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和平意蕴
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政治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使无产阶级获得经济与政治解放,并最终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奋斗终生的伟大目标。鉴于当时资产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统治,总是动用暴力镇压工人阶级的反抗斗争及对外进行野蛮侵掠扩张,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注重强调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重要性。由此,当时资产阶级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当作破坏和颠覆社会民主与和平秩序的暴力论者来看待;而后人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时候,也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无产阶级革命,而无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暴烈的行动,不能讲和平,讲和平就是调和阶级矛盾,就是取消和反对无产阶级革命。这种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片面的,是不正确的。其实,在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中,始终都蕴涵着重要的和平思想。
一、根绝战争、实现和平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追求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战争与和平都是基于一定的利益关系而引起的特定的社会状态,战争作为暴力冲突的最高形式,归根结底源于在特定生产力条件下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对抗。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斗争是战争的基本根源。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各种战争的具体起因和动机不同,但追根溯源,都是私有制度和阶级对抗的产物。就此恩格斯明确指出:“只要有利益相互对立、相互冲突和社会地位不同的阶级存在,阶级之间的战争就不会熄灭”[1]。在资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私有制是战争的根源。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决定了它把自己的触角伸向世界各地,到处抢占市场和原料产地,进行殖民扩张侵略,由此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列强争权夺利的战争以及落后国家人民反抗殖民侵掠的战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资产阶级开辟世界市场的过程时指出:“各国间的竞争尽可能通过关税率、禁令和各种条约来消除,但是归根结底,竞争的斗争还是通过战争(特别是海战)来进行和解决的。”[2]基于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各国无产阶级确定了反对资产阶级战争的行动纲领,这就是要以正义战争来反抗非正义战争,以革命战争消除反革命战争,摧毁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彻底铲除滋生战争的根源,最终实现普遍的、真正的和平。这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先决条件,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无产阶级革命所要实现的和平,既与资产阶级战争相对立,也与资产阶级所宣扬的和平有着本质区别。资产阶级所谓的和平,是鼓吹阶级调和,压制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企图让无产阶级逆来顺受地领受他们的剥削和压迫;是谋求资本主义列强之间达成某种协作联盟,共同维护其统治和剥削全世界的既定秩序;是资产阶级为准备新的掠夺战争而施放的烟幕,是资产阶级战争政策的继续,是其两次战争中间的间歇阶段。对此,无产阶级必须进行揭露,而不能作为真正的和平予以接收和维护。无产阶级所追求的和平是彻底消灭了阶级压迫和剥削、也彻底消灭了民族压迫和剥削的和平,是反映各民族和各国人民自由、民主、公平、合作的和平,是体现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和平。这一和平的理想目标建立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是和共产主义社会实现趋势相一致的。恩格斯在抨击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战争危害时曾坚定地表示:“我们用社会和平来反对社会战争”。他还对未来的社会和平作了美好的憧憬,他说:“在共产主义的、和平的社会里,情况还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呵!在利益的共同已经成为基本原则、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已经没有什么差别的社会里,情况还不知要好多少倍呵!??在共产主义的社会里,谁也不会想到什么常备军。要常备军来做什么呢?为了维持国内的安宁吗?我们已经知道,谁也不会想到去破坏国内的安宁。??是为了进行侵略战争吗?共产主义社会十分明白,战争只会使它损失人员和资本,而它取得的至多只能是几个怨声载道、因而也只会破坏社会秩序的省份,它又怎么会进行侵略战争!”[3]。由此可见,战争必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而消亡,共产主义社会必将是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新世界。
