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少奇“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思想的再考察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3   
分享到 :

对刘少奇“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思想的再考察

马云飞

在领导我国经济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刘少奇提出过许多极有价值的经济思想。其中,“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是一个重要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基本点,是主张运用价值规律、市场调节、经济竞争、专业化管理等经济手段(并不完全排斥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引导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运行,使之按照经济建设自身的客观规律正常发展。

在已发表的回忆文章和研究文章中,一般认为刘少奇的这一观点是在60年代初期为调整国民经济而提出的,笔者也曾赞同这一说法,并在有关文章中作过论述。近来更为系统地研读了刘少奇有关新中国经济建设的论著,感到上述说法并不全面。统观刘少奇建国前夕及建国后十几年的经济思想和实践活动,应当得出这样的认识:“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是刘少奇经济思想中贯穿始终的核心观点,是他对如何领导我国经济建设的基本思路的一种理论表述。

本文试就这一新认识对刘少奇“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思想作一简略考察。

刘少奇的这一观点在他为新中国经济建设构思蓝图的时候就已作过明确表述。

中国共产党人对新中国建设蓝图的具体构思工作,是在与蒋介石反动政府进行军事战略决战的同时展开的。19489月,即三大战役发动前夕,中共中央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政治局会议,详尽讨论了对新中国经济的设想,标志着经济建设事业已经正式列入党的议事日程。以此为开端,到建国初期的最初几年中,中共中央对新中国经济建设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在基本思路和大政方针上取得了共识。

这一时期,也是刘少奇理论思维比较活跃的时期。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决策人之一,刘少奇对新中国经济建设方针的探索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他不仅参与了党中央对经济建设方针的制定,而且在他的讲话和著述中,系统地阐述了对新中国经济的构想。这些构想,在总体上同党中央制定的建设方针是一致的,在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和侧重点上,又有着独到的见解。

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经济的构想大体是:新中国要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也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带过渡性的“特殊的历史形态”①,在我国将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②新民主主义社会由5种经济成分构成,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这5种经济成分在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都将得到相应的发展。由于国家在资金、人力、物力上的集中支援,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会发展得很快,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会得到发展,但发展速度相对要慢些,比重相反会减少。以农民和小手工业者为主体的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也会发展,并更多地以合作社的形式组织起来。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就是正确引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健康发展,并积极创造条件,避免资本主义的前途,实现社会主义的前途。而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如何引导以农民和小手工业者为主的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

这两个问题也是刘少奇思考的重点。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用“和平的经济竞争”的办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用商业的办法,用组织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引导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主张。

刘少奇认为,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新中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适当发展,对于国民经济是有利的;另一方面,它又处在和国营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竞争的地位,“它的发展方向是要走旧资本主义道路”。③刘少奇提出,对于它有利的一面,我们应当采取扶持和帮助的态度,并且是在较长的时期内“城恳地发展它”。④而对于它不利的一面,我们则应采取限制和斗争的态度。“我们与资产阶级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个斗争的结果,将决定新中国的性质。如果我们对这点不觉悟,在方针上犯了错误,是危险的。”⑤但同时,也要防止过早地采取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用对待封建主义的办法来对待资本主义同样是危险的。

那么,在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问题上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呢?刘少奇在19489月写的《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社》一文及当年9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和12月召开的华北财经委员会会议上多次提出:要用“和平的经济竞争”的办法。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经济竞争,“就是不以行政手段为主”,“是在大体相同的条件下,看谁经营得好”。⑥之所以采取这个政策,是因为对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官僚资本和阻碍国计民生的投机资本可以采取没收或禁止的措施,但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并对经济发展仍然起到积极作用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却不能简单地没收或禁止,“必须在和平的合法的经济竞争中证明了新民主主义制度优于旧资本主义制度之时,旧资本主义才会让位于新民主主义”。⑦

