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树青: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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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

——为纪念邓小平百年诞辰而作

吴树青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大贡献,就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基础。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的需要提出来的。

在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设想以前,长期以来流行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主流观念是排斥市场经济的。这种主流观念导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由竞争时代的无政府状态进行的深刻的批判。

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以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这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解决的问题。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通过价格、竞争等机制将社会劳动分配到各个部门,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在历史上,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最初出现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当时的市场经济完全由市场自发支配,没有也不主张任何宏观调控,认为只需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够了,政府的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不应当干预经济活动。这种单纯依靠自发的市场调节经济运行的方式,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整个社会无政府状态的严重恶果。1825年开始的周期爆发的经济危机虽然根源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但同自发的市场经济也是分不开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时候,对这种自发的市场经济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指出它使社会劳动和生产资料不能得到合理的安排和充分的利用,并带来严重的经济危机。马克思指出,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但它的表现形式是可以改变的。既然自发的市场经济这种分配社会劳动的方式已经被历史证明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取代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应当寻找其他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这就形成了后来关于社会主义必须用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的理论。

十月革命胜利后,开始了从实践上探索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表现形式问题。苏联曾经有一段时间实行军事共产主义政策,试图由国家直接控制生产和分配,消灭市场经济。1921年,列宁在总结了军事共产主义失败的历史教训后,提出了新经济政策,并以全部精力从事这一政策及其相应的理论的制定。列宁认为,在新经济政策以前,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必须从市场存在出发来改革经济工作,包括要求国有企业实行经济核算的原则,必须适应市场条件和市场竞争方法。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列宁说过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看法根本改变了。当然这里讲的根本改变,实际上只是对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看法上的改变,而不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原有观念的改变。当时的承认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还没有建成为前提的。列宁形象化地说,这是因为同狼在一起,就要学狼叫。同时,当时把允许市场的存在主要同小农经济的存在相联系,同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而没有也不可能同社会主义经济联系在一起,就是说在理论上没有改变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应当取消市场经济的观点。因此列宁逝世后,随着恢复时期的结束,大规模建设的展开,新经济政策也就终止。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苏联宣布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时,既没有分析它同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在成熟程度上的巨大差距,而是把这种建立在还不充分具备自身物质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分析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也没有考虑马克思对市场经济的否定,是在肯定它的历史作用前提下的扬弃,而是简单化、绝对化地把市场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的异己物一笔否定。根据当时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苏联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并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特征,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诞生后,在一个时期内确实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当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发生大危机并波及全世界的时候,苏联不仅是唯一避免了这场大危机的国家,而且迅速地发展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工业基础、特别是重工业基础,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不仅坚定了社会主义是以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而且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理论深入人心。上世纪三十年代西方国家一些工人代表团纷纷访问苏联,到苏联取经;战后不少取得独立的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纷纷表示要搞计划经济和借鉴苏联的模式,都证明了这一点。尽管西方经济学不承认计划经济优越于市场经济这个结论,但他们同样也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特征,而市场经济则是资本主义的特征。这样,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被看作是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属于经济制度属性的概念,不仅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公认,而且也成为东西方经济学界普遍认同的观念。问题只是在于对它们的价值判断有正面还是负面的不同。

但是,实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并没有始终一贯在实践中得到体现,它在一定时期表现出来的历史作用并不意味着这种经济体制在任何时候都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只能说是在当时历史情况下的恰当选择。现在看来,这种用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的计划经济模式不是社会主义普遍适用的经济运行方式,它只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建设规模比较小,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比较简单,实行以大量消耗能源、资源来增加数量为主要特征的粗放的生产方式时,才是必要的和有效的。因为在这种条件下,生产、需要和人们的利益关系都比较简单,发展的目标又比较集中、单一,计划机关有可能根据发展的目标,自觉地运用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和需要日益复杂化,以及国家粗放发展潜力的耗尽,这个体制的积极作用逐渐衰减,它的弊端日益明显地暴露,成为一种低效益、高成本、高浪费的体制。从六十年代开始苏联的经济增长率就不断下降,其他实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各国也是一样,从而比较普遍地提出了改革经济体制的要求。与此同时,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出现大危机以后,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资本主义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调控,过去那种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逐步让位于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出现了资本主义国家也有通过计划等手段调控经济的现象。因此,在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自然产生了关于利用有调控的市场机制改革计划经济模式的要求和探索。这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产生提供了实践根据。

