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给党规定的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政治组织体制
列宁给党规定的民主集中制,是政治制度加组织制度组成的政治组织体制,也是政治组织体制的一种具体形式。
一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加集中制
列宁给党规定的民主集中制,跟他所说的作为国家结构形式的民主集中制不同。作为国家结构形式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1],而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加集中制。他说:“要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制。”[2]“我们在自己的报刊上一向维护党内民主。但是我们从未反过党的集中。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3]
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的确立过程,是一个先确立民主制后确立集中制的过程。由于民主制是国际社会民主党通用的原则,它在党内的确立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当党第一次给自己制定组织章程的时候,也就是在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民主制即民主代表制的原则没有经过任何争论就被写进了党章。但集中制的确立过程就颇为坎坷了。由于集中制是在没有先例可资借鉴的情况下打造出来的新的组织形式,它一问世,就遇到了党内崩得的联邦制和马尔托夫分子自治制的严重挑战。党的“二大”虽然否决了崩得的联邦制,但在党员资格问题上通过了马尔托夫提出的实质上是自治制的条文。“二大”以后,孟什维克在坚持自治制、反对集中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民主集中制的确立过程,成了集中制同自治制作斗争并最终战胜它的过程。通过《进一步,退两步》一书的广泛传播,列宁集中制的建党原则得到了全党大多数地方组织的拥护,这就为继民主制载入党章之后再把集中制载入党章奠定了基础。1906年4月召开了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这是一次统一的代表大会,不仅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布尔什维克派和孟什维克派在组织上完全合并,而且实现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同波兰社会民主党和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党以及犹太社会民主党即崩得的统一。[4]在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组织章程中,关于党员资格的第1条采用了列宁的条文,第2条则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这是集中制原则对自治制原则的胜利。它表明,孟什维克接受了全党多数的意志。党的“四大”是由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派共同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召开的。还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夜,列宁已经在布尔什维克提交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正式向全党宣告:“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5]代表大会结束后,列宁又在介绍大会情况的两个文件中欣慰地指出: “党章一致通过了,包括第1条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两派在“组织上的意见分歧几乎完全消除了”。[6]赫鲁晓夫时代出版的《苏联共产党历史》一书在谈到“四大”党章第2条的规定时说:这是“党章中第一次列入了布尔什维克提出的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条文。从那时起,党章就一直保留了这一条。”[7]
列宁在《策略提纲》中向全党宣告时,把民主集中制称为“党的组织原则”。但他随即作出解释,说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里的“民主”是民主制。他说:“在目前的政治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固然有困难,但是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实行的。”列宁说“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困难”,不是说实行集中制有困难,下级服从上级有困难,而是说实行民主制即民主代表制有困难,民主集中制里的“民主”指的就是建立在选举制基础上的代表式民主制。列宁认为,沙皇政府在1905年10月全俄总罢工中许诺给人民的,是极其有限、极不稳定的政治自由,目前党仅仅是处在半公开的状态,全面实行选举制还有困难,“但是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实行的”。他在《策略纲领》中说:“我们承认并且建议代表大会承认:(1)党组织的选举原则应该自下而上地贯彻执行;(2)只有在无法克服的警察阻挠和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可以放弃这一原则,实行二级选举或者对选出的机构进行增补等等。” 为了适应党从秘密活动方式到半公开活动方式的转变,他在这一时期还制定了对党进行改组的计划,其中就包括把地方委员会的委任制改为选举制。[8]列宁后来在回顾这一时期党在民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时,曾不无自豪地说:社会民主党“比其他各政党更早地利用了昙花一现的自由时期,来建立一个公开组织的理想的民主制度:实行选举制和按有组织的党员人数选举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无论社会革命党还是立宪民主党至今都还没有做到的”。[9]列宁在这里把建立在选举制基础上的代表式民主制称为“理想的民主制度”。
二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政治组织体制,是政治组织体制的具体形式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民主制加党的集中制,而民主制是政体,是政治制度,集中制是组织形式、结构形式,是组织制度,党的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党的政治制度加党的组织制度,是政治制度加组织制度组成的政治组织体制。由于政党范畴的政治组织体制和国家范畴的政治组织体制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为了更好地了解党的政治组织体制是怎么一回事,可以先来了解一下国家范畴的政治组织体制是怎么一回事。
