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夕刘少奇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思考——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布)中央斯大林的报告》考述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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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夕刘少奇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思考

——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布)中央斯大林的报告》考述

任晓伟

194974日刘少奇在秘密访问苏联期间撰写的《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布)中央斯大林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刘少奇的思想发展史和中共党史研究领域中一篇广为研究者引用的重要文献。这篇文献除了比较完整、系统地体现出中共关于新中国建国方略的具体设想,还阐述了一个对新中国历史发展至关重要的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观点。《报告》指出,新中国社会存在外部和内部两种形式的矛盾和斗争。“所谓外部矛盾与外部斗争,就是它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和斗争。这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存在的,并且仍然是主要的矛盾和斗争。”“所谓内部矛盾与内部斗争,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内部各阶级间各党派间的矛盾和斗争,这在今后将会逐渐加紧,但与外部矛盾比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仍然处于次要的服从的地位。”接着,《报告》用反驳的语气说:“有人说:‘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之后,或者说在实行土地改革之后,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便立即成为主要矛盾,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便立即成为主要斗争。’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个政权如果以主要的火力去反对资产阶级,那便是或开始变成无产阶级专政了。”【《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表述,说明建国前夕刘少奇不主张再沿用他此前坚持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而这与19489月以来刘少奇的认识存在着相当大的出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建国前刘少奇思想发展史和中共党史研究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这就使得《报告》本身具有了独立考述和研究的价值。

20世纪4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的设计蓝图中,并没有关于未来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或基本矛盾的明确判断。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这一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的确定,应当是1948年下半年后在确定新中国建国方案的过程中形成的。

19489月初,刘少奇在《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社》这篇较早具体研究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文章中第一次提出新中国的主要矛盾。刘少奇把新民主主义经济划分为三种具体形态:国家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些资本主义成分,即使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下,也必然要与国家经济及合作社经济发生竞争。这种竞争,愈到后来就愈加激烈,并将继续很长的时期。这就是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社会中的基本的和主要的矛盾。”【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60页。】在随后召开的中央九月政治局会议上,刘少奇明确提出和强调了这一观点:“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161页。】刘少奇把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强调的都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关于刘少奇的这一认识,毛泽东也是同意的,认为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5页。】。此后,毛泽东和刘少奇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认识表现得非常稳定。1949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再次申明新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3页。】,这一观点被写进了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标志着党内在新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问题上统一了认识。19494月至5月刘少奇在视察天津城市工作时的多次讲话,虽然主旨在于防止过早提出消灭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左”倾错误,但仍然坚持已经形成的关于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或说基本矛盾的认识,“除开国外矛盾,单就国内矛盾来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确是基本的矛盾”【《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208页。】。《刘少奇选集》收入了一篇刘少奇19496月所写的题为《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的文章,根据编者的题解,“这是一份党内的报告提纲”【《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26页。】。而同一时期据《刘少奇年谱》记载,刘少奇“为准备访问苏联,与苏共中央领导人会谈,就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问题撰写报告提纲”【《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215页。】。也就是说,这份提纲是为访苏、与斯大林会谈而作。其中讲到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时,刘少奇说:“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内部,是存在着矛盾和斗争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这就是在消灭帝国主义势力及封建势力以后,新中国内部的基本矛盾。”【《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27页。】

显然,从19489月到19496月访苏前,刘少奇在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认识上并没有发生大的框架式的偏移和变化。由此看来,《报告》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与此前刘少奇对同一问题的认识是直接矛盾的。

1949626日,刘少奇抵达莫斯科。对于194972日刘少奇的活动,《刘少奇年谱》记载:“致电中共中央,请示可否以书面报告方式向斯大林通报情况等问题。”73日记载:“接毛泽东复电:同意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向斯大林通报国内情况、提出问题和征询意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217页。】据师哲回忆,建议提交书面报告的是王稼祥:“王稼祥建议少奇就中国问题写一个书面报告,这既能使会谈有所依循,又可以把问题谈得更有系统。”【师哲口述、师秋朗笔录《我的一生——师哲自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94页。】上述材料表明,《报告》并不是事先准备好的,而是在王稼祥的建议下临时在莫斯科撰写的,毛泽东本人也同意刘少奇以书面的形式向斯大林报告中共关于新中国的建国构想。但从目前的研究资料来看,还无法断定毛泽东是否事前知道《报告》内容以及他的反应。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刘少奇没有直接沿用过去10个月的时间里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而是采取完全相反的表述,把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国民党残余的矛盾看作为“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新中国社会“主要的矛盾和斗争”,而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只是“处于次要的服从的地位”?

19489月以来,刘少奇一直是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斗争作为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一观点的主要提倡者和诠释者,他的这一观点形成的依据主要是列宁过渡时期理论和苏联过渡经验。

