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举一反三倡导重调查、重证据的办案作风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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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处留心观察”便是“绝大本领”

——董必武举一反三倡导重调查、重证据的办案作风

叶介甫

董必武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法学家,是我党主要领导人中唯一的一位受过正规法律专业教育并从事过律师职业的人是党内坚决主张实行法治的第一人,也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他长期从事我国法制建设的领导工作在中国共产党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法制文明的历史进程中作为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不仅在实践上而且在理论上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错判“放蛊”案件的报告引起了董必武的高度重视

1955年1月湖南省人民法院上报的有关绥宁县人民法院错判“放蛊”案件的报告摆到了董必武的案头。错判的案子多达14件,引起了董必武的高度重视。1月21日经董必武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向中共中央报告了此事并转报了湖南省人民法院《关于绥宁县“放蛊”案件的检查报告》。这一事件也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2月1日毛泽东批示:错判“放蛊”事件不过是不良作风表现在若干案件上面而已应使重点放在改善作风上。3月12日中共中央向各地转发了上述报告并发出改善司法机关审判作风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发动全体司法人员对自己的审判作风进行深刻的检查反对逼供信的审判作风提倡科学的调查研究的审判作风以避免错判案件继续发生。

报告中所谓“放蛊”是指心怀恶意的妇女把蜈蚣、乌烟虫等毒虫用火烤焦碾成粉末藏在指甲内然后暗自弹到别人的饮食中她们认为,食者会因此“中蛊”几个月或几年后就会死去。据说“放蛊”的妇女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杀人缘由只因若不“放蛊”就心情烦躁。这类案件错判的经过都是由于有人怀疑某个妇女“放蛊”村干部就发动群众对她进行批斗甚至捆绑吊打迫使妇女承认后由乡政府移交人民法院。绥宁县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对这种迷信传说深信不疑在不作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对被指控的妇女定罪判刑。

错判的“放蛊”案件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错案的发现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初步建立我国法律体系有关。这次大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五部重要的法典后董必武被选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他莅任后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推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人民法院组织法大力改善新中国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各级人民法院严查审判作风问题。经查问题还真不少一些地方审判员的审判作风不正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组织法的顺利实施。湖南省人民法院在1954年年底对省内各地法院进行彻底检查时就发现,1951年至1954年8月期间绥宁县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25宗“放蛊”案件。省法院经过深入的调查查出14人是被蒙冤判刑的。错判的“放蛊”案件一经发现后立即进行了纠正和平反。董必武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认为这一案件在当时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绥宁县人民法院错判“放蛊”案件典型地反映了审判人员中存在的先入为主不深入调查指供诱供甚至刑讯逼供的错误审判作风。

董必武要求编辑古今断案经典的小册子,特别交待要将《聊斋志异》中的一则故事编进去

“放蛊”案件报告中共中央后董必武的心情并不轻松。如何对各级法院的审判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大家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形成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办案作风这是他不断思考的问题。考虑再三董必武想到一个办法。他指示有关人员把古今判案中一些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案例编成一个小册子。在编辑过程中董必武特别交待要将《聊斋志异》中的《折狱》的一则故事编进去。这则故事讲的是清朝顺治年间发生在山东淄川县境内的一件事:淄川城有一个西崖庄,村里有个小商人被人杀死在半路上隔了一夜他的妻子也上吊死了。商人的弟弟就告到官府。当时淄川县令叫费祉。他亲临现场去察验见死者裹在布袱中的五钱银子尚在腰上知道并非为财所杀。召集乡民询问情况也问不出什么头绪来。但他对谁都没动刑也不拘留一个人而是让他们都各自回家不要耽误农活。半年后差役因交纳赋税事逮捕了几个人内中有个叫周成的一到公堂就十分害怕当时表示愿意交纳赋税说着便从腰间布袱中取出银两交给费县令。费祉收验了银两后问:“你家住在哪里?”周成回答住在某村。费祉问:“你家距西崖有几里?”周成答:“五六里。”费祉又问:“去年被杀的商人是你什么亲戚?”周成答:“不认识这个人。”费祉听后勃然怒道:“人是你所杀还说不认识!”认真一审周成果然认罪,详细交待了杀死商人、逼死其妻的经过。

衙门里的公差都惊叹费县令破案如神可是不明白他是如何破的案。费祉说:“辨明案情并不难重要的是要随处留心。我在验尸的时候见商人的布袱上绣有万字花纹周成的布袱上也有这种花纹出于同一个人所绣,当我问他的时候他又说不认识而且神色惊惶语无伦次我就断定商人可能被他所杀。”在《折狱》中作者蒲松龄称赞费县令“‘随处留心’之言可以教天下之宰民社者也。”

1955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司法座谈会上按董必武的指示将编有《折狱》故事的那本新出的小册子发给参加会议的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各司法厅(局)长和部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要求他们组织所在系统的审判人员学习。这本收录了古今断案经典故事的小册子对全国司法人员树立良好的审判作风很有助益。

“随处留心观察”便是绝大本领

1956年2月8日董必武曾亲自为这本册子写了一段题词专门谈到了《折狱》中费县令“随处留心”的办案作风。题词说:“重证据不重口供是我们人民审判员进行审判时必须遵守的原则。但仅仅遵守这一原则是不够的人民审判员还必须从案件的各个侧面观察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发展才能作出比较客观的判断;最忌的是粗枝大叶漫不经心。这里选择的聊斋有一篇折狱,后面采了费祉先生几句话很好。费先生说:‘事情没有什么难办的总之要随处留心观察就得了。’‘随处留心观察’便是绝大本领。”

来源:《北京日报》2016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