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史志研究院)七项举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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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站稳第一方阵,自觉走在前列,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史志研究院)谋划推出七项举措,指导推动全院及全省党史史志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一是下发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委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下发的通知精神,制定《关于全省党史史志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印发全院和全省党史史志系统贯彻执行。

二是组织集体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院务会、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各支部抓好集体学习,做好《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实录》《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重要文献选编》《中共山东历史大事记》《山东微纪事》等工作,着力在全面学习和落实上下功夫。

三是开展主题宣讲。根据省委安排,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史志研究院)赵国卿院长参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将赴有关单位开展宣讲。姚丙华副院长参加省直机关宣讲团。谋划组建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史志研究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订单式”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七进”。

四是举办研究成果发布会暨诗文歌咏会。11月7日,在济南市济阳区举办济南市黄河历史文化研究成果发布会暨诗文歌咏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主持召开的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着力讲好黄河故事、弘扬黄河文化。

五是举办全省培训班。谋划举办全省党史史志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史志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馆)长,各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院长参加培训。

六是举办理论研讨会。谋划举办“百年砺初心、奋发向未来”全省党史史志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讨会,征文工作9月已下发通知,正在紧张进行收取论文、评审等工作。

七是举办宣教干部培训班。为立体化高质量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提高政治站位、把握精髓要义、提升宣教能力,谋划举办全省党史史志宣教干部培训班,各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院长、宣教处(科)长参加。

(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 省地方史志研究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