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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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室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杨林兴主持会议,室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党史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强化统筹,务求实效;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要围绕《条例》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结合党史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全省党史部门要丰富学习方式,通过召开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室务会议、干部职工大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传达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要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运用主管主办的各种刊物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转载转发党中央关于《条例》的通知、新闻稿、答记者问和评论员文章,组织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纳入党史“七进”的宣讲内容,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强化使命担当,配合宣传、组织等部门,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要求;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持续推进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云南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