任何时代的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政治组织体制。这是因为,任何时代的任何国家都有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这三项根本制度。它们的政体不外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它们的国家结构形式不外是集权型的和分权型的两种。它们的政体就是它们的政治制度,它们的国家结构形式就是它们的组织制度,政治制度加组织制度就是它们的政治组织体制。
拿近世的国家来说。人类在经历了资产阶级革命时代以后,实行民主制已经成为时代潮流,不同国体的国家都把民主制作为自己的政体取向,即使是实行君主制即立宪君主制的国家,也往往是名为君主制,实为民主制。国家结构的情况不同,国家结构采取哪一种形式,不可能形成时代潮流,只能实事求是地从每个国家的情况出发。在全世界实行民主制的国家中,许多国家根据国情采取了集权型的形式集中制(列宁的叫法。恩格斯叫单一制),另一些国家根据国情采取了分权型的形式联邦制。民主制可以同集中制结合,也可以同联邦制结合。我们中国和世界上多数国家是民主制同集中制相结合,我们这些国家的政治组织体制是民主集中制,前苏联和今天的俄罗斯、美国等20多个国家是民主制同联邦制相结合,它们的政治组织体制是民主联邦制。
再拿西欧封建时代的国家来说。它们的政体都是君主制。至于国家结构形式,是选择集权型的还是分权型的,君主国也跟民主国一样,是根据国情。一般说来,在封建时代初期,为了政治上的稳定,都对王室宗亲进行封赏,国家结构形式是分权型的分封制。在封建时代后期,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有统一的市场,适应国情的这种变化,国家结构形式采取集权型的中央集权制(马克思的叫法),也就是集中制。君主制可以同分封制结合,也可以同集中制结合。对西欧封建时代的国家来说,早期的政治组织体制是君主制加分封制,是君主分封制,晚期的政治组织体制是君主制加集中制,是君主集中制。
同国家范畴的政治组织体制一样,政党范畴的政治组织体制,包括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组织体制,也是由政治制度加组织制度组成的。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党的政治制度,从理论上原则上讲,应当是权力机关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民主制,不应当是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的君主制和很少一部分人决定重大问题的贵族制。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仍然出现了无产阶级政党把君主制作为自己权力运作方式的情况,斯大林搞个人专断就是例子。至于党的结构形式,即党的组织制度,抽象地讲,也有分权型的和集权型的两种,以俄国党为例,前者就是崩得的联邦制和孟什维克的自治制,后者就是列宁的集中制,但两种结构形式中适用的只有一种,即集中制。这是因为,无产阶级政党在选择结构形式的时候,虽然也是根据党情,但不同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只有一种党情,那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建立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要完成这样伟大而艰巨的使命,无产阶级政党不应当是一个任由自己的组织各自为政的党,实行联邦制和自治制的党,而应当是一个下级能够服从上级的党,一元化的、富有战斗力的党,实行集中制的党。这就是列宁可以赞同苏维埃俄国实行联邦制,但坚决反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实行崩得的联邦制和孟什维克自治制的根本原因。列宁在批判崩得的联邦制原则时着重指出:各族无产者反对专制制度、反对国际资产阶级的斗争要取得胜利,集中制是必不可少的。[10]他在这里说: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要分两步走。通过民主革命推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制度,这是党的最低纲领;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党的最高纲领。为了实现无产阶级伟大而艰巨的使命,集中制是必不可少的。
从俄国党的实际情况看,党的政治组织体制,在列宁时期是民主制加集中制,是民主集中制,在斯大林时期是君主制加集中制,是君主集中制。
这就是世界政治组织体制大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
在世界政治组织体制的大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具有两种属性。第一种:它是由政治制度和组织制度组成的体制,这是每一个成员都具有的共性。第二种:它是由具体的政治制度和具体的组织制度组成的,是政治组织体制的一种具体形式,这是每一个成员互不相同的个性。因此,大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两种运行机制,一种体现共性,一种体现个性。
体现共性的运行机制表现为:组织制度是为政治制度服务的,组织制度是手段,政治制度是目的。拿国家范畴的政治组织体来说,是君主制(国)和民主制(国)这两种政治制度在根据需要、根据国情选择合适的组织制度为自己服务,不是组织制度根据需要选择君主制或民主制为自己服务。再拿俄国党的政治组织体制来说,也是民主制和君主制这两种政治制度在选择合适的组织制度为自己服务(选择集中制,不选择联邦制和自治制),不是组织制度选择民主制或君主制为自己服务。
对党的民主集中制来说,体现共性的运行机制表现为:集中制(组织制度)是为民主制(政治制度)服务的,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
一种组织制度为哪一种政治制度服务,不由自己决定,它不能选择服务对象,只能被动地接受服务对象的选择。
至于体现个性的运行机制,正因为是体现个性,大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具体情况就各不相同了。
