水平应该接近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要过分悬殊。”[30]他指出,由于我们干革命有了功劳,人民原谅我们一定的特权。但是特权会使领导人员脱离群众,人民群众对领导者的特权很不高兴。从工资的差距到吃肉、吃油、吃米等各方面,都不知不觉地享受了特权。为此,刘少奇严肃提出,领导者的特权应该取消。“从我们起,从中央的人员起,到各级领导干部,配售的东西基本上应该跟人民一样,不要特殊。”[31]并要求,一切共产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应该把自己看作是普通劳动者,没有任何特权,都必须关心群众生活,和群众同甘共苦。

5、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八届二中全会上,刘少奇借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象提出了干部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及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设想。他说:“华盛顿在革命之后作了八年总统,又退为平民”;“艾森豪威尔当过总司令后,又当过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然后才去竞选总统”;“马歇尔当了国务卿之后,又去当红十字会长”。“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他还明确表示:“资产阶级的有些制度也可以参考。”[32]尽管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设想提出来了,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没有能够在党内实行。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在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上作出明确的规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改革,邓小平在实践中率先遵照执行。

总之,刘少奇对执政党如何加强廉政建设的探索尽管是初步的,但他却敏锐地发现了一些带规律性的东西,对我们今天加强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重视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工作。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过后,邓小平同志就告诫全党“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高层的腐败现象,确有失败的危险。”[33]他强调“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二天一月二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34]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执政党建设,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但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因此,2007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也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这些都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谁腐败,谁将付出高昂的代价。

注释:

[1][2][4][10][11][14][15][20][21][22][25][27][30][31][32]《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97533726644560548543630626628644645645646647

[3][5][6][7][8][9][12]13][16][18][23][24][26][29]《刘少奇选集》下卷,2721271276868401-402265275268413-4142531742471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7]《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9

[28]《刘少奇年谱》下卷,第380

[19][33][34]《邓小平文选》第3,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313327

(此文刊登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入选《中国纪念馆集粹?学术文萃》)

作者简介:李桂芳(1964—),女,湖南宁乡人,湖南刘少奇纪念馆,副研究员,主要研究刘少奇生平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