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新中国第一年的历史贡献

作者:迟爱萍    发布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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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中华民族的进步创造了前提,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时代。“标志着中国革命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即进入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告诫全党:“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进一步叮嘱党的高级干部:财政经济工作已成为中央和中央局的主要议程,应该认真研究财政经济问题。各中央局及分局、大市委、省委、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都必须经常讨论财经工作,亲自抓财政、金融、经济工作;“中央政治局现在几乎每次会议都要讨论财经工作。”

为了领导好新中国财经工作,1949年5月中共中央决策,中央财政经济部与华北财经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新中国成立后,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转换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先后两个机构均简称“中财委”。

中财委是“党中央的财经参谋部和具体作战的指挥机构”,担负领导和管理国家各种经济事业的艰巨任务,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一是地位高。在新中国政权体系中,中财委归属政务院,是政务院下设四个委员会之一。二是管辖范围宽。政务院下设部委有30个,除外交部、情报总署、华侨事务委员会直接归政务院管辖外,其他27个部门由政务院下设的四个委员会分管。中财委分管16个,政法委分管5个,文教委分管6个,监察委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中财委是分管部门最多的一个委员会。

中财委主任陈云,是由周恩来点将、毛泽东认可、中央书记处集体赞同,在艰苦卓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脱颖而出的。薄一波曾回忆说:“党中央和毛主席在决定建立统一的财经领导机构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着是从东北调回陈云同志主持中财委。陈云同志是新中国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1942年,他主持的陕甘宁晋绥五省联防财经办事处,工作很出色。解放战争时期,他主持东北财经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实现了东北全区财经工作的统一管理,较早地把经济稳定下来。党中央和毛主席任命他为中财委主任,是再合适不过了。

同时,中央还先后选定三位有很强领导能力或有渊博财经知识的副主任辅佐陈云。

第一位是中共华北局第二书记薄一波。他虽没有专门从事过经济领导工作,但多次承担独挡一面的重任,并协同华北局其他领导人出色完成平津接管,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重视,1949年3月即列席中央书记处会议,参与党中央重大决策讨论。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始筹组时,薄一波即辅佐陈云。

第二位是中国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他是中国最早获得西方经济学博士学位的留学生之一。学成归国后,曾任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委员长、财政委员会委员长,当选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是一位既有渊博经济学知识,又有丰富从事财经工作经验,且具有浓厚爱国情怀和追求真理品格的先进知识分子。10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后,规模扩大,陈云感到需要增设一名副主任,最好选择有威望、懂经济的民主人士充任。周恩来向陈云推荐马寅初,立即得到陈云认同。

第三位是中共东北局副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李富春。他从红军时期就担任过财经领导工作;延安时期担任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组织和领导延安大生产运动。解放战争中,李富春在东北协助陈云抓财经工作;陈云调到中央后,主持东北财经工作。新中国的财经工作异常繁重,陈云肩负的任务太重,且体质较弱。毛泽东、周恩来综合各方面情况,在第一次工商业调整时,调李富春到中财委协助陈云抓工业和计划工作,除任中财委副主任外,接替陈云兼任重工业部部长。

这样一个强强连手的领导班子,为中财委新中国第一年经济工作的开拓,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

新中国元年的财经工作在现代经济史中具有开端和奠基双重意义。当时国家经济“正处在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点。这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改造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而为独立自主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历史转折点,由落后到进步的历史转折点,由坏情况到好情况的历史转折点”。从旧社会向新社会转型,财经工作是最基础的工作。在毛泽东、中共中央和政务院领导下,中财委在新中国第一年的主要历史贡献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结束旧中国持续12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初步恢复城乡贸易系统,使社会经济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为新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旧中国,在经济方面有两个突出顽疾:一是恶性通货膨胀,一是城乡交流阻塞。这两大弊端,与连年战争紧密相联,是旧社会长期积累下来的痼疾,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经济发展。中财委如果不能治理这两个痼疾,整饬经济环境,不仅国民经济恢复的局面难以打开,人民政权的巩固也要受到严重威胁。

