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的分配思想看《21世纪资本论》的财富和收入分配观

作者:冒佩华    发布时间: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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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资本论》是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历时20余年,在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20多个国家300多年的历史数据基础上写作而成,并先后于2013年9月、2014年3月和2014年9月出版了法文版、英文版和中文版。此书的出版引起了学术界、理论界以及各类媒体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作为本书主题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更是引起了各界的热烈讨论。

一、《21世纪资本论》的分配观及其局限

基于跨越三个世纪的财富(包括财富的分配以及财富和收入的关系)数据和收入(包括收入不平等和收入分配)数据,特别是20世纪和21世纪初的数据分析,皮凯蒂发现了欧美国家财富和收入不平等的基本轨迹和态势。

(一)20世纪欧美国家财富和收入不平等的基本轨迹及其不平等程度的判断

皮凯蒂通过对20世纪以来的数据进行观察,惊人地发现,欧美国家的财富和收入不平等都呈现U形变化轨迹,即“不平等在一个时期减少后紧接着在另一个时期有所增加”。书中着重描述了两种情形:

第一,从财富分配不平等来看,从1910年到1970前,欧美国家的不平等程度均呈现下降趋势,欧洲前10%人群的财富从占全国比重的90%下降到60%,而美国则从80%下降到接近65%,这一时期,欧洲不平等程度高于美国。但自1970年开始,欧美财富分配不平等程度呈上升趋势,到2010年为止,美国前10%人群的财富份额已升至70%以上,欧洲则在60%多,这一阶段美国的不平等程度高于欧洲国家。

第二,从收入不平等来看。从1910年到1920年(大体上是一战结束时),欧洲国家与美国的收入不平等轨迹并不相同。欧洲国家的前10%人群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45%-50%下降到40%左右,而美国则从40%上升到接近45%。从1920年到1930年,除英国之外,其余欧美国家收入不平等程度都出现短期的加剧,其前10%人群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都有小幅短暂回升。从1930年到1950年(大体上是二战结束时),欧美国家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都呈下降势头,美国前10%人群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50%下降到接近35%,欧洲主要国家(英国、德国、法国等)则从45%左右下降到30%-35%。1950-1970年,欧美国家前10%的人群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非常稳定,大约为30%-35%左右。但从1970-2010年,欧美国家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都出现了明显的加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到2010年,美国前10%人群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达到45%-50%,欧洲国家则在30%左右(欧洲均值)。纵览1910-2010年间的收入不平等状况,尽管在欧美各国有一些差别,甚至个别国家在某段时间出现轨迹态势不一致的情形,但还是可以清晰看出其总体轨迹还是呈U形态势。

皮凯蒂通过20世纪初至21世纪初这100年数据的分析所发现的分配不平等U形轨迹,特别是收入不平等的U形轨迹,对20世纪50年代库兹涅茨发现的收入不平等倒U形轨迹形成了巨大挑战。库兹涅茨通过对20世纪前40多年美国的数据统计分析发现了收入分配不平等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必然呈现先上升、后自动降低的倒U形变化轨迹,并对其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库兹涅茨认为,“工业化早期,收入不平等状况的加剧是因为只有少部分人从工业化带来的新财富中获益;后来,随着进一步发展,收入不平等自动减缓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分享经济增长的丰硕成果”。

然而,皮凯蒂则认为,库兹涅茨的理论建立在1900-1948年间的短暂历史数据之上,如果将统计数据的时间拉长,它只是长期U形轨迹的短期偏离。不仅如此,皮凯蒂还对库兹涅茨倒U理论的形成原因进行了纠正,皮凯蒂明确指出,库兹涅茨曲线理论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错误的原因,并且他的实证基础十分薄弱。1914-1945年,我们所观测到的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发生的收入不平等的锐减,总体上都是源于世界大战和这些国家所遭受的剧烈的经济政治冲击以及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对财富(包括遗产)和资本收入征收很高的累进税等制度性因素。可见,收入不平等的倒U变化并不单纯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

此外,为了进一步认清分配不平等的本质和严重程度,皮凯蒂又对欧美国家的分配不平等的结构进行剖析。欧美国家的分配不平等不仅体现在欧美各国劳动收入不平等的差异上,而且体现在各国财富分配和资本收入的高度不平等方面,且财富和资本收入的不平等程度远远高于劳动收入的不平等程度。

