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茹:邓小平“先富”、“共富”思想的历史考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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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先富”、“共富”思想的历史考察

张爱茹

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在1978年提出的一个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策”。这个“大政策”,贯穿于他领导和指导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伟大实践的始终,也贯穿于他的理论思考的始终,并在实践中将共同富裕思想升华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和本质要求。
如今,共同富裕日益成为各阶层人群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搞清楚邓小平“先富”、“共富”思想的来龙去脉,对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理解党面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从恢复按劳分配到允许“先富”——“大政策”是怎样提出来的(1975—1978年)
1975年领导全面整顿开始,邓小平同“四人帮”在社会主义要不要发展生产力,要不要实行按劳分配问题上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四人帮”大批所谓“唯生产力论”和资产阶级法权,这年34月间,张春桥、姚文元发表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和《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两篇文章,更是从理论上否认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说按劳分配原则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是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一极左思想的要害就是不要发展生产力,搞平均主义。
针对“四人帮”的极左思想,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强调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进而明确提出恢复和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6月,他在上海同当时的市委书记马天水谈话时指出:“中国这么多人口,国民经济搞不上去怎么行?我们一定要搞上去。批唯生产力论,谁还敢抓生产?现在把什么都说成是资产阶级法权。多劳多得是应该的嘛,也叫资产阶级法权吗?搞生产究竟应当用什么东西作为动力?”8月,他在国务院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即《工业二十条》)时指出:“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11月,已经定稿的《工业二十条》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明确提出:“平均主义不仅现在不行,将来也是行不通的。”在现阶段,按劳分配是“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必须坚决实行”。但是,这个文件因为他领导的整顿工作被迫中断而未能下发。
粉碎“四人帮”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摆在我们党和国家面前的突出困难是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怎样才能更快地使国家和全国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这些我们过去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没有搞清楚、更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日益凸现。19778月初,邓小平刚刚复出不到一个月,就在同胡乔木、于光远、邓力群谈话时重新提出了按劳分配问题。他说:“应该有适当的物质鼓励,少劳少得,多劳多得,说得清楚。现在有人把不是毛主席的东西,强加给毛主席,说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这根本不行。五十元工资加到一百元,加到两百元,也变不了资产阶级。”9月,他指出:“现在,我们要恢复按劳分配的原则。”“要按劳分配,要有差别,但差别不能太大。”11月,他强调:“按劳分配问题过去解决不了。现在看来还得按劳分配,必要的物质鼓励还是得要。”此后,他多次强调:要恢复过去在物质鼓励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如恢复奖金制度、恢复稿费制度等,要真正搞按劳分配。“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
对待作为独立个体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来说是这样,那么又应该如何对待一个集体呢?邓小平提出所应坚持的原则是一样的,这就是要鼓励哪怕是一个生产大队、一个生产队根据自身条件思考怎样提高产量、怎样开展多种经营。“这样,发展就快了。搞得好的,国家不要挖它的,而且要给予奖励。这样鼓励它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提高生产能力。”“这对社会主义的极大益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他申明:“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慢,那就没有优越性,这是最大的政治,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生产力总是需要发展的。外国人议论中国人究竟能够忍耐多久,我们要注意这个话。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社会主义要表现出它的优越性,哪能像现在这样,搞了二十多年还这么穷,那要社会主义干什么?”总之,“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
恢复按劳分配原则,立刻遇到一个问题:我国地区、城乡、行业之间的客观条件千差万别,整个经济的发展不可能齐头并进。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过程中,在全国人民走向富裕的进程中,总是有先有后、有快有慢。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本国情。怎么办?这就要求进一步破除过去在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做法,进而明确一种新的认识,提出一种新的政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978920日,邓小平在天津考察时引用毛泽东的话,第一次明确而响亮地提出了“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的重要思想。他说:“现在不能搞平均主义。毛主席讲过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好的管理人员也应该待遇高一点,不合格的要刷下来,鼓励大家想办法。”毛泽东究竟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提出过这一思想,笔者从目前所见文献中没有查到,但邓小平在这个时候重新提出并突出强调毛泽东的这个思想,是符合当时我国生产力发展实际的。