新社会是旧社会的产儿,从母体挣脱出来痼疾不可能自然消除。1949年的中国经济,可谓千疮百孔,生产能力低下,城乡交流阻隔,通货膨胀严重,物价不断波动,社会秩序极度混乱。当时解放战争还在进行,军费及接收下来的旧人员的供给,使人民政府财政负担异常沉重,不得不大量增发货币,从而加重了物价波动和经济动荡的隐患。新中国成立前后曾发生过四次大的物价波动。

通货膨胀这个毒瘤,已依附旧中国经济肌体12年之久。国民党政府曾采取种种措施进行治理,包括发行、税收、公债、控制物资、限制物价、币制改革等手段,但都一筹莫展,未能奏效,直至财政经济总崩溃。在解放战争没有结束、人民政府财政负担沉重的情况下,要解决这个久治未愈的痼疾,难度极大。

中国共产党创造了奇迹!

1949年5月,初到中央参与筹组中财委的陈云,在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支持下,协同中共华东局、上海市委和南京市委,6月在上海打赢了“银元之战”,基本结束了旧中国货币流通市场长期混乱的局面,为整饬恶性通货膨胀创造先决条件。此后,资本家的投机活动从金融领域转向商品流通领域,聚集于粮食和纱布市场。陈云指挥刚成立的中财委,集中力量统筹调拨全国物资,掌控市场主要商品特别是粮食与纱布的供应,利用市场吞吐政策,狠狠打击投机商人,控制住了第二次物价涨势。

为尽快治理经济环境,7月27至8月15日,陈云领导中财委主持召开上海财经会议,从金融、物价、财政、贸易、管理以及军事和政治等多角度,确定了解决通货膨胀和财政困难的方针政策,大大提高了人民政府在稳定物价斗争中的主动性和计划性,为各级财经干部认识和解决财政困难提供了综合治理方案。

新中国成立后,在上海财经会议确定的综合治理方案基础上,陈云领导中财委,通过调运物资,保障供给;发行公债,紧缩银根;集中抛售,控制市场;打击投机商人,维护正常秩序;适量发行,保障财政运转等几个方面共同发力,先后平抑两次物价涨风。

为彻底消除通货膨胀隐患,1950年3月,在中共中央、政务院领导下,中财委具体部署和指挥,实现了全国财政统一。4月,全国经济状况开始好转,财政收支接近平衡,为弥补财政赤字而发行货币的局面结束了。5月下旬,全国物价出现稳定的局面。

毛泽东高度称赞,平抑物价、统一财经斗争胜利的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称道陈云理财之能!刘少奇在1950年庆祝五一劳动节大会的演说中进一步指出:“中国的财政经济,在历史上是没有统一过的。国家财政收支,在过去数十年中也没有平衡过,反动政府每年必须发行巨额的钞票和举借巨额的内外债才能过日子。中国的金融物价也是十二年来没有稳定过的,人民必须在通货膨胀的损失中付出巨额的资金。但是人民政府在战争尚未结束与发生灾荒及帝国主义封锁等情况之下,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实现了这些重大的措施,并达到这样的成绩。这是任何反动政府都不能做到的,只有真正的人民政府才能做到。”

中财委在领导平抑物价的斗争中,初步恢复全国城乡物资交流。首先是建立城乡贸易系统,加强国营贸易机关对市场的领导。中财委成立后,就开始指导各解放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以国营贸易机构为中心,敷设广大城乡的贸易网。从1949年9月起,华北贸总逐步改为11个专业公司;其中以内地调剂为主的有粮食、花纱布、百货、煤铁、盐业5个公司,以出口为主的有猪鬃、土产、皮毛、油脂、蛋类5个公司,暂设一个进口公司。各专业公司在中小城市分设分支公司,垂直领导,资金、干部统一调度。这一举措对人民政府宏观掌握和调控物资产生重要作用。

按照陈云稳定市场、控制物价的重点在大城市、首先是上海的指示,解放区各贸易公司加强和各大城市特别是上海贸易公司的联系,纷纷在城市设立办事处和筹备处。各地贸易公司与大城市业务往来的加强,不仅使城市物价从高峰下挫,并逐步促进全国贸易系统的恢复,促进城乡交流的开展。中财委倡导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农民和市民联合的供销合作社,联营产品运销和生产工具及生活日用品的采购。供销合作社在平抑物价的斗争中,一方面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受中间商人剥削;另一方面利于国家掌握物资,稳定物价,对城乡贸易的健康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中财委还提倡贸易自由,反对地方保护主义。鼓励私营商业公司、行号下乡销货或采办工业生产原料,以辅助国营贸易和合作社供销机构力量的不足。这些措施共同发力,达到了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建立稳定有序的流通秩序和物资交流供求的相应要求。

