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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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河北省承德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相关内容。室主任杨海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有关内容,室领导领学了《条例》全文内容,并就《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着力在学懂弄通中深化。学懂弄通是理论武装的第一步,要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上而下”层层带动深入学习,每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进行学习交流。并将《条例》学习资料印发至全体党员,督促全体党员个人自学,把全面学和重点学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二是着力在知行合一中内化。要增强研学笃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干什么重点学什么,缺什么重点补什么。坚持用系统观念审时度势、谋划布局,聚焦承德“一格局三平台四面八方”党史高质量发展场景,充分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组织开展《塞罕坝精神史录》等党史著作编写、水泉沟“万人坑”红色遗址保护建设以及党史“七进”、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三是着力在学以致用中转化。立足全市党史工作实际,将《条例》中对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开展好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宣讲等相关明确规定,及时融入全市党史工作大局,聚焦全市新一轮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普查以及市县两级党史著作编纂、审校、发行、利用等重点工作,按照2024年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全年党史征编研宣资审常规工作的同时,注重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党史部门的影响力,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河北省承德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