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相关问题再探讨
《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相关问题再探讨
王建国
一、《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一篇什么性质的文章?
关于《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杨尚昆这样回忆:“1951年党成立30周年时,为中央写一篇讲述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文章,这任务自然就落到乔木的头上。这篇长文他只花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写成了。乔木对党的30年的历史早巳成竹在胸,当然可以一挥而就。主席看了十分满意,说不要作为中央领导人的讲话稿了,就以‘胡乔木’署名发表。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杨尚昆等:《我所知道的胡乔木》,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杨尚昆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说法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也有学者认为:“《三十年》原是胡乔木奉中央之命为刘少奇起草的庆祝建党30周年的讲话稿。稿子写成后,胡乔木曾写信就关于陈独秀的评论和一些重大事件的写法等4个问题专门征求主席的意见,毛泽东一一作了批示,并决定此文以胡乔木个人名义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随后《三十年》出了单行本,大量印行,成为一本权威的中国共产党简史。”【杜玉芳:《胡乔木与中共党史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8年版,第90页。】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刘少奇的讲话稿要毛泽东的秘书来写?一个纪念讲话稿为什么会长达5.2万字(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只有5000字左右)?
程中原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与发表经过》(以下简称“程文”——作者注)中认为该文“是胡乔木为纪念建党30周年而写的一份党史资料,并非为刘少奇写的庆祝中国共产党30周年大会的报告稿”【程中原:《(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与发表经过》,《党的文献》2009年第1期。】,主要依据是刘少奇6月13日的批语:“这是乔木同志写的准备作为党的30周年纪念在国内外发表的党史资料,想以马列学院名义发表。请各同志即刻阅看,并提出修改意见,于收到后当日退回为盼。”【《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91页。】这个批语足以证明该文不是为刘少奇写的讲话稿。鉴于它是对国内外发表的“讲述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文章”,刘少奇在这里所说的“党史资料”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党史研究资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结尾表述“帝国主义最后灭亡的日子快到了。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84页。】及其具体内容,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一部蕴含很强政治意义的中共党史论著。
二、刘少奇究竟几次修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文稿?
关于刘少奇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修改问题,目前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的编者认为:“根据现在掌握的档案资料,刘少奇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一文的修改共有两次,时间分别在1951年6月13日之前和同月13日至17日之间。”【《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84页。】二是程中原认为:“他(刘少奇)先后改了三次:在抄清稿上改了一次,在铅印稿上改了一次,开会讨论后又改了一次,这才于6月17日上报毛泽东。”【程中原:《(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与发表经过》,《党的文献》2009年第1期。】。值得一提的是,程文附有几幅珍贵图片,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由图可见,刘少奇在一张方格纸的右侧批示:“乔木同志:此稿已加一些修改,请即打印清样,送中央各同志审阅。”【程中原:《(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与发表经过》,《党的文献》2009年第1期。】从该批示左侧的另一批示落款日期“六月十三日”来看,第一次修改确是在6月13日之前完成的。问题主要是刘少奇在6月17日之前又修改了几次。程文这样说:“6月13日付印的铅印稿,分发征求意见的‘各同志’是哪些人?其中哪几位‘阅看并提出修改意见,于收到后当日退回’了?因未见材料,不得而知。在档案馆看到的这份铅印稿上,留下修改笔迹的有4人:毛泽东、刘少奇、胡乔木、陈伯达,改得最多的是刘少奇和胡乔木。这是第二次。”【程中原:《(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与发表经过》,《党的文献》2009年第1期。】换言之,刘少奇的第二次修改在会议召开之前就已经完成。笔者认为,程文的这个结论有推敲的余地。6月13日以后,铅印稿“分发”给了“各同志”分别提修改意见,每个人的修改意见应在各自的铅印稿上,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份铅印稿上。虽然铅印稿收回的具体时间难以断定,但胡乔木6月15日给刘少奇的信为我们提供了线索。他说:“抗日战争部分前面重写了一大段,其余修改了一下,请即看,以便今晚付印……对‘三十年’的修改待集齐后一并送阅。”【《胡乔木书信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8页。】可见,到胡乔木写信为止,分发出去的铅印稿还没有收齐。从“以便今晚付印”来看,这封信应该是在6月15日白天写的。也许是在给刘少奇的信送出不久,胡乔木就收齐了“各同志”的修改意见,原定6月15日晚上将自己修改稿付印的计划取消。(在毛泽东6月18日作出批示的铅印稿封面上清楚地印着刘少奇6月13日批示。)
可能是大家意见不一,刘少奇决定召集“各同志”开会。开会的时间应该是在6月15日到17日之间。会后,“各同志”的修改意见被整理在一份铅印稿上(可能是胡乔木把“各同志”的意见整理后写在陈伯达的那份铅印稿上;也可能是胡乔木与陈伯达一起对“各同志”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整理),再送给刘少奇,由刘少奇再进行修改。也许是时间紧迫的缘故,刘少奇边修改边送毛泽东审阅。在6月17日给毛泽东的信中,刘少奇特地说:“后面还有两段,另次送上。”【《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92页。】这一来说明,直到6月17日送毛泽东审阅时,刘少奇的第二次修改(即程文所说17日前完成的第三次修改)还没有结束;二来说明毛泽东尚未看过《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稿件。否则刘少奇应该说“后面两段,另次送上”,而不应该是“后面还有两段,另次送上”。毛泽东在看过铅印稿以后,也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包括对刘少奇修改的再修改。如将“在徐向前同志领导之下的鄂豫皖根据地的红军”修改为“在徐向前同志领导之下的先在鄂豫皖根据地后来转移到川北根据地的红军”【《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74页。】;将“曾经犯过严重的错误的一些同志”改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经犯过严重的‘左’倾错误的一些同志”。【《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80页。】这就是说,中央档案馆所存的铅印稿上的毛泽东的笔迹应该是17日以后留下的。可见,留有毛泽东、刘少奇、胡乔木、陈伯达笔迹的铅印稿不能作为刘少奇在开会前“第二次”修改的证据。