对党的民主集中制来说,这种运行机制的具体运行情况颇为复杂。党是由上下级关系构成的权力结构体系。整个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就要求党的各级机关既要实行民主制,又要实行集中制。由于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所处的地位不同,对它们的要求也不同。对上级机关的要求是,实行集中制要以实行民主制为前提,对下级机关的要求相反,实行民主制要以实行集中制为前提。所谓实行集中制要以实行民主制为前提,是说,要求下级服从上级,首先上级必须实行民主制。而权力机关实行民主制,其一是说,必须选举产生,而且选举必须真正体现选民的意志,不能流于形式,选举制是民主制的基本特征之一。其二是说,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是民主制的权力运作方式,在权力运作方式上,如果不是权力机关集体决定重大问题,而是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或者很少一部分人决定重大问题,民主制就成了君主制或者贵族制,民主集中制就异化成了君主集中制或者贵族集中制。其三是说,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决定问题要符合实际,这是民主制的根本属性,如果权力的行使跟民主制的根本属性背道而驰,民主集中制就会异化成特权阶层的集中制或者官僚主义者的集中制或主观主义者的集中制。实行集中制要以实行民主制为前提,是对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制约,用我们今天的话说:集中,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至于实行民主制要以实行集中制为前提,是说,下级机关决定问题要以上级机关的决定为指导,在行动上同上级机关保持一致。否认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否认部分必须服从整体、少数必须服从多数,民主制就成了分散主义和各自为政,成了无政府主义。实行民主制要以实行集中制为前提,是对下级机关的要求和制约,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种运行机制的活动轨迹,它是为了防止民主集中制异化变质而对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分别规定的要求和制约。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对上级机关来说,就是看它是否实行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要求下级机关服从自己的时候是否做到了以实行民主制为前提,而对下级机关来说,就是看它是否实行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进行民主决策的时候是否做到了以上级机关的决定为指导,在行动上同上级机关保持一致。
党的民主集中制有两种运行机制。作为政治组织体制,它的运行机制表现为:集中制为民主制服务,集中制是手段,民主制是目的。作为政治组织体制的具体形式,它的运行机制表现为对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权力的制约: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两种运行机制都是在表现民主和集中的关系,第一种运行机制是直接表现,第二种运行机制是间接地表现,通过上下级的关系来表现。
三 对列宁民主集中制的重新审视告诉我们什么
斯大林现象出现后,人们怀疑会不会是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有问题,开始对它重新进行审视。但人们审视的民主集中制不一定是列宁的原创。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的政治制度加集中制的组织制度。
在人类历史上,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是三种基本的政体形式,三种基本的政治制度。在政治制度上实行民主制,就是否定君主制和贵族制。权力机关实行民主制,就要彰显应当由权力机关彰显的、使民主制区别于君主制和贵族制的基本特征,也就是实现前面所说的、给上级机关规定的三项基本要求:必须选举产生,必须集体决定重大问题,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列宁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在政治制度上实行民主制,是在规范和制约权力机关的权力。
其次,集中制是集权型的组织制度,它的理念的核心是服从,但不同的集中制要求有不同的服从。列宁主张实行的是党的集中制[11],它只要求行动上服从,容许思想上不服从。党的集中制包括两个要素,即“行动一致”、“讨论和批评自由”,而且“行动一致”要以“讨论和批评自由”为前提,少数(包括下级)在行动上服从多数(包括上级)的决定的同时,有权对多数(包括上级)的决定自由地讨论和批评。第一个要素可以防止无政府状态的发生,第二个要素能为掌握真理的少数转化成为多数创造条件。这种民主性的集中制只能用来为民主制服务,不能用来为君主制服务。用来为君主制服务的集中制没有两个要素,只有一个要素,要求人们不仅行动上服从,思想上也要服从,对君主的决定不得随便议论,更不容许批评。实行党的集中制,服从要讲条件,是有条件的集中制,为君主制服务的的集中制,服从不讲条件,是无条件的集中制。列宁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在组织制度上实行党的集中制,也是在规范和制约权力机关的权力。
列宁民主集中制的两个组成部分,从设计思路上看,并不存在先天的缺陷,制度本身是好的。斯大林现象的出现,不是列宁民主集中制的过错。
斯大林能搞个人专断,并给苏联人民带来灾难,不是因为他实行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而是因为他破坏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他既破坏列宁所要求的民主制,把集体行使的权力变成个人行使的权力;又篡改列宁所要求的集中制,把有条件的集中制变成无条件的集中制,把为民主制服务的集中制变成为个人专断服务的集中制,变成“助纣为虐”的工具和手段。斯大林把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异化成了君主集中制。
至于斯大林能把党政军三大权集于一身,那已经超出民主集中制问题的范围,应该问责党政不分、权力过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了。
注释:
[1].《列宁所说的国家的集中制是什么》(载于中央党校《学习时报》2007年12月31日第418期第3版)。
[2].《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1卷第325页。
[3]. 同上,第27卷第89页。
[4]. 同上,第12卷第358页。
[5]. 同上,第12卷第214页。
[6]. 同上,第13卷第55、59页;第12卷第362页。
[7]. 《苏联共产党历史》人民出版社1960年中文版第119页。
[8].《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2卷第77-87页。
[9]. 同上,第16卷第95页。
[10]. 同上,第7卷第226页。
[11].《列宁如何谈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载于《学习时报》2008年10月13日、20日第457、458期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