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的重要发展
生态文明是当代中国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中共十七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大会报告,十八大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维度。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辩证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处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既丰富和发展了生态文明思想,又在不断完善制度、推进行动中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一种新常态。
一、生态文明民生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新认识
在“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下,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的民生价值和现实意义,并赋予其新的内涵。
第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强调良好生态环境对人类生存的基础价值,并把清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人民的基本人权。这是关于生态系统环境价值的新认识。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宜人的气候、整洁的空间不仅是人们生命存在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促进人们生命安全感和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然而雾霾、水土污染、酸雨、温室效应等生态问题和相关健康问题也日益凸显。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环境恶化一起,使人民群众原来被遮蔽的生态需要逐渐凸显。“雾霾”和“APEC蓝”的社会流行语、微信圈里此起彼伏的雾霾蓝天对比图片,反映的正是人民希望驱散雾霾、呼吸新鲜空气、享受宜人气候和健康生活的生态需求。“人民群众过去是‘求温饱’,现在是‘盼环保’”[1],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待和迫切需求,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反复强调良好生态环境对人民幸福的基础价值,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2],“头顶着蓝天白云,在清洁的河道里畅快游泳,田地里盛产安全的瓜果蔬菜……是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朴素的理解和对环境保护最起码的诉求”[3]。在2013年5月发布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中国政府首次把清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看做人民的基本人权。
第二,重申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强调绿水青山的优先地位,提出“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这是对生态系统生产力价值的新认识。建国以来,在以增加和提高物质生产为主的强国富民背景下,党和政府一直较为重视开发自然的生产力价值。“变水害为水利……使江河为人民服务”[4],“发展才是硬道理”[5],“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资源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6],在总体上遵循着发展生产力为主、生态维护为辅的逻辑思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在重申“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同时,突出强调了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优先性,认为当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发生冲突时,应以绿水青山为先。“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买不来、借不到的财富。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行,殷实小康但环境退化也不行”[8],我们“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9]。
第三,从民族未来、社会发展、人民期待、中国梦实现等方面系统阐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价值。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生态文明和人民幸福、民族未来等紧密结合在一起。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民族未来、社会发展、人民期待、中国梦实现和全球气候变化的角度,作出了“必然选择”、“迫切需要”、“基本要求”、“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的系统阐释。其中,习近平关于“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0]的论述,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存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一直以来,我们都认为自然环境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免费资源,而把生态环境视作“公共产品”的提法不仅凸显了良好生态环境的珍贵,赋予其应有的经济意义,更突出了其“公共性”的生存价值和公平品质,有利于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第四,把生态文明建设与当代中国的生态问题和未来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提出了“两个清醒认识”的论断。面对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生态环境不断退化的严峻形势,习近平鲜明提出“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1]。两个“清醒认识”一方面从大气污染等生存环境恶化的倒逼角度指出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揭示了中国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艰巨性,说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刻不容缓;另一方面,从人民幸福和民族未来的正面建设维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必须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护生态环境,高度重视和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12]
二、人与自然共生发展的整体把握和新设计
在人类和其他生命以及无机环境所组成的生态系统内,人类既因为强大的主体能力而使自然不断烙上人类的印迹,同时亦通过能量流转和物质循环而与其他动植物、大气、水等组成一个有机体,同存共生。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辩证看待人与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并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
第一,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遵循自然规律,进行整体设计。在人与自然同存共生,人类实践要遵循自然规律方面,邓小平曾指出“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充分注意对自然生态的影响”,“要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合理调整农业结构”。[13]习近平以尊重自然的唯物主义精神,从相互联系的角度把人与自然组成的生态系统称做一个“生命共同体”,并主张整体对待人与自然组成的有机生态系统,系统设计生态文明建设。他说:“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因此,“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14]
第二,立足全局与战略的高度,强调在“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思考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联系,统筹考虑,全盘设计,深度融合,并在实践中促进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协调发展。经济建设方面,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摒弃粗放增长,节约资源、优化结构,将经济发展控制在自然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之内,不断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经济增长速度再快一点,非不能也,而不为也。”[15]要“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16],“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推动新兴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17]。政治建设方面,通过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和官员的生态责任,完善法律、税收政策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政策、设施等条件保障,促进环境公平。社会建设方面,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居”环境,推动人们生活方式的革新等,建设“生态示范区”和“绿色居住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全可以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18],“城市规划建设的每个细节都要考虑对自然的影响,更不要打破自然系统……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19]。文化建设方面,努力通过多种形式的生态教育,在全社会开展“光盘行动”,针对政府机关出台“八项规定”,在日常生活、用车、用房、节电节水节粮、提高物品利用效率等方面极力倡导从“越多越好”的消费主义转为“更好与更少完美结合”的低碳绿色消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珍爱自然的生态文明新风尚。这样,经济层面的基础作用、政治层面的制度保障、文化层面的精神支撑、社会层面的生活显现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才能整体推进生态文明深入开展。
第三,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对生态文明建设自身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整体规划,就国土空间开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治理、城市发展、环境公平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形成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系统结构”。在重申“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20]的同时,习近平突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陆海统筹,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21];资源节约利用方面,坚持把节约资源作为生态环境根本之策,高度聚焦能耗减排。对此,习近平指出:“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22]李克强同志明确表示要“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23]。环境治理方面,坚持以人为本,聚焦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24]。“坚持标本兼治和专项治理并重、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协调、本地治污和区域协调相互促进,多策并举,多地联动,全社会共同行动。”[25]对于城市发展,强调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26],既注重从整体上设计“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遏制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又主张城市建设与人文历史和天然自然的有机融合,“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7]。
三、生态文明实践和具体行动的硬约束和新进展
“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掷地有声的话语显示了党和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在总结先前环境保护经验的基础上,为切实遏制和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在整体设计的同时深入内部具体细节,以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和严格细致的法律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符合生态理性的硬约束,标本兼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一,创新体制机制,明晰责权利。明晰责权是实行硬约束的前提,习近平指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原因之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28]为明确责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晰其责权利,按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第二,划定生态红线,守住生态底线。生态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被提到国家层面的一条“生命线”,包含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等生态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习近平在提出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的同时,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29]。为促成红线落地,即具有明确的地理坐标,中国现已制定了《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并在内蒙古、江苏、江西和新疆等四个省区开展了试点,同时完成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的基础工作,下一步将全面划定生态红线,并系统开展生态红线的管理、监测和监察工作。