194923日秘密访问西柏坡的米高扬在同刘少奇谈话后给联共(布)中央的电报材料可以表明这一点:“刘少奇声称,他们将以没收官僚资本为借口去没收买办资产阶级的企业。至于民族资产阶级私营企业的问题,则等到一二年后,他们制定国有化计划时再解决。”“刘少奇强调‘我们牢记列宁的教导:小资产阶级经济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源泉’”,“向社会主义过渡将具有时间的长期性和斗争的艰巨性这两个特点。我们目前也面临着列宁曾经提出的‘谁战胜谁’的问题”。【[]А·М·列多夫斯基:《斯大林与中国》,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8485页。】对列宁过渡时期理论和苏联过渡经验的参照,与刘少奇同一时期强调新中国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和实现工业化客观上形成了矛盾。这是因为,对于主要矛盾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党对于历史发展阶段的判断和政治任务的制定。如果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作为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那么党的政治任务只能是随之去解决这一矛盾,即通过消灭资产阶级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可能把新中国的经济建设置于核心地位。比如从刘少奇视察天津城市工作的讲话中的内容来看,刘少奇批评“左”,却又强调新中国社会基本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也就是说,刘少奇在视察天津的讲话中,客观上已经处于两重性的矛盾之中。即,要在理论上坚持两个阶级的矛盾是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或说基本矛盾,那么党要执行保护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新民主主义政策在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最多只能是权宜之计。这样,重新思考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问题事实上已经摆在了刘少奇面前。

从刘少奇视察天津城市工作后510日回到北京到抵达莫斯科期间,没有直接的材料可以具体说明他什么时候对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重新思考以及思考的程度和结果,但可以肯定,《报告》中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是刘少奇近两个月来重新思考的产物。

刘少奇为访苏而准备的党内报告提纲是判断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走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料。第一,提纲沿用了此前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框架,但表述却出现了细微的变化,强调的不再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矛盾,而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这虽然还没有否认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是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因素”和“趋势”这两个概念则把这一矛盾放置到了一个长远的历史背景中来观察,而不是把它看作一个已经提上日程的政治任务。这样,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刘少奇在提纲中高度突出向资本主义进攻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性,把重点放到了反对“过早地、过多地、没有准备地去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30页。】。第二,尽管这是一份党内报告提纲,但从其他相关的文献材料看,没有任何关于这次党内会议的文献记载,似乎这次会议并没有召开过。《刘少奇传》只是提到:“六月中旬(1949——引者注),刘少奇在参加新政协筹备会议后(即1949615日至19日召开的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引者注)就启程前往苏联。行前,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同刘少奇、王稼祥一起商定中共代表团的工作方针。”【《刘少奇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646页。】所以,这份提纲的内容可能仅仅是刘少奇的个人思考,并没有提交党内高层集体讨论研究并最终定调,这就使刘少奇有可能根据自己后来的反思认识,在《报告》中重新表述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看法。

但在1949718日刘少奇、高岗、王稼祥三人联合署名的《关于中共中央代表团与联共(布)中央斯大林会谈情况给中央的电报》中却没有出现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提法。【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第30—39页。】合理的解释是,斯大林在接见中共代表团时所关注的主要是中共对苏联的态度和中共关于新的中苏条约的意见。在1948年以来南斯拉夫“民族主义”的刺激下,斯大林在面对冲破英美苏《雅尔塔协议》关于远东势力范围划分、建立了一个新的革命国家的中共时对这两个问题是高度敏感的。刘少奇的《报告》中讲到人民民主专政是“对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实行专政”,斯大林在“官僚资本”下划了着重线,并批注“什么是‘官僚资本’”【《斯大林与中国》,第105页。】。很难想象一个对“官僚资本”不甚清楚的人会对新民主主义基本矛盾有理论兴趣,因此斯大林并没有过多地关注刘少奇在《报告》中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表述也就不难理解了。另一方面,刘少奇在《报告》中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认识本身还是有历史局限的,把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作为“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理论上仍然有令人疑惑的地方,既然是“残余”,又怎么能够上升到“主要矛盾”的地位?从刘少奇对“立即”这个时间副词的两次使用看,他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仍在进一步探索中。不过,从以上分析来看,《报告》无疑成为刘少奇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

据《刘少奇年谱》提供的资料,从19498月刘少奇离开苏联返回北京到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之前,刘少奇没有再强调过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残余的斗争是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观点,甚至没有再使用过“主要矛盾”或“基本矛盾”的概念,而着力强调新中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并力图为相对独立的把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作为党的政治任务提供新的理论依据。1949828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国内,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使中国工业化。”“我们要在相当长时期内和资产阶级合作,所以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只是人民民主专政。”【《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222页。】1951228日,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刘少奇指出:“经济建设现已成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28页。】19517月,在《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一文中刘少奇写道:“为了使落后的经济和文化提高一步,应该而且可能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在建设时期,除开必要的国防外,一切工作和其他建设均配合经济建设。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538539页。】这一时期刘少奇不再使用“主要矛盾”或“基本矛盾”的概念,表明他客观上认识到《报告》中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表述的理论不足,并且试图去克服这种不足。虽然当时的历史条件还不允许刘少奇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这种需要不能被满足之间的矛盾作为新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无疑刘少奇已经沿着这个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综上考述,《报告》中关于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表述,在建国前后刘少奇思想的发展过程中绝不是突兀的,而且有着重大的意义。它是刘少奇从19493月底以来在调查和指导城市工作的过程中个人重新反思的结果,也标志着他放弃过去坚持的认识,开始对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新的思考。但必须强调一点,这仅仅是重新认识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开始,有着历史和理论条件的限制,最终没有形成科学的新认识。而且由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产生怀疑而避而不谈,建国前后刘少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家工业化是新中国的中心任务以及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的设想也就缺失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以至于“三反”、“五反”运动中,刘少奇又重新接受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09310页。】,随之也放弃了之前反复强调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的设想。但不可否认,《报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中国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特殊关系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在中国共产党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作者任晓伟,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陕西西安 710062]

(来源:《党的文献》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