同年12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他讲话的重心是在先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富裕起来”,还没有提出“共同富裕”的确切概念,但其含意却是十分明确的,就是“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为了引起与会者的高度重视,邓小平强调:“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这个重点明确的思路中,邓小平心中仍然有一点特别清晰,这就是“差别不能太大”、“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起来”。
二、既反对平均主义,又防止两极分化——根据改革初期的实践对“大政策”的进一步思考(1979—1984年)
1978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全党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并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
“大政策”从1979年开始率先在占我国人口80%的农村地区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配套实施,逐步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人们被压制多年的致富冲动被唤发出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越来越多的人和地区走上富裕之路。紧随其后,政策的效力迅速扩展到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一些先行改革的试点企业和城市,形成了有相当气候的改革开放大好形势。19807月,为大好形势感到欢欣鼓舞的邓小平感慨地说:“要承认不平衡,搞平均主义没有希望。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国家才有余力帮助落后地区。不仅全国,一个省、一个社、一个队也是这样。百分之二十先富起来,会把其他的带动起来。”
当改革的重点即将由农村转向城市之际,19831月,邓小平在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农业部门负责同志谈话时说:“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他明确提出判断新办法好坏的标准,是看它“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还说,几年的实践证明,“新办法比老办法好”。
新办法的实施,不仅仅触及到了“按劳分配”的问题,也开始冲击人们的一些传统观念。例如,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其雇工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怎样看待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这一新情况,引发了争议。邓小平在198410月表态说:“雇工问题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随后,他又说:“目前,有的雇工达二十人,有些同志就着急了。我说,不要着急,这只是个别现象,不必改变现行的政策,过几年再说。”看得出,这时候邓小平着重强调的是这些现象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而经济发展才是“改革的大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服务这个大局的。由此,动不动“傻子瓜子”,就有了象征意义,不单是一个人、一个企业的问题,而是一种战略性的考虑。但在邓小平的思考中,问题还有另一面,这就是这个时候不动并不是永远不动,而是过几年再说,这也意味着这个问题早晚需要正视、解决,关键看实践发展的需要。
事实上,在实施这个“大政策”之初,邓小平心里还有一本账,即“先富”、“共富”问题与改革大局密切相关,更与我们的社会制度密切相关。早在198112月,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伴随着80年代中期从计划经济体制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转变过程,贫富差距开始显现。人们开始担心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会变,担心我们的社会主义方向要变。针对国内出现的这些疑虑和国外的种种猜测,邓小平反复强调:“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彻底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毫无疑问,这本账在邓小平的心目中是从不含糊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两极分化”呢?邓小平作出了一个明确的政策界定:“所谓两极分化就是出现新资产阶级。”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他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允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当然,“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
经过几年的实践,1984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把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写进党的文件。文件指出:“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这标志着中国改革总体思路在解决动力、途径和实现根本目标等问题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三、“共同富裕”、“两个大局”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在经济改革全面铺开后对“大政策”思考的侧重点(1984—1992年)
由于政策对头,我国经济从1984年到1988年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飞跃时期,国民生产总值从19847206.7亿元,增长到1988年的14922.3亿元,整整增长了一倍,综合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到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摆脱了贫困,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向20世纪末“翻两番”的小康目标迈进。在这一进程中,邓小平对“大政策”思考的侧重点开始由“先富”转向“共富”。
1984119日,邓小平明确提出“共同富裕”的问题。他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
1985918日,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更明确地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要达到的目的,他说:“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1986328日,他又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
邓小平坚定地认为鼓励先富、扶持先富、引导先富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但现实很快又提出了新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从地域环境来看,无论沿海地区还是内地(即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都在明显地加快,但沿海省市的率先起飞带来的同内地越来越大的差距以及与之共生共长的矛盾都凸显出来。怎样缓解沿海同内地地域之间的矛盾,怎样逐步消除地域之间过大的贫富差距呢?