争取人类社会普遍的、真正的和平,与建立共产主义新社会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而无产阶级革命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途径和必要条件。因此,争取世界和平与争取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胜利的斗争应当结合起来,共同推进。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必须通过革命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将使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分隔和对立更快地消失。“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4]。马克思还曾经指出:“要使各国真正联合起来,它们就必须有一致的利益。要使它们利益一致,就必须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因为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是一些国家剥削另一些国家的条件;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只符合工人阶级的利益。也只有工人阶级有办法做到这一点。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也就是对民族冲突和工业冲突的胜利,这些冲突在目前使各国互相敌视。因此,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同时就是一切被压迫民族获得解放的信号。”[5]随着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将逐渐形成各个人和各民族之间真正平等和睦的交往关系,最终建立起全人类利益一致的“自由人联合体”,从而实现普遍的、真正的和平。所以,马克思满怀信心地说:“全世界工人阶级的联合终究会根绝一切战争。”[6]
二、争取现实和平是无产阶级革命顺利推进的保障条件
争取真正的持久和平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和奋斗目标,在这一长远目标最终实现之前,争取现实和平环境也是必要的。所谓现实和平,就是在既定历史条件下所能实现的相对和平。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生活的时代,就是指不发生资本主义国家对外殖民主义侵略战争及其相互间的争霸战争。尽管这种和平往往是暂时的和有限的,但是这种现实和平在某种意义上也符合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的利益需要,也有利于无产阶级革命的顺利推进。各国无产阶级也要为争取这种现实和平而斗争。
马克思和恩格斯辩证地指出,尽管资产阶级发动的侵掠和争霸战争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违背其意愿而走向反面,会促使社会阶级斗争激化,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和争取胜利起催化剂的作用,但这种战争也有不利于革命力量发展乃至直接摧残和破坏革命运动的一面,会给正常发展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带来严重危害。资产阶级往往将战争作为转移国内政治经济矛盾和阶级斗争视线、压制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手段。恩格斯曾就此揭露说:“社会革命的幽灵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他们只知道一个解救的办法战争。”[7]在这样的战争爆发前,统治阶级往往会进行精心策划,动用各种舆论工具煽动民族仇恨和强烈的沙文主义情绪,欺骗和强迫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去当炮灰,为他们火中取栗。这样的战争往往能使资产阶级政府假借“爱国”之名强化对工人阶级革命运动的镇压,还会使各国无产阶级的团结奋斗遭到破坏,从而使整个无产阶级解放事业遭受挫折。1859年2月,在法国联合撒丁王国(皮蒙特)与奥地利之间的战争爆发前不久,马克思就明确指出:“战争自然会引起严重的后果,而且最后肯定会引起革命的后果。但是,在最初,它将在法国保持波拿巴主义,在英国和俄国削弱国内的运动,在德国重新唤起极端狭隘的民族热情,等等,因此,据我看来,它在各方面起初都将起反革命的作用。”[8]1864年3月,面对波拿巴“几乎不得不又要强使自己的士兵向外贩卖‘自由’了”的局势,马克思在致莱·菲力浦斯的信中说:“现时最好是保持和平,因为任何战争都会推迟法国的革命。”[9]
面对19世纪80年代以后欧洲列强不断扩军备战、世界大战日益迫近的形势,恩格斯在1885年11月致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奥古斯都·倍倍尔的信中指出:“欧洲战争的威胁严重起来了。我们的运动进展得如此之好,情况到处如此有利于运动,最后,我们如此需要再有几年平静的发展,以便有可能巩固起来,以致我们决不能希望发生大的政治灾难。”[10]1886年,恩格斯在《欧洲政局》一文中再次强调:“在法国、俄国和德国,种种事件都于我们有利,所以我们目前可以希望仅仅维持stausquo(现状)。如果革命在俄国爆发,它就会引起最有利条件的聚合。相反,全面战争则会把我们抛进一个无法预料的领域。革命在俄国和法国都会推迟;我们的党在德国就会遭到1871年巴黎公社的命运。毫无疑问,事件归根结底是会有利于我们的,但是,这要失去多少时间,遭到多少牺牲,克服多少新的障碍啊!”[11]因此,无产阶级必须反对资产阶级蓄意挑起的战争,争取保持和平的环境和条件,只有这样,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才能更好地教育和组织训练无产阶级与劳动群众,不断促进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号召各国无产阶级应当把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无产阶级革命与反对战争、保卫和平的斗争结合在一起,将革命的工人运动与所有其他热爱和保卫和平的力量联结在一起,积极争取和平环境。1869年5月,针对一些欧洲强国迫不及待地想挑起美国对英国战争的形势,马克思在《致合众国全国劳工同盟的公开信》中呼吁美国工人要为和平而斗争,他指出:“现在轮到你们来阻止战争了,因为这个战争的直接结果将使大西洋两岸正在兴起的工人运动倒退若干年。难道用一场战争来破坏迅速扩展着的国际合作运动,不正是为了我们的压迫者的普遍利益吗?”美国工人阶级的光荣任务就是“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并能在他们的所谓的主人们叫嚷战争的地方卫护和平”[12]。面对19世纪末期世界大战越来越可能爆发的危险,恩格斯坚定地主张:“各国的社会主义者都拥护和平”[13]。他敦促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要高举维护和平、反对世界战争的旗帜,积极采取措施,“不惜一切代价争取和平”[14]。而制止战争的最好办法就是无产阶级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进而妥善解决国家和民族间的矛盾和争端,避免战争的发生。正是在恩格斯的指导下,各国无产阶级为争取和平进行了不懈斗争,对维护和平、延迟世界大战的爆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以和平斗争方式取得政权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选择