在这里,刘少奇实际提出了执政党如何对待多种经济成分的基本思路。这就是不应简单地使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来禁止或限制某种经济成分的发展,而应当采用经济手段,使各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在平等的条件下,在法律的保障下展开竞争,在竞争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以实际成效证明新民主主义制度(以及后来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刘少奇的这个思想,不但在当时对指导我们的工作起了重大作用,在今天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一个小生产占极大优势的农业国家,这是新中国建立之后面临的基本国情之一。在这样的国家中,如何把小生产者组织起来,纳入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之中,并为以后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创造条件,是我们党如何领导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又一关键问题。刘少奇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用商业的办法,用组织供销合作社的办法”组织小生产者的重要思想。

刘少奇认为,在小生产者占优势的国家中,千千万万分散的、独立的小生产者是经过一种商业关系把他们相互联系起来,并把他们与大工业联系起来,构成国家和社会的经济整体。“商业在这种经济体系中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⑧如果我们把握住商业这个国民经济运行链条中的重要环节,我们就能掌握领导的主动权,“小生产就能发展,并能与整个国家经济配合,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向新民主主义的方向发展。”⑨显然,刘少奇在这里所说的商业,就是市场经济的另一种表述。他在这一时期还说过:“谁领导了市场,谁就领导了国民经济”。⑩刘少奇提出,在农村中掌握市场的最好形式,就是在广大范围内组织供销合作社。

合作社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就在根据地内大力提倡的一种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在构思新中国经济蓝图时又把它列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主要成分之一。但在以往的实践中,更多地是注重生产合作社,而忽略了供销合作社。刘少奇提出的组织供销合作社的思想,在我们党的合作社理论中是一个创见。这个思想提出后,党内曾有些同志提出“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哪个重要”的问题,这实际反映了党内一部分同志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的倾向。针对这种倾向,刘少奇进一步阐述了他的思想:商业是建立在生产的基础上,但反过来又可以支配生产。我们要重视工业,重视农业,同时也要重视商业,“这三者是有机体的配合,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国历史上,有“重农轻商”的传统观点,在我们党内,也有重视工农业而忽视商业的倾向,这是不对的。在资本主义占有商业绝对优势的今天,组织供销合作社更是一个关键,“因为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而必须用商业的方法战胜资本家”。(11

刘少奇在这里提出的在农村中要重视商业,重视市场,用组织供销合作社的办法把广大的分散的小生产者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向集体经济的设想,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一方面它点明了中国农村的发展趋势,这就是要加强商品意识和市场机制,走出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状态,同社会化大生产紧密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又指出了我们对广大小生产者的组织途径,这就是要利用商业等经济手段逐步地加以引导,使这些分散的落后的小生产者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轨道上,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看到自己的切身利益)组织起来。可以设想,如果我国的农村经济能够按照这样一条思路发展下去,将会少走许多弯路。当然,历史是无法假设的。

由于种种原因,刘少奇对新中国经济的一些构想,包括用“和平的经济竞争”的办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用“商业的”、“组织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引导小生产者等重要思想,在实践中没能完全得以实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工商业公私合营运动的开展,使得我国的经济以行政命令、甚至是群众运动的方式较早地进入了社会主义。关于较早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社会主义步骤的得失及经验教训,超出了本文所要议论的范围,不加评说。就刘少奇本人而言,虽然他的一些设想被否定,他也接受了既成的事实,但“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思想却一直没有放弃,并在新的形势下进行了更深入的探索。

