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关于作家的修养等问题》一文的版本修订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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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关于作家的修养等问题》一文的版本修订情况

马云飞

最近由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刘少奇选集》下卷,收入了《关于作家的修养等问题》一文。这是刘少奇一九五六年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期间,同作协负责人周扬、刘白羽的谈话。这篇文章曾于一九八○年首次发表于《文艺研究》一九八○年第三期,后收入《中国文艺年鉴(一九八一年)》和《党和国家领导人论文艺》(文化艺术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一书。在这次收入《刘少奇选集》下卷时,我们根据新发现的档案材料,对上述版本又作了校订。

在一九八○年中共中央作出为刘少奇平反的决定之后,《文艺研究》为了怀念和学习刘少奇,发表了这篇文章。当时,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刘少奇的档案材料散失十分严重,这篇文章的原始档案材料经多方查找未能找到,不得已采用了“文革”期间批判刘少奇时编印的《刘少奇言论集》中的稿子,经参加这次谈话的当事人阅看并经过正常的审批手续后整理发表。

在这次编辑《刘少奇选集》下卷的过程中,我们对这篇文章的原始材料又作了进一步的查找,在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的协助下,终于找到了周扬传达刘少奇谈话的原始记录稿。从文字核对中可以看出,《刘少奇言论集》中的稿子就是根据这个记录稿整理的,但在整理中却把周扬在传达时所作的情况介绍和说明也作为刘少奇的谈话内容了,而这二者在记录稿中是完全分得清楚的。如,周扬在传达关于稿酬问题时说:“稿酬不合理,不但作家有这个反映,非作家也有这个反映。稿费订得太高或太低,都是不妥当的。文化部去年拟定了一个稿费条例,中央也看过,现在决定把这个稿费条例交给作家协会理事会充分讨论一下,根据作家的意见做最后的修改。少奇同志讲:稿费条例应在作家中间作充分讨论。”可以看出,在这段话里,除最后一句话是刘少奇的意见外,其余都是周扬介绍的情况,但《刘少奇言论集》中却删去了“少奇同志讲”几个字,把这一段话都作为刘少奇的话了。又如,周扬在传达刘少奇关于提高作家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热情的意见时,曾对作协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的情况作了一段介绍:“这次会议的积极性很高。这是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热情。在我们会议上批评了有些作家的劳动积极性不高,社会主义的热情也不高,有的作家也做了自我批评。少奇同志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刘少奇没有参加作协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并不了解会议的情况,这段话显然是周扬的介绍,而《刘少奇言论集》也在删去“少奇同志认为”几个字后把它作为刘少奇的话了。

本着尊重历史、对作者同时也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刘少奇选集》下卷中改正了上述错误,恢复了刘少奇这次谈话的原貌。这是需要让广大读者了解的。

(来源:《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