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对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贡献——读《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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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对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贡献

——读《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马云飞

19572月,即毛泽东同志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提出人民内部的矛盾是一种科学、值得好好研究的建议不久,刘少奇同志带领调查组,深入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五省的工厂、矿山、机关、学校中,围绕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沿途作了多次重要讲话。4月回到北京后,他又利用陪同外宾的机会,在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对五省之行作了一次总结性的讲话,这就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在《刘少奇选集》下卷中的《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这篇讲话,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国内主要矛盾的论点,提出了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许多重要思想,对研究我们党关于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我们党关于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关于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规定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的思想,首先是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新形势和这种形势下显露出来的新的社会矛盾而提出来的。

1956年对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来说,是一个多事之秋。继苏共召开二十大之后,在波兰和匈牙利又爆发了群众性的动乱。这些事件,使得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社会矛盾比较充分地暴露出来。在我国,随着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新的社会矛盾也在不断产生,例如工人的就业问题,学生的升学和分配问题,各行业、各部门间的生活待遇问题,以及物价问题,住房问题等等,都是在人民群众中比较敏感和意见较多的问题。由于我们国家刚刚开始社会主义建设,在一些制度上还存在着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也由于在领导机关中存在着官僚主义的弊病,再加上国际上的动乱的影响,我国的一些地区也出现了风波,工人、学生中的闹事增多了。1956年冬到1957年春,在我国大约有一万名工人罢工,一万名学生罢课。怎样看待社会上暴露出来的这些矛盾,怎样汲取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对这些矛盾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处理,这是我们党中央首先是毛泽东同志反复思考的重大课题。

毛泽东同志在1956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曾经提出过:我所讲的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并且预见到,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一定还会遇到新的矛盾,新的问题。在“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一节中,他还指出,应当肯定还有反革命,但是已经大为减少。在这年年底发表的经过毛泽东同志修改的《人民日报》文章——《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中,首次提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的观点,并第一次使用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概念。但是,这篇文章主要是就国际范围讲的,而且把“人民内部的矛盾”看作是非根本性的矛盾。随后,毛泽东同志把主要精力转向国内,在19571月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他分析了国内闹事的现象和原因,提出:对在建设时期的阶级斗争和人民内部的斗争这个东西我们缺乏经验。革命时期的人民内部斗争很小,因为都集中力量去对付阶级斗争去了,建设时期剩下一部分阶级斗争,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的斗争,对于这个东西我们的经验不足,值得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并且强调提出,这是一种科学,应该好好研究。在这里尽管毛泽东同志使用的是人民内部斗争的提法,但由于是相对于阶级斗争而言的,很明显是在人民内部矛盾的意义上讲的。接着,他在227日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以更为准确的概念和更为周密的论述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在这篇著名讲话中,毛泽东同志提出的理论的基本点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两类,一类是敌我矛盾,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它可以不经过推翻现存的社会制度而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使社会主义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是推动我国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

从毛泽东同志这段时间思想发展的脉络可以看出,在国际国内客观形势发生变化、国内新的矛盾新的问题不断发生的情况面前,我们党中央首先是毛泽东同志,作为一个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注意汲取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根据中国的条件探索和研究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并且找到了新的理论基点,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列主义。

但是,怎样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不能期望一篇文章或一次讲话就能完全解决,它需要动员全党力量去进行反复探索。一个新的理论观点的产生,也有待于在实践中的反复验证和不断完善。国内新的社会矛盾的不断产生,引起了全党同志的极大关注,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提出,又给了全党同志以深刻的启示和指导。在这种情况下,1957年上半年全党和全国人民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党的许多高级领导人则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其中,刘少奇同志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是具有代表性的。

作为党的理论家和主要领导人之一,刘少奇同志一直十分注意研究我国在新的条件下产生的社会矛盾问题。建国后,他分工主管工会工作。1951年他读了邓子恢同志《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上的报告》和高岗《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两篇文章后,写了一篇读书笔记,对生产资料已经公有化的国营工厂内部矛盾问题作了深刻的分析。在读书笔记中,他提出,我们在国营工厂内部要处理的已经不是阶级矛盾和剥削关系,而是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关系,“这种矛盾和关系是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因此,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①他并且提出,这种矛盾和关系“已经在中国开始建立起来,在今后还会长期大量地发展”,“将一步一步地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一切新的上层建筑”②。遗憾的是,记载着刘少奇同志这些宝贵思想的读书笔记,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发表,只是今天才在《刘少奇选集》下卷中第一次问世。但它对于研究我们党关于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形成和刘少奇同志本人思想的发展,却提供了一份不可多得的珍贵文献。在19564月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的祝词中,他还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仍然有先进和落后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解决这种矛盾的基本方法,就是通过劳动群众的自觉的努力,通过教育和批评的方式,不断地把落后提高到先进的水平。”③正是由于刘少奇同志具有这样的思想理论基础,那么在毛泽东同志提出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作为一门科学好好研究的建议后,他立即表现出强烈的理论兴趣并运用于实际工作,就是很自然的了。