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个体制,基本上是按照苏联的模式建立的,以强调中央高度集权,按行政区域、行政层次的组织原则,用行政命令方式管理经济为基本特征。在这个体制下,生产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生产资料由国家统购包销,物价由国家统一制定,劳动力由国家统一安置。这种体制在产生和建立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合理性,在经济建设刚刚起步的阶段也起过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不断提高,它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领导我国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刘少奇逐渐感受到现行经济体制的弊端。从他50年代中后期的著述和讲话中可以看出,一方面他深入实际,从调查研究入手,参与了我国重大经济建设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另一方面他又对国家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切中时弊的意见,并试图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以纠正,探索一条新的道路。尽管在这个时期中,我国刚刚起步的经济还处于上升阶段,在实践中没有受到大的挫折,主观上对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还缺乏迫切感,再加之国内政治气候和国际环境的干扰,刘少奇的主张和建议在全局上没有形成重大影响,但深入考察他的思想脉络,可以看出,“按经济方法管理经济”仍是他的基本思路。

1955年底至19563月,刘少奇为准备起草中共八大政治报告,先后约请了国务院30几个经济部门的负责人座谈。在座谈中,刘少奇详细了解了国家经济的实际情况,并对各部门各行业今后的发展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重要意见。在同商业部和供销合作总社的负责人座谈时,刘少奇针对我国商业系统不了解市场情况、强行用行政命令向下压货的官商作风批评说:这不叫做生意,这是战争年代供给制的分配方法,应当批判。他要求,我们的商业部门“必须做大量的工作,去了解人民的需要”,“对于人民的需要,你们应当比资本家更敏感”。(12)在同纺织工业部负责人的座谈中,他针对轻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式样陈旧,品种花色单调,造成产品积压的现象提出:“工业部门要根据人民的需要进行生产”,“这是客观规律,不能违背”。(13)不言而喻,刘少奇所说的人民的需要就是市场的概念,也就是说,我们的生产部门、商业部门不能凭主观想象办事,应当按照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来安排生产和销售,如果我们对市场状况熟视无睹,不会做生意,那么就必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之后,刘少奇的思想又有了新的发展。八大以后,我国开始了全面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发展的同时,矛盾和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特别是在高度集权的、以行政命令为主要管理手段的计划经济同多种多样、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之间,矛盾和问题暴露得更为明显。针对这种情况,刘少奇提出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既要有计划性,又要有多样性和灵活性”的重要思想。这个思想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

首先,这一思想是对单纯实行计划管理体制的反思。他在195734月间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五省调查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多次提出,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人们对商品的需求有几万种、几十万种,而我们的经济计划只能计划那么多少类,这就把经济搞得简单了,呆板了。再加上我们的经济部门机关化、官僚化,不根据实际情况办事,问题就更加突出。他告诫全党,我们一定要避免苏联走过的老路,以苏为鉴:“苏联在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他们只有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只讲究计划经济,搞得呆板,没有多样性、灵活性。”(14

其次,这一思想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内在要求的表述。刘少奇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社会化大生产,它应该也能够做到比资本主义经济更具有优越性。计划经济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特征,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既要有计划性,又要有灵活性、多样性,比资本主义经济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真正体现。正如19575月他在高级党校关于整风问题的讲话中所说的:“如果我们的经济还不如资本主义的经济灵活、多样,而只有呆板的计划性,那还有什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呢?”(15

第三,刘少奇从这一思想出发,结合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和主张。这主要包括:(一)要利用自由市场。刘少奇认为,自由市场是国家市场的补充。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来说,自由市场有破坏性的一面,也有有利的一面。对自由市场不能简单采取取缔的办法,而要采取“经济竞争的方法”。在同自由市场的竞争中,国营经济可以从中学到好多东西,并且由于国营经济有雄厚的实力和国家的支持,一定可以竞争过自由市场,而不会被自由市场所操纵。用经济竞争而不是用取缔的办法对待自由市场,好处就在于可以使我们的经济搞得更灵活和更多样,更大程度满足人民的需要。(二)要利用价值规律指导生产。刘少奇认为,经济计划是主观的,市场需求是客观的,客观实际要比主观计划丰富得多,只依赖经济计划指导生产,不可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因此,“我们不能用计划指挥生产的东西,就让价值法则来指挥它生产”(16),在价格、资源配置、商品分配上采取灵活的政策,这样,就可以使生产符合客观的要求。(三)要给企业以更大的自治权利。上级行政机关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妨碍了企业的主动性和机动性,是我国经济体制中长期存在的弊端,也是把经济搞得呆板、没有生气的重要原因。刘少奇多次提出,国家经济机关应该超脱些,“认真把该管的事搞好,而不要去管那些可以不管或者不该管的事”。(17