全国财经的统一,从体制上保障了集中统一的贸易体制的确立,为新中国城乡关系的重建创造了条件。随后,中财委从实际情况出发,有步骤地注入公私商业资本,推动人民币下乡,为城乡交流的发展注入活力。正是在贸易系统和商业资本初步具备的基础上,新中国城乡交流才得以开展起来。为扭转市场萧条、私营工商业经营困难的局面,中财委把推销土特产作为进一步活跃城乡交流、盘活经济的重要渠道,并在实践中获得好的成效。土特产品的购销,不仅为城市私营工商业产品开拓了农村市场,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工业生产经营方向的转变,明示了中国工业恢复与发展的正确路径。1949年12月,天津举办的工业展览会的订货情况,反映出农村市场对工业品、特别是对生产机械的广大需求。这种需求明确了新中国工业发展的方向:凡一切为广大农民所需要、有利于新中国工农业建设的工商业都是有希望、有前途的。

上述中财委在贸易工作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逐步改变了国民党政权时期城乡阻隔、城市剥削农村的恶疾,初步沟通了城乡经济联系,开辟了农村市场,使新中国经济恢复和发展获得较为稳定的国内市场,并加强了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创造了国民党政府时期从未有过的经济活力。

通货膨胀和城乡阻隔以至对立,是国民党政府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也是使旧中国经济衰败的全局性问题,中财委抓住这两个问题进行整治,就抓住了旧中国经济痼疾的要害,从而为新中国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创造了具有决定意义的条件。

二、确立国营经济在多种经济成份中的领导地位,初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迈入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轨道,建立并巩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新中国的诞生,在政治上意味着新旧政权的更替,在经济上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向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牢固确立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是巩固新社会秩序的基础。

中财委自成立后,即参与领导了各大城市接管中的国营企业接收工作。1949年10月25日,政务院决定,陈云为政务院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主任,领导中财委承担接收国民党政府人员及资材的重任。11月11日,政务院第五次会议批准陈云《关于指导接收委员会工作报告》。随后在中财委指导下,接收官僚资本,没收敌伪财产,征购、代管、收购外资在华企业及海关,加上新中国成立前解放区建立的公营工业,使国营经济拥有了对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权。

在官僚资本和敌伪产业接收和没收中,最复杂的问题是产权归属的划分。中财委私营企业局于1950年春,先拟订《关于处理官僚资本的初步意见》和《关于处理敌伪产业的初步意见》两个文件;经过实践,10月31日,正式出台《中财委关于统一清理公私合营企业公股的决定》,以及《公私合营企业公股公产清理办法》,对要清理的公股范围、主管机关、清理改组程序、清理期限等问题提出细则。在中财委指导下,避免了接管工作中国家财产的流失,充实了国营经济力量,也锻炼和提高了财经干部对产权划分、财产接管等方面的政策水平。

在治理通货膨胀、稳定物价的斗争中,中财委凭借人民政权的力量,控制和统筹调拨物资,战胜投机资本,确立了国营贸易在市场中的领导地位。全国财经的统一,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控制社会经济的权力,为国营经济的发展和在多种经济成份中领导地位的确立,创造了体制方面的条件。

增强国营经济的实力,是巩固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根本条件。1949年11月1日重工业部成立,陈云兼任部长,指导中财委工业考察团,对全国主要工业区生产情况考察近一个月;积极和合理协调全国工业干部包括苏联专家的调配;领导重工业,推动全国各大国营企业克服重重困难,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在战争废墟上重建、扩建或新建企业,使生产步入正常轨道。

接收下来的官僚资本企业,虽然性质发生根本变化,但企业本身的组织不合理。要使国营经济真正发挥领导作用,必须对接收过来的企业进行改造,建立适合于新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财委指导国营企业进行了民主和生产改革,为国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重要条件。

国营经济的迅速恢复和逐步强健,改变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中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力量对比,使国营和公营经济在原料、市场、资金等方面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具备了协调、引导其他经济成分健康发展的能力。在1950年工商业调整中,中财委按照中央部署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公私关系、产销关系、劳资关系的协调上,使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格局进一步稳固;加工订货的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的运用,使民族工商业有了全新的发展空间。

