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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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全室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激励全室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再创党史和文献工作佳绩。

会议全文学习《条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室主任何光耀讲话,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措施。室副主任王洲洋主持会议。室领导班子成员,一、二级巡视员出席会议。

何光耀指出,《条例》的发布,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党史和文献工作的一件大事、喜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制度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坚定决心,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创造了难得机遇,必将对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何光耀要求,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抢抓发展机遇,有力有效推进《条例》落实落地。一是强化示范先行意识,先学一步、当好表率。作为党史职能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采用多种形式深学细研,组织专题理论学习和研讨,撰写宣传阐释文章,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明确职责、强化使命。二是强化发展机遇意识,把握先机、赢得主动。要持续加强与高校共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巩固深化省际交流合作机制,巩固拓展“大党史”工作格局。要建好管好用好湖北党史宣讲团,持续深化党史宣讲“七进”活动,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强化职能使命意识,守正创新、积极作为。要立足湖北实际,挖掘整理运用好湖北丰富的党史资源,加强党史正本编撰,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权威湖北党史读本。要严格落实党史和文献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扬工作成绩,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昂扬激情,勠力同心、奋楫笃行,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湖北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宣教处 供稿)