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树青:邓小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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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

吴树青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大贡献,就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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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资源总是表现出一定的稀缺性,这就要求人们对有限的、相对稀缺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最少的资源耗费生产出最适用的产品和劳务,获取最佳效益。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有两种: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在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前,长期以来流行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主流观念是排斥以市场配置为特征的市场经济的。这种主流观念导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市场经济进行的深刻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对市场经济的否定,是以当时存在的完全放任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为依据的。后来,恩格斯看到了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的发展,对原有的理论作了一些修正。他说:“由股份公司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不再是私人生产,而是为许多结合在一起的人谋利的生产。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么,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1] (P270)但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看到、也没有预计到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中原来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逐步让位于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出现了资本主义国家也有通过计划等手段调控经济的现象,自然也不可能对这种经济现象作出评价。

苏联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实行了与市场经济对立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上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发生震撼全球的大危机时,全世界只有苏联一枝独秀,不仅没有被卷入这场大灾难,而且成为沙漠中的一片绿洲。它迅速地发展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工业基础特别是重工业基础,之后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不仅坚定了社会主义是以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的观念,而且也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深入人心。于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人们普遍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与不同的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使其从资源配置的手段变成为区别社会制度性质的特征。

我国在开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候,实行的经济体制便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它的特点是国家运用指令性计划,直接掌握、控制人财物资源;权力主要集中在政府各级行政部门手中,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在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当时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期的经济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是相适应的,并在当时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通过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比较迅速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些成就的取得应当说是与这一体制所发挥的作用分不开的。

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它的主要弊端后来被概括为: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权力过于集中,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针对经济建设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毛泽东等党中央领导对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这种探索理论上表现为探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命运,而在本质上是围绕着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展开。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等著作中,开始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反思,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认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三个方面。他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提出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陈云在党的八大上就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在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和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允许保留一部分个体经营、一部分产品自由生产、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以此来弥补所有制过分单一、忽视市场机制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

党的八大后,由于贯彻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方针,个体工商户有明显增加,甚至出现了自发经营的较大手工业个体户和手工工场。人们称它为地下工厂。如何对待这些新出现的事物?195612月,毛泽东进一步发挥了八大的上述思想,提出要搞“新经济政策”。他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他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2] (P170)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在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时,从我国商品生产落后的实际出发,针对有人提出要消灭商业、货币的错误观点,指出,我国是一个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必须有计划地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他认为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实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针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他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的这些创造性的思想观点,为后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

但是,由于当时没有能够突破传统观念,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同社会制度紧密联系的制度属性,因此提出的改革措施至多只是加强一些市场调节的力度和作用,不可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总的框架。此后,由于“左”的思想的发展,这种探索没有也不可能继续得到前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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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改革,在实践上为发展商品经济、遵循价值规律、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提供了许多新鲜经验,也产生了一些不同意见。实践的发展要求在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的认识方面,实现理论上的创新,以更好地推进改革向深入发展。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思考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效地发展生产力时,就已经在思考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考,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想。19791126,邓小平在同吉布尼等人的谈话中,联系世界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历史经验指出,从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这十一二年,我们同世界的差距拉得太大了,这十多年正是世界蓬勃发展的时期,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进步不是按年来计算,甚至于不是按月来计算的,而是按天来计算的。他认为,我们有些经济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管理、企业的组织这些方面,受苏联的影响比较大。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好东西,包括经营管理方法,也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这里讲的某些好东西,显然包括用市场经济的方法来组织经济在内。因此他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3] (P236)他认为,不搞市场经济,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邓小平的这个谈话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的僵化观念,第一次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之后,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式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并得到了党的十二大的肯定。这一提法虽然仍然坚持计划经济的总体框架不变,市场调节还只是被认定只起辅助补充作用,但已承认市场也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为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提供了现实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开辟了道路。

第二阶段,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重新解释了计划经济的内涵。在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应当怎样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把计划和市场确立为主辅关系是否恰当,邓小平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说,“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4] (P17)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邓小平高度评价了这个决定,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他指出:“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不是说四个坚持吗?这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4] (P91)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确立,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为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扫除了许多障碍。但它同时提出,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因此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一些人强调其中商品经济的一面,另一些人则强调有计划的一面。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邓小平进一步指出:“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好像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不对的,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4] (P203)这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已经呼之欲出。党的十三大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是,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来应当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把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界定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这已经接近于后来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

第三阶段,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出现了诸多矛盾和问题。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国际的情况有些变化:1988年国内开始对在此之前出现的比较混乱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进行治理整顿;1989年国内发生了政治风波,国际上则出现了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重大事件。这些变化要求在理论上明确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关系。针对这一情况,199012月,邓小平提出,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1991年初,邓小平进一步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他更加明确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的这些论断,明确界定了市场经济的属性,从而解除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为我国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根据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需要和邓小平多次谈话特别是南方谈话的精神,党的十四大报告正式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正式提出和初步形成。1993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此,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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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者。由他提出并经过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是重大的理论创新。这种创新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破了过去公认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代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经济制度本质属性的观念,明确指出它们都是经济手段。这一新的判断,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奠定了理论前提。邓小平从1979年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开始,始终把市场经济仅仅作为一种组织经济的方法和手段来考虑。在邓小平使用的概念中,市场经济、市场调节、市场是同义语。着眼点始终在于探索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社会主义能够发挥出它固有的优越性。而他强调这些范畴不代表社会制度性质的根据,就是他多次指出的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所以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与市场作为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它们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各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这两种手段都可以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服务。

二是指出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但是它与社会主义相结合而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邓小平指出:多年的经验证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取资本主义中的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4] (P149)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以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利用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可以充分利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发挥它对发展生产力的作用。

正确认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和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其都是市场经济而言,两者具有共性,因此,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切有益的做法和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们体现的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不同的经济制度结合就会体现出不同的制度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最主要的表现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同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相结合,一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离开了这两个方面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是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所在。

在历史上,市场经济都是同私有制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而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那些不承认市场经济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分的论调,根本原因是不承认市场经济可以和公有制相容,他们都强调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并且认为只有私有制才能真正实现产权清晰。因此他们都只讲要实行市场经济而不强调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如果我们改革的目标就是这种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则不仅和我们改革的性质和方向相悖,而且也谈不到什么理论创新和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5] (P1363)江泽民同志也强调:“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6] (P69)那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分的观点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这样的观点只看到市场经济具有的共性,没有看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个性特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开了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抽象地讲市场经济,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

应当说到现在为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得到了初步的证明,它还没有被实践所充分证明。充分证明的标志应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市场经济中明显地发挥主导作用,全体人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进行更加艰苦的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的伟大事业,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邓小平在1992年就说过,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不等于建立新经济体制的任务已经完成。已经取得的成就鼓励着我们继续前进。我们一定能够胜利实现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世界经济史上没有先例的伟大历史创举。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表明处于伟大复兴中的中国人民,有能力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世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

[2]《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

[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

[5]《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6]《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来源:《高校理论战线》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