19889月,邓小平在听取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时,第一次提出了沿海地区和内地达到共同富裕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他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一个月后,他又进一步指出:“我们的发展规划,第一步,让沿海地区先发展;第二步,沿海地区帮助内地发展,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动摇的原则。”
不仅如此,邓小平还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考虑全面贯彻“大政策”的现实必要性。19904月,他指出:“现在,沿海地区先发展起来了,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注意内地的发展,否则社会稳定不了。中国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含义就是共同富裕。”“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随着对共同富裕认识的深化,19901224日,邓小平第一次把共同富裕确定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他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到1992年初,他在南方谈话中又极其精练地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四、沿海帮助内地:时间和方式的初步设想——“大政策”的具体走向(1990—1992年)
对于何时解决日渐扩大的贫富差距,特别是沿海同内地之间贫富差距的问题,邓小平一直十分关注。早在198411月,他就提出这个问题要“过几年再说”,到1990年春,他又明确表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再说,这年年底,他再次说到“将来总有一天”要解决。
为什么早在80年代中期就注意到这个问题的邓小平,到90年代初都没有提出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时间呢?一是,他想要作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支撑点的沿海地区继续先发展,特别是想让在整个80年代肩负着支持全国改革开放重任的上海,能够迅速发展起来,待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后,以更加雄厚的足够力量来帮助不发达地区。如果过早强调先富帮后富,势必会削弱它的活力,挫伤先富地区的积极性。二是,他还要继续通过对全国迅速变化着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作进一步的深入观察思考后,再提出成熟的意见。
经过几年的观察和深思熟虑,邓小平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在20世纪末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更为强大,整个国家的经济基础更加雄厚,从而已经具备了大力度帮助、支持内地发展的条件。因此,他满怀信心地说:“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沿海地区和内地的共同富裕,需要两三代人的共同努力,但共同发展、逐步向共同富裕过渡却是从20世纪末开始就可以做到的。沿海地区如何帮助内地,邓小平提出了初步的原则性设想:
第一,调节分配,实行调节税。他说:“现在有些地区,允许早一点、快一点发展起来,但是到一定程度,国内也好,地区也好,集体也好,就要调节分配,调节税要管这个。”
第二,“可以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两个省,也不要一下子负担太重,开始时可以做某些技术转让。”
第三,“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
五、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是个大问题——对“大政策”的最后思考(1992—1993年)
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经济出现新一轮腾飞。中国的发展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关注,也引起了敌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人的不安。
19921218日,《参考消息》上刊登的《马克思主义新挑战更加令人生畏》和《中国将成为最大的经济强国》两篇文章,引起了邓小平的注意。前一篇文章认为:“社会主义并没有销声匿迹。”“马克思可能会卷土重来,而且再度兴起的马克思主义对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和体制构成的挑战,会比苏联共产党政权曾经构成的挑战更加令人生畏。”后一篇文章指出:“过去14年里,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实际平均增长率高出美国6.5个百分点,如果这一差异持续下去,到2010年稍过一点,中国就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邓小平当然能够洞察这两篇文章的含义,其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一是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并将全面显示出比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中国总体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使资本主义国家“望而生畏”。

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怎样谋求更大的发展,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在看了《参考消息》在同一天登载的这两篇文章后,引发'了邓小平对分配问题的深入思考。他提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
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按劳分配,打破平均主义,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启动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大举措。到了90年代,中国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以后,邓小平对这个问题关注和思考的重点转向了如何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1993916日,他在同弟弟邓垦谈话时说:“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因为这时他已经敏锐地观察到,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随着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的新的经营形式的出现,分配方式也随之发生显著变化,形成了明显的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或阶层,特别是一些人利用我国经济体制的双轨制、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经济立法跟不上、税收政策执行不力等体制上的漏洞,非法牟取私利、积聚财富。少数人的暴富与其付出的劳动、投入的资金、承担的风险完全不成比例,从许多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公正分配。市场经济实际上已经带来两极分化“自然出现”的可能性(虽然这时还远远没有到两极分化的程度)。因此,他提醒我们:“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在这里,邓小平把在实现“先富”、“共富”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风险,把分配不公导致两极分化的危害,讲得清清楚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邓小平晚年对后来人的谆谆嘱托。
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同20世纪90年代相比,又有了明显提高,国民生产总值从1990年的18598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88189亿元,2000年比1990年整整翻了两番多,经济总量、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进一步把这个问题的逐步解决提上了议事日程,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和时机日趋成熟。20052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更好地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的关系”,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来源:《党的文献》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