对于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的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演化以及资产阶级统治形式的调整变换,进行了积极探讨。在19世纪中期,他们比较强调暴力革命的重要性,这是基于当时资产阶级恣意动用暴力镇压无产阶级斗争、凶狂对外进行殖民侵掠而提出来的。《共产党宣言》在最后的结束语中就明确宣告:“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15]而到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新变化,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也趋于完善,资产阶级为了缓和劳资矛盾,逐步扩大了工人阶级经济政治上的某些权益,使工人阶级利用和平方式同资产阶级作斗争、甚至以和平斗争方式取得政权的可能性增强。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坚持暴力革命道路必要性的前提下,又提醒各国无产阶级要注重利用和平斗争方式来推进自己的解放事业,并认为在有的国家具备了工人阶级用和平斗争手段夺取政权的条件和可能,各国无产阶级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斗争方式。
所谓和平斗争方式主要是指工人阶级利用普选权同资产阶级开展议会斗争。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倡导各国无产阶级要利用好和平斗争方式,并致力于以这种方式来取得政权,是因为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暴力革命是有局限性的,很难避免对生产力和社会文明成果的破坏,还会造成无产阶级的流血牺牲,因而它不是革命的唯一的最好的方式,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选择暴力革命。只要具备和平斗争取胜的条件和机会,无产阶级就应该尽量争取运用非暴力的和平方式来达到革命的目的。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还特别强调暴力革命重要性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否定通过和平斗争方式达到无产阶级革命目的的必要性。1845年恩格斯在《在爱北斐特的演说》中就讲到:“如果社会革命和共产主义的实现是我们的现存关系的必然结果,那末我们首先就得采取措施,使我们能够在实现社会关系的变革的时候避免使用暴力和流血,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有一种办法,就是和平实现共产主义,或者至少是和平准备共产主义。”[16]
1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便愈加重视普选权和议会斗争等和平斗争方式的作用,要求各国工人阶级重视并运用好这一新的斗争武器。1871年7月,马克思在同《世界报》记者的谈话中说道:“工人的组织不可能在一切细枝末节上都是完全一样的。例如,在英国,工人阶级面前就敞开着表现自己的政治力量的道路。凡是利用和平宣传能更快更可靠地达到这一目的的地方,举行起义就是不明智的。在法国,层出不穷的迫害法令以及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对抗,看来将使社会战争这种暴力的解决成为不可避免。但是用什么方式来使其解决,应当由这个国家的工人阶级自己选择。”[17]1872年9月,马克思又指出:“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18]
到19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恩格斯根据德国社会民主党开展和平斗争取得的显著成就,在一些书信、谈话和文章中都明确表达了要积极利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运用和平斗争方式推动无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并特别肯定和积极支持各国无产阶级正确利用议会制度和普选权参加政治性的和平斗争。恩格斯甚至设想过:“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19]。当然,和平斗争方式的运用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即“必须以敌人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为前提。……否则,……起义就成为公民的首要义务”[20]。恩格斯也严厉批驳了有些德国社会民主党人迷恋于议会斗争、完全否定暴力革命的错误倾向,他要求各国无产阶级既要充分利用和平斗争方式为革命积聚力量,又不要对和平方斗争方式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要把暴力革命与和平斗争结合起来并视条件变化在二者间及时转换,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取无产阶级革命方略。
四、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要奉行和平的国际原则
尽管资产阶级初步提出了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实行普遍和平与正义等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并通过召开国际会议、缔结国际条约等形式在约束战争和冲突、和平处理相互间关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这些原则和做法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列强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是协调和平衡它们相互关系的原则。而对大多弱小国家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来说,它们从来没有真正按这些原则和做法行事。所以,资本主义列强主导下建立的近代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不可能真正起到遏制战争、维护和平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坚决反对不公正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国际秩序,严厉谴责资本主义列强“为追求罪恶目的而利用民族偏见并在掠夺战争中洒流人民鲜血和浪费人民财富的对外政策”[21],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间、国家间关系的原则应是和平,倡导民族间、国家间和平相处。1870年7月,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关于普法战争的第一篇宣言》中,分析了普法战争的性质,号召法国工人阶级坚决反对路易·波拿巴“以不时进行的对外战争来延长其统治”的政策,并对国际工人协会巴黎支部发表的《告全世界各民族工人书》中,所表达“我们渴望和平、劳动和自由,我们坚决反对那些自己不去流血却利用社会灾难来进行投机的人的黩武叫嚣”的立场,予以积极肯定和支持。马克思满怀信心地指出:“法国当局和德国当局把两国推入一场手足相残的争斗,而法国的工人和德国的工人却互通和平和友谊的信息。单是这一件史无前例的伟大事实,就向人们展示出更加光明的未来。这个事实表明,同那个经济贫困和政治昏聩的旧社会相对立,正在诞生一个新社会,而这个新社会的国际原则将是和平,因为每一个民族都将有同一个统治者劳动!”[22]恩格斯也曾满怀激情地表达过这种良好的期盼,他认为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者之间的团结和同盟,“将永远结束政府之间和王朝之间的战争”[23]。随着无产阶级胜利的到来,“从而消灭阶级对抗和各民族之间的战争,并在各文明国家实现和平和幸福”[24]。
