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20年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优秀科研成果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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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6-2020年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安排,经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评审,并由2021年12月29日第41次院务会审议批准,拟对2016-2020年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表彰。现将拟表彰的部分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5日至13日。公示期内,对拟表彰成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人及电话:麻伯颜 010-83087531

                         李 纲 010-8308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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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2020年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优秀科研成果拟获奖名单(部分)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