毛泽东同志1957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讲话后,刘少奇同志敏锐地感觉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思想十分重要,既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又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产生深远的影响。会议结束后,他立即约请了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单位的一些同志,南下五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调查中,他紧紧抓住社会矛盾比较尖锐和人民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利用访问、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听取了各界人民的意见,掌握了许多第一手的材料。同时,他认真研究发生的这些问题,提出了有许多指导性的意见。他在沿途各地的多次讲话中,宣传了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并反复阐明了他对社会实际问题的看法。他的这些讲话,对积极解决群众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引导各级领导同志实事求是地看待这些问题和意见,起了重要作用。

刘少奇同志在上海的这次讲话,就是他南下五省之行的总结。尽管这次讲话中的一些观点,在更严格的意义上讲,还有不周密的地方,一些问题的提法也有待于社会主义实践的继续检验和理论上的继续探讨,但是,这次讲话却反映了他在毛泽东同志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题目下,经过调查研究而从客观实际中抽象出来的一些独到的见解,一些直到现在仍然值得全党认真思索的重大问题。

刘少奇同志首先抓住的是全党全国各界人民在讨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时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现在国内的主要矛盾到底是什么?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针对这个问题,他明确回答说:“现在人民内部的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

刘少奇同志提出的这个论点,在我们党关于两类社会矛盾学说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这是在我们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和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作这样明确的表述,也不仅在于它体现了刘少奇同志在实践中勇于探索的理论勇气,而且在于它以更明确的语言概括了我国在三大改造完成后的阶级关系和政治形势,规定了我们党的主要工作方针。这个论点的提出,对正确引导人们认识我国的社会矛盾起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党内在如何看待社会矛盾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模糊的、不正确的认识。一部分同志认为,在我国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确立,今后的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已经不存在矛盾。这些同志的观点实际上是受了苏联理论界的影响。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反而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完全适应”,尽管50年代初他在事实和教训面前认识到了一些问题,但仍然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不但存在矛盾,而且正是这些矛盾的正确解决是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斯大林的以上观点在我国50年代理论界的影响是很深的。

另外一部分同志认为,我国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不但存在着矛盾,而且这种矛盾的性质仍然是对抗性的,是敌我之间的矛盾。本来,这个问题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已经解决了,已经明确宣布了阶级斗争的基本结束和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但是,1956年国际上发生的波匈事件和1956年下半年、1957年上半年在国内接连不断发生的群众闹事问题,却使这部分同志又迷惑起来。他们把这些事件的发生归结为敌对阶级之间矛盾的爆发,他们的思想还没有从革命战争年代的传统观念中转变过来,企图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处理这些问题。虽然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演说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并且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作为一个总题目,但这些同志却总想回到敌我矛盾是主要矛盾的结论上去。在讨论毛泽东同志的报告中,之所以提出敌我矛盾是主要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矛盾这个问题,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些同志的思想。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讲话中所说的:“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总想搞一个敌我矛盾是主要矛盾才好,以便于一棍子打死。”④

刘少奇同志的这个论点,澄清了这两部分同志的模糊的、不正确的认识。他分析说,现在不能讲敌我矛盾是主要矛盾,因为地主阶级经过土地改革已经消灭了,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经过公私合营也基本消灭了,当然,还剩下一点残余,剩下一点尾巴,他们中的少数人还可以进行破坏活动,对此我们应该提高警惕,但是这些人已经无法作为一个阶级在活动,不能把我们同他们的矛盾看作是主要矛盾。现在,人民内部的矛盾突出地大量地反映出来,同志们在讨论中提出了工人阶级与农民的矛盾,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人民群众与领导者的矛盾,以及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矛盾,无产阶级思想与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矛盾,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矛盾等等,那么,这些矛盾在今天的条件下,都表现为人民内部的矛盾,因此,应该讲,人民内部的矛盾已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在这里,刘少奇同志对三大改造完成后国内的阶级关系和政治形势所作的分析,是十分明确的。