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巩固,在经济和阶级基础上夯实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并为人民政权的巩固积累了物质基础。加上新中国第一年刘少奇指导进行的合作社经济的整顿与发展,1950年冬主持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进一步巩固,为新中国迈入第二个年头,有力量支撑并打赢抗美援朝这场震惊世界的立国之战,并有效推进经济恢复和发展,在制度和物质两个方面准备了条件。

三、在统一全国财经过程中,初步建立符合国情与经济发展要求的集中统一的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制。

在治理通货膨胀的过程中,中财委深感巨大的财政压力。全国财经不统一,收支脱节,不利于节约支出、平衡收支、紧缩通货、建立物价稳定的正常秩序,以彻底根除通货膨胀的隐患;且恢复国民经济需要物质与资金支持,客观上要求统一管理和使用当时十分有限的财力物力。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政策上统一领导、业务上分散管理的方针”,已同新环境、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相适应。财经统一,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1950年3月4日,政务院颁布了陈云起草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全国财经统一由中财委具体领导,包括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物资调度、现金管理三个方面。财政收支的统一,使国家收入中主要部分的中央收入,集中使用于国家主要开支。全国物资调度的统一,使国家所有重要物资,从分散无力状态中获得集中,变为有效力量。全国现金管理的统一,把所有属于政府的但分散在各企业、机关、部队的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避免社会通货过多,增强了国家现金使用量。

全国财经统一后,中央与地方在财政、金融、贸易等方面的权限得到初步划分,实现了战时“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经济管理体制向和平建设时期“统收统支”的经济管理体制的转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财委从五个方面初步探索和建立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制度。

第一,整理编制,统一供给标准。按照政务院统一财经决定的部署,3月,中财委建立了薄一波挂帅的全国编制委员会,大区、省、大城市随即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各级军政机关人员、马匹、车辆的编制和供给标准。统一编制,为国家节约了财政开支,精干了国家公职人员队伍,提高了工作效率;统一供给标准,保障了国家财政开支的统一,保障了1950年国家概算的严格执行,并为下一年财政预算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建立物资调配制度。1950年3月3日,政务院第22次会议在决议全国财经统一的同时,成立了以陈云为主任的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3月16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的决定》,对国民党统治时期,各地仓库堆积的属于国家的物资和器材的清理作出规定。清查出的所有物资器材,统归全国物资清调委,商请中财委或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调配;清仓收入,一律归国库;国民党时期对各公营企业一切物资器材分配计划及全国各公营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一律无效;全国物资清调委下,相应分设各级地方政府和军区后勤部及各工商企业的清调委;清调委为独立会计单位。在全国物资清调和管理的实践中,初步形成和规范了新中国物资统一调拨与管理的制度。

第三,形成比较完整的统一财政收支体制。4月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管理一九五0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各大行政区及其所属省(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渠道、权限作出明确具体的划分。由此,初步确立一套比较完整的统一财政收支体制。诸如预算制度、审计会计制度、财政监察制度、支领手续和报表制度等,使财政收支的统一落在了实处。在统一财政收支管理的过程中,中财委还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税收的统一征管,包括整顿盐税;强化企业税收征管;建立农业税制,确定公粮征收和管理制度等。

第四,初步确立现金统一管理制度,形成全国金融体系。建立了全国财政金库和发行库体系,以控制游资,稳定金融,扶植生产,统一资金调拨。确定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使人民银行成为国家的现金中心、清算中心和信贷中心,实现了银行工作的重大转变。进一步统一全国金融机构,健全银行系统的垂直领导;人民银行逐步实行总行、区行、分行、支行四级体制;普遍建立县支行,健全区行、省行;建立和健全专业分行,规定各地专业银行均受其直属上级与当地人民银行的双重领导。适应多种所制经济格局,保留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由民族资本金融机构组成的公私合营银行;这些银行均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经营。鼓励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这种多种成份共存的金融体系,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第五,实施国家贸易统一管理制度。中央贸易部在中财委领导下,依照3月14日政务院发布的《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在全国设立集中统一的贸易管理系统;建立粮食、花纱布、百货、盐业、煤业建筑器材、土产,共六个内贸专业总公司;猪鬃、土产出口、油脂、进口、茶叶、矿产,共六个专业外贸总公司。规定了国营贸易机关的工作职权,确定了国营贸易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物资调拨的基本原则等。在统一过程中,国营贸易组成广泛的商业网,确立商品调拨制度,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扶助生产,保障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国内流通秩序初步有序后,在政务院领导下,中财委又投入力量研究外贸工作,确立统一管理外贸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机制等。

