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逐渐集体化”与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从异趋同的理论疏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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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逐渐集体化”与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从异趋同的理论疏辨

马社香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学界讨论我国家庭承包责任制热潮时,相继发表了一些毛泽东与刘少奇有关农业集体化与机械化的探讨文章,一扫“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上纲批判之阴霾。有的文章对“先机械化后集体化”非客观性大肆拔高,有的文章将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集体化”思路,置于毛泽东农业“逐渐集体化”思想的对立面,甚至有的将毛泽东“逐渐集体化”思想抽象或曲解为“先集体化后机械化”进行对比或褒贬,在理论框架上渐离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混淆了一些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

在举国高度重视农业问题的今天,回归历史,重新疏理毛泽东“逐渐集体化”与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基本思考,当有助于正确总结历史经验,以正视听。

()毛泽东“逐渐集体化”思想的发展脉络

“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农业的出路在于机械化”,这是毛泽东不断认识中国农村、改变中国几千年小农经济现状的基本思考。在这个思考和实践过程中,毛泽东没有将机械化和集体化放在孰先孰后的位置,而是始终联系实际,鲜明提出“逐渐集体化”,具体分析“逐渐集体化”的方向、集体生产形式、“农业社会化和国有工业化相适应”等问题。

早在19431129,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劳模大会作《组织起来》报告中就深刻分析:“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1〕毛泽东画龙点睛指出一家一户个体经济,构成了封建统治和农民苦难的经济基础。而领导农民组织合作社,逐渐集体化是改变贫困改变小农模式的唯一途径。

在毛泽东“逐渐集体化”的实际思路中,面对的不是先集体化或先机械化问题,而是“在边区,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许多的农民合作社,不过这些在目前还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还要经过若干发展阶段,才会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毛泽东在这里强调的是农民合作社的若干发展阶段,而不是“先……后……”简单的绝对的思维模式。毛泽东充分认识到若干发展阶段的历史和现状,认识到群众自愿、自己发明的创新性,认识到“我们的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的,我们的合作社目前还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这又有几种样式。一种是‘变工队’、‘扎工队’这一类的农业劳动互助组织,从前江西红色区域叫做劳动互助社,又叫耕田队,现在前方有些地方也叫互助社。无论叫什么名称,无论每一单位的人数是几个人的,几十个人的,几百个人的,又无论单是由全劳动力组成的,或有半劳动力参加的,又无论实行互助的是人力、畜力、工具,或者在农忙时竟至集体吃饭住宿,也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总之,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决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这种集体互助的办法是群众自己发明出来的。从前我们在江西综合了群众的经验,这次我们在陕北又综合了这样的经验。经过去年高级干部会议的提倡,今年一年的实行,边区的劳动互助就大为条理化和更加发展了。”〔2〕毛泽东举重若轻地将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历史,与组织农民集体耕作、增产,改造中国无限宽阔的前景结为一体。将农民的互助合作上升为“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3〕。

江西和陕西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史,相继证实了毛泽东所说领导农民“逐步集体化”论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它将农民互助合作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紧密结合起来,与建立和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结合起来,与广大农民群众翻身求解放的必由之路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为中国农村“逐步集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历史之基。同时突出了毛泽东“逐步集体化”思考中已具有“若干发展阶段”、“个体经济基础上为最初阶段”、“群众自愿参加、自己发明”、合作社增产、农民具有互助合作一定积极性等特点。

一切从实际出发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毛泽东的理论思考随着社会实践不断深入。194712,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明确地概括为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宋、孔、陈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在这个基础上,毛泽东阐释“总起来说,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4〕。毛泽东再次将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界定为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没有逐步,就没有集体化的具体阶段,没有集体化,也就没有逐步的目标,丧失了新民主主义不断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性质特征。

与此互为补充,19489,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段讲话:“我们政权的性质前面已经讲过,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的社会经济呢?有人说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5〕正是由于新民主主义政权以及主导性经济的性质,决定了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不仅完全可能而且必须“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毛泽东反复地指出这一点,强调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主导性质,强调小农经济“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客观性和可能性。