(二)资本收益率大于经济增长率(r>g)是形成分配不平等长期趋势的根本力量

皮凯蒂认为,财富和收入分配的长期趋势的形成取决于趋同的力量和分化的力量。由于“趋同的主要力量是知识的扩散以及对培训和技能的资金投入”,因此“知识和技能的扩散对于整体生产效率的增长和一国内与各国间不平等的削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分化的力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收入者(如高级管理者)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其他人群的收入;二是在财富积累和集中的过程中伴随着的一系列分化力量,其中的最根本的力量是资本收益率高于经济增长率(r>g),分化的力量会加剧分配的不平等。

皮凯蒂认为,无论传播知识和技能的力量多么强大,特别是在促进国家之间的趋同过程中,它都可能被强大的分化力量阻挠和击溃,从而导致更大的分配不平等。因为在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化的力量必然得到强化并在任何时候都占据上风。在皮凯蒂的分析框架下,市场越完善,资本投资就越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和回报,如果经济体的增长缓慢,此时资本收益率快于经济增长率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当资本收益率大大超过经济增长率时,财富分配分化的风险会变得非常高;与此相伴随,继承财富增长的速度就要快于产出和收入。此时继承财产的人只需要储蓄他们资本收入的一部分,就会使资本增长比整体经济增长更快。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那些劳动一生积累的财富,继承财富在财富总量中将不可避免地占绝对主导地位,并且资本集中程度将维持在很高的水平上。

(三)征收累进税是解决分配不平等的重要政策

皮凯蒂认为:“累进税是社会国家的关键因素:它在社会国家的发展和20世纪不平等结构的转型中占据核心地位,为确保未来社会国家的活力,它仍然至关重要。”1920-1950年,美英国家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显著降低很大程度上与这些国家对超高收入和巨额财产征收累进税密切相关;相反,1980年以来,伴随着美国和英国累进税的大幅下降,两国分配不平等的程度进一步加剧,又从另一角度说明征收累进税的必要。为了管理21世纪的全球承袭资本主义,皮凯蒂果断提出了全球累进资本税的观点,“必须建立一个能够适用于全世界财富的税收安排,然后决定如何分配税收收入”。

(四)对《21世纪资本论》的评价

在《21世纪资本论》中,皮凯蒂运用覆盖三个世纪的长时段数据,系统阐释了资本主义财富和收入不平等的基本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分配问题的政策。应该说这项工作具有开创性、也是有价值的,因为他让人们比较清晰地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的阶层分布。但是,此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一是由于从大量历史数据的分析中得到的结论,因而对分配不平等问题的分析没有能上升到资本主义制度的高度而缺乏理论深度;二是虽然指出了分配高度不平等的不合理性,但没有对这种不合理性进行界定,也就是说,人们很难读懂皮凯蒂所持的是什么样的公平观;三是仅仅从资本收益率大于经济增长率(r>g)角度分析分配不平等终究不能抓住根源性因素——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天然不平等;四是由于没有上升到资本主义私有制层面,此书仅是从再分配角度(征收累进税)提出了解决分配不平等的政策,而分配不平等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机结合,其中更主要的还是要依靠初次分配。可见,《21世纪资本论》还远远达不到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分析高度。

二、马克思的分配思想

(一)马克思的分配公平思想是客观的、具体的,其内在逻辑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马克思向来认为公平分配原则和方式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抽象的。分配公平与否取决于它是否与一定历史阶段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相适应。马克思指出:“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他们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互相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这段话表明,任何分配关系只能与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相适应,不存在脱离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主观想象的分配方式和原则。

第二,马克思的分配公平包含着禀赋公平(起点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这三个有机联系、辩证统一的方面。从禀赋公平来看,要求社会成员起点上拥有相同的天然禀赋,马克思将此看做公平分配的前提和出发点。马克思指出,只有在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彻底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并全面实现公有制才是最终解决公平分配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因此,无产阶级应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领导并建立起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压迫和剥削,并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得到全面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公平原则的实现和公平问题的解决。从规则公平来看,要求社会成员遵循统一的分配原则。在生产力还不是十分发达、财富还没有充分涌流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而当生产力高度发达、财富充分涌流、劳动成为人们自我发展的第一需要以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将在全社会公有制基础上实行内容和形式都公平的按需分配方式。从结果公平来看,结果公平不是公平分配范畴的全部内容,它只是起点公平与规则公平的产物,如果起点公平与规则公平都能很好地得到贯彻,那么结果公平也就能够自然实现。当然这里的结果公平不等于结果均等化。