刘少奇同志在讲话中还进一步指出,在现在国内矛盾比较尖锐的时候,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矛盾的客观性质,这是确定我们党采取什么工作方针和方法的必要前提。因为,“我们采取什么方针和方法来解决矛盾,不是凭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客观矛盾的性质决定的”⑤,“对矛盾的性质认识不清楚,矛盾的性质确定错了,在处理方针上就要犯错误;方针错了,那在一系列的具体办法上都要犯错误”⑥。由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由带对抗性的阶级矛盾转变为人民内部矛盾,那么,为适应这一客观矛盾的变化,我们党的主要工作方针和方法也必须从过去强调斗争转变到说服教育、团结的方法上来。针对党内一部分同志企图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来解决群众中的闹事的错误认识,刘少奇同志批评说:“我们共产党人不是斗争的嗜好者,我们在主观上没有必要去故意地、人为地使斗争激烈化,使斗争紧张起来,似乎非要斗一下我们才舒服,不斗一下就不过瘾。”⑦如果群众中闹起事来,我们的领导者不是想尽法子使群众闹事解消,使矛盾缓和,而是把人民群众当作敌人,强调斗争,激化矛盾,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刘少奇同志的这些重要思想,对于纠正党内一部分同志的错误认识和错误作法,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众中的闹事问题,起了重要的作用。

应当指出,刘少奇同志提出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国内主要矛盾的论点,并不仅仅是他个人思索的结果,而且体现了当时党中央作为一个集体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矛盾问题的共同探索。从毛泽东同志当时的一些讲话和文章中可以看出,虽然他没有这样明确的表述,但近似的思想是有的。当时党的一些文件和报刊的重要文章,也在不同程度上论述了这样的思想。毛泽东同志在1956124日写给黄炎培先生的信中说:“我们国家内部的阶级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人民内部的问题仍将层出不穷,解决的方法,就是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这样一种方法。”⑧在19571月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他这样分析了当时国内的政治形势:建设时期剩下一部分阶级斗争,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的斗争。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之后,他在3月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还讲过这样的思想:现在有好些同志一定要讲个人民内部的斗争为主,还是阶级斗争为主,他们的意思就是讲个阶级斗争为主才舒服一点,讲人民内部的斗争为主似乎就不大妙了,而我恰好要换个位。1957年夏季国内开始了反右斗争,我们党对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越来越“左”,尽管如此,他在7月中旬的一次座谈会上仍然提出,人民内部矛盾是提起一切的纲。

在毛泽东同志这些讲话精神的指导下,427日中央发出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中,要求“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作为当前整风的主题”。《人民日报》在4月至5月间,连续发表了《怎样对待人民内部的矛盾》、《全党必须认真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为什么要整风》等多篇社论,集中宣传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其中经毛泽东同志亲笔修改审定的《为什么要整风》一文,对国内的主要矛盾作了更为直接的阐述,并讲清了八大提出的主要矛盾同人民内部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在理论上的关系。社论说:“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敌对阶级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显然,党是面对着一种无论从党的历史上说来或是从我们整个国家的历史上说来都是完全新的形势和任务。敌对阶级间的矛盾既不复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党在国内问题上的主要任务,就成为团结全体人民来发展生产,也可以说,来同自然界作斗争。但是这并不是说,在新形势下的国内主要矛盾,已经变为人同自然界的矛盾。人类同自然界的斗争从来是而且永远是通过社会来进行的,通过一定的生产关系来进行的。因此,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必然仍然表现为人同人之间的矛盾,只是这种矛盾由敌对阶级间的矛盾变成了人民内部的矛盾罢了。”

很明显,刘少奇同志提出的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的论点,同毛泽东同志的上述思想是一致的,同党中央的精神也是一致的。它体现了我们全党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对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深度。

但是,刘少奇同志首次提出这一论点的上海讲话在后来为什么没有公开发表,而这一论点本身也没有见诸于其他文字?上面所引述的毛泽东同志的讲话为什么在当时也没有公开发表?这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毛泽东同志本人在上述讲话之后不久,随着反右斗争的扩大化,对国内阶级关系作了错误的估计,偏离了他原来的思想基点。在1957910月举行的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他宣布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同时期的另一次会上,他还说过,(我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文章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还说得不够,现在看得比较清楚了,现在右派分子疯狂进攻,就应该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的。在以后的实践中,毛泽东同志的这些思想不但没有纠正,而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显然,在这样一种理论气氛下,刘少奇同志的这篇讲话和其他反映这方面思想的文章是不可能发表的。