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为促进人类和平事业的发展,无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前和胜利后都应以和平原则来处理民族间、国家间的关系。为贯彻这一原则,首先应保证各民族、各国的独立自主和平等权利。恩格斯强调指出:“排除民族压迫是一切健康和自由的发展的基本条件”[25];“要保障国际和平,首先就必须消除一切可以避免的民族摩擦,每个民族都必须获得独立,在自己的家里当家作主”[26]。为此,马克思主张无产阶级要“洞悉国际政治的秘密”,联合被压迫民族和国家的人民,积极同资本主义列强的殖民扩张和强权政治作坚决斗争;要“监督本国政府的外交活动,在必要时就用能用的一切办法反抗它;在不可能防止这种活动时就团结起来同时揭露它”[27]。贯彻和平原则,还要正确处理民族、国家间的矛盾冲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1861年11月英美之间的“特伦特号”事件发生后,针对英国一些报刊和帕麦斯顿政府要求对美国政府采取强硬态度,煽动战争狂热的言论和倾向,英国工人针锋相对地进行了斗争,对和平解决该争端发挥了重大作用。马克思赞扬说:“在英格兰、苏格兰或爱尔兰,无论什么地方召开群众集会,一律都是抗议报界的战争叫嚣和政府的邪恶阴谋,主张和平解决争端”[28]。可见,和平解决争端必将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奉行和平国际原则的重要内容和体现。
五、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和平意蕴的现代启示
综上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具有深厚的和平意蕴。马克思和恩格斯既对践踏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剥削阶级的暴力统治及对外侵掠战争充满了憎恨,又坚信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将使人类最终根绝一切战争,创建一个真正持久和平的新世界。尽管在他们那个时代讲和平还不是最主要的现实任务,最主要的是唤起和指导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但他们在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始终都蕴涵着追求和平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今世界,对于我们争取对我国建设发展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并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第一,坚定为人类和平目标而奋斗的信念。和平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目标追求与国际原则,无论无产阶级革命,还是社会主义建设,都是为着实现和平的伟大目标的。中国近代历史上曾饱受资本主义列强的侵掠和欺凌,中国人民对战争深恶痛绝,对和平热切向往。毛泽东在讲中国抗日战争的性质和目的时就说过:“我们的战争是神圣的、正义的,是进步的、求和平的。不但求一国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不但求一时的和平,而且求永久的和平”;最终争取建立一个“永久和平和永久光明的新世界”[29]。时至今日,习近平在阐述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又深切表达了我们追求和平的强烈愿望和坚定信念,他说:“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消除战争,实现和平,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最迫切、最深厚的愿望。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也是中国人民从近代以后苦难遭遇中得出的必然结论。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十分珍惜和平安定的生活。中国人民怕的就是动荡,求的就是稳定,盼的就是天下太平。”[30]为人类和平的理想目标而奋斗,不仅要努力推进实现永久和平的理想目标,还要根据现实情况确立争取和平的阶段性任务。现阶段中国争取和平的阶段性任务,就是要努力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国际和平环境,并进一步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致力于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由此,向着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实现“和平和幸福”的新世界的伟大目标迈进。
第二,始终做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从本质上说,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所以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暴力革命的理论,而不是谋求世界和平的理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误读。与之相照应,由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主要是武装斗争胜利的结果,新中国成立后又在较长时期过分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主张以革命求和平,所以尽管中国一直把谋求世界和平作为国际战略目标,但是在国际上还是出现了认为中国是“好战”的说法,不把中国作为和平力量来看待,致使中国在国际关系中处于很孤立、很被动局面。当我国迈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后,邓小平多次郑重强调中国要做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他明确指出:“过去,在国际上有人认为中国是‘好战’的。对这个问题,不仅我,还有中国其他领导人,包括已故的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都多次声明,中国最希望和平。”[31]他坚定地表示:“中国的发展是和平力量的发展,是制约战争力量的发展。现在树立我们是一个和平力量、制约战争力量的形象十分重要,我们实际上也要担当这个角色。??