关于社会主义能否利用市场机制来组织经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已经出现。当时在西方经济学家中发生了一场关于社会主义能否有效组织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的争论。争论的一方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没有市场、没有交换,不存在货币价格,无法衡量产品的价值,不可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则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仅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可以比资本主义做得更好。波兰经济学家兰格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表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就提出被称为“兰格模式”的“竞争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即社会主义经济可以用“试错法”模拟市场,取得资源的配置效率。但当时这场争论没有对现实的社会主义发生作用。这一方面因为它表现为西方经济学内部一场纯学术的辩论,双方都没有涉及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另一方面也因为苏联正是依靠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创造了经济奇迹。实践似乎已经证明了社会主义可以通过实行计划经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避免市场经济固有的浪费和破坏社会劳动的弊病。

当社会主义改革问题提出的时候,现实的需要使兰格设想的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的新模式受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者的注意,产生了各种改革的思想和方案。著名的如布鲁斯的“含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的分权模式、捷克经济学家奥塔·锡克的“竞争性市场经济模式”、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的《短缺经济学》,如此等等。但是,后来都由于不能突破只有私有制才能搞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最终都走向主张实行私有化、放弃社会主义的道路。

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曾经多次探索过怎样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早在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就对苏联模式的国家高度集权提出了疑问,认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三个方面。他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提出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陈云在党的八大的发言中就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在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机制和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允许保留一部分个体经营、一部分产品自由生产、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试图以此来改善所有制过分单一的忽视市场机制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八大以后,毛泽东提出要搞“新经济政策”,他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认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毛泽东还从我国商品生产落后的实际出发,明确指出我国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他认为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针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他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大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党的这些创造性的思想观点,为后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是,由于当时没有能够突破传统观念,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同社会制度紧密联系的制度属性,因此提出的改革措施至多只是加强一些市场调节的力度和作用,不可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总的框架。后来由于“左”的思想的发展,这种探索自然没有也不可能继续得到前进和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在中国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这一理论的形成,体现了邓小平关于中国的改革是把毛泽东已经提出、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的,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并且有进一步的发展的思想。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已经开始思考传统的关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观念是否符合实际的问题。他所以思考这个问题,是因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时候认识到过去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没有完全搞清楚,因此要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而最重要的是要探索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社会主义能够发挥出它固有的优越性。过去我们一直搞计划经济,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把经济搞得太死,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实践证明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的历史经验时指出,我们有些经济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管理、企业的组织这些方面,受苏联的影响比较大。这些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经营方法、管理方法、发展科学的方法,我们应当继承。他认为,学习资本主义的某些好东西,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因此他提出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应当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他认为,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