在毛泽东审改后,刘少奇又进行了少量修改。如毛泽东曾经在铅印稿上留下一段重要表述:“帝国主义的侵略,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存,压迫着中国的经济发展,阻止着中国的政治进步。因此反对帝国主义为中国革命的最根本的问题。”刘少奇修改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存,压迫着中国的经济不能发展,阻止着中国的政治不能进步。因此,反对帝国主义,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就成为中国革命的最根本的问题。”【《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65页。】同时,他还补充了一句话:“反对封建主义,推翻封建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就成为中国革命的另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65页。】此外,刘少奇还将毛泽东的“在多数同志的觉悟之下,遵义会议……”修改为“在多数同志的觉悟和拥护之下,遵义会议……”【《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76页。】。
由此可见,刘少奇确实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不过是在毛泽东审阅之后进行的。
三、如何看待毛泽东、刘少奇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修改?
一般认为,《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胡乔木的代表作之一。笔者认为这值得商榷。写作《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一项政治任务,而且文章定位是作为宣传、学习中共党史的材料,这就决定了它不是个人学术专著(尽管可以个人名义发表),而必须按照中共中央的规范表述进行写作。
从写作过程看,《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选题是中央主要领导确定的,胡乔木写出初稿后,送刘少奇审阅、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铅印稿。刘少奇在批示中称胡乔木所写的初稿是“党史资料”,显然意味着胡乔木的初稿还是资料性的,需要进一步修改。正因如此,刘少奇才将铅印稿分发“各同志”审阅,并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为了确保质量,刘少奇还召集“各同志”开会专门讨论该文的修改问题。胡乔木在与陈伯达把“各同志”的意见集中整理后,再把铅印稿送刘少奇审阅。在6月15日致刘少奇信中,胡乔木说:“请即看,以便今晚付印。”【《胡乔木书信集》,第78页。】在刘少奇6月17日致毛泽东信件左侧,胡乔木也说明:“在少奇同志修改后,我又作了少数增加。因为少奇同志已休息,未送他看。”时间是“十七日下午二时”【程中原:《(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与发表经过》,《党的文献》2009年第1期。】。胡乔木每次修改都要经过刘少奇审阅,主要负责人显然是刘少奇。全文经刘少奇再次修改后,才送毛泽东最后审定。
长期以来,人们只知道毛泽东对胡乔木6月21日有关《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信件作了批复,包括对陈独秀的评价和一大代表人数问题的判定。【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66页。】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像刘少奇一样,毛泽东对该文也进行了详细的修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全文5.2万字,仅《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披露的毛泽东、刘少奇亲自加写和改写的内容就约1.3万字(其中毛泽东与刘少奇的文字大约各占一半)。将两人加写和改写的内容与《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比对即可发现,这些改动都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最关键、最核心的内容。如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的论述:“农民虽然人数众多,并且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决心,但是因为受旧的落后的生产方法所限制,看不到斗争的前途,所以也不能担任领导这个革命到胜利的任务。需要有新的阶级来担任领导责任,这个阶级要能够提出正确的和完全的斗争纲领,并且能够在国内和国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和强大的敌人进行坚持不屈的斗争。这个阶级,就是工人阶级”【《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66页。】;关于实行减租减息问题的论述“为了便于保持国内和平,并为了争取地主阶级共同抗日,党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决定暂时停止没收分配地主土地的政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76页。】;关于新中国成立后富农政策的论述“由于战争已经基本上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对待富农土地的问题上改变了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的规定,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即仅在特定条件下征收富农出租的土地,对富农其余土地一律不动。这个新的政策,对于中农的生产积极性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83页。】,等等,均出自毛泽东之手。而后来一再被引用的“红军曾发展到30万人,但是由于党内错误的领导,受到了许多的挫折,经过长征,到陕北会合之后,总共已不到3万人。但这是红军和党的极可宝贵的精华”【《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76页。】,则是刘少奇作出的结论。由此可见,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基础性、资料性的。在书中观点把握和提升方面起关键作用的是毛泽东和刘少奇。胡乔木6月21日致毛泽东信更是清楚地表明,一个很小的改动也必须得到毛泽东或刘少奇的批准。我们有理由认为,《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实际上反映的是毛泽东和刘少奇的观点,是他们合著的中国共产党简史。
四、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署名问题?