由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关系的判断上的失误,不但阻碍了关于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深化和完善,而且长期以来在理论界造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即认为这一学说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如何进行阶级斗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从属于党在八届十中全会提出的所谓“基本路线”的。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一学说受到了更为彻底的曲解,被说成是“阐明了社会主义阶级斗争的规律”,“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的战略思想和策略思想的理论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对关于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的再认识,恢复了它的历史本来面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春提出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现在,刘少奇同志这一论点的发表,为我们准确理解关于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本来含意,准确把握我们党在当时对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深度,又提供了一个珍贵的证据。

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上,刘少奇同志不仅注重从理论上给予科学的解答,而且注重实际问题的具体解决,注重对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

在共产党掌握了政权的国家里,发生部分的群众闹事,这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毛泽东同志就多次说过,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少数人闹事,是个新问题,很值得研究。他还进一步指出,群众闹事本身是坏事,但是,从中又可以发现我们工作中和制度上的问题,促使我们接受教训,改进工作,从这点上说,它又是好事。刘少奇同志在南下调查时也多次说过,对于群众中的闹事问题,我们不能草率处理,不能简单地压服,因为通过闹事,可以发现我们的问题。我们应以群众闹事教育我们的干部,教育我们的同志,教育我们党。如果经过几次闹事,我们的党就会成熟起来。

基于这样的思想,刘少奇同志在南下五省的调查中,十分注意研究群众中的闹事问题,把解决闹事问题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他根据调查中了解的第一手材料,对群众闹事的原因、解决的方法以及我们党的一些领导干部在解决矛盾时的不正确态度,作了深刻的分析。其中,提出了许多值得全党认真思考的重要思想。

首先,刘少奇同志提出,我们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对于社会上发生的矛盾和群众中的闹事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刘少奇同志的这一思想是针对党内一些同志的错误认识而发的。建国后,在我们党的一些同志身上滋长了骄傲自满的情绪,他们以“攻臣”自居,把功劳归于自己,而对于社会上发生的问题,则怪罪于群众,指责群众。他们忘记了自己肩负的领导责任。对此,刘少奇同志指出:“我们是在领导国家,站在领导的地位,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一切没有办好的事情,领导上都有责任。人民会来责问我们国家、党、政府、经济机关的领导人,而我们对这些问题应该负责任。”⑨他还指出,虽然一些问题发生的原因不在领导方面,例如群众中有不合理要求,过高的要求以及一些客观原因,我们领导也要承担责任,只要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向群众解释清楚了,矛盾就不会紧张起来。刘少奇同志这里向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体现了无产阶级执政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

但是,仅仅领导者承担责任,并不能真正解决矛盾,更为重要的是要找出引起群众闹事的原因。刘少奇同志认为,引起群众闹事的原因是复杂的,这里有客观现实与主观愿望之间的矛盾,有由于我们在工作中缺乏经验造成的偏差,也有群众中的不合理要求和少数坏人的鼓动,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在领导方面。他指出:“人民群众跟领导机关之间的矛盾,现在是突出地表现出来,而真正的矛盾产生在领导机关犯了官僚主义。”⑩“总起来讲,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是引起闹事的原因。”(11

官僚主义问题是刘少奇同志南下五省调查时重点研究的问题。他说过,在各界人民群众对党提的意见里面,主要就是领导上的官僚主义问题。官僚主义在当前的主要表现,一是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党内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摆正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他们认为自己是管群众的,而群众是听自己管的,自己的话群众必须听,群众的意见自己却可以不听。因此,在工作中,对群众强迫命令、说了话不算数、签订了合同不兑现,而且也不作解释等事情时有发生,引起群众的不满。对于这些同志,刘少奇同志批评说:“我们党、政府、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人,本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社会的公仆。现在我们有的同志已经变为老爷,把人民群众当作仆人,自己还不自觉”(12)。他并且告诫全党的同志,我们的干部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作跟自己一样的人看待,我们就会失去人心。“我们要信任群众,群众才会信任我们。不信任群众,群众是不会信任我们的”。(13