应当指出,邓小平在这里讲的市场经济同当时普遍公认的作为经济学范畴的市场经济不同,他一开始就把市场经济仅仅作为一种组织经济的方法和手段来考虑的。在邓小平使用的概念中,市场经济、市场调节、市场是同义语。虽然这样,但要突破长期以来被各方面普遍认同的传统观念,毕竟是难度很大的。因此尽管邓小平在197911月已经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问题,但在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前,我们党仍然在理论上对市场经济问题持比较谨慎的态度,把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加以区别。这一方面因为关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为全世界各派经济学普遍接受,突破它不仅有很大的难度,需要有足够的实际依据和理论论证;另一方面也因为国内外都有一些人竭力企图改变我国改革开放的性质,他们利用关于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把我国市场取向的改革歪曲为走向资本主义。因此在没有从理论上突破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同社会制度的关系,没有科学地解决市场经济是否姓“资”的问题以前,为了不致因为陷于空泛的争论而影响市场取向改革的推进,在公开的文件中没有使用市场经济这个提法。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伴随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开始是突破完全排除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这个提法得到了19829月党的十二大的肯定。虽然这一提法仍然坚持计划经济总体框架不变,但允许以市场调节名义出现的市场经济存在和发挥作用,毕竟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打开了缺口。接着是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的传统观念。198410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先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明确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虽然它同时还强调,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就总体说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但毕竟是理论上一个重大的突破。这种突破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一突破,认为它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说出了老祖宗没有说过的新话,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初稿。在此基础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取向改革实践的发展,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后来,又提出过“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从这些提法的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出,改革的实践是在不断提升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在实践中越来越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已经呼之欲出。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出现了许多的矛盾和困难,国际格局也发生重大变化。如何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使之得到更快的发展,理论上需要有新的突破。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式形成。邓小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者。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总结实践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一精辟论述,第一次从理论上破除了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到西方经济学一致公认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制度属性的陈旧观念,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和市场关系上的认识有了创造性的重大突破,为建立新的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邓小平提出的“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等一系列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思想束缚,实现了对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创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邓小平所以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原因在于他是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书本出发进行理论思考的。他紧密结合实际的发展,以实践为基础和动力,而不是拘泥于书本上的说法。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本主义的特征,理论上来自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批判。但马克思主义对市场经济的批判,以及关于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的结论,是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时代作出的。当股份公司和托拉斯等出现后,恩格斯已经对原有的理论作了一些修正。他说:“由股份公司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不再是私人生产,而是为许多结合在一起的人谋利的生产。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么,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0页)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在资本主义国家,过去那种市场经济已经普遍为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所取代。而我国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哪个部门、哪个地区、哪种经营形式运用市场机制越早,市场作用发挥得越充分,它的经济发展得就越快、越有活力,人民得到的实惠就越多;反之,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就受到压抑,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都较缓慢。这证明资本主义可以利用计划为它服务,同样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市场来为自己服务。实际表明不能认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是不同社会制度的根本区别。正是在深刻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推进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更快的发展,也为了回答中国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是否意味着要背离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的问题,邓小平在1992年初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用在总结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新的思想、新的观点、新的论断回答了搞市场经济是否意味着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一长期困扰着我们的问题,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推向新的阶段,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提出把全党全国工作的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同时,特别强调地提出了改革的任务,并着重指出:“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这个极其重要的论断指明了改革的总方向。这次会议以来,我国实际上一直实行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即不断在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但由于长时期内在理论上始终没有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同社会制度的关系搞清楚,因此始终回避市场经济的提法。根据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需要和邓小平多次谈话,特别是南方谈话的精神,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提法。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十四大报告也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样,经过长期的艰苦的探索,到十四大不仅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并且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明确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突破了长期以来不符合实际的传统观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

党的十四大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而且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作出了科学的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个定义说明了我们实行的市场经济同西方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既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性质,它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出发点是不再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看作是制度性范畴,而是看作是体制性范畴,看作资源配置的不同方式。作为一种手段和方法,它既不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也不体现资本主义的本质,不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下,其共同特点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经济活动要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实行优胜劣汰。从这方面看,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同西方国家没有多少区别。早在197911月邓小平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为什么不能搞市场经济时就指出,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在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因此虽然我们需要结合国情来探索实行市场经济的具体方法,但同时也应当积极借鉴西方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合理做法。

但是,市场经济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实行的,总是同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在于它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分配制度上,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更快更好地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为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

在历史上,市场经济都是同私有制结合在一起的。直到今天,不少人仍然认为只有私有制才能搞市场经济。而邓小平设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建立在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基础之上,而是同作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197911月邓小平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时,就指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它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在历史上,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强调的只是资源配置的效率,是实现公平竞争,而不管它的结果是否会造成社会不同成员之间的不断拉大的贫富差别,以及因此造成的阶级对立。实际上,市场经济本身是产生两极分化的重要经济根源。市场经济奉行的是优胜劣汰原则,优胜者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必然导致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市场经济本身不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而历史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也从来没有把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目标。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离开了共同富裕,不可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提出搞市场经济,目的不仅是为了使生产力得到更快的发展,而且是为了创造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搞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九十年代初期,邓小平就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但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离开了市场经济,不可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可能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因此,必须把实行市场经济同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结合起来。

所以,我们不是一般地讲市场经济,而是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

由于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四大以来沿着这一方向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我国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国经受住了国际经济金融动荡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严峻考验。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发展。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伟大事业。马克思主义老祖宗没有讲过,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干过,世界上没有先例,是一个伟大的试验和艰辛的创造,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探索、试验的过程。邓小平在1992年就说过,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就把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作为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为此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跨越、新的伟大实践,也是一项更加艰巨、更加宏伟的系统工程。应当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和政策,我们一定能够胜利实现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世界经济史上没有先例的伟大历史创举。具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应当对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表明处于和平崛起中的中国,有能力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世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北京大学(前)校长〕

(来源:《当代思潮》200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