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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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具体要求,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1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召开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室务会成员及各处(室)、机关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室主任王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室副主任贾晓丁汇报了室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处(室)负责人汇报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会议指出,2022年,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控力度,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党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态势平稳可控,正面舆论引导、网络舆情管控等工作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一是要突出思想引领。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二是要强化阵地意识。主动抢占思想阵地制高点,做到占领阵地、建设阵地和守牢阵地有机统一。创新“媒体+党史”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党史和文献成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一网两刊一平台”主阵地和网评员队伍作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会议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全室党员干部应尽的政治责任。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想和言论,坚决守牢党史领域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贡献党史和文献部门的力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