全国财经统一管理体制的初步形成,使财力物力达到集中使用的目的,避免了分散和浪费,为实现国家财政收支、物资供求、现金出纳三大平衡提供制度保障,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及经济恢复与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对于扭转当时的财经困局产生重要作用。

四、从根本上开始扭转旧中国的经济结构,初步确立新中国经济发展战略和恢复重点。

新中国第一年,共产党从国民党手里接收过来的是一个极度贫穷落后、以农业自然经济为主,基础极其薄弱的经济体系,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都不合理。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指出,中国只有大约10%左右的现代性的工业经济,有大约90%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新中国成立后,要尽快将城市生产恢复和发展起来,实现将消费城市变成生产城市的战略任务。按照七届二中全会精神,1949年3月17日,薄一波为新华社撰写了《把消费城市变为生产城市》的社论,明确提出“变消费的城市为生产的城市,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并提出具体实现路径,从而为中财委在新中国第一年转变经济结构提供具体的工作思路。

新中国的成立,使旧中国经济结构存在的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刘少奇曾深刻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说:第一,帝国主义已经从中国赶走,许多特权已经被取消。“我们已把中国大门的钥匙放在自己的袋子里,而不是如过去一样放在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袋子里”。中国工业的发展不再受致于帝国主义的控制,“这就扫除了一百年来使中国工业不能发展的一个最大的障碍。”第二,“人民解放战争已接近于胜利的结束”,我们的国家将完全转入经济建设的轨道。第三,1950年老区土改将完成,新区土改将于秋季开始,并在两三年内基本完成。“如此,就能解放农村的生产力,以充分的粮食和原料供给城市,解决工业发展的市场问题。”第四,实现了国家财经统一和金融物价的稳定;“为一切正当的工商业及其他生产事业创造了一个恢复和发展的条件。第五,拥有了进行建设的国际条件。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使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强有力的同盟者”,“使我们能够放手地去进行建设工作”。

在上述重大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旧中国原有的“服务于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以通货膨胀和商业投机为基本内容的经济上的虚假繁荣,突然不存在了”;凡“依靠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以及通货膨胀和商业投机而存在而发展的一系列的社会经济组织,都顿时失去了依据”;“许多工商业突然萧条,停工、歇业、失业现象大量发生”,“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病态充分显露”。环境的变化,要求工商业按照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组织和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依据人民利益改变经营方针和改造自身,把旧经济结构转变为“面向人民”、“面向农村”的新经济结构,以此在新社会获得新的发展前途。

中财委主持进行了1950年工商业调整。通过调整公私关系,确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国家经济领导下各得其所的格局;通过调整劳资关系,在私营工商业中建立平等、民主、两利、契约的新型劳资关系;通过调整产销关系,加强私营企业的计划性,克服生产的盲目性,改变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中财委计划局副局长孙晓村认为:“调整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重要经济措施之一,其重要性仅次于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是把个体农民经济从封建的土地制度下解放出来,调整工商业则是把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工商经济组织,加以改造,使之能为人民大众服务,并且有发展的前途。”新中国第一年的工商业调整,不仅巩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同时有力地促进中国经济发生历史性转变和根本性改组,即“把中国国民经济从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轨道上,移到了进步的、新民主主义的、独立自主的轨道上来”;为新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变奠定了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在破除和改组旧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的同时,中财委积极领导探索新中国建设之路。在1949年冬至1950年春,指导各经济部委召开一系列专业会议,承担了新中国经济恢复和建设如何开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谋划。系列经济专业会议,如同色彩斑斓的画笔,绘制了新中国建设蓝图,确定了财经全面恢复和工农业重点恢复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并据此拟定1950年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使中央管理部门掌握大量经济情况,聚集大批专家和管理人员对各产业的发展全局进行研究和协调,从而降低或避免经济恢复过程中的盲目性,平衡产销关系,也为全国财经统一作了准备。