这就增强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增强了中国在国际问题上的发言权。”[32]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迅速发展,各方面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各种“中国威胁论”在国际上又炒作鼓噪起来。对此,习近平在阐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会给国际社会带来什么影响时坚定地说:“实现中国梦给世界带来的是和平,不是动荡;是机遇,不是威胁。”他还进一步申明:“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壮大,是传递友谊的正能量”。[33]所以,中国应积极展示社会主义中国是和平力量的形象,以热爱和平、维护和平、促进和平的姿态活跃于国际舞台,始终做世界和平的维护者和促进者。只有这样,才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完整准确的理解,才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正确体现。
第三,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尽力争取以和平方式推进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要奉行和平的国际原则的思想,当代中国应坚持以和平发展道路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马克思主义和平观为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确立提供了理论基础。“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应有之义。它符合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历史文化传统,符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对外大政方针,符合人类进步的时代潮流,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战略抉择,是对优化当代国际关系、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进程的重大贡献。”[34]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要坚持和平的发展、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通过争取和平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国将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全面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不干涉别国内政,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中国将坚持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根据国际事务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及国际救援行动。中国将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通过深化合作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继续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显而易见,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就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和平意蕴的最好秉承、灵活运用与发扬光大。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49页。
[2][4][5][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283、291、308、307页。
[3][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08-609、625页。
[6][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19页。
[7][11][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63、363、463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8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48-649页。
[10][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81、553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01和403页。
[13][20][23][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98、91、101、51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90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79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1页。
[21][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7、607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61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5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63页。
[29]《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75-476页。
[30][33]《习近平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65、70、73页。
[31][3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4、128页。
[34] 李爱华:《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专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23页。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