官僚主义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对待工作和矛盾的态度问题。由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不久,许多体制和政策还不完善,因此,在全国各地都积累了许多问题,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也提出了许多合理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以求问题的尽快解决。可是,我们的一些干部却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长期不解决。这样,群众中的要求和问题越积越多,就可能使矛盾激化起来。刘少奇同志在调查中仔细研究了一些群众的闹事,他指出,在我国,政治性质的罢工、罢课、游行、示威很少发生,也不容易发生,群众中的闹事几乎全部都是为了经济性质的切身问题。开始时,群众只是讲闲话,提意见,提要求,如果没有结果就开会,告状,出墙报,如果还没有结果就请愿,就闹事。因此,如果我们的领导机关在群众只是讲闲话、提意见、提要求的阶段就积极进行解决,那就不会使矛盾激化,也不会闹起事来。闹事往往是领导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引起的。刘少奇同志提出,各级党委对群众提的意见和要求要当作大事来抓,要号召工人、学生、机关职员提意见,提要求,对于这些意见和要求,能够办到的一定要办,不能办到的要向群众解释。这样,就可以使人民中间积累的问题主动解决了,就可以避免闹事。

官僚主义还有一个主要表现,是我们的某些领导干部对生活待遇要求太高,脱离了群众。这里面有我们的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也有制度上的问题。刘少奇同志在调查中不但听取了群众对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多拿奖金、为亲属安排工作等问题的意见,而且亲自察看了一些工厂的干部宿舍和工人宿舍。在某些工厂中,工作人员的待遇等级分得很清楚,领导干部是一种房子,中层干部是一种房子,工人是另一种房子,甚至宿舍里和办公室里配桌子、沙发、凳子都是有等级的。对于这种情况,刘少奇同志表示了一种担忧:“我看在这个地方是不是开始萌芽了一种等级制度,社会主义之下的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是一种封建制度,我们抄袭了封建制度。”根据国内的经验教训和波匈事件的教训,他接着指出:“如果有这种制度开始萌芽,我看应该废除。那些生活待遇上要求很高的人我看是危险的,将来会跌交子。这方面我看应该有所改变。”(14

对官僚主义的这些主要表现,刘少奇同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但同时他又指出,人民群众与我们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者之间的矛盾,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矛盾(除开少数特别恶劣的、顽固的、反人民的官僚主义者以外)。因此,对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的同志,还是要采取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达到团结的方法。对于群众中一些对犯官僚主义错误的人的过分行动,也要进行教育。这样,才能达到既解决问题,又教育同志的目的。

刘少奇同志指出,对待群众的闹事问题,应该采取团结、和解、以理服人的办法来解决。在这里,他着重批评了党内的一种错误作法。群众中闹起事来,我们有的领导人不去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不去调查群众的要求是否合理,不去检查自己工作中的缺点,而马上在群众中划分敌我界限,查人家的动机,查人家的历史,然后抓住一些枝节问题上纲上线,当作反革命处理。刘少奇同志指出,这是根本错误的作法,实际上是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对立面了,而很多可以解决的矛盾,这样处理就会人为地紧张起来。他还进一步指出,即使在群众闹事中有反革命分子参加,也要当作人民内部问题处理。因为在今天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反革命分子不可能用反革命的纲领和口号鼓动群众闹事,只能利用群众中的切身经济问题和政治思想问题来挑起矛盾。只有把群众的问题处理了,使群众安定下来,才会使反革命分子暴露出来。不解决群众的问题,就不可能肃清反革命分子。

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刘少奇同志不仅注重克服党内的缺点和采取正确的方针,而且从国家的一些体制和计划上提出了问题。在调查中,他敏锐地感触到分配领域的问题。他多次说过,现在所有制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是分配中的问题突出出来了。群众中提出的工资问题,生活待遇问题,住房问题,等等,这些都属于分配问题。另外,从国家体制和计划的角度讲,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军政费、文教费、各个生产部门的费用之间的比例关系,也都是分配问题。他提出,分配问题属于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应当从这些方面着眼,理顺这些关系,就会调动起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他在讲话中几次提出,分配问题是社会主义制度中新产生的问题,同志们要好好研究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刘少奇同志作了过细的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从中体现了他对人民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今天看来,无论是他在理论上的建树还是在实践上的运用,都是我们党关于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留给后人的一笔珍贵财富。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⑨⑩(11)(12)(13)(14)《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93196300302301302303302306307307304305页。

⑧《毛泽东书信选集》第515页。

(来源:《刘少奇选集下卷学习研究文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