除上述思想外,刘少奇在50年代中期还提出了许多具有改革意义的思想。例如在农村中注意调整生产关系,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要小一点,以利生产力发展的思想;要允许私人开办工厂,在95%的社会主义经济中有5%的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可怕的思想;改变由国家统统包下来的用工制度,根据生产需要采用合同工、临时工的思想等。可以看出,在这些主张和建议中,都蕴含着要遵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用经济手段来领导经济的理论内核。但是,刘少奇提出的这些主张和建议,由于50年代后期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的“左”的错误的发展而失去了继续试点和推行的条件,继而刘少奇本人由于种种原因也卷入了“头脑发热”的涡流,没能在实践中取得成效。这是沉痛的教训,也在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留下了遗憾的一笔。

进入60年代以后,“左”的指导思想在经济战线上造成的恶果愈来愈明显暴露出来,国民经济陷入危机之中。严酷的现实,使刘少奇很快冷静下来,他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一起,采取果断措施,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阻止了国民经济的大滑坡,并在三年调整工作之后,使国民经济呈现了上升趋势。

但是,复苏之后的国民经济很快又走上了过去的老路,一些旧的弊端仍然存在,并且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矛盾愈来愈尖锐,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刘少奇敏锐地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探讨。

在这个时期,刘少奇再次提出“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思想。同建国初期及50年代中期相比,刘少奇再次郑重提出这个思想,既是他一贯思想的延续,又有很大的不同。因为,经过十多年经济建设实践的锤炼,“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思想不仅仅是一种带有某种理想色彩的构想,也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次,而是充盈着对走过道路的深刻反思和对现实问题的紧迫要求,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196310月,刘少奇在同薄一波等工业部门的负责人谈论我国工业战线的问题时,曾充满忧虑地说:我们现在实行的领导经济的办法是一种“超经济的办法”,“不是资本主义的办法,是封建主义的办法”。(18)两个月后,他在另一次谈话中又说:我们现在实行的用行政办法管理企业的办法,实践证明不行。这个问题,苏联没有解决,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解决,我们也没有解决。我们是个大国,将来工厂越来越多,究竟怎样管理,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从刘少奇表露的这些思想中可以感到,正是对现实状况的担忧,促使他下决心来解决经济管理体制问题。

应当看到,在这个时候提出解决我国经济管理体制问题,同50年代相比,难度要大得多。一方面,由于我们旧有的经济体制积弊已久,改变它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承担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以来,“左倾”错误进一步发展,政治因素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制约和冲击愈来愈大。但正是在这种困难的境地中,体现出了刘少奇勇于实事求是,勇于承担风险的可贵精神。

“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是刘少奇试图变革我国经济体制的总体设想。从这一设想出发,他在实践中主要抓了工业管理体制和流通管理体制的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在当时引起较大影响的试办托拉斯的尝试和对物资工作的改革试点。

托拉斯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是为了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由许多生产同类产品和与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的专业公司,是一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组织形式。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曾对这种经济组织形式表示了极大的热情。在我国经济建设刚刚起步之时,刘少奇等人也曾谈论过这种经济组织形式。这次,刘少奇重新提出这一设想并付诸实践,其主要目的,就是试图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先进的管理经验,尽可能减少行政机构对生产企业的干预,使我国的生产活动能够在符合经济规律的正常轨道上运行,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正如他在同薄一波的谈话中所说的:“资本主义管理企业的经验,特别是搞垄断企业的经验要学习,”“组织专业公司管企业,可能比行政机构管得好一些。”(19