19492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对个体经济“逐步集体化”的途径作了进一步科学论证。他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6〕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比较全面地完成从生产到消费到信贷的农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各种互助合作。要成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这种合作社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因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7〕。

显而易见,毛泽东关于农村经济“逐步集体化”思想,贯穿于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逐步集体化”的思想体现得更加具体全面,不断与“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8〕相统一,在新中国农村建设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其一,紧紧地与“以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步步实现农业机械化联系在一起。1950926日是新中国第一个中秋节,当晚党中央宴请全国第一次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代表聚餐。毛泽东与山西平顺县劳模李顺达、东北工人马恒昌坐在一桌,毛泽东深有感触地对李顺达等人说:“中国的山地方很多,南方有井冈山、大别山,山西有太行山、吕梁山,就是到了社会主义也不能不要山区。你们住在山区要好好建设山区,将来把山区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农村。”〔9〕这是有史可查以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声。19508月我国第一台解放式耘锄机试验就是在李顺达互助组进行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召唤和农村现实的推进下,19513,山西省长治地区自发组建了全国第一批10个农业合作社,其中7个就在平顺县。随后,各种农用小机器在农业社渐次推行。当年农业合作社很快在全国推进,农业社能使用机械,舆论宣传不久的将来可用机器耕田、收割都是其中重要原因。同时农业初级社及高级社在全国的迅速发展,能够获得各级政府的支持,贷款打机井,直接解决不少村庄吃水难,也为一个重要原因。

其二,20世纪50年代我国农业逐步集体化的过程,也是同步使用机器和农业技术改革综合进步的过程。对这一点,当年坚持试办农业合作社的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有非常深刻的体会。195172,赖若愚在《山西日报》发表了一篇学习毛泽东《实践论》的文章,清晰论述到:在农业生产运动中,除了增加生产而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引导农民向集体化、近代化的方向前进。所以要以集体主义精神和科学知识来教育农民,组织农民参加互助合作,使用科学技术。而且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增加生产。这还不够,除此之外,还必须了解我们的农业生产,只是整个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我们整个经济建设的目标是工业化。是准备在将来走到社会主义去。因此,农业生产要为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推销工业成品、供应工业原料等等)。同时,在工业发达的基础上,农业也才有条件走向集体化、近代化。农业生产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活才能真正富裕。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必须经过一个大规模的建设时期。为了给大规模的建设运动做准备,就必须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巩固国防、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从总体上把握问题,从事物的内部联系来把握问题,才能把每一个具体工怍、具体政策和党的总政策总路线联系起来;把群众的直接利益和革命利益(国家利益)联系起来,才有明确的方针和远大的前途。〔10

1954510,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中,也郑重地引用:“正如主席所指示的,这种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的性质以及农业技术的落后性质之间的矛盾,是越来越明显了,困难越来越多了。这是两个带根本性质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第一个方针,就是实行社会革命,即农业合作化,就必须把劳动农民个人所有制逐步过渡到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第二个方针,就是实行技术革命,即在农业中逐步使用机器和实行其他技术改革。”〔11〕这两个方针在当年中央文件中同时提出,可见在推进农业合作社的地方,势必宣传和推进使用机器和农业技术改革。笔者曾走访多个当年农业合作社,发现每个社都曾筹建过农技组和农机组,由不脱产的回乡知识青年和有技术的老农组成,从浸种、选种到使用小型机器,科学种田,初步向农业生产的深度广度进军,初具我国的农业机械化雏形与农业逐渐集体化、国家逐渐工业化三位一体特色。

其三,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中反复强调: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的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12〕由此在农业合作化与集体化的高潮中,1958年洛阳拖拉机厂建立和投产,1965年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在湖北农业集体化先进典型浠水县十月大队召开,这都是我国农业逐渐集体化与机械化基本同步的一个个脚印。

()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主张的基本思路

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言论主要集中于新中国成立至19529,时间较短。在新中国成立前,刘少奇对毛泽东关于“逐渐集体化”的思想,客观地讲,是认真领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包括合作社经济曾大力宣传。