新中国第一年,国家财力物力人力都极为有限,百废并举不可能。中财委从基本国情和旧中国遗留的经济现状出发,确定铁路交通和水利为经济恢复的重点,使有限的财力,对国家经济建设全局产生了最优化的影响。在回顾新中国第一年工作时,陈云清楚阐述了经济恢复重点确定的思路。他说:要实现全国规模的恢复与发展中国工业,首先要创造一些基本条件。一是恢复交通,尤其是铁路交通。交通阻塞,会使全国城乡经济永远处于瘫痪局面,根本不可能进行工业的恢复和发展。二是恢复农业。通过农业恢复,迅速解决粮食与工业原料(尤其是棉花)的需求,同时为城市工业开辟广大市场;而农业的恢复,目前最重要的关键,除完成全国土改外,即在水利。只要几条主要河流能避免水灾,并起一定灌溉作用,加上若干农业技术改良,农业的面貌就可以大大改观。实践证明,确定铁路交通和水利为经济恢复的重点,抓住了新中国开局之年经济建设事业的牛鼻子,在经济恢复与建设全局中起了重要作用,并为以后经济的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中财委在新中国第一年的实践,开启了中国经济史新的一页,具有历史转折意义,对新旧社会交替中的经济基础具有奠基作用和长远影响,为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创造了经济制度、体制和物质的基础。

第一,在新旧社会历史变迁中,成功完成经济方面的历史转变任务。实现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向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转变,由战时经济体制向和平建设时期经济体制的转变,由解放区人民政府的局部经济管理向中央人民政府的国家经济管理的转变。这三大转变带来了旧中国经济生活中从未有过的独立自主、城乡结合、中央与地方统一、产销运行逐步有序的新局面,使长期受战争蹂躏的中国人民得以摆脱通货膨胀、物价波动、民不聊生之苦,在共产党引领下踏上了当家作主人、建设新国家的历史征程。这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二,在破旧立新的历史发展中,探索和建立了符合国情、顺应中国历史发展方向、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长远影响的经济制度和体制机制。中财委建立的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五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集中统一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实现了共产党执掌的国家政权,对整个社会经济的主导和调控;并促进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向着有利于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前途发展,即: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逐步壮大,领导地位得到加强;劳动者个体经济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发生日益密切的联系,合作社经济得到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接受改造,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有所发展,社会生产与流通的有序性日益增强。

第三,在新中国起步的历史进程中,拟订了利于国家经济恢复和发展的经济战略,奠定了巩固新政权的物质基础。中国共产党执政一年后,便经历了抗美援朝战争。在艰难和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新中国第一年积累的经济财富,使新国家拥有了应对突发事件的经济实力;加之经济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有效性,使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抗美援朝战争没有中断;财经方针根据战局的变化,顺畅地由“国防第一,稳定市场第二,其他第三”,向“边打、边稳、边建”转变。中财委直接领导下的全国财经工作,不仅支撑住了巨额军费,并在抗美援朝战争的进程中圆满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如果没有国民经济重点恢复和发展战略的正确选择,在短短一年内,新中国不可能在极度残破不堪的经济基础上,获得巩固政权的物质力量。第一年如果方向走偏,如果在物质和制度、体制机制方面没有一定的创造和积累,在随后出现的国际形势恶化、国内财政压力加大、经济恢复任务进一步紧迫的情况下,财经工作很难有所作为;而没有坚强有力的经济支撑,新政权在军事和政治上的胜利与巩固也是不可能的。

万事开头难。新中国第一年财经工作的重要和深远意义无庸置疑。在毛泽东及中共中央、政务院领导下,中财委带领全党财经干部走好了破旧立新的第一年,以出色成就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领导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人民政权,且有能力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好国家,建设新社会,带领人民奔向光明的未来。这一年治乱兴衰的财经史,给后人留下宝贵的启示和经验。

(本文来源:迟爱萍著《破旧立新:新中国元年的中财委》,人民出版社2020年7月版,全书56万余字。该书主要展现了中财委在新中国元年,即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10月1日的历史活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对“元年”其中一解是:“政体改变或政府组织上的大改变的第一年”。故该文撰写时选用“新中国第一年”称谓。)

(作者: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