第三,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法律制裁。自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中国先后颁布30多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框架。为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震慑和惩治作用,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习近平反复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实行最严格的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30],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31]。2013年6月19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了对污染环境罪的量刑力度;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着力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2015年1月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从47条增加到70条,授予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设备的查费扣押权,增设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首次规定社会组织可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增加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使生态文明法治措施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
第四,运用财税杠杆,加大经济约束。重视市场与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国家一方面继续在大气污染治理等环境治理以及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对绿色产品和生态技术研发等实行优惠政策,完善生态补偿、促进环境公平;另一方面改革环境保护税,加大对高档消费品征税,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对高耗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居民实行阶梯水价和阶梯电价,以利益导向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流动和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32]国务院也在随后《关于化解严重过剩产能的意见》中要求“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33]。
第五,绿化政绩考核,责任终身追究。“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34]为引导领导干部确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高速增长现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35],并强调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底,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就政绩考核、选人用人、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硬要求,明确指出“政绩考核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对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36]。2014年4月,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就2014—2017年间各省市PM2.5(PM10)年均浓度与考核基数相比下降的比例作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将治霾成效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这些考核举措从结果评价,也从源头预防的角度促进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生态发展观。
四、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的责任担当和新作用
中国一直负责任地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公平,维护人类永续发展。早在1972年,中国就派团参加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参与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等强调国际合作的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南南合作等方面的责任担当,不仅展现了中国社会开创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决心和能力,同时也彰显了在生态文明国际合作中的新作用。
第一,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和开阔的全球视野积极面对和解决中国环境问题。人类共有一个地球,中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具有世界意义。习近平在北京考察工作时指出:“虽然说按照国际标准控制PM2.5对整个中国来说提得早了,超越了我们的发展阶段,但要看到这个问题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关注,所以我们必须处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37]这种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突出表达了中国在治理环境问题、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方面的积极主动和国际情怀。
第二,坚持公约框架,遵循公约原则,立足中国实际,积极主动承担国际责任。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坚定支持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各种公约和协定,先后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等气候变化公约、《巴塞尔公约》等危险物质类环境公约、《防止海洋倾废公约》等海洋环境履约资源类的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生物资源类公约和海岸线类公约等50多项国际环境公约。同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积极主动推进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工作。习近平立足中国实际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38]为履行针对气候变化公约的自愿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14年发布实施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同时着眼未来行动,宣布了2020年后气候变化行动目标,计划2030年左右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并争取提前,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这些承诺和行动计划及其实践推进展现了中国的“言必信、行必果”,也影响和推动着世界生态文明进程。
第三,坚持主动开放的国际合作姿态,积极参与多边国际合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进程。
中国一直重视通过国际合作推进环境保护,习近平多次强调中国将“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39]。站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视角思考,中国既主张发达国家须承担更多生态责任(如率先减排、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资金支持),在世界经济整体低碳转型中发挥主导和示范作用,在生态问题上与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同时也积极设立南南合作基金,通过赠送节能低碳产品、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从而构建合作共赢的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家园,维护人类永续发展。
总之,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看做关乎民族兴衰的重要战略,从整体设计、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等方面勾勒出一幅生态文明建设新图景。“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只有深刻理解和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与实践,才能更加自信地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
注释:
[1][14][16][18][19][27][28][32][3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26页,第507页,第542页,第602页,第603页,第603页,第507页,第542页,第520页。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载于2013年5月25日《人民日报》。
[3]周生贤《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学习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载于《求是》2013年第17期。
[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76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7页。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江泽民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82页。
[7]《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5页。
[8]李克强《建设一个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二○一二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载于2012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
[9][11][12][20][24][29][30][3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09页,第208页,第212页,第209页,第210页,第209页,第210页,第212页。
[10][3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7页,第111页。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时期环境保护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5—156页。
[15]习近平《同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的中外企业家代表座谈时的讲话》,载于2013年4月9日《人民日报》。
[17]《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载于2013年7月31日《人民日报》。
[2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载于2013年8月1日《人民日报》。
[22]《积极推动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实施能源领域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载于2014年6月14日《人民日报》。
[23]《李克强在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改善环境和保护生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载于2014年3月24日《人民日报》。
[25]《习近平在北京考察工作时强调立足优势深化改革勇于开拓在建设首善之区上不断取得新成绩》,载于2014年2月27日《人民日报》。
[26]《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载于2012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
[3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参见新华网2014年10月30日,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4-10/30/c_127159908.htm。
[33]《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2013年10月18日发布,载于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3-10/18/content_4854.htm。
[34]《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载于2014年3月8日《人民日报》。
[36]《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载于2013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
[38]吴云等《张高丽出席联合国气候峰会并发表讲话》,载于2014年9月25日《人民日报》。
(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现代科技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