1948913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刘少奇曾专门谈《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问题》,特别讲到合作社经济。刘少奇把合作社分成各种类型,逐一评说:“第三个问题,合作社经济。现在要系统地建设合作社,主要是商业性质的、消费的、运销的,下层是农业变工合作,合作社还可以开办一些工厂和作坊。所以,合作社经济要分别看。像这样系统地搞起来的合作社发展起来,有很大的财产,并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的领导之下,甚至于有50%以上的资金是国家投资,其方向是照顾劳动人民的,这种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就多了。(毛泽东插话:合作社既有退股自由,股票可以转让,就不完全是社会主义的,它是两重性的,小生产者加入了合作社,就带有两重性了。)合作社发展起来,搞了工厂、煤矿、汽车等类的财产,那么,社员退股就不能影响到合作社了,这种合作社的财产就是社会主义的了。还有一种合作社,是在小生产者的私有财产基础之上组织起来的,如变工互助组,它的基础是私有财产,其等价交换的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它已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萌芽,集体农场的萌芽。所以,这种合作社基本上还是资本主义的,但已有社会主义的萌芽。”〔13

显而易见,刘少奇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与毛泽东同天的政治局会议讲话精神完全一致,对私有基础上的农业合作社中社会主义的萌芽还是肯定的,已洞察到它具有“集体农场的萌芽”,表示要积极支持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社经济,要将农业社中社会主义萌芽的部分“逐步地扩大”。

新中国成立后,关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条件,刘少奇和毛泽东有了一些不同看法。刘少奇在一些场合更多强调要有大机器和机械化。1950614,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是处在完全新的情况下,我们建议的土地改革法,采取了消灭封建制度保存富农经济的方针,也是完全必要的。我们所采取的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当然不是一种暂时的政策,而是一种长期的政策。这就是说,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中,都是要保存富农经济的。只有到了这样一种条件成熟,以至在农村中可以大量地采用机器耕种,组织集体农场,实行农村中的社会主义改造之时,富农经济的存在,才成为没有必要了,而这是要在相当长远的将来才能做到的。这就是我们现在为什么主张保存富农经济的理由。”〔14

与此相呼应的是,1950128,刘少奇在中央组织部回复东北局文件之时,与安子文等人有个谈话,谈得更加直率,充分展示了其发展富裕中农或富农经济,促进农业生产的基本想法。刘少奇认为:东北土改后农村经济开始向上发展了,有三匹马一副犁一挂大车的农民,不是富农,而是中农。在东北,现在这种农户大概不会超过农民的百分之十。其中真正富农所占的比例,必然更少。这种有三马一犁一车的较为富裕的农户,在数年之后,可能与应该发展到80%,其中有10%的富农,其余20%的农户,是没有车马的贫农。现在东北,应该使这种中农得到大量的发展。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础。将来个体经济都能独立地生产,参加互助的百分比势必要缩小,这是好现象。证明经济发展了,农民成为中农的多了,他能够单干了。70%的农户有三匹马,将来才好搞集体农庄。因此,现在既要宣传与说明变工互助有好处,又要允许单干。现在对富农雇人、买马不要限制,这不是自流,要让他发展,没坏处。〔15

刘少奇希望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以发展富裕中农或富农经济为依托,他论述道: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展。国家经济的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的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

第一步实行工业国有化。但小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不能国有化。这是一种严重步骤,不能轻率采取。性质是开始破坏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要影响小资本家和小有产者、富农以及中农。方式现在不能决定,实行时间和方式也要看当时情况和资产阶级的态度才能决定。资产阶级的恶劣态度可能逼迫我们要早一些并采取激烈一些的方式来实行这一步。但是如果我们在长时期内教育与改造资产阶级的工作作得好,多数资本家采取更好的态度,也可能更慢一点并采取更和平一些的办法来实行这一步。所谓和平办法就是:给一部分代价,派工作,捐献与接收……

在这一步以后,除小工业外,全部工业是国家的和合作社的了,商业也是一样,这样就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就更可能加速经济建设,发展工业。