(二)分配关系由生产关系决定

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直接决定分配关系,而“分配关系本质上和这些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任何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都需要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生产条件的分配”实质上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所有权问题,它是决定不同主体关系的先决条件。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社会中,生产者要生存,就必须为取得生活资料而劳动,社会成员因此也被划分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生产条件是劳动者集体所有的社会里,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采用了新形式,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作的、平等的。因此,分配的方式和性质依赖于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性质。

(三)解决分配问题的关键是初次分配,而主要不是再分配

由于分配关系由生产关系决定,因此解决分配问题的关键答案必须从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层面去寻找。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结果分配不公平问题,关键不在对不公平的结果进行再分配调整,即对富人征收所得税、对穷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等具体措施,这是西方国家由于其资本主义国家性质的限制无法做到禀赋公平与按劳分配原则情况下的不得以的选择,即使在再分配领域实施这些措施,也只是暂时缓解分配差距扩大所引致的各种矛盾而已,根本不可能消除“不公平分配”产生的根源。未来社会所要追求的公平分配,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因此要解决公平分配问题必须从源头上,而不仅仅是结果表象上着手。

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由于皮凯蒂没有也不可能触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注定他对分配问题的分析不可能达到马克思的高度,因此,当国内外各界在对《21世纪资本论》进行热议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地而不是盲从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对此书加以分析和研究。

三、对中国几个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国有企业、公有资本与公平分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不断扩大,在解决这一问题时,人们往往立足于分配领域,特别是在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再分配领域进行设计和调节。这些设计和调节当然是必要的,但是仅仅从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着手,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从所有制层面进行深入探讨,因为分配制度由所有制决定。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强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才能把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掌握在人民手中,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进行生产,逐步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改善人民的生活;才能排除资产拥有者在整个社会和国民经济主要领域凭借私有的生产资料占有劳动者劳动成果的特权;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原则得以占据主体地位;才能最终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近年来,尽管我国国有经济在运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仍然不能得出国有企业完全私有化的结论,因为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自然垄断、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其承担着非公企业难以承担的特殊功能,如果将它们私有化必然会加剧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程度。即使像中石油这样的自然垄断企业出现如此严重的腐败问题,也不能将其一卖了之来加以解决,因为腐败问题不是国有企业制度逻辑使然,而是国有企业运作中监督体制的缺失所致。总之,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可能通过产权私有化来解决,只能通过利润分享制度的改革来解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创造性地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〇二〇年提高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论断的提出从根本解决了“全民”企业的利润由“全民”分享的问题,也从根本上解决了起点公平和机会均等问题。

在《21世纪资本论》中文版自序中,尽管皮凯蒂强调了公有资本在中国分配中的功能和效应,但他对公有资本仍然存在偏见。他一方面指出:“眼下在中国,公共资本似乎占国民资本一半左右(据估算约占1/3-1/2)。如果公共资本能够保证更均等地分配资本所创造的财富及其赋予的经济权力,这样高的公共资本比例可以促进中国模式的构想——结构上更加平等、面对私人利益更加注重保护公共福利的模式。中国可能在21世纪初的现在最终找到了公共资本和私人资本之间的良好妥协与平衡,实现真正的公私混合所有制经济,免于整个20世纪期间其他国家所经历的种种波折、朝令夕改和从众效应。”但另一方面,他又指出:“虽说国民资本中的公共资本在教育、健康医疗、基础设施等行业有着明显的优势,而在产业和金融领域,公有资本的情况就不那么清晰了。公共资产——至少以传统的国有形式存在的公有资产——有时候既没有带来效率也没有带来公平,更没有带来权力的民主分享,甚至在某种情况下被所谓公产管理者挪用和不法占有”。显然,皮凯蒂没有认清公有资产制度与公有资产运行方式的区别。虽然在中国公有资产的运行方式存在问题,但公有资产制度对整个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功能和效应是不可否认的。皮凯蒂的思想带有强烈的新古典主义的色彩。

(二)财产税和遗产税的征收与微观经济效率

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针对发达国家的情况提出的对全球资本征收税率很高的累进税的观点,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实体经济(不包括房地产业)不发达的国家,尤其不可照搬。对于中国而言,一方面,针对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政府提出未来适当时候要征收财产税和遗产税;另一方面,中国的实体经济并不发达,资本回报率较低。尽管经济发展较为繁荣,但很大程度上靠不动产的运作来推动,经济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决定了中国必须在再分配(特别是财产税和遗产税的征收)和效率之间实现平衡。在充分发挥财产税和遗产税调节财富差距的同时,必须注意效率的保护,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创新。调节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应是在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实现,而不是要劫富济贫,把矛头指向有财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