在刘少奇的建议下,我国于19633月建立了第一个具有托拉斯性质的联合企业—一中国烟草工业总公司。到1964年下半年,又相继成立了盐业、煤炭工业、汽车工业、纺织机械工业、橡胶工业等12个托拉斯式的总公司,托拉斯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在这期间,刘少奇多次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座谈,对我国托拉斯企业的性质、作用、特点,托拉斯企业同行政领导机关的关系,托拉斯企业内部新产生的各种矛盾,以及在试点过程中同旧有经济体制的协调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指导了托拉斯试点工作。在短短的两三年中,托拉斯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2个试点行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明显得到提高。

当然,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在60年代所试行的托拉斯管理体制还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它没有突破计划经济的框架,不是面向市场的产物,而是一种主要对政府经济计划负责的组织形式;其次它过分强调了中央的高度集中统一,而忽略了调动地方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但就其组织专业公司、减少行政干预的思路来说,已为当时的经济体制注入了很大的活力,对传统的工业管理模式是一个有力的冲击。

生产资料的管理和流通是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环节。长期以来,受苏联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式的影响,我们一直否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在国营企业范围内,实行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纵向管理体制和产品统一调拨的分配方法。这种方法,人为地造成了很多矛盾:首先生产部门的经营自由权和独立核算权得不到承认,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其次由于单纯的行政手段无法及时预测复杂的市场情况,造成一些企业物资积压而另一些企业物资短缺的混乱状况,各企业的采购人员“满天飞”。

刘少奇在50年代就对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传统观点提出了疑问。在1956年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他在一次插话中曾提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个观点恐怕还值得研究。”1959年在海南岛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学习讨论会上,他又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把生产资料当作商品来搞,我们应比他们搞得更好。”1962年以后,随着中央调整国民经济各项重大措施的落实,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对物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刘少奇感到,在这种形势下,物资工作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1962年到1965年,刘少奇亲自抓了物资工作的改革试点。一方面他组织调查组,布署了石家庄、无锡等城市的调查试点工作,一方面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一起对试点工作的途径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先后8次召开物资工作的专门会议,发表了许多指导性意见。这些意见的基本点是:(一)要改变物资管理工作“散”的状况,要集中统一管理,但集中统一管理的目的是为生产建设服务;(二)物资部门要学习商业部管理商品的办法,“实际上物资部门也是商业部门,是管理生产资料的商业部”(20),“物资工作就是个市场,是生产资料的市场”(21);(三)物资部门要“干预生产”(22),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在这期间,他还设想成立“第二商业部”,把物资工作纳入商品管理的范畴。在这里,刘少奇实际提出了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可以作为商品流通的思想,为我国物资管理工作冲破单纯行政管理的老框框,引进市场机制开拓了一条新路。

从刘少奇60年代抓工业管理体制和流通管理体制的思想轨迹和实践活动可以看出,经过十几年经济建设的实践,特别是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期的曲折道路,刘少奇“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思路更加深化、更加具体了。当然,在计划经济的框架还没有被触动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改革思路还不可能带来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在这方面,要走的路还很长,还很艰巨,还需要更加成熟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动因,但就刘少奇提出的“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思路和他为此所做的努力来说,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无疑是一次可贵的探索,并为我们留下了极有启迪意义的思想财富。

注释:

①②《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47页。

③同上书,第10页。

④同上书,第48页。

⑤同上书,第46页。

⑥同上书,第51页。

⑦同上书,第15页。

⑧⑨同上书,第12页。

⑩(11)同上书,第55页。

12)同上书,第286页。

13)同上书,第284页。

14)(15)《刘少奇论党的建设》,第678页。

16)《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334页。

17)《刘少奇选集》下卷,第233页。

18)《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528页。

19)同上书,第526页。

20)同上书,第517页。

21)同上书,第548页。

22)同上书,第513页。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来源:《刘少奇与新中国建设》199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