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巩固与发展以后,就可以进一步地采取农业集体化的步骤,在农村中普遍地组织集体农场。农业集体化可能分为几个步骤实现,例如,首先在东北,其次在华北,再其次在其他地区。

为了取得经验,训练干部,应早在各地组织一些国家农场和个别的集体农场,在一切条件准备好了以后,再普遍集体化。〔16

这是195175,刘少奇在给马列学院一班学员讲话提纲的重要内容。也是刘少奇“第一步工业国有化第二步集体化”的基本构想或思路,体现了苏联模式较深影响,当年也是社会主义阵营比较认可的一种发展模式。但这种模式在新中国适合与否,1951,刘少奇是比较认可的,其基本思路是发展一段富裕中农经济作为基础,先实现机械化再实现集体化。

这个思路基本上将我国农村和整个共和国至少十年至二十年置于一个没有外部任何侵扰的真空地带,刘少奇希望这段时间,东北三匹马一副犁一挂大车的农民从不到百分之十,迅速发展到百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农户,是没有车马的贫农。这种农业阶层结构其实很难出现。在土地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在中国这块封建社会存在二千多年的土地上,富裕中农可能有的会从“三匹马”向四匹马、十匹马发展,有的则可能出现贫困化,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的风雨飘摇,决定其发展富裕中农百分之八十比例的不确定性或非客观性,势必影响这种发展模式具体阶段的模糊性,或具体目标的非客观性。客观上使百分之八十的富裕中农的比例基本上是“望梅止渴”,它不可能成为“先机械化”的广泛基础。反过来,它势必影响刘少奇所设想的在这个基础上机械化或工业国有化的资金、购买力难以落实。工业国有化难以落实,在此基础上的农业集体化可能更加遥不可及。

()刘少奇放弃“先机械化后集体化”主张的基本经过

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思路与主张,19517月底即受到毛泽东的理论质疑或正面引导。事情的原委是山西19513月试办农业合作社,遭到华北局及刘少奇多次的严厉批评。〔17〕特别是刘少奇对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批语,引起毛泽东的高度注意。

195173,刘少奇在华北局195154日正式批复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后,继续对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进行批评。批语短而精,全文如下:

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责同志一阅。〔18

刘少奇的这个批语,再次严厉地批评了山西省委,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反对中国农村“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而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思路。也就是“少奇同志多次讲在没有国家工业化、没有拖拉机之前,是不能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只有等到百分之八十的农民有了三马一车一犁,才能在他们自愿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化,建立苏联式的集体农场”〔19〕。毛泽东对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基本思路是不赞同的,对山西试办农业合作社是支持的。对党内高层不同意见,毛泽东怎样处理呢?

刘澜涛生前在日记中曾清晰地记载这样一件事:

19517[下旬],毛泽东在丰泽园卧室客厅里,召见了刘少奇、薄一波和刘澜涛。毛泽东说:“我看了山西省委的报告和你们的批示及少奇同志的几次讲话,我不得不向你们表示,你们的意见是错误的。我支持山西省委和赖若愚同志的看法。你们的观点反映了你们的思想大大地落后于人民群众的觉悟。你们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尾巴。你们被一种富农经济的假象迷惑住了双眼。你们至今毫无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这可是危险的啊!”毛泽东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20

此时,毛泽东已非常清晰地从理论上梳理了依靠农民的“协作”“分工”,互助合作发展农业合作社,以改变一家一户旧有的生产关系,形成新的生产力。他向刘少奇等讲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主要是第十一、十二章阐释的基本原理,在西方向资本主义工业化过渡阶段,有一个工场手工业时期,那时候尚没有蒸汽机,但由于一起劳动,有协作有分工形成了新的生产力,人人皆知资本主义就是经过这个时期再进入工业化阶段的。资本主义能够利用一起协作劳动发展起来,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社,怎么不能这样发展起来呢。毛泽东用党的高级干部耳熟能详的马克思阐释的资本主义发展基本进程,很快让刘少奇等心服口服,迅速转变了对山西省试办农业合作社的看法。