关于《中国共产党三十年》以何名义发表的问题,程文图片所批露的刘少奇的批示是这样的:“各同志:这是乔木同志写的准备作为党的卅周年纪念在国内外发表的党史资料,想以党中央宣传部名义发表。请各同志即阅看,并提修改意见,迅速于收到后当日退回为盼。刘少奇六月十三日。”【程中原:《(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与发表经过》,《党的文献》2009年第1期。】可见,刘少奇最初是打算以“党中央宣传部”的名义发表,也许考虑到它是党的宣传机构而非学术机构,胡乔木提出用马列学院的名义发表。对此,陈伯达又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刘少奇请示毛泽东:“此篇拟用马列学院名义发表,但伯达不赞成。是否可用人民日报或乔木个人名义发表?请决!”【《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92页。】6月18日,毛泽东批示同意用胡乔木的名义发表,同时在送审稿封面和第一页两处标题下加写了“胡乔木”三个字。【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92页。】杨尚昆也说:“用个人名义发表,并不是胡乔木自己要逞英雄,完全是毛主席决定的。时在建国初期,效果极好。”【杨尚昆等:《我所知道的胡乔木》,第1页。】应该说,这是符合实际的。在署名问题上,胡乔木也是没有决定权的。从署名的多次选择可以看出,无论是毛泽东还是刘少奇都没有把《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当作胡乔木个人的作品,只是以“乔木个人名义”发表而已。
五、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历史地位?
有学者曾评价《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总结中共建党30年历程的第一本简明党史,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各地纪念中共建党30周年的主要学习文件。其影响超过了刘少奇在纪念中共建党30年大会上的报告。”【叶永烈:《中共中央一支笔胡乔木》,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111页。】还有学者认为,该文之所以产生这样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共中央的大力宣传。“6月22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新华社和中央广播电台当天就全文广播,各地报刊杂志也纷纷转载。6月底,人民出版社出版单行本,此后不断重印,到1962年印数达数百万册,成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行量最大的一本党史著作,自然也成为影响最大的党史著作。”【杜玉芳:《胡乔木与中共党史研究》,第76页。】其实,各地出版社还大量翻印了该书,进一步扩大了它的影响。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学习,人们的普遍感受是:“深受启发和教育,体会到党的伟大与正确。”【杨尚昆等:《我所知道的胡乔木》,第493页。】从中共党史学的角度看,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党史研究开始进入“成型期”【张静如等:《中共党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17页。】,《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以其独到的见解、新颖的风格,成为当时一道亮丽的风景,对中共党史学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动作用。研究者们也认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开展了对于党的历史及近30年的革命史的广泛宣传和深入研究,使中共党史学的研究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张静如等:《中共党史学史》,第118页。】
早在1942年3月20日,毛泽东在作《如何研究中共党史》报告时就明确指出:“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这当然不是说要把历史上每一件事统统搞清楚了才可以办事,而是要把党的路线政策的历史发展搞清楚。这对研究今天的路线政策,加强党内教育,推进各方面的工作,都是必要的。”【《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99页。】可见,研究党史重点是“要把党的路线政策的历史发展搞清楚”,出发点是“加强党内教育,推进各方面工作”,不是为研究而研究,不是单纯为了“真相”的研究。这一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然,《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不可避免地会带有时代的印记。如认为“湖南南部的起义,是朱德、林彪、陈毅等同志领导的,……又率领部队和起义中组织的农军与毛泽东同志的部队会合。”【胡乔术:《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26页。】林彪当时只是一个连长,根本不是领导者,名列陈毅之前显然是按照写作时的政治形势排列的。此外,文中“在徐向前同志所领导的红军中工作的张国焘,由于对革命前途丧失信心……”【《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76页。】等表述,显然在史实上有欠准确。当人民出版社2008年重新出版该书时,上述内容也被修改为:“湖南南部的起义,是朱德、陈毅等同志领导的……”,“在红四方面军担任领导工作的张国焘,由于对革命丧失信心……”【胡乔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
应当说,史学家追求历史的“真实”,政治家不可避免地要考虑“需要”,历史著作可以是考据式的,也可以是理论式的,都各有其价值。以《中国共产党的兰十年》来说,胡乔木的确做了大量工作,而毛泽东、刘少奇加写和改写的部分更为关键,使之成为两人合著的中国共产党简史,也为后世研究党的领袖的思想和理论提供了珍贵资料。
〔作者王建国,解放军理工大学副教授,江苏南京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