19519,全国农业互助会议在京召开,长治地区试办社介绍相关经验,会议通过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11215日由中共中央发给各级党委试行。随之各省不约而同开始试点,纷纷取得骄人成绩。195210,刘少奇率团出席苏共十九大后,在莫斯科1020日刘少奇遵照毛泽东的委托,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就“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谈了一些意见。〔21〕刘少奇在这封信中,通报了中共中央关于对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构想,信中对我国过渡到社会主义所需的时间和能够实现的条件,进行了初步估算。关于农业集体化与农业机械化,刘少奇信中写道:现在全国参加这个运动的农民已有百分之四十,在老解放区则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并已有几千个组织得较好的以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几个集体农场。我们准备今后大力地稳步地发展这个运动,准备在今后十年至十五年内将中国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再基本上实现中国农业经济集体化。〔22〕刘少奇给斯大林的这封信是个标志。它标志着我党高层关于过渡时期的认识已具新的统一。

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刘少奇与毛泽东没有歧义。新中国必须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是毛泽东与刘少奇关于新中国认识的最大的共同点。由于有这个基础,刘少奇对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的新阐释是尊重和悦服的。现在有一种舆论,夸大毛泽东与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认识的不同,扭曲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人为地把毛泽东与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认识划分为两个对立面,企图以简单抬高刘少奇的手段,来达到贬低毛泽东,抨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目的。这一切均没有从当时客观事实出发,而是从某种需要出发,这种说法或舆论,既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也贬低了刘少奇追求真理服从真理的政治品格。可见19529月刘少奇在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时间和途径方面,已经比较全面地接受了毛泽东关于扶持农业社及各行各业中的社会主义因素,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发展思路。

195426,刘少奇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作报告,曾就八个问题作自我批评。第一个问题就是对农业合作化的认识。他说:

()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我曾经有过一种想法在基本上是不正确的。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要对我国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要实行农业集体化,对于这个基本方向,我是没有怀疑过的。……但是,我有过一种想法,就是我以为还要等一个时候才能在我国农村中大量地、普遍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所以在一九五○年一月与东北个别同志谈到农村互助合作问题时,我有一些话是说得不妥当的。在一九五一年春,我赞成华北局在个别地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但不赞成推广。同年7月间我批评了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文件,并在向马列学院第一期毕业生讲话时,也说到了这个批评。应该说,我这个批评是不正确的,而山西省委的意见则基本上是正确的。

我对于二中全会关于发展生产合作的原则规定和解放后农村中出现的许多新的事实没有加以认真的研究,因而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了这种不正确的想法。在一九五一年秋,中央讨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后,由于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得到了纠正,我也就抛弃了这种想法。〔23

刘少奇公开的认真的自我批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高尚的政治风范,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党内高层,特别是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关于逐渐集体化与不断推进机械化的认识已达成基本共识。由此,过渡时期总路线像“灯塔”般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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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长期以来对毛泽东"逐渐集体化"与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思想主张,有某些混淆或曲解。本文拟回归历史,从理论上厘清毛泽东"逐渐集体化"思想的发展脉络与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主张的基本思路,清晰再现19529月刘少奇比较明确放弃"先机械化后集体化"主张的历史之由。

毛泽东;;刘少奇;;集体化;;机械化

[1][2][3]毛泽东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31,931-932,932.

[4][6][7]毛泽东选集:4[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55,1432,1432-1433.

[5]毛泽东文集:5[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39.

[8]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704.

[9]西沟村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2.5.

[10]赖若愚.学习毛主席的《实践论》,克服我们自己的经验主义[N].山西日报,1951-07-02.

[1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5[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264.

[12]毛泽东文集: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32-433.

[13]共和国走过的路——建国以来重要文献专题选集[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22-23.

[1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299-300.

[15]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123-124.

[16][18]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2[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370-371,350.

[17][19]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196-201,205.

[20]刘澜涛生平纪事[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63.

[2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3[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367.

[22]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4[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528.

[23]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6[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78-79.

(来